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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围绕楚雄州“十一五”规划以及五大重点产业的发展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楚雄州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已完成,并得到省国企改革考核验收组检查验收。目前,楚雄州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正积极向前推进。一是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

楚雄州“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十一五”期间,楚雄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突出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州委确定的“努力把楚雄建设成为经济特色显著、彝族文化荟萃、人与自然和谐、群众生活富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工业重镇、绿色经济强州和彝族文化名州”的楚雄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使彝州经济社会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

一、“十一五”改革推进情况

(一)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国有企业改革得到深化。围绕楚雄州“十一五”规划以及五大重点产业的发展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三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楚雄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出台《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抓好列入改革目标任务和未列入三年改革目标任务企业的深化改革工作,并抓好已改制企业的扫尾完善,巩固改革成果,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楚雄州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已完成,并得到省国企改革考核验收组检查验收。

2.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继续推进。为建立与楚雄州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相适应的价格管理机制。确保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顺利进行。2006年9月,楚雄州发改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前期调研,提出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指导意见》,2008年6月30日第十届州人民政府八次常务会通过推行实施。力求通过积极推进楚雄州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渐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转变。目前,楚雄州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正积极向前推进。

3.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根据州人民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意见》和州财政局《关于州财政局内部部门预算编制具体流程和编制过程中各科室职责的通知》,州本级选取了5个部门33家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2009年,对2008年预算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州本级95个部门160个预算单位全部使用预算软件编制部门预算,10县市861个部门1 303个单位全部使用预算软件编制部门预算。二是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楚雄州2006年开始实施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2009年,州财政局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实施〈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了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化改革。同时,通过制定《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对乡镇财政所的会计核算管理、拨款印鉴管理、拨款人员和稽核人员的分设进行了完善和加强。三是严格执行账户管理和国库改革制度,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从2009年3月起,楚雄州财政局认真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同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州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4.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一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取得突破。目前,全州共成立了禄丰县德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小额贷款公司,对楚雄州现行的金融体系做了有益的补充。二是全力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2010年9月19日,楚雄州15亿元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正式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10月18日,债券正式公告发行。10月21日,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11月8日,15亿元楚雄州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公开上市。三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目前,共有3家担保公司已经运营,2家担保公司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开展业务。同时,楚雄

州还努力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遵循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诚信水平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扩大规模和逐步规范相结合、适度竞争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的突破,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大力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宣传工作。楚雄州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两次全省债券发行会议的精神,不断与州工商联、州经委等单位合作,组织楚雄州部分中小企业进行培训,不断宣传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条件、操作流程等相关知识。五是改革小额到户贷款扶贫管理办法。出台了《楚雄州扶贫到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改革过去由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承贷承还,全额贴息,政府承担风险的运作模式为由承贷金融机构自主放贷,自主回收,财政差额贴息、金融机构自担风险的新模式。

5.金融服务改革卓有成效。一是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科学灵活把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关口,积极稳妥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引入和组建工作。目前,楚雄州已有禄丰龙城富滇银行和楚雄兴彝村镇银行两家村镇银行。三是解决好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楚雄州共有4个金融服务缺失乡镇,为推动“两个规划”的稳步有序落实,楚雄州银监分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截至2010年11月底,设立了姚安县太平信用社,其余3个乡设立(村镇/简易)服务站,实现了楚雄州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

6.改革和创新激励机制。一是实施和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招商形势和工作要求,建立科学的招商引资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州级部门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楚雄州驻外招商引资联络处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州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招商引资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了全州各级各部门主动参与招商、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出谋划策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投资促进和服务机制。制定完善了《楚雄州对外来投资企业服务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并积极筹备建设楚雄州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竭尽全力为投资商开创绿色通道,竭力营造尊重客商、善待客商、优惠客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和招商氛围。

(二)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1.农村改革不断深入。一是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州农业部门树立减负就是增收的观念,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认真调查处理农民反映问题,全力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通过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建立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四项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大村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工作力度等工作制度,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开展多种形式宣传,面向农民群众宣讲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法规,对全州10县(市)土地经营权证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土地承包违法案件。三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中央和省批准,2003年8月楚雄州在楚雄市、禄丰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6年新增大姚、元谋两个试点县,2007年全州10县市全面推开。

2.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一是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从2006年开始,历时近4年来,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州涉及林改的103个乡(镇)、1 084个村委会、14 677个村民小组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楚雄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经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考核,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考评为一等奖。二是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快。在抓好主体改革的同时,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楚雄州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了《楚雄州中低产林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楚雄州中低产林界定标准》,草拟了《楚雄州松脂采集管理办法》,为配套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3.水利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抓好水务改革工作。目前,楚雄州水利局编制上报了《楚雄州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州、县水务改革工作已列入州政府与县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二是抓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完成了《楚雄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 》,待报州政府审批。南华试点县在完成摸底调查、公示了资产评估、各件工程的改革方式等的基础上,按照农民意愿开展工作,1 444件工程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对43 214件自建自用自管的工程明确了权属。三是按照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巩固、落实“两定”和“两费”。目前武定、大姚、牟定、南华、双柏、永仁、姚安、元谋8县小(一)型水库已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三)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1.基础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一是积极支持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组织开展布局调整后农村闲置校舍利用情况专题调研,完成7所民办幼儿园申报云南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工作,抓好区域内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工作,完成了全州新建和改扩建100所幼儿园初步规划。二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春季学期“两免一补”资金和“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已全部落实到了义务教育学校。三是教育体制改革步伐加快。继续全力推进楚雄州教育改革与发展。按照全省高中课改的部署,楚雄州积极准备高中课改各项工作。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组织教育科研部门学科教研员和高中骨干教师学习研究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和不同版本的高中课本教材,提早掌握普通高中课改的基本情况。四是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抓住国家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机遇,坚持走“高中阶段学校办到县、市,初中阶段学校办到县、乡镇,小学办到乡镇、村”规模办学的路子,全力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工作,全州中小学布局不断优化。到2010年底,全州计划撤并学校933所,其中“一师一校”办学点659所,小学211所,初中63所。新建中小学校18所。小学撤并学校数的比例为49.2%,初中撤并学校数的比例为46%。

