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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变化及动因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此计算,10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8850万人,加上转移到城市的4400万,合计转移农业劳动力1.3亿人。10年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移转速度年均达15.2%。事实表明,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以认为,这一期间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准备阶段。

第二节 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变化及动因

一、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变化

(一)10年来累计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1.2亿人左右

10年内,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1988年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为8611万人,这个数据不包括以农业为主兼营他业的农村劳动力。根据我们对全国11个省(市、区)222个村的189006个劳动力的调查,兼业劳动力折算成全年性转移劳动力之后的人数为16144人,占所调查村农业劳动者总数的9%。[1]按此比例推算,全国实际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在原来的基础上还要再加上3775万人,即达到12386万人。另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资料,1988年乡镇企业非农业职工人数为9295万人(不包括农业企业职工人数250万人),再加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金融、邮电通信等不属于乡镇企业部门的农村劳动力2408万人,农村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实际人数达到11703万人。以上两种考察说明,1988年农村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在1.2亿左右,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9.3%,接近于在全民所有制就业的职工总数(1.3亿人)。按此计算,10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8850万人,加上转移到城市的4400万,合计转移农业劳动力1.3亿人。10年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移转速度年均达15.2%。这样的转移规模和速度在我国历史上是少有的,在世界劳动力转移史上也是罕见的。我国从1952~1988年农业劳动力的份额由83.5%下降到59.6%,用了36年的时间。大体同样的下降率,美国从1810年开始用了69年的时间,日本从1872年开始用了75年的时间。事实表明,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二)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三个阶段

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并非是均衡发展的,而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革出现波动,考察这10年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可分为三个阶段(见表5-2和表5-3)。

表5-2     10年我国农村非农业劳动力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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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同表5-1。

表5-3     我国农村非农业劳动力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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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同表5-1。

1.1978~1981年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准备阶段

在此期间,农业劳动力表现出特有的回流现象,非农产业劳动力的绝对数和相对数均呈下降态势。1981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劳动力增加了2320.1万人,其中种植业劳动力增加2000万人,而非农业劳动力减少122.7万人;农业劳动力在农村总劳动力中所占份额由1978年的90%,上升到1981年的90.9%,非农业劳动力份额由1978年的10%下降到1981年的9.1%。可以认为,这一期间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准备了两个条件:一是连续四年的农业丰收,为劳动力转移准备了物质条件和资金;二是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业劳动力的剩余由隐性状态转变为显性状态,为非农产业的发展准备了劳动力。

2.1982~1984年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高速度转移阶段

这一阶段,农村经济结构变革较为剧烈。农业连年丰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的速度达到19.5%,为10年中的最高值。转移规模也空前扩大,1984年比1981年非农业劳动力的绝对数增加2248.5万人。同期非农业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份额也由9.1%上升到15.5%,上升6.4个百分点。这一期间,农村的农业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已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农业高速增长,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多年束缚在耕地上的农业劳动者有了安排生产和支配自身劳动的自主权,一旦条件具备便产生一股向非农业领域冲击的爆发力,从而出现了非农业劳动力的非常规的高速增长。

3.1985年至今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趋缓阶段

由于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的约束,加之农业生产五年的徘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和转移规模较前一个阶段趋缓。1985~1988年,非农产业劳动力只增加了1899万人,仅是前4年增长额的51%。1985~1988年非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份额由71.7%上升到21.04%,上升了3.3个百分点,非农业劳动力的年增长速度由上一阶段的19.5%下降到13.6%。

(三)各产业就业结构趋向协调

长时期以来,我国就业结构不合理,造成部门之间的不协调,1978年以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有所改善。

1.从全国看,就业结构滞后于产值结构的现象正在改变

如表5-4所示,1978~1988年第一产业就业份额下降了11.2个百分点,几乎相当于前30年第一产业就业份额下降的总和。农业就业份额的下降牵动了整个就业结构的变革,这后10年全国就业结构变化值为22.6%,高于前30年的该项数值。这10年全国产值结构变化值为5%,说明前30年就业结构滞后于产值结构的状况正在扭转。

