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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政形势“十一五”评估与“十二五”展望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一五”期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226亿元,年均增长23.5%,是2005年的2.9倍,实现“力争突破1000亿”目标。“十一五”时期,财政支出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得到优先保障,公共财政框架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80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通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江西省财政厅课题组 胡强 辜华荣 陈向明 袁敏 苏昌平 黄平 李婉萍 杨小荔

一、江西财政形势“十一五”评估

(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十一五”期间,在江西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支持做大做强经济,大力培植财源,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财力扶持;调整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金,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确保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需要,让百姓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加强机关建设,开展争先创优,推进“八项服务承诺”,打造“效率·温馨”财政,通过全省财政部门共同努力,成功战胜了国际金融危机和各种自然灾害对财政的冲击影响,实现了经济社会和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1.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实力显著增强

(1)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226亿元,年均增长23.5%,是2005年的2.9倍,实现“力争突破1000亿”目标。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778亿元,总量居全国第21位,比2005年前移2位,实现了“排位前移”的目标;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91%,比2005年提高0.24个百分点;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745元,比2005年增加1158元,年均增长24%。

(2)收入质量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3%,比2005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1033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4.3%,比2005年提高3.6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增收明显,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达到771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2.9%。

(3)市县财政快速发展。2010年,全省县级财政总收入897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73.1%,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全省所有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全部跨越2亿元台阶,其中,超5亿元的由2005年的7个增加到69个;超10亿元的由2005年的1个增加到22个;丰城市、贵溪市、青山湖区财政总收入超20亿元;南昌县突破30亿元。11个设区市财政总收入全部超越50亿元,继南昌、赣州之后,九江、上饶、宜春市实现跨越百亿大关。

(4)公共财政框架基本形成。“十一五”时期,财政支出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得到优先保障,公共财政框架基本形成。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全省财政部门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屋、难有所助、人有所事的要求,创新理财思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实现了发展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2007年以来连续四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共投入约600亿元用于巩固、扩大、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四个全覆盖”。

2.农业农村投入加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1)农业农村得到了较快较好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统筹安排36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和促进粮食、柑橘、水产、油茶四大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推进,农业补贴政策不断完善,农民增收渠道日益拓宽,收入保持较快增速。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789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居中部地区首位,比2005年增加2523元,年均增长率达12.13%。

(2)生态建设得到重点支持。“十一五”期间,全省安排财政资金90亿元重点支持林权制度改革、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和林业发展,积极推进“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地调动了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林业发展专项资金、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等配套改革稳步实施,推动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80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

(3)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省投入财政资金133亿元,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对3488座病险水库、626公里堤防除险加固,对116公里河道整治与疏浚,对830万亩中低产田进行改造整理。同时,通过统筹整合财政资金79亿元,在3.8万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硬化道路6万公里,解决63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新修无公害厕所133万个,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通有线电视、通电话、建卫生所、文化室,建立了2万多个农村新社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3.社会保障体系得到完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1)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城乡低保制度日益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医疗卫生“三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面覆盖,城乡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支出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就业资金、救灾资金、抚恤资金等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得到完善。

(2)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标准提高。“十一五”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367万人增加到577万人,年均增长9.5%;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由592元提高到1171元,接近翻一番;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224万人增加到26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由250万人增加到484万人,年均增长14.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无到有达到750万人;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60~7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业人口3145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96.6%;城乡低保对象由100万人增加到293万人。

(3)社会保障实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年支出由128亿元增加到381亿元,年均增长31.4%,其中,医疗卫生年支出由29亿元增加到150亿元,年均增长50.8%;抚恤和社会救济、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2010年底累计结余分别达到190亿元、26亿元、70亿元,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4.大力发展教育,支持科学文化体育事业进步

(1)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投入发展教育资金1039亿元,年均增长30.1%,实现了公共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照教育优先和均衡发展要求,实现了城市和农村同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同步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与当地公务员同步到位、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同步免费提供学生使用“四个同步”,实现了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助学体系“四个覆盖”,实现了资金向农村义务教育、向特殊教育学校、向职业教育项目、向困难高校“四个倾斜”。

(2)大力支持科学事业发展。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积极调整投入结构,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2007~2010年,省财政整合资金7亿元,支持119个高新产业重大项目,增强了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2009~2010年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财政投入1亿元,支持34个县市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和支持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有力地推动了科学事业的发展。

