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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力”贸易的合法化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苦力”贸易的合法化西方入侵者在中国非法掠卖苦力,先造成清政府无力制止的既成事实,然后,又迫使清廷准许他们合法“招工”,把苦力贸易合法化。因此澳门的苦力贸易一直是英、美攻击的对象。法领为此要求赔偿损失。这时,古巴从澳门运出的苦力,多由法商代招,并包揽输送。《中西和好贸易条约》迟至1868年2月19日才批准公布。

三、“苦力”贸易的合法化

西方入侵者在中国非法掠卖苦力,先造成清政府无力制止的既成事实,然后,又迫使清廷准许他们合法“招工”,把苦力贸易合法化。

(一)招工合法化的前奏

1858年,英政府曾指示额尔金在天津同中国政府谈判签订和约的过程中,提出英国有权在华招工的要求。额尔金恐因此延搁了条约的签署,在议约时没有提出。(281)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占领广州,各国苦力贩子抬价争购苦力,造成绑架公行的恐怖局面。英占领军当局抓住了这一点,向广东巡抚柏贵和两广总督劳崇光施加压力,于1859年4月在广州设立招工公所,迫令他们出告示,准许民人自愿出洋承工。愿者可到公所报名。英国为圭亚那招到首批华工372人。(282)每人连运费只花了120元左右,这时加勒比地区苦力价格为400~1000元,“合法化”招工使种植园主以大大低于市价的成本,取得最廉价的华工。

(二)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续增条约

1860年北京条约第五款规定:“大清皇帝允于即日降谕各省督、抚大吏,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眷,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该省大吏亦宜时与大英钦差查照各口地方情形,会订章程,为保全前项华工之意。”(283)

据此,各国招工必须中外会订章程,双方共同监督进行。出洋是自愿自费,严禁拐骗勒逼,“为保全华工之意”。

签约以后,1861年3月1日,英、法占领军制定广州招工章程十三条。同年11月4日,由两广总督公布施行。这段时期内,英、法的招工公所,已由广州一地扩至九龙、汕头、厦门等处。英国主要为西印度各岛种植园招工,法国主要代古巴招工,运往澳门装船。1865年以前,各国在华招工均按这个章程办理。(284)1860年3月8日,美国驻广州领事也曾向联军统领衙门申请在广州设馆为古巴、秘鲁招工。劳崇光本已“准其开设”。后来得知统领衙门已拒绝美方的申请,乃借词招工馆必须设在英法联军辖区以内为由,拒绝了美方要求。(285)在这以后,美国即专门在香港为美国西部掠贩“赊单工”。秘鲁、古巴等无约国在广州无立足之地,只能尽量利用澳门与英、美竞争。因此澳门的苦力贸易一直是英、美攻击的对象。

1861年1月20日,中国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总理所谓洋务。这个机构所办洋务,在赫德担任总税务司以后,全由赫德把持。关于外国在华招工的交涉,尤其如此。总理衙门的大臣们反而成了听命之人,任其摆布。

(三)1864年中西和好贸易条约和1877年重订古巴华工条约

1864年,法商莎拉叶士通过驻广州的法国领事申请按中英会订章程,设立法国—古巴联合招工公所。粤督毛鸿宾采纳粤海关美籍税务司吉罗福(G.B.Glover)的意见,认为古巴非法国属地,法商为古巴招工,恐有转卖情弊。况吕宋(指西班牙)乃无约之国,夏湾拿(即哈瓦那)为专贩人口之地,因此饬令停办。法领为此要求赔偿损失。毛鸿宾害怕事情弄僵,曾函请海关道毓某密商吉罗福,注意查访,劝导到法招工公所投报之人,不要上当受骗。(286)

