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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旅游与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和谐共赢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 民俗旅游与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及内涵民俗即民间风俗习惯,是广大中下层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民间文化,包括饮食、服饰、居住、节日、民间歌舞、游戏竞技等各方面的民俗风情。非物质遗产需要传统文化的继承者赋予其生命。因此,“民间”的合作和参与是展示真正的非物质遗产的先决条件。非物质遗产对旅游界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问题。

民俗旅游与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和谐共赢

——以孔孟之乡曲阜、邹城为例

宋仪艳

(东南大学旅游学系,南京210096)

【摘 要】民俗文化作为非物质遗产,在其利用的过程中必然面临各种挑战。民俗旅游作为一种别具特色的旅游形式,相对于其他旅游形式而言,具有开发利用门槛低,开发成本低,消费水平较低的特点,因而一般发展速度较快,质量不高;而且由于其开发利用涉及非物质遗产的保护问题,所以争议较多。本文主要通过对民俗旅游和非物质遗产内涵的界定和相互影响方面的分析,提出使二者和谐共存的建议,并以孔孟之乡——曲阜、邹城为例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以期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提供一点借鉴。

【关键词】民俗旅游;非物质遗产;和谐共赢;孔孟之乡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56.7%。目前,无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民俗旅游均已蓬勃发展:北美的“活人博物馆”通过仿照当年格式建造的房屋、棚圈、碉堡、果园组成的“移民村”,再现了几百年前欧洲抵美移民的生活、劳动和风俗习惯;科特迪瓦利用其独特精巧的人造面具表现其传统文化,还举办了全国舞蹈节;突尼斯根据西方游客喜欢猎奇的心理,利用本国土著居民的村落古迹、山洞住宅、民族服饰和车马游玩等民俗文化来发展旅游业,已成为非洲和阿拉伯国家中的旅游大国。然而,民俗旅游在其开展过程中,往往会对当地的原有生活状态造成一定的影响,有些甚至会对其产生毁灭性的破坏或冲击。例如有些商人在泸沽湖南岸边建有楼宇,在山包上建设大煞风景的楼阁;个别人还以摩梭人的走婚为诱饵,为暗娼大开绿灯,这些丑陋现象遭到当地民众的强烈抵制。这就对非物质遗产的开发与保护提出了挑战。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研究与探讨。

1 民俗旅游与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及内涵

民俗即民间风俗习惯,是广大中下层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民间文化,包括饮食、服饰、居住、节日、民间歌舞、游戏竞技等各方面的民俗风情。旅游学的理论一般把旅游资源分为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型,其中,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共同构成人文旅游资源。陶思炎教授在《应用民俗学》中提到,民俗是在一定社会氛围中世代传习的行为模式。它体现在物质的、社群的、精神的、语言的等诸多层面,构成了民间文化的基础。基于此,将民俗旅游定义为:以特定地域或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为资源而加以保护、开发的旅游产品。它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民俗,而且是以地方性或民族性为标志的民情风俗。魏小安将民俗旅游定义为:以民间风俗习惯及自然与社会生态为主体的旅游活动。民间风俗是主导,自然和社会生态为基础,如农村民俗旅游以自然生态为主体,城市民俗旅游以社会生态为主体。前者从产品的角度进行定义,而后者则侧重于旅游活动本身;前者强调地方性或民族性,后者则强调其生态基础。两者都认为民间风俗是民俗旅游的重要依据。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1998)的定义,非物质遗产是指某一文化社区在历史基础上所创造的、由社群或个体表达的、被承认为体现了该社区的期望,并因此而体现了它的文化和社会身份的民俗(或传统的和流行的文化)的总体内容。它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仪式、风俗、手工艺品、建筑以及其他艺术。除这些举出的例子以外,还需要考虑传播和信息的传统形式。非物质遗产需要传统文化的继承者赋予其生命。因此,“民间”的合作和参与是展示真正的非物质遗产的先决条件。同样,背景和文化空间也是重要的,因为非物质文化与地方或环境有着内在的固有联系。遗产资源一旦脱离其环境,其真实性即可能受到侵害。

民俗属于非物质遗产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这两个概念是重合的。非物质遗产对旅游界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问题。在最为简明的意义上,非物质遗产是一种重要的旅游资产,因为它使旅游者对访问地获得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它是通过现场表演、节庆活动、故事讲述以及当地集市来表现的(麦克切尔等,2006)。这些活动通常被称作民俗旅游活动。