(3)大力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时期,省财政安排5.8亿元,用于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安排1.5亿元用于支持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的维修改造和功能化装备;安排5.2亿元用于支持艺术中心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安排4.4亿元用于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以及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安排8000万元用于维护和抢救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排7.9亿元用于群众健身场所建设,促使文化体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5.加大重点领域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加大节能和环保投入。“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安排1.62亿元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财政补贴,以及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实施财政奖励;2008~2010年省财政安排2.34亿元对“五河”源头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实施奖励;安排7000万元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营运实施奖励;安排1.61亿元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实行“以奖促治”政策。各级财政安排资金8.6亿元,用于全省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工程建设,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发展。

(2)支持国企改革发展。从2007年起,省财政筹集安排94.8亿元用于支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安排50亿元用于解决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安排1.67亿元用于解决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的伤残待遇;通过完善制度,创造性地提出内退职工养老保险等资金逐步支付办法,支持了企业改革;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4亿元、担保机构补助资金1.3亿元,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3)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2007~2010年,财政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5.38亿元,建立农业保险补贴险种9种,提供风险保障795亿元,农民获得保险理赔3.65亿元;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6亿元,发放小额贷款172亿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8.97亿元,扶持创业28万人次,带动就业84万人次;“十一五”期间,利用政府外债项目贷赠款8.5亿美元,支持了基础设施、教育等社会薄弱环节的发展;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7亿元;有效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融资422亿元支持了住房保障、国企改革等重大项目建设。

6.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效能

(1)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到2009年全省80个县市全部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在开展“省直管县”改革的同时,乡镇全面实行了“乡财县代管”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账乡代理”试点。通过改革,完善了财政管理体制,加大了省对困难县市的扶持力度,增强了县乡财政活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2)深化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促进了公共财政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监督。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了对单位预算的审核力度,提高了预算编制科学性。做好人大重点审查部门预算工作,提高了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十一五”期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502亿元,节支率达11.8%,累计节约资金59亿元。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了财政国库资金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标。省直126个部门、1084个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改革范围,覆盖面达到100%;11个设区市已将2527个预算单位、100个县(市、区)将1.25万家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覆盖面分别达到91.2%和59.2%。同时,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累计发放公务卡5.2万张。通过改革,减少了支付环节、提高了资金效率,强化了预算约束,提升了管理水平。

(4)涉农资金监管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全省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实行精确定位,精细管理。大力推行并不断完善以“一卡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惠及全省800余万农户3200万农民,涵盖目前政府补贴给农民个人的各项资金计21大项56小项。通过改革,减少了资金发放环节,提高了发放效率,增加了财政惠民政策的透明度,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创新完善财政奖励政策。围绕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和增强职能作用,提出了完善财政科学发展机制的政策措施,构建更具活力的激励机制、更为稳固的保障机制、更加灵活的调控机制、更富效能的管理机制。“十一五”时期,省财政安排资金20亿元,先后对在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工程、政务环境等方面取得成效的482个县市进行奖励,极大地激活了县市做大做强经济和财政蛋糕的内在动力。

7.规范财政秩序,强化财政监管

(1)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估工作得到加强。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研究制定《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并通过省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十一五”期间,全省检查企事业单位4659户,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2.28亿元,追缴财政资金1.11亿元,查处小金库6.55亿元,严肃了财经纪律。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推进,重点对新农村建设、职业教育、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等大额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财政投入的实效性、安全性得到加强。

(2)政府收费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两级收费审批权限,清理涉及农民、企业的政府性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公路“三乱”,开展收费专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推行执收执罚部门收支脱钩改革,加大履行职能经费保障,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财政票据源头控管作用,在全省范围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十一五”期间,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取消283项收费,涉及金额36亿元,有效减轻了社会负担。

(3)会计基础和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会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计制度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平稳运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执业环境得到改善,监管水平得到提高。“十一五”期间,组织全省15.8万名会计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考试,全面提升了会计人员素质。“金财工程”建设得到加强,统一整合了全省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初步实现了财政信息一体化,实现了财政内部、外部和上下级之间的贯通,提高了工作效率。

8.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机关建设和党建工作取得成效。坚持把机关建设、党建工作与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系统以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机关效能建设、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等活动为载体,深入践行“八项服务承诺”,努力打造“效率·温馨”机关,创先争优,省财政厅先后被评为全国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特别优秀奖;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单位;被评为全省政务环境、创业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实现了机关建设、党建工作和财政工作的双促进、双提高。