西班牙为了取得在华招工的权利,于1864年,遣使到天津议约,同年10月10日,签订《中西和好贸易条约》五十二款,其中第十款规定:“凡华民情甘出口,在日(日斯巴尼亚,即西班牙)及属地承工,应查明地方,会订章程。为保全华工,不得收有逃犯(按:指太平军余众)及拐骗之事。如有强勒逼迫情弊,必严厉禁止。”此约草签以后,总署即通饬两广允许法国为古巴招工。这时,古巴从澳门运出的苦力,多由法商代招,并包揽输送。法商除在广东各地设馆外,还在汉口设馆,在湖北省内地出示招工。又要求在九江设局出示,广招内地乡民。江西巡抚沈葆桢批示说,“照原议,华民自愿去者可自便,不禁阻,不必设局出示”。总署认为:“虽有条约载明不禁,但必须是自愿出国者,方准前往,如有拐骗,地方官应究办,应在会订章程内明文规定,不能听其自便”。(287)湖北圻州知州出示晓谕:“军民人等不要受骗”,“凡威逼强迫出洋者,按同治三年刑部颁布新章,予以就地正法”。法使竟指责该知州“谎言惑众”。经湖广总督转饬该知州:凡持有执照之外国招工者,应照条例办事,准其招工。(288)

1866年,广州法—古联合招工机构,又恢复“人头钱”办法。据圭亚那招工代理人三顺洋行(Theophilus Sampson and Co).反映:“合法化招工的法令已经行不通了,广州的招工公所仍旧用‘人头钱’收买。大街上持枪绑架苦力的祸害又猖獗起来了。”“还有人在内地用武装齐全的船只,捕捉可供贩卖出洋的人”。(289)

广州合法招工以后,到1865年,从澳门出口的苦力船共61艘,装华工22901人,其中除18艘7384人是运往秘鲁的以外,其余43艘15517人,全是运往古巴的。1866年,澳门出口的苦力船增至86艘,人数增至33211人。(290)从1865年10月1日到1866年4月1日的半年中,从澳门运往古巴的苦力达13500人,共装船50艘,其中法国船30艘。(291)可见合法化以后的猖狂掳掠,使澳门苦力贸易成倍增长,其中以法国为古巴掠运者最多。

《中西和好贸易条约》迟至1868年2月19日才批准公布。驻在澳门的古巴代理商到厦门去招工,向当地人贩子预付“人头钱”(292)掳掠华工。这时香港、澳门和其他口岸,暴力拐架和苦力船上的野蛮迫害,激起了“浮动地狱”的抗暴斗争,举世震惊。就中以古巴苦力船占首位。因此,粤督瑞麟,坚决不准古巴设馆招工。西班牙公使找总理衙门交涉,总署答以须按二十二条办事。古巴因急于招工,同意按二十二条把契约期限减为5年,期满由雇主发给50元,作为回国船资,因此,同广州当局达成协议,准其设馆招工。(293)

1868年10月,古巴商人啤img14哦,通过西班牙驻厦门领事巴礼劳,贿通兴泉永道曾某,会立约字,在厦门设馆招工。厦门沿海一带,暴徒“昏夜绑架乡民,载往大担(岛),重价售与外洋”。(294)1869年4月15日,厦门商人目击古巴拐骗华工情弊,禀请驻厦门美领查禁。美领李让礼(C.W.Le Gendre)将原词抄送驻华美使转致总署。(295)总署派赫德到厦门调查,赫德申呈说:1870年2月23日视察厦门西班牙的招工馆,见有人被禁于铁闩门内,问其由来,答称是被人拐骗来卖的。驻厦门美舰舰长致函赫德说,7月27日,西班牙船“吗狗号”的苦力不知有多少人跳海。(296)1869年4月28日,该船曾从厦门载往古巴苦力400人。6月8日又有“非拉托加米号”装去290人,全是拐骗去的。(297)有漳州陈何氏和同安邹陈氏(均寡妇)因其子被拐卖,具禀控告。(298)当时厦门海关税务司荣雅国发现该船所立洋字合同有违章拐骗之嫌,曾扣发红牌,不许出口。西班牙领事诬其“意存勒索”。(299)而兴泉永道曾某竟谎称:所装苦力“均经会同委员及西国巴领事按名验讯,实系甘愿承招,并无拐骗抑勒情事”。(300)1869年8月12日(同治八年七月初五日),总署曾为此通知各口关道:“二十二条行之既久,从未据各海关委员追究有无被拐及查获拐匪照章惩治之事。而粤、闽、浙各省控告被拐案件层见迭出,足见各委员等对二十二条专注意于每名3元(指招工费)一款,其余均未悉心按照办理,殊非慎重办公之道。”(301)