2 民俗旅游开发对非物质遗产的影响分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很多场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发掘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园数不胜数,位于边疆地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打破了昔日的宁静古朴,一批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穿梭往来,许多已经消失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挖掘出来,策划、包装成为动态性、参与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产品。从本质上来说,旅游由于将非物质遗产提供给旅游者消费,因而将某些变化强加给了非物质遗产。有限的时间预算、对文化环境了解的缺乏、获得娱乐的渴望,这些都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数展示往往是肤浅的(麦克切尔等,2006)。

有人认为,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原则,民俗风情的旅游越来越抛离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语境,已经彻底仪式化了。民俗生活已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成为观赏和被观赏的对象,不是一种自然的、原生态的生活状态。用这一视角来看待民俗旅游未免有些偏激。文化不是静态的,它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民俗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也同样在发展变化着。当然,变化的原因、速度和目的都会对民俗的保护或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产生影响。如果政府和社会公众能够对变化的绝对量及变化的速度加以控制,可以减少负面的影响,直至最小化。

在现实的旅游开发过程中,有些隐性的民俗旅游资源正是由于旅游的兴起才被人重视,成为显性的旅游资源,并且取得了不错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例如,山东省潍坊市石家庄村,在全国首创了民俗旅游的新形式,该村被誉为“中国民俗第一村”。为此,潍坊市开通了千里民俗旅游线。外国游客到农民家里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做农家活,随农家俗,亲身体验中国农民的生活,考察了解中国农村的风土人情和民间习俗,有天伦之乐,有节庆之喜,有助人为乐之风尚,有好客之风情。为了搞好民俗旅游,村里近几年又添置了秋千、结婚花轿,建起了体现北方农村传统民间婚礼习俗的婚俗院和展示农家生活和民俗风情的四合套院式的民俗博物馆。新上了剪纸花、绣荷包、包水饺、摘瓜果等设施和项目。荡秋千、放风筝,顿觉心旷神怡;贴春联、挂彩灯,普庆万象更新;放鞭炮、看烟花,共享天伦之乐;坐花轿、拜天地,交杯酒,入洞房,再现古式婚礼,令人心驰神往,妙趣横生。为旅游用途而使非物质遗产商品化,并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如果商品化过程是由资产拥有者来控制的,并且遗产的内容也依然是能够被理解的。将传统的世俗活动转化为表演可以为社区创造积极的社会经济效益。而且,如果这些表演是在自己的场地上进行的那么它们对现存传统和活动的净冲击便可以降至最低(麦克切尔等,2006)。而引言中泸沽湖的例子则充分说明,泸沽湖地区居民一旦告别封闭状态,必然为外界的先进文化所吸引,他们要求改进生产方式,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就必然接受一些新文化,放弃一些旧文化,使自己从乡村社会向工业社会迈进。摩梭人的文化有自己的特色,但变化甚快。雄辩的事实告诉我们,民族文化十分脆弱,在社会转型的今天,摩梭人的传统文化正在迅速消失,抢救摩梭文化是当务之急。但是,如果能够在旅游开发中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以保护民俗文化和非物质遗产为原则,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民俗旅游活动的开展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是可以和谐共存的。

3 民俗旅游与非物质遗产的和谐发展

3.1 开展旅游活动的同时,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传统文化

澳大利亚中部的乌卢鲁(Ulura)—卡塔·朱塔国家公园是世界遗产文化景区之一,因其自然和文化的双重价值而被列入名录。在阿南古原住民社区的传统法律或传说中,乌卢鲁(艾雅斯岩Ayers Rock)和卡塔·朱塔(奥尔加斯the Olgas)都是神圣场所。艾雅斯岩是乌卢鲁的别称,在非原住民的澳大利亚人眼中,它是一个战后旅游的图标和强有力的文化象征——其意义如此之高,以至于凡对该地的访问都会连带着“攀岩”活动,对非原住民社会群体以及很多海外旅游者而言,该遗址的娱乐价值已构成其社会意义的一部分。但是,旅游者的行为与传统保管人的意愿是相冲突的。传统的拥有者——原住民群体要求来访者不要攀登这块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但是收效甚微。竖立在攀登线路起始处的一块指示牌请求游人不要攀登而去参加其他活动,但多数游客对此并不理会。