(2)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积极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阳光理财,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政绩观,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财政干部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得到增强。加强干部培训和再教育,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系统培训干部3.2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全员轮训的要求。大力提倡调研之风,积极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完成重点课题130项,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连续四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财政部的悉心指导下,在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下,克服雨雪冰冻、洪涝灾害、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困难,奋发拼搏,锐意进取,圆满完成财政“十一五”规划目标,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

1.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统领财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部门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强动力,将科学发展理念贯穿于全部财政工作之中。围绕发展第一要义,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财政工作最首要的任务,坚持把财政资源转化成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坚持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正确处理好壮大总量与提高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加快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比2006年翻一番,是2005年的2.9倍,比“十一五”规划目标850亿元超出376亿元。围绕以人为本核心,牢固树立“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宗旨,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07年以来连续四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共投入约600亿元用于巩固、扩大、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四个全覆盖”。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要求,讲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既立足当前,支持骨干企业、支柱产业,又着眼长远,注重新兴产业的培养壮大,增强发展后劲;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着力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坚持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夯实社会事业薄弱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加强管理中,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755亿元,教育支出累计1039亿元,社会保障支出累计844亿元等等,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以思想解放为先导

五年来,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积极解放思想,跳出财政看财政,在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中找准财政工作方向,实现了理财观念“三大转变”:由“小财政”向“大财政”转变,由“消极安排型”财政向“积极发展型”财政转变,由“被动落实型”财政向“主动服务型”财政转变。实际工作中,坚持从全省发展改革大局出发,从经济社会建设实际需要出发,不断用新思维、新理念引领财政工作,既算眼前账,又算长远账;既算财政账,又算经济账;既算政治账,又算社会账;既算本地区的局部账,又算全省、全国的宏观账,努力提高财政工作的前瞻性和时效性。省财政厅主动把握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心,每年都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积极出点子、想法子,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提高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创造力。比如,围绕完善财政科学发展机制,提出构建更具活力的财政激励机制、更为稳固的财政保障机制、更加灵活的财政调控机制和更富效能的财政管理机制,并细化成40项具体政策举措。再如,围绕破解发展难题,积极创新理财方式,采取市场运作方法,整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产权,迅速融资支持县市85个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由省、市、县共同筹资组建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创造条件;将省属国企及市、县属国企闲置土地整体打包,向银团融资用于收储国企闲置土地,保障国企改革职工安置资金需要。这些积极探索,在实践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3.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以壮大实力为基础

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推动经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保障,也是实施财政宏观调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立足欠发达省情,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目标,始终把做大财政蛋糕作为全省财政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培植财源上,注重扶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壮大骨干财源;注重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繁荣民营经济,培植新兴财源;注重支持重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广辟后续财源。在收入征管上,既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收过头税,又注重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不断提升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规模实现了“阶梯式”跨越:2006年跨上500亿元台阶,2007年跨越600亿,2008年跨越800亿,2009年跨越900亿,2010年跨越1000亿。实践证明,有雄厚财政实力做保障,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才能不断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才能实现财政事业稳步向前。

4.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随着经济发展和时代进步,对财政工作提出的要求更高,改革创新也日益成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关键。“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部门不断深化财政改革,逐步形成了科学、规范、高效的理财制度体系,也为财政事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竭的活力。各级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主动性、财政政策的主导性和财政资金的调控性,将理财思路与经济发展形势紧密结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创新理财方式,支持加快发展,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先列。比如,围绕“微调体制,重在机制,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积极完善财政激励机制,省财政每年安排4.2亿元资金,对发展快的地区进行奖励,激活各地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再如,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扩大到城市,并设立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专项补助;率先出台提高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政策。五年来,省对市县各类补助资金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基层保障能力大大增强。2010年县级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实践启示我们,只要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就能更多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就能更多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就能更多更好地展现财政形象。

5.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以锻造干部为保障

做好财政工作,既要在支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中开拓财政新局面,又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凝聚推动事业发展合力。“十一五”时期,财政干部宗旨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政策研究和业务技能不断增强,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断改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同志充实到重要岗位。特别是以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等活动为推动,围绕打造“效率·温馨”财政,对内推行“五个一工程”,对外做到“八项服务承诺”,机关作风进一步优化,财政形象进一步提升。五年来,省厅获得国家和省部表彰100多项,在全省各项主题活动中名列前茅,其中,2006年作为江西省唯一的省直厅局机关党委被中央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许多市县财政部门在作风建设中也屡获佳绩和表彰。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不懈地锻造干部队伍,坚持不懈地增强服务效能,财政良好形象才能不断提升,财政事业才能永葆青春。对于在财政机关建设和财政文化建设中积淀的丰富成果和经验,一定要巩固和发扬,持之以恒地打造一支高素质财政队伍。目前,全省财政部门正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勤学习、创佳绩、优服务、争先进”的机关氛围蔚然形成。