1868年10月,古巴爆发十年内战。因苦力参加独立战争,1870年西班牙政府曾下令停止招工。(302)1872年,西班牙驻华公使丁美霞(F.Otin y Mésias)又要求在广东、福建各口招工。厦门方面,因遭到七国领事(美、丹、布、英、法、荷、瑞)会衔向厦门道提出抗议,要求禁止古巴“包办买人”。西班牙商人得知其事,不得不缓招,(303)转向与广州官方纠缠。粤督以古巴华工受虐不堪,各国报章,反映如一,实有可据,故禁止古巴招工。西班牙公使诬称中国违约,两次提出严重抗议,要求赔偿未能招募3000名华工的损失,共计333892.5元。(304)总署请各国驻京公使从中调解,均建议由中国政府派员赴古巴调查。总理衙门遵照1873年9月21日同治谕旨,于11月29日委任四品衔刑部候补主事、现任美国留学生监督陈兰彬、江汉关税务司英国人马福臣(A.Macpherson)和津海关税务司法国人吴秉文(A.Hube r)同往古巴调查华工情形。为此,1873年10月22日,中国政府曾同西班牙公使签署《古巴华工条款》,共四条。西班牙承认,“中国可派员前往”,并“听中国委员任便查访”。1874年3月17日,陈兰彬等3人在哈瓦那会齐,共收录古巴华工证词1176件。另有古巴苦力1665人分别联名呈递控诉禀词85份。陈兰彬的调查报告于1874年10月20日用中、英文刊布后,引起举世震惊。西班牙驻京署理公使丁美霞恼羞成怒,竟向中国提出抗议,声称报告不应付印,不应散发给局外人。广州市面刊出根据报告内容编印的《生地狱图说》,西班牙公使要求中国政府明令禁止出售,并予销毁。(305)此时古巴残酷虐待华工真相大白,铁证如山。清政府态度转趋强硬。1877年11月7日,同西班牙重订《古巴华工条约》十六条主要规定:①已到古巴的华工做到契约期满。②为严禁今后有人买卖华工,中国政府特在哈瓦那设领事馆。③原有华工行街纸(按指华工外出须有通行证)苛例,即予废除。④今后华工赴古巴承工,严守自愿自费原则,不待承招。签约后古巴虽多次要求仿美国赊单工例,为去古巴华工借垫船资旅费影射招工,均被清政府及粤督刘坤一严加拒绝,终未得逞。(306)

(四)1866年中、英、法续订招工章程条约

总理衙门鉴于北京条约签订以后,各地招工办法不一,于1864年9月24日札知赫德于赴粤之便,详拟章程,呈两广督抚会核后,咨总署核办。(307)这次所拟章程共19条,其中15条系防止苦力上船前的拐骗。其余4条涉及华工在船上及在外国的待遇问题。赫德说,中国对后4条的问题“毫无管理之权”,只能要求招工国“多予矜恤”。这个章程是以广州的招工章程为蓝本,稍加增改炮制出来的。赫德说,“劳崇光督部堂在任所商定之章程极为周密”。(308)新拟章程由赫德呈送总署,恭亲王奕img15于1865年9月7日将章程草案送交英、法公使,由英使威妥玛和法使伯洛内(Henri de Ballone t)会同总署代表赫德共同商议后,提出《招工章程条约(草案)》二十二条(以下简称“二十二条”)。1866年3月5日,由奕img16、阿礼国和伯洛内分别代表中、英、法三国签署了草约。阿礼国曾将草约副本分传各口英国领事,并附发训令:“除按《招工章程条约》规定条款外,禁止装运苦力出洋”。(309)

1866年7月26日,英国首相斯坦莱(Stanley)通知阿礼国,英议会西印度委员会反对关于契约期满以后,应由雇主出资将华工遣送回国的规定。法国则不同意将契约期限由8年减为5年。两国政府都拒绝批准。建议另立新约(310)虽然“二十二条”原为便利英、法招工而设,但是英、法的目的是要攫取合法掳掠的特权,而条约附言有“立予正法”之禁,因而托词拒绝批准。中国方面则以此约已由皇上御笔批定,不能更改。且美、比、德、荷、俄等国均表赞同。英法虽拒不承认,清政府仍决定公布施行。英国曾怂恿各国,要求收回成命,未能实现。1868年4月1日英政府指令阿礼国,要求按《北京条约》旧章,在广州继续招工,被瑞麟严词拒绝。1869年英国又另立新章二十三条,中国拒不接受。这一僵局持续了7年,这7年间英属圭亚那未能在中国口岸招工。(311)直到1872年,英使威妥玛提出愿按西班牙同样条件(即承认“二十二条”关于将契约期缩短为5年,期满将华工资送回国)在粤招工。经总署及粤督同意,于1873年在广州恢复招工。(312)直到1888年,圭亚那种植园主因招雇华工费用(身价和船资等)高涨,不及雇用印度工合算,决定停止在华招工。