在这一案例中,原住民的传统被旅游者所打破,当地的民俗及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受到了非原住民——游客侵入及其旅游价值观的威胁,而这些游客所关注的并不是非物质遗产知识,而是体验在艾尔斯山的休闲经历。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在于其营销工作和品牌建设的不当,更在于其旅游开发者没有将旅游与当地民俗相结合,没有充分重视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对当地原著民的民俗缺乏应有的尊重。

3.2 在保证文化背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民俗旅游时空混融性的特征

陶思炎教授认为,民俗旅游具有质朴的民间性,鲜明的民族性和地方性,文化背景的可靠性,情趣的乐观性和时空的混融性等特征。时空的混融性是指民俗旅游可不拘泥于当时当地,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综合处理,重新组合,发挥其最大效用。同时,这一方式还可以使当地的民俗文化得到保护,尤其是对于非物质遗产集中、但相当脆弱的地区或在当地开展旅游活动并不能带来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效统一的地区,这不失为一个良策。

主题公园模式的旅游开发,就是这一特征的体现。主题公园就是在一处专门为开发旅游而建设的园区内,通过仿造民俗环境、表演民俗节目或生产、生活民俗中的某些活动,来成规模展示、表现多种不同民俗文化的一种民俗旅游开发方式。从理论上说,主题公园里的“民俗”是一种假民俗,是表演出来的、而不是真正源于生活的民俗,或者说是民俗文化的“复制品”或“赝品”,因为民俗来源于生活,也体现在生活当中。一旦把它从生活当中剥离出来,使它离开了现实生活的土壤,它就只能是一种或通过表演、装扮而形成的“假民俗”。有的通过静态展示手段,将民俗生活、生产中的某些素材展示出来,用这种方法展示的只是民俗生活、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使用材料(如生活、生产工具和场景等),而不是民俗活动本身。

但从实践的角度来说,这种模式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它可以将民俗资源进行“异地移植”,有利于民俗文化的宣传和交流,被更多、更广泛的人们所认识和了解;它有利于将民俗资源进行“集约化”开发,实现民俗旅游的“工厂化”生产与经营。因此,从实践的角度讲,这是一种文化效益与经济效益能够“双赢”的开发模式。

主题公园模式的民俗旅游开发,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如泰国的“东巴文化村”,就是一个典型的以当地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文化公园;而南非开普敦的“原始丛林”则是以土著黑人文化为主题的文化公园。

3.3 充分挖掘非物质遗产的文化内涵并转化为旅游产品,通过民俗旅游来促进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民俗旅游不仅在内容上要推陈出新,在形式上更要注重多样化。就民俗旅游涉及的民俗范畴而言,其类型有物态民俗游、动态民俗游、心态民俗游、语态民俗游等。现有的游览方式多以民俗设施、民俗陈列为主,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学术价值,可使游客大开眼界,增长知识,有效的保护传统文化的完整性,避免了人为的破坏。但随着现代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单纯观赏性的游览方式已远远不能完全满足游客求新奇的心态。因此动态的、参与性的游览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通过这一类型的游览方式可以从中亲身感受到当地的风情,在别开生面的活动中得到身心的充分愉悦,大大提高了游览的趣味性和参与性。

2006年春节过后举办的临沂民间文化艺术品展览,每天接待参观群众600余人次,让观众充分领略了沂蒙丰富多彩的传统民间艺术,勾起人们重新审视、探秘古老民间艺术的激情。本次展出的14个种类、2000余件艺术品,是临沂市民间艺术精品的荟萃,其中既有精细艳丽的刺绣制品,也有古朴素雅的民间印花布;既有栩栩如生的泥制玩具,也有五彩缤纷的民间剪纸和鬼斧神工的蒙山根艺奇石、新颖实用的杞柳草编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临沂民间剪纸艺人林化强历时两年精心创作的目前中国最长的巨型剪纸画《清明上河图》,作品长18m,宽1m,人物生动形象,工艺精妙绝伦,令观看展览的市民叹为观止。民间艺术的展览不失为非物质遗产保护的有效措施,但是如果能够开发为旅游产品,吸引别人过来参观体验,而不是带着这些工艺品到处展览,将更加利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对民俗文化起到了宣传和弘扬的作用。此外,游客除了对各种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感兴趣以外,购买有特色的旅游商品也是他们旅游的重要需求之一。所以民俗旅游商品同样拥有广阔的市场,对旅游创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种的有民族特色的器具、衣饰、民间食品、民间工艺品等均可以作为商品开发。在开发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有特色原则和有文化内涵原则,切忌雷同化和庸俗化。