2.文化体制改革有力推进。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省州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楚雄州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州级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指导委员会,负责协调全州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结合国家和省的医改《意见》和三年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实施方案》 ;对即将出台实施的《楚雄州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选制实施意见》、《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职工聘用制实施意见》、《关于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实施意见》5个讨论稿进行了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组织服务一体化管理率达100%;全州乡镇卫生院均实行院长公开竞聘使用;实施“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了乡镇卫生院会计委派制、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券付费制和三级以上医院药房托管试点,实施了以州为统筹单位的州、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用药统一竞限价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实施了门诊费用总额预付包干制、住院日费用分类分段包干制,实施了部分常见病限价收费、临床路径管理等卫生管理、运行机制改革。三是研究制定了楚雄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自2010年11月1日开始,全州政府建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开始配备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及70种省补充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十一五”末,州级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20%,县级医疗机构达3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100%使用基本药物。四是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州卫生局昆明医学院合作编制了《楚雄州区域卫生规划》,对公立医院布局、设置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

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不断深化。根据全州事业单位岗位需求和空编情况,结合楚雄州引进重点产业、专业紧缺人才和全州社会事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楚雄州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了改进。一是实行州属事业单位和10县市招聘岗位经审核后在《楚雄日报》和“楚雄人事人才网”上统一发布公告,加大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到了招聘信息公开、招聘岗位公开;二是对州属事业单位实行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对全州县市的公开招聘考试进行了统一规范,降低了招聘工作行政成本,增强了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政府机构改革稳妥推进。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加强机构改革政策的学习宣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放征求意见表、暂停机构编制审批和人员调入等措施,为政府机构改革做了准备工作。成立了楚雄州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拟订了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州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及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二是拟订上报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深入州级部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分析州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订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向省编办多次请示汇报,反复修改完善,报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委常委会议讨论同意后,上报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三是州委、州政府下发了关于楚雄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2010年12月31日,召开了机构改革大会,宣布州人民政府设置32个工作部门。四是加强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重点抓好《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云发〔2009〕10号)的贯彻落实。按省州要求,县市政府机构改革正稳步推进。

3.政府职能得到明显转变。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和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汇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单位、工作原则和内容范围,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后续监管。为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加强后续监管,简化审批手续,强化服务职能,适时开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下发了《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备案表》和《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难度加大

针对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2010年上半年,银监会连续向金融机构下发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准入门槛提高,贷后监管更加严格。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规定,使地方投融资平台利用政府信用进行融资工作的开展难度加剧,扩大融资渠道、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难度加大。2010年下半年,为适应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国家调整为稳健的货币政策,客观上使楚雄州投融资体制改革遇到了新的难题。

(二)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推进较慢

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离”的原则,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要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实行改革改制,完成人员身份置换等,由于涉及多方利益的关系调整,改革推进步伐不够理想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遇到困难

按照国家和省的医改要求,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对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的落实遇到现实困难。

三、“十二五”推进改革的设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省经济体制改革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一)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1.继续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继续贯彻落实《楚雄州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步伐,扩大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加大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场化运作改革力度。

2.继续推动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 (云发〔2009〕9号)精神,抓住沿海产业向内地和西部转移、省内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加速调整的有利时机,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改革,试点实施部门预算信息内部公开,积极探索参与式预算改革。探索建立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构建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管理制度。

4.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开发投资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开发性金融合作,加快引进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打造区域性融资平台,培育更多的投融资主体,在搭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专业的投融资体系上取得突破。创新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公益性、基础性项目。科学界定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范围,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加快形成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5.推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推进节能减排制度创新,贯彻国家和省节能减排法规,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措施。配合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增长方式,建立资源节约监管制度。

6.加快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要抓住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重要机遇,配合国家和省研究提出楚雄州区域发展与国家战略相配合、省内区域规划与对外开放布局相衔接的桥头堡建设规划。完善招商投资管理体制和外贸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创新利用内外资方式,把引进内外资同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相结合,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到楚雄投资建设。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平台的建设。

(二)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改革

1.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增长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征地补偿机制和安置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适时启动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继续争取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继续努力增加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长效机制,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的同时,有选择地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尝试加快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

2.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研究出台楚雄州医改配套政策。根据《云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楚雄州医改“一主三辅四配套政策”,即“一主” :楚雄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三辅” :楚雄州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三个试点方案; “四配套” :楚雄州乡镇卫生院改革机构编制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运行补偿、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采购配送4个试点办法。三是建立健全医改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医改督导检查,摸底公布各县市医改进展情况,奖励先进,督促落实,确保改革按既定的进度和目标推进。四是加强督查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医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楚雄州医改工作操作规范、凸显特色、取得实效。

3.进一步深化水利体制改革。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动全州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楚雄州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和州水务局组建、挂牌,同步完成10县市水务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和水务改革启动工作;深化内部改革,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试点县南华县的经验,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规范和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建立“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民主管理、自我发展”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决定》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贯彻实施办法。

4.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三)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提高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职责,加强社会管理,注重公共服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事项,简化程序,下放权限。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加强审批事项后续监管。

2.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推进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要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在继续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的同时,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方向。稳步推进州县(市)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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