表5-4     全国劳动力产业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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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9)。

在农村,随着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第二产业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载体,1988年农村工业吸收农村劳动力已达3412.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8.3%,相当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人数的80.7%。由于我国农村第三产业空白多,起点低,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开始以较快的速度向第三产业转移(1978~1988年农村第二产业年均增长速度为9.7%,农村第三产业年均增长速度为12%)。

2.从地区看,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产业重点有较大不同

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主要向第二产业转移,而西部地区则以第三产业为转移重点。我们对全国11个省(市、区)222个村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分布状况的调查资料可以说明这一点。

表5-5     10年间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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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就业结构的变化中,传统产业部门所占比重偏高,新兴产业部门所占比重偏低。这种就业结构的过度倾斜严重地限制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领域的开拓。

表5-6     全国不同地区劳动力转移的就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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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部地区为:上海、江苏、浙江、福建。  

  中部地区为: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

  西部地区为:宁夏、青海、广西。     

资料来源:庾德昌主编:《全国百村劳动力调查资料集》,统计出版社,1988年版。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地域空间不断扩大

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地域转移先后出现了离土不离乡、离乡不离农、离土又离乡等几种形式,说明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地域上的不断外延需要有开放性环境。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转移空间的不断扩展,城乡通开、地区通开是历史的必然。尽管人们在就地转移抑或异地转移的问题上还有这样或那样的分歧,但这个转移空间不断扩展的趋势则是明显的。事实说明,商品经济越发展,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地域空间越大。如1989年全国11个省(市、区)222个村的调查资料表明,劳动力转移地域空间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成正比(见表5-7)。

表5-7     222个村农业剩余劳动力异地转移的地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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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同表5-6。

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的不同,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呈现明显的差异,因而劳动力的地域转移与各地区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也不相同。据我们对全国11个省(市,区)222个村的调查,在7793个外来劳动力中,有3954个劳动力,占51%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东部地区;有893个劳动力,占11%在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山西等中部地区;有2976个劳动力,占38%在宁夏、广西和青海等西部地区。可见,目前我国东部地区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载体。

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农村乡镇企业开发早,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强,已成为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地域载体。我们对江苏吴县的农户调查表明,1988年7月至1989年6月,吴县农村农业剩余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10.5%。1988年,吴县34个乡镇中的25个乡镇共引进外来劳动力14104人,占农村劳动力的2%。另据有关资料表明,长江三角洲拥有外来劳动力170万人,珠江三角洲的外来劳动力达到220万人。

中部地区是我国粮食、棉花、油料作物的主产区,农业比较发达,农业剩余劳动力多。据我们对河北固安县、湖北钟祥县、广西桂平县的农户跟踪调查,1988年7月至1989年6月,三县农业劳动力剩余率分别为40%、16.8%和18%。按工时加权平均计算,三县剩余工日数占总工日数的26%。由于这类地区乡镇工业起步迟,大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力没有东部地区强,所以,在目前,中部地区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输出的主要源头,而不可能成为继东部地区之后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地域载体。

西部地区商品经济不发达。农业自然条件差,交通、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不健全,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农业劳动力剩余量更大。据我们对贵州望谟县的农户调查,该县农业劳动力剩余率达43.7%,但由于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相对丰富,尚待开发,因此,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有潜在的容纳量。

可见,东中西部地区农业劳动力剩余量,由东向西增加,呈梯形递增,以西部地区为最高,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则东部地区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根据对农业劳动力转移条件的分析:目前,东部地区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载体。但是,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由于中部地区农业自然条件优越,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村乡镇企业和大量中小城市的涌现,中部地区可能成为吸纳农业劳动力的主要载体,西部地区由于农业自然条件差,农业生产不稳,首要任务是把农业生产搞上去,即建设好国民经济的基础,为21世纪的经济起飞创造条件,与此同时,可充分利用西部地区地下资源优势,发展以矿业生产为特征的乡镇企业,扩大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五)农业剩余劳动力灵活多样的转移方式