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旅游产品的过程中,遗产本身的吸引力是必须要考虑的前提,但形式对于民俗旅游开发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德刚教授认为,民俗旅游的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的模式:即品牌经营模式、社区—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和节庆活动模式。在这几种开发模式中,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是必须引起我们充分注意的。也就是说,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持遗产的原生态,充分尊重遗产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切忌将文化遗产彻底地商业化。

4 孔孟之乡——曲阜、邹城的民俗旅游

4.1 曲阜、邹城的民俗旅游现状

孔孟思想对山东民俗的影响是普遍的,但是在孔子的家乡曲阜和孟子的家乡邹城,这种影响更直接,更具体,几乎是处处可以触摸,这在民俗文化上也是罕见的一种典型。在曲阜,历代封建王朝对孔子的后世不断赐封,形成了孔子后世嫡系长孙居住的衍圣公府,简称孔府。与此并存的还有祭祀孔子的孔庙和孔子和孔氏家族的墓地——孔林。孔府、孔庙和孔林合称为“三孔”。与曲阜相毗邻的邹城有孟府(又称“亚圣府”)、孟庙和孟林。此外,因“孟母教子”的故事广泛流传,为纪念孟子的母亲,当地还有一片“孟母林”。孔孟家族的许多重要事物都要当地群众参加,“三孔”、“三孟”又成了很多民俗活动的场所。这种直接的影响对于这一方土地上的民俗文化的浸染起着特殊的作用。一般的说,官方的文化和文人的文化都要给予民俗文化以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孔孟之乡这种影响特别明显,呈现着异样的色彩,分外引人注目。

自1984年始,曲阜先后兴办了一些融孔子文化、故里习俗和旅游景观为一体的专项旅游活动,使曲阜的旅游业更具特色和吸引力。民俗旅游是体察孔子故里习俗的专项旅游活动。活动地点选在孔子、颜子后裔居住较多的村庄。这里的村民淳厚朴实、热情好客,孔子故里的传统生活、生产习俗在这些村庄表现得很有代表性。来宾到此,既可了解曲阜传统的婚嫁、过生日、送粥米、待客以及日常衣食住行等生活习俗,又可感受当地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传统美德;既可到农家做客,参与制作并品尝煎饼、面条、水饺等传统农家食品,又可到田间参加农活,极富生活情趣。另外,还有古典婚俗旅游和修学旅游。2006年春节黄金周曲阜旅游部门精心准备的民俗旅游项目和文化旅游活动吸引了众多游客,春节黄金周期间该市共接待中外游客16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3%。为盘活春节旅游市场,让游客体味到原汁原味的民俗,近年春节曲阜推出了“在孔府过大年”特色旅游活动。游客以敲响“晨钟”的方式开始“大年之旅”,以击“暮鼓”的方式结束游程,其间除了游览“三孔”外,还可以挂灯笼、放烟花、包水饺、品孔家宴,增强了游客的参与性。结合孔府菜美食游活动,当地的一些宾馆也推出了特色主题宴会,游客在就餐的同时还可以欣赏到古乐舞表演。民俗旅游的进行促进了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二者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共赢。

邹城市和曲阜市两地相距仅20km,但长期以来两市旅游业发展不平衡现象严重。与曲阜相比,邹城的民俗旅游开展较少,各旅游项目也相对俗套,缺乏新意,还没有形成相当的知名度。这种情况也不排除受到曲阜的民俗旅游的冲击。2006年“五一”前夕,邹城市旅游部门主动与曲阜市旅游部门联合,并在曲阜市开展了多种旅游推介活动,“五一”黄金周期间,两地旅游部门联手打造孔孟儒家文化游,邹城市旅游景区积极为曲阜游客开通“绿色旅游通道”,提供多种旅游产品和多重优惠。为使更多的游客了解、认识邹城丰富的旅游资源,黄金周期间,曲阜市游客持三孔景区门票即可免费游览邹城荒王陵、博物馆、孟林景区,先后有数千名来自曲阜景区的游客到孟子故里观光旅游,使邹城旅游成功实现了与曲阜旅游的顺利对接,推动了孟子故里旅游业的发展。借此有利时机,邹城市可以学习曲阜开展民俗旅游的经验,结合孟子故里的优势,开发特色民俗旅游,争取与曲阜进行旅游联合促销。