事实上,合法化以后,各口岸的拐骗仍极猖獗。1872年,泉州、漳州一带“客头”匪棍指使伙党拐骗乡民和年幼妇女售与外洋。(313)同年6月9日,美使致总署的照会指出:“1866年招工章程公布实施已5年,掳掠之患不仅未见减少,且愈见加多”,“历来澳门掳掠华工,从未闻地方当局加以阻止,而福建、广东各口地方,官方且定计施策,助桀为虐,共相计议。此乃确有所据,无可怀疑者也。彼等将二十二条内最关重要之条款擅自删除,仍按原来方式办理,致有拐带华工遽行送船之事”。(314)这些都证明这个时期的所谓合法化招工,实际是贿通官府,阳奉阴违,仍旧是拐骗掳掠。

1873年,澳门停闭苦力贸易后,古巴不得不同中国签订条约,希图取得在中国口岸继续招工的合法权利,终未得逞。

(五)1868年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款

1867年11月,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卸任回国前,向恭亲王辞行,表示今后仍愿为大清国效劳。奕img17竟派蒲为“钦差办理中外交涉事务重任大臣”。另外派总理衙门的章京志刚和礼部郎中孙家谷为副使,组成中国外交使团,分访欧美各国。1868年3月下旬蒲安臣单独同美国国务卿西华德(W.H.Seward)进行密谈,不让使团的中国大臣参加,也没有同他们商量,更未报经中国政府同意,便擅自同西华德签署了由美国单方面拟订的《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款》八条。其中第五条规定:

(两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或愿常住入籍,或随时来往,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为是现在两国人民互相来往,或游历、或贸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除两国人民自愿往来居住外,别有招致之法,均非所准。是以两国评定条例,除彼此自愿往来外,如有美国及中国人将中国人勉强带往美国或运于别国,均照例治罪。(315)

这个续增条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招募华工开发美国西部,特别是为了修建中央太平洋铁路。签约以后,去美华工大大增加。1867年,太平洋沿岸华工人数为5万人,1876年便增加到11万人。(316)驻华美使田贝(C.Denby)曾一语道破,“蒲约是美国获得廉价劳动力的条约”。(317)条约文字冠冕堂皇,实际仍旧是通过驻港、澳、穗、厦、汕等地美国领事,收买拐匪,设馆诱骗。美国驻广州领事林干和驻厦门领事李让礼都曾为拐骗华工同中国当局办过交涉。(318)而美商同孚洋行(Olyphant & Co.)还同秘鲁签订5年合同,代秘招工,包招包运。根据合同,同孚可获得332万元的暴利。(319)同孚在广州市内私设招工馆,雇有拐匪曾维邦等多人四出拐骗,被广州当局查获禁阻。美领事林干竟带领美舰员弁,于公所会讯(被拐华工)时“辄敢结伙闯堂,肆行无忌”。被拐华工被提回后,“林干又为同孚代索赔款,意图挟制”。(320)美国拐卖华工,态度之横蛮可见一斑。

此外,到美国西部从事开发苦役的华工,从一开始就受到当地白人移民的歧视和排斥。随着白人移民愈来愈多,对华工的殴辱、驱赶、焚掠、屠杀也愈演愈烈。最后,美国于1882年禁止华工入境,实行排华。

