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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玉溪市“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农村改革、国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统筹经济和社会事业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玉溪市“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农村改革、国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统筹经济和社会事业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十一五”改革推进情况

(一)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

1.全面完成了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机制,在总结“乡财县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省政府要求圆满完成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任务,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华侨农场改革进展顺利。一是新机构挂牌、授印。根据市政府批复两个华侨农场的改革实施方案,采取划并乡镇、保留牌子的模式进行改革,将我市13个华侨农(林)场率先在全省实现彻底融入地方的改革目标。二是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后,及时理顺机构,人员到位,为华侨农场今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结合新机构实际情况,以“三融入”为目标,不断推进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重点做好了危房改造、矛盾纠纷调处和社区近期发展规划工作。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气候、区位、交通优势,有效流转土地,调整种植结构,培植冬早蔬菜、花卉等,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在主导产业上,加强引导,组织开展了芒果甘蔗种植与管理技术等培训10期,受训人员3 126人;积极推进归侨难民危房改造工作,新机构主动为群众解决土地、资金、建设规划等问题。

3.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一是主体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市共批复乡镇林改方案75个,批复行政村林改方案637个,批复率均为100%;全市共投入林改工作经费5 964万元,抽调16 792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林改,全市完成确权面积1 370万亩,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书11.9万份,核发林权证11.06万本;共排查纠纷4 962起,调处4 869件,调处率98.13%;调处面积54.34万亩,调处率83.29%。全市商品林面积均山到户率达72.66%。基本实现了山有其主,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二是积极筹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首先,学习借鉴外地配套改革经验,积极谋划我市配套改革。于2008年10月组织各县(区)林改办和林业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赴福建、浙江考察学习,通过学习考察,初步掌握了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基本构架和政策措施。其次,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于2009年1月份,深入林区,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听取林权所有者、造林大户、林地承包经营户对林业配套改革的意见建议。再次,抓好试点,探索路子。市委、市政府把新平县确定为我市配套改革试点县,并派出市驻新平县配套改革指导组,通过半年的工作,初步探索了“五步走”的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法。围绕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林木评估等,起草制定了16个指导性、政策性系列文件,同时在易门县六街镇柏树办事处第25组开展林地转让试点;铜厂乡沙衣村委会白石岩小组开展木材采伐试点。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提出申请、公示,林业站技术员跟踪监督,探索林木、林地转让、林木采伐的新路。

(二)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

我市国企改革,在推进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积极参与行业整合,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甘当配角,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做大做强地方企业;积极依靠大企业大集团引进大项目、促进大发展,实现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使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积极开展对改制企业的回访调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取得了改制的129户企业连续两年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缴税金、职工收入四大指标全面增长,资产负债率下降的“四增一降”可喜局面;积极探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模式,使企业退休人员不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还做到老有所管、老有所乐;积极深化改制企业改革,推进具备条件的改制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以政府自身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全市行政机关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对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起到了明显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完成了第三轮、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理顺市区行政管理体制。扩权强区、强县,向红塔区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红塔区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启动了向县区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工作。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四)财政投资体制改革稳步开展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制度。完善创新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按照行政机关“四项制度”的要求,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建立并联集中、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协商流畅的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和核准机制。加快投融资平台整合步伐,着力突破投融资瓶颈制约。已出台整合现有市属投资公司方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整合各部门分散垄断的资源,壮大资产规模,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融资平台和融资能力。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1.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进医药改革。开展社区、乡镇以及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将玉溪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向深入,逐步实现医药分家,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确保2011年在全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为基本药物实行零加成奠定基础。开展八县一区社区、乡镇以及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根据玉溪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及工作实际,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的改革原则,在充分调研和认真总结玉溪市药品招标采购“四统一”工作的基础上,有效开展社区、乡镇以及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确定了玉溪市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玉溪市基本药物制度管理运行组织机构。二是明确各部门职责。三是完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

2.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农民受益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在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筹资标准由2008年的90元调整为100元,农民个人自筹20元。全市新农合覆盖农业人口1 744 761人,参合1 658 047人,参合率95.03%,高于全国全省参合率的平均水平。

(六)改革试点进展顺利

1.全面落实《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纲要实施意见》,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2008年,经省政府同意,设立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试验区设立后,我市迅速成立管委会,并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玉溪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全面部署试验区建设工作,明确全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编制完成了试验区总体规划,加强了试验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试验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以旅游重大项目为突破口,建立了试验区重大项目审核机制和推进机制,太阳山、仙湖·锦绣、承德国际养生中心、帽天山国际养生园等首批重大示范性项目推进顺利。进一步夯实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基础。

2.扩权强县试点积极推进。2009年6月,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我市新平县、易门县作为试点县,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正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从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改革进展不平衡,四是改革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战略性结构调整作用有待强化。

三、“十二五”改革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突出重点领域,力求在深化财政、投融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等关键领域有新突破,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力,努力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责权一致,分工合理,执行流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政府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围绕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系目标,全面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提高公务员素质,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2.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着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努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完善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制。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大政府在改善民生、建立公共服务的投入,逐步降低政府在非公共服务领域直接投资的比例。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原则,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保障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开放投资领域,激发民间投资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重大项目的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2.切实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整合政府融资平台,按照平台实体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项目实施专业化的方向,规范和做大政府性投资公司规模,增强融资能力,提高运营效率。规范发展各类民营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加快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专业的投融资体系,努力开拓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大力发展投资中介服务组织,提升服务功能。

(三)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

1.健全重大资源合理开发的体制机制。要依法科学确定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准入条件,明确重大资源开发利用的准入标准,逐步形成由开发企业承担环境成本的新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强化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监管。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开源节流机制,建立完善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保障、以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为基础的资源节约利用制度。

2.加快建立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形成资源要素市场。对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矿业权评估作价后,可作为国有资本注入上市公司直接实现资本化,也可通过加大行业整合的方式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形成优良资产,为其资本化做准备,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于可以持续利用和循环使用的资源,可以按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实施特许经营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开发,政府主要抓好规划、监管和保护工作。

(四)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1.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创业促进就业的管理机制,加快制定有利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扶持政策。建立统筹城乡区域的就业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立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贯彻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积极探索适应各类学校的办学体制。深化素质教育改革试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面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积极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3.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继续扩大基本医疗卫生保障覆盖面,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倾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完善民营医院的鼓励与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医药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4.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培育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大中型文化企业,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有效提供不同需求的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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