4.2 对二者开展民俗旅游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

曲阜市的民俗旅游已经开展得卓有成效,以后的工作重点将在于如何更深的挖掘当地的民俗资源,结合其文化背景,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除了盛大的国际孔子文化节以外,在旅游淡季,可以结合当地的民俗开展节庆活动,例如:林门古会、鼓楼门会、大庄花会以及各种农历节气的习俗等。当地的节庆活动也往往与孔氏家族联系密切。这样可以更多的吸引游客,同时也为旅游者更全面的了解孔氏家族的文化传统提供了方便,使旅游者置身于当地真实的生活状态之中,而不仅仅是远远地观赏舞台上的仿古乐舞表演。这将会更好地满足高层次的文化旅游者需求。

邹城市的民俗旅游有待于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旅游部门的相互协作。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1)加大力度宣传民俗旅游,并与曲阜做好沟通工作,有侧重的发展民俗旅游,而不是一律模仿跟风。针对曲阜在民俗旅游方面的发展情况,重点做好自己的特色旅游产品。

(2)针对孟氏完整的家族谱系,可开展姓氏寻根旅游,以此为契机开展一系列充满怀旧色彩的民俗旅游活动。邹城有着丰富的自然风光和农业资源,姓氏寻根旅游也可以与农家体验游和观光农业旅游相结合,拓展民俗旅游的发展空间。

(3)据考证,根据李孝存打虎故事演变而来曾经流行于邹城市平阳寺村的“火虎”艺术从1949年以来就没有再演出过。这是民间工艺与动态民俗相结合的民间杂技艺术,较适合进行大型的演出,观赏性和参与性都很强。可以充分利用民俗旅游时空混融性的特征,将其发展为民俗旅游活动或者结合在民俗旅游活动当中。

(4)作为孟子故里,邹城的对外宣传力度还有些薄弱。或许是孔子故里的名气远远超过了孟子故里,凡是到曲阜旅游的游客很少会到邹城,即使邹城也有优良的旅游资源,开发得也相当不错,如绎山,孟庙,荒王陵等。邹城的旅游显得相对有些冷清。而开展民俗旅游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同时当地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也很有利于此类旅游形式的开展。例如,孟母三迁的故事被传为千古佳话,现存的有关历史遗迹将为旅游活动的进行提供现场的真实感。此外,与孟子有关的民俗也有很多,都可以作为旅游资源加以利用,同时也可以激起当地人对传统习俗怀旧的情怀,有利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继承。

参考文献

1 陶思炎.应用民俗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2 (加)麦克切尔(Bob McKercher),(澳)克罗斯(Hilary du Cros)著;朱路平译.文化旅游与文化遗产管理.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

3 魏小安.中国休闲经济.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 高建军.孔孟之乡民俗.济南:济南出版社,2002

5 王德刚.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http://www.cotsa.com

The Harmony and Coexistence of Folklore Tourism and the Safeguarding of Immaterial Heritage

—Case Study of Hometown of Confucius and Mencius

SONG Yi-yan

(Department of Tourism,Southeast University,Nanjing 210096)

Abstract As a kind of immateril heritage,folk-custom faces several kinds of challenges.Folk-custom tourism is a tourism of speciality,and has the characters as follows:few restrictions of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low cost of exploitation and low level of consumption,so the speed of the developing is often tantivy,but the quality is not high.And that the exp loitation and utlization is related to the safegarding of immaterial heritage,consequently there is much disputation of such an issue.This paper first definites the denotative meanings of folklore tourism and immateril heritage,and then analyses the interaction of each other and makes some suggestions of harmony and coexistence of folklore tourism and the safegarding of immateril heritage.At last the paper offers the case of Qufu and Zoucheng to make further analysis,with a desire to benefit the tourism development of the place.

Key words Folk-custom tourism;immateril heritage;harmony and coexistence;the hometown of Confucius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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