(六)1874年中秘会订专条和通商条约

合法化以前,秘鲁曾从中国口岸掠去不少华工。合法化以后,秘鲁与中国无条约关系,不能继续非法掳掠。因此,转到澳门掳掠华工。20年间已掠去10余万人。1872年澳门当局宣布从1873年起,停闭苦力贸易后,秘鲁立即于1872年11月派海军司令葛尔西耶(Garcia)为来华议约特使。清政府过去对秘鲁掠去华工情况一无所知。1868年12月和1869年9月,秘鲁华工代表曾先后将联名控诉雇主残酷虐待华工的禀文,请求英、美驻秘使节转达中国,予以救援。1869年4月,驻秘美使将华工禀文转至驻华美使,由卫三畏转至总理衙门。(321)至此清廷对秘鲁掳掠和虐待华工已有所了解。李鸿章在会见秘使时,即要求秘鲁先将拐去受虐华工,全部送回中国,然后再行议约。秘使百般狡赖,谈判陷入僵局。旋经美、英、法等国多方斡旋,最后于1874年6月26日签订了中秘《会订专条》一款和中秘《会订通商条约》十九款。《会订专条》一款主要内容是秘鲁同意中国派员赴秘彻查华工情形;合同期满,由雇主出资送华工回国。《会订通商条约》第六款规定:

“(两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或愿常住入籍,或随时来往,或游历、或贸易、或佣工、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除两国人民自愿往来居住外,别有招致之法(按指拐骗强勒),均非所准。现经两国严行禁止,不准在澳门地方及各口岸勉强诱骗中国人,运载出洋。违者,其人各照敝国例从严惩治。至所载运之船一并按例罚办。”(322)

签约以后,1874年7月,容闳即赴秘调查华工情形,由美国医生祁洛偕行。1874年10月,容闳的调查报告附有华工受虐的照片24帧,除华工证词外,还取得大量旁证。因此,签约后,秘鲁多次要求招工,都被严峻拒绝。秘鲁曾赴香港招工,港方不允,又赴旧金山转贩华工,也无人愿去。后又与美国同孚洋行秘密签订代秘招工合同1877年12月18日,美驻广州领事林干照会粤督刘坤一,诡称同孚与秘订约,特辟广州至秘鲁航线,搭载由秘返国华工,回程装载货物,顺便搭载自愿赴秘之客商。请饬所属知照晓谕。刘坤一允其所请,在告示中明确指出:秘约只准民人自愿往来居住,不准设法招致。其区别在于是否自备水脚盘川。自备费用则出洋后可以自由。倘系洋人或中国包工头代出水脚盘川,则出洋后必受其钳制,以便取偿,决无自由之理。生死皆在他人掌握。(323)但是同孚洋行擅自在广州珠光里私设招工馆,雇拐匪曾维邦多人到各地拐骗华工赴秘。不收船费,议给身价。经广州地方当局查禁后,美使何天爵(C.Holcombe)会同秘使爱勒谟(J.F.Elmore)竟向总署提出赔偿同孚损失的无理要求。(324)但秘鲁利用条约,影射招工的骗局,终未得逞。

回顾苦力贸易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1845年),盛于50~60年代,全是运往美洲的。到了1874年以后,即逐渐趋于低潮。考其原因,约有以下几点:

1.1873年澳门停闭苦力贸易以后,秘鲁、古巴失去了非法掳掠华工的据点。

2.1874年和1877年中国同秘鲁、古巴签订的条约规定严守自愿自费原则,不许买卖华工或“别有招致之法”。此时古、秘残酷虐待华工的罪行,已暴露无遗,铁证如山。清政府态度转趋强硬。秘鲁、古巴签约后,虽多次要求仿照美国赊单制度招工,均被严加拒绝,未能实现。

3.1861~1865年美国内战期间,南部种植园遭到破坏。秘鲁、古巴的产品在国际市场大获其利。因而大量引进华工,扩大生产。但是1865~1877年,美国南部种植园战后生产迅速恢复、发展。所产棉花、甘蔗、烟叶等在国际市场上排挤了古巴、秘鲁的同类产品。古、秘因产品滞销减产,对华工的需求也随之减少。

4.1868~1878年古巴发生独立战争,持续10年,波及全境;1878~1884年秘鲁同智利交战失利。两者种植园生产均遭到破坏。对华工的需求也相应减少了。

5.如前所述,美国于1882年禁止华工入境,英属圭亚那于1888年停止在华招工。

70年代中期以后,大量华工出国转向南洋。其性质与去美洲的契约苦力不同。不属本节范围,故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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