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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医院危机管理比较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节重点从医院危机管理主要利益相关者入手,分政府管理者、医院管理者、医务工作者三个层次,对国内外医院危机管理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我国医院危机管理与国外危机管理的差距,提出提高我国医院危机管理水平的对策。三是医院管理者选拔方式和医院管理模式的差异。一是要强化国内医院管理者的危机意识。把医院的危机管理与医院的正常管理有效组合。二是要求医院管理者加强危机管理知识的学习。

通过对国内外医院危机管理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国内外医院危机管理的相同点与差异,学习国外先进的医院危机管理经验,发现国内医院危机管理的不足,对今后医院危机管理的研究、实52践与发展有重要意义。本节重点从医院危机管理主要利益相关者入手,分政府管理者、医院管理者、医务工作者三个层次,对国内外医院危机管理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我国医院危机管理与国外危机管理的差距,提出提高我国医院危机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我国医院危机管理与国外危机管理的差距

(1)政府管理者。我国的政府管理者为了应对危机健全了危机管理的相应组织;制订了不同的条例、法律和法规;建立了应对危机的应急系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发达国家危机管理组织更完善,尤以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应急能力首屈一指。美国不断建设和完善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系统,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和综合性的应急管理网络,包括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科研力量和第一现场应对人员(如消防员、救护人员)等在内的多维度、多领域的综合、联动、协作系统。美国突发事件管理(包含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展较早,同时也是世界上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发展得最为完善、公共卫生技术和设备最为先进的国家之一。英国卫生部 “突发事件计划协作机构 ”(EPCU)颁布的 “国民健康服务系统突发事件应对计划 ”构成了英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的综合框架,现在更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职能已从国民健康服务系统(NHS)的卫生局转向基本医疗委托机构(PCTS)。而且,英国于2003年4月1日成立了健康保护机构(HPA),主要职能是保护国民健康;向公众及政府提供信息和政策建议;监测公共卫生领域的威胁,提供快速应对;开展研发,教育和培训活动。日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由主管健康卫生、福利、劳保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核心,并同时被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53件应急管理体系覆盖面很广,包括由厚生劳动省、派驻地区分局、检疫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和附属医院、国立医院和疗养院、研究所构成的独立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系统刚刚搭建完成,应急网络覆盖面窄,相对孤立,联动、协作能力不强。

(2)医院管理者。国内外医院管理者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医院管理者危机意识的淡漠。绝大多数医院管理者,受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影响,并没有把医院的危机管理与医院的正常管理有效组合。特别是我国公立医院的管理者普遍任职时间有限,使他们在任职期内片面地强调发展,盲目地追求规模和效益,一般忽略或很少考虑在医院效益快速增长时存在着的潜在危机。二是危机管理知识的不足。我国医院管理者大多数是从普通大夫做起,具有浓厚的 “临床情结”,舍不得放下原有专业,正所谓是 “专业当医生,业余当院长”,一般的管理知识都是在上任后 “实践 ”中学来的,医院危机管理知识就更谈不上了。三是医院管理者选拔方式和医院管理模式的差异。我国医院的院长多为上级任命,管理模式为院长负责制。国外医院对院长要求不尽相同。美国医院的院长可以不是医师,但是必须是学过医院管理学课程或接受过培训的管理者。西方一些国家的医院也不要求院长必须是医师,但国立大学或地方大学附属医院的院长、国家或地方政府所属的医院院长则多为著名专家教授担任。国外医院的领导体制大都是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抓管理和抓业务分为两条线。总之,国外医院管理先进的国家,对医院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求相对要高。

(3)医务工作者。一是从工作环境上,我国的医生要比国外的医生工作量大数倍,而工资待遇要比国外医生低很多。二是我国的执业医师是一证定终身,而在美国,医师的行医执照根据54各州规定,每一至二年就要更新一次,换发执照需要参加考试或考核,这个制度也促进医师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三是国内医院出现医疗纠纷,医院和医生要为此付出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解决医患纠纷问题,国外主要采取医疗责任保险的方法。美国实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医院和医生都必须分别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英国和香港特区,医院和医生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由政府支付。

二、提高我国医院危机管理水平的对策

(1)从政府管理角度。要从立法、政府、信息流通、社会参与、危机意识和预警机制多方位入手,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的相应组织,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条例、法律和法规,建立应对危机的各类应急系统。在危机管理政府部门设置方面,我国现已建立起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的各种防灾、抗灾的机构和危机管理体系,但我国的危机管理体制主要依赖各级地方政府现有的行政机构,危机发生后,各级行政机构再根据危机的类别建立起相关的临时机构,而危机一旦解决,这些临时组建的机构也宣告解散。这种缺乏常设机构,单纯依靠组建临时部门来应对危机的危机管理体制导致政府在日常的行政管理中缺少危机意识,预警机制不够完善,危机处理后的一些经验不能有效保留,临时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协调也不可能充分,各单位间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危机管理的效率。在危机管理的法律基础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一些针对公共紧急事件的法律,如《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2003~2006年这三年间,我国又相继颁布施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应急法律35件、行政法规36件、部门规章55件、党中央、国务院及部门文件113件。但综观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发现它们大部分是针对特定的紧急事件的,而缺少如《紧急状55态法》这样的全国统一的危机处置法,从而使我国在发生公共危机时缺少综合性的法律对我们的行动提供指导和约束 ①。

(2)从医院管理者角度。一是要强化国内医院管理者的危机意识。把医院的危机管理与医院的正常管理有效组合。二是要求医院管理者加强危机管理知识的学习。要对医院管理者的危机管理知识进行培训,并进行必要的考核。三是改变现有的医院管理者选拔方式和医院管理模式,使之适应我国医疗事业飞速发展的需要。

(3)从医务工作者角度。一是要加快培养更多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基层医务工作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和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二是改革我国现行的执业医师法规。对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师每3~5年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执业。三是加快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改革。目前,我国仅仅有几个保险公司设立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之规定,保险公司将赔偿的范围只确定在医疗事故范畴内。医院投保后,这一部分不能得到保险赔付,使得医院认为买保险是花冤枉钱,不能解决医院的实际困难。改革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弱化医疗机构对医患纠纷的自行协调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医院就请医疗责任保险部门介入,医疗责任保险部门和患者方按相关的司法程序确定医患双方的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办理各项事宜,使在医患纠纷中医院与患者处于平等的地位。这样一来,医院才能从纷繁复杂的医患纠纷中脱离出来,医务人员才敢①王渊.中美两国危机管理体制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第10卷(5),18.56 于在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中承担风险,医疗救治技术才会有提高,病人的生命才会有希望,医疗卫生事业才会有发展 ①。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学习和借鉴国外医院管理的先进经验,绝不是完全的照搬,一定要吸取精华,去其糟粕。

10.①钟伟.长沙市A医院医患纠纷危机管理研究.【学位论文】,中南大学,2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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