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形成了一幅多色彩图像:从转移产业分,有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

从转移的所有制分,有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户办企业、个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从转移地域上分,有就地(指乡内)转移和异地转移,还有转移到国外就业的。

从转移方式分,有兼业与专业两种。

从时间上分,有常年转移、季节性转移(见表5-8)。

表5-8     1986~1987年222个调查村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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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同表5-6。

据调查,在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中,季节性转移占57.1%,全年性转移占42.9%。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密度大,劳动力的素质较高,比较容易找到固定职业,全年性转移劳动力比重大;西部地区,人口相对稀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劳动者素质偏低,季节性转移比重大。

二、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动因分析

10年来,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了历史性大转移,产生这种巨大变化的动因除了政策原因之外,可以从以下方面探求。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宏观背景

1.商品经济的发展

10年来,农村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农产品商品率由1978年的39.9%上升到1988年的53.4%。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各部门之间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配置受价值规律的作用,不断趋向合理化,社会分工不断发展,引起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动。也就是说,商品经济发展必然带来劳动力的流动和农业劳动力的减少。

2.经济体制的改革

前30年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模式早已不符合中国国情,随着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目标被提上日程,相应地提出了改革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改革解放了生产力,改革把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纳入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轨道,严重束缚劳动力流动的自然经济和管理体制正在解体。

3.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

10年来,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9.6%,其中农业增长5.3%,第二产业增长9.6%,第三产业增长11.2%。我国社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11.2%,国民收入每年平均递增9.2%,原有经济体制下积累起来的经济潜力的释放,使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对世界59个国家1950年和1958年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劳动力部门构成进行分析表明,非农产业的劳动力所占份额随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增长,而农业劳动力所占份额随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减少。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了总体条件。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机制

1.产业结构变革时期的到来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始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冲击了千百年来的农村单一产业结构,“城市——工业”、“农村——农业”严重扭曲了的产业结构格局开始被重新构造。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500美元这一区段,是产业结构变革最为剧烈的时期,我国正处于这一时期之始。产业结构变革的主线则是农业份额的下降,趋向则是向非农产业转移,即以农业为主体的产业转为以工业为主体的产业,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在这个过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将是必然趋势。

2.产业结构政策的调整

10年来,我们开始注重产业结构政策的指导作用。运用产业结构的发展规律推动产业结构的演进,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纠正了片面追求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片面增长的政策。从增强产业结构的协调性出发,提倡大力发展基础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产业结构发展重心的转移,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领域有所拓宽。

3.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10年来,我国粮食的增产量接近前30年增加量的总和;棉花、猪和牛羊肉及水产增加量均超过前30年增长量的总和。我国平均每一农业劳动者创造的总产值由1978年的495元增加到1988年的1815元,增长2.76倍;粮食由1031公斤增加到1232公斤,增长19.5%;棉花由8.7公斤增加到13公斤,增长49%;油料由22.2公斤增加到41.3公斤,增长86%;猪牛羊肉68.6公斤,比1962年增长2.3倍;水产品33.2公斤,比1949年增长1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和农业剩余资金增加。据统计,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的商品率分别由1952年的20.3%、84.1%和23.4%提高到30.4%、91.1%和74.1%。整个农村的工农业产品商品率达到68.8%,比1978年提高15.1个百分点。1988年,农民人均在银行和信用社的储蓄已由10年前的7元增加到近200元。这些为农业劳动力从农业中剩余出来和开辟新产业创造了前提条件。

(三)农民自身有转移的要求

改革的进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农民自身观念发生变化,他们的进取心增强了,他们以商品生产者的身份,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去生产、去经营。在生产中比较利益的差异和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促使他们产生职业上和地域上的流动,从而自觉不自觉地起到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1989年年初百万民工的大流动,足以说明了今天农民对商品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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