二、江西财政形势“十二五”展望

(一)发展目标、规划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保持经济较快发展;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综合素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做出更大贡献。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全省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探索财政发展规律,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在实际工作中要着力建设“七型”财政:

着力建设发展型财政。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善于通过市场运作解决发展难题,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

着力建设公共型财政。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分配有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职能健全的公共财政体系,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着力建设调控型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改进调控手段,健全调控机制,创新财政运作方式,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调整推进经济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着力建设精细型财政。牢固树立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把加强财政调控、深化财税改革和强化财政管理结合起来,加快推进财政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强化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做到重基础、重细节、重落实、重效益,确保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着力建设效能型财政。积极探索和掌握财政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提高财政管理的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转变工作作风,精简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着力建设民主型财政。主动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加大参与式预算改革步伐,让公众参与预算的监督和管理,充分保证公共财政的科学性,真实反映财政收支状况,真正体现人民群众意愿,有效监督财政运行,防治滥用政府权利。

着力建设法治型财政。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创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保障财政监督职能更好发挥。

2.主要目标

总量突破。全省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15年,总量达到260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突破3000亿元。

比重提高。全省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到2015年力争达到16%,比2010年提高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力争达到87%,比2010年提高2.7个百分点。

排位前移。到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国的排位力争达到19位,比2010年前移2位以上,比重力争达到2.1%,提高0.2个百分点。

实力增强。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全部超过5亿元,其中:超20亿元的达到30个以上,超30亿元的达到10个以上,超40亿元的达到5个以上,超50亿元的达到3个,力争实现超百亿强县零的突破。

(二)主要举措

1.发挥财政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大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优化经济结构、协调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两个比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加大财政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健全补偿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和财力支持,确保江西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和自主创新。继续实施“抓大放小”战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基本完成企业分离办社会、厂办大集体。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列入国家破产计划的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继续做好地方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积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由政府安排资金,对新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省财政每年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六大支柱产业中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的科研攻关项目予以扶持,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加大中小企业和全民创业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增加省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对市县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达到省定规模的给予奖励。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着力推动全民创业,制定支持全民创业的财政政策,改变资金投入方式,发挥担保、贴息等财政杠杆作用,鼓励、支持百姓创家业。加大对创业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各类人才,为全民创业提供智力支持。加快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环境。

(4)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筹集资金支持企业出口退税,市县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部分全部转由省财政负担。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外贸发展资金,进一步推动江西省外贸出口,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继续实施“工业崛起奖励”政策,支持县城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并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业发展速度较快、工业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税收增幅较高的工业园区所在县市给予奖励。

(5)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对重大工程项目提供财力和政策支持。按照江西省“十二五”规划要求,支持推进“两核一控”工程,建设10000公里标准化提防工程,实施1000公里天然气管道工程、1000万吨标煤节能工程、1000万吨城市矿产示范建设工程,实施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铜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推进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工程、1000万亩优质油茶工程,推进规模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施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00所二甲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2.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1)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现代农业资金投入,坚持以粮食等优势主导产业为抓手,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区为平台,集中资金,重点倾斜,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贴息、担保、品牌奖励、项目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提高农民发展生产和介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构建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

(2)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继续实施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农村土地整理示范建设工程,改善农业耕作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强化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新农村建设试点资金等整合平台,继续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考评和奖励制度,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支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水源保护,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3)促进农民增收。健全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和农村服务业,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提高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助标准,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粮食直补、良种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生态公益林等林业补偿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扶贫标准。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创业渠道,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1)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正常调整机制,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比照新农保试点办法,同步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无收入来源和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兴建、改建、扩建城镇和农村敬老院,增加集中供养人员,提高供养补助标准,改善生活条件。

(2)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保障供养标准,实现应保尽保。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加强灾后救助精细化管理,及时拨付救灾资金,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采取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对重度贫困残疾人,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发给居家生活和护理补贴,对残疾人就业落实补贴政策,提供公益性岗位。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对城市、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

(3)构建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市级统筹工作,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体化,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取消药品加成,减轻患者负担。完善财政补助为主的多渠道经费补偿机制,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4.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江西

