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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宏观因素分析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它不仅影响跨国战略联盟的形式,同时还影响联盟形成后的整合。

第一节 影响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宏观因素分析

跨国公司间的战略联盟已成为了一种流行的战略范式,新联盟在不断出现,旧联盟在不断消失,那些成功的联盟得以继续生存下去。联盟的演化也如同自然物种的演化一样,符合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达尔文指出,一个物种必须随时与变动的环境相匹配,否则必将灭绝。一个有机体必须持续发展出新的技能与特性,往有利的方向努力成长。否则难免遭到淘汰,各种生命形式都必须随时环顾周围,澄清敌我态势,展开合作与竞争的关系。环境的变化同样对战略联盟的成败产生显著影响。按一般的分类方法,跨国战略联盟所面临的环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的高速发展,使得企业管理与经营面临着急剧而狂乱的演化。这一时尚的环境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成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将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基础设施和网络等多个方面来展开宏观因素的分析研究。

一、经济因素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影响

影响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败的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因素和微观经济因素两部分。宏观经济因素主要有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差别、经济结构差别以及经济政策差别。而微观经济因素主要是指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的产业结构差别、产业状况差别等方面的内容。一般而言,宏观经济状况差别越大,联盟双方所处环境差异也越大,联盟伙伴在合作上的共同利益区域相对较小,联盟成功的可能性越小。

近年来,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逐渐向发达国家倾斜,虽然与众多的因素有关,但也从侧面验证了联盟成功与宏观经济状况的关系。联盟伙伴所在国的经济结构差别越大,表明两国在产业结构的侧重点、产业重心上存在差别越大。这使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的可能性增大。特许经营、技术许可形式的联盟增多。但由于两者在合作上的不对等地位,会增强合作的难度,双方更注意短期利益,促使联盟寿命缩短当。当战略联盟伙伴对过大经济结构的差异没能引起足够重视时,导致联盟失败的可能性增大。相反,若联盟伙伴注意到了经济结构的差异可能会带来的冲突,从而设计相应的防范机制、协调机制,则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强联盟成功的概率。

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是另一重要的影响联盟成功的因素。两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差异越大,联盟伙伴所面临的价格管制、税收、劳工限制等的差别也越大,联盟伙伴双方因这些差异而产生利润分配、成本核算等方面冲突的可能性也会增大,联盟伙伴有效合作与有效竞争的困难增加,联盟成功的概率会减小。

微观经济因素主要是联盟伙伴双方母公司所处的竞争结构的差异、产业结构差异。母公司所面临替代者进入、供应商讨价还价力度、新进入者的竞争力度、销售商的讨价还价力度、已有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度的结构存在差别,母公司所制定的竞争战略、竞争战术必然会存在差异,这会增大联盟伙伴双方战略整合的难度,也增大了有效合作与有效竞争的难度,从某种程度上会降低联盟成功的概率。

总之,联盟伙伴双方所在国的经济差异越大,联盟伙伴整合的难度越增加。如不能很好地相互学习、协作,则失败的概率增加;若联盟伙伴能增强对差异的重视,采取有效的协调竞争手段,就能增大联盟成功的可能性。反之,联盟伙伴母公司所在国经济差异越小,整合、协调的成本越小,联盟双方加以注意,就会大大增加联盟成功的概率。倘若联盟管理者忽视了微小差异的存在,不予以重视,也会增大联盟失败的概率。

二、政治因素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影响

跨国公司在缔结战略联盟时,一般是跨国联盟,它必然处在国际政治关系的波动之中,面临着政治风险。政治风险也可以分为宏观政治风险与微观政治风险两种。[1]宏观政治风险是指以同一方式受到剧烈政治波动所激发的对联盟伙伴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造成的不连续性影响。而微观政治风险则是指与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有关的政治风险。一般而言,政治风险包括国有化风险、战争风险、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国内政变、暴动、骚乱、革命引发的风险。政治风险越大,联盟成功的不确定性也越大。影响联盟成功的政治风险可从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的政党结构、政治体制差异、政府政策倾向与邻国的政治关系、社会运动状况等方面来识别。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之中如有一国的政治不稳定,政府经常变更,政府政策经常变换,则会引起该国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也会使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破坏的可能性增大。同时,如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或多国的政党结构不同,政府更迭频率或社会运动状况不一样等都会增加联盟伙伴在风险防御上的差异,从而导致联盟伙伴战略侧重点各异,战略整合的难度增加,联盟合作、协调的难度增加,联盟失败的可能性增加。假如联盟伙伴通过互相学习,在战略上进行有效协作,并关注这种差异性,联盟成功的概率相应增加。反之,如联盟伙伴公司所处两国的政治体制、社会运动状况、政策倾向等的差异性较小,公司所面临的政治风险相似,在风险防范上的措施相近,容易达成协调,联盟成功的概率就会增加,但过于忽略微小差异也会增大联盟失败的风险。英国与日本同属君主立宪制国家,在政党结构、社会运动等方面具有相似之处,英国罗韦汽车公司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关系,相互在竞争优势上互补取得成功,也说明了政治相似性可以促进联盟成功。

三、文化因素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影响

跨国公司在缔结战略联盟时,它们所面临的是一个全球化环境,也是一个多文化环境,文化的差异必然会导致联盟伙伴的文化冲突。文化冲突则是联盟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2]“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中的Cultus,与Cult或Worship相关,具有崇拜神、崇拜耕耘的意识。[3]文化一词在《美国传统辞典》中的解释是:人类群体或民族世代相传的行为模式、艺术、宗教信仰、群体组织或其他一切人类生产活动、思维活动的本质特征的总和。[4]而文化的距离则是一个国家文化标准不同于另一个国家文化标准的程度。[5]文化距离的大小与战略联盟的失败具有重要的相关关系。它不仅影响跨国战略联盟的形式,同时还影响联盟形成后的整合。两国的文化差距大时,文化差异标准明显,容易引起联盟伙伴的注意,它们会小心翼翼地调解由文化差异带来的问题,通过相互学习、相互理解来进行有效合作与竞争,提高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概率。Park和Ungson(1997年)发现,跨国合资在那些文化差距大的国家比在国内合资更持久,更不能中止。[6]但是,文化差距大,联盟伙伴在价值标准、战略制定上的侧重点存在重要差别,以及由于语言障碍、文化差异导致联盟伙伴的交流障碍与冲突的情况大量存在,这增加了联盟管理的难度,增加了合作协调的难度。一般而言,文化差距越大,跨国战略联盟失败的可能性越大。文化差异导致经营失败的案例很多。例如,贝蒂·克罗公司想占领一部分英国的糕饼市场,它推出的是覆有糖霜的美式花式糕饼,然而,英国人总是在喝茶的时候吃糕饼,他们更喜欢干脆、疏松的糕饼。[7]上述案例中的文化差异固然是给营销带来了影响,但联盟所遇到的困难比一个公司跨国经营遇到的困难更大。除宏观文化差异会阻碍附属机构的整合外,微观水平的文化差距(企业文化)则会造成管理者间的价值标准不一样。因而大的微观文化差异容易造成误解与摩擦冲