(1)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各类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全省生产总值的4%,并稳定增长。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统筹考虑非义务教育发展,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推进科技进步。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投入,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进一步支持拓宽科技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社会化科技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包括全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内的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建设。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涵盖科技创新、传播和应用全过程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科技创新机构,积极搭建科技自主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科学普及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科技评价奖励制度。

(3)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以农村为重点,优先安排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需经费。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利用。支持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建设,增加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规模,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基层群众健身场所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大环保投入,完善财政奖励政策,增加节能技改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成效的企业进行奖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水土保持和湿地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投入,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强化江河源头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重点实施鄱阳湖、赣江源、东江源等生态保护工程。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奖励资金,统筹运用排污费资金,对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进行重点扶持。加快全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安排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资金,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实行“以奖代补”。

5.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1)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加大以民生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投入,努力保障教育、三农、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重点支出需要,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县市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省对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部门预算改革的力度,加强市县基础信息管理和支出标准的制定,规范预算编制办法,提高预算透明度。

(2)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进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和编制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政府收费行为,依法审批收费项目,加强政府收费的执法检查,清理涉农、涉企、涉教收费,减轻社会负担。加强财政票据制度建设,推进票据电子化管理,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制作用。完成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建设,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化。加快立法进程,推动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实现政府非税收入依法管理。

(3)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使用。加强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在省级动态监控系统基础上,建立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覆盖全省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健全现代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安全、高效拨付。推行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年度财务报告。

(4)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数据库、第三方中介库、专家库及预算支出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四个环节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逐步形成事前申报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和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重要依据及绩效问责的全过程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5)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构建市场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体系,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杜绝政府采购领域腐败现象。完善政府采购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的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精细化管理。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技术,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培训工作,重点做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努力塑造一支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

6.支持金融发展,管好用好政府内债外债

(1)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研究和完善财政金融政策,运用财政贴息、奖励、补贴等手段,促进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民生领域、经济发展薄弱环节、“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投入。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更加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挥财政保费补贴作用。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奖补扶持政策,支持自主创业,扩大就业。发挥省资产集团公司融资功能,支持我省重点工程建设。

(2)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合作,重点支持农业、环境保护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主战略,争取利用世行贷款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及其流域小城镇建设。根据江西省城市发展规划,争取利用亚行贷款资金支持中等城市的基础设施改造。利用欧洲投资银行气候变化框架贷款资金支持江西省地方中小水电建设和林业发展。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地方在卫生、教育、污水处理、节能减排等领域的建设。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通过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投资机制。继续做好政府外债管理,完善转贷机制,加强财政部门上下的沟通协调,实行跟踪问效,保证贷款资金的及时安全回收。加强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务的使用管理,做好到期债务偿还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利用中央优惠政策,努力化解高校债务和乡村债务。

7.强化基础工作,提高财政监管水平

(1)加强会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会计制度,提升会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科学规划,稳步实施,深入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改革现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提升不同层次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结构,形成初级、中级、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渐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支持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做大做强、做优做精,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和自律约束。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动态管理体系,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建立健全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为预算管理、资产配置等提供决策支持。深化预算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资产配置审批。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和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率。

(3)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创新和发展财政监督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省与市、县三级监督体系的上下联动检查机制。建立相互协调的综合监管机制,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改进监督的方式,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相结合,形成稳定长效的外控、内控机制。

(4)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和财政评审机构对财政投资的评审作用。制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财政评审的配套制度,创新财政评审机制,拓展财政评审范围,提升财政评审质量和效率,加强财政评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财政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财政评审的应有作用。

(5)推进“金财”工程建设。以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应用支撑平台推广实施和深化基于平台的核心业务系统应用为重点,以网络、安全及运维体系建设为保障,建成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级财政内部、财政与相关单位、上下级财政之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互联互通,财政资金运行有效监控,财政数据及时汇总,财政分析决策支持能力不断增强,支撑和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监管的技术水平。

8.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

(1)加强机关和党建工作。强化“八项服务承诺”,提高机关效能。深入开展财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巩固提升创先争优成绩。继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以建立健全财政惩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廉能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政治和业务学习,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完善干部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推动开放、兼容、共享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加强财政宏观形势和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加强财政各项改革、体制机制、财政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研究,贴近基层和实践,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干部政策水平。

(3)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推进乡镇财政所基础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信息网络化建设,规范各项制度,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财政政策在乡镇基层单位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充实乡镇财政职能,拓展财政业务,强化财政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基础作用,把乡镇财政建设成财政与百姓联系的窗口,宣传财政政策的窗口,财政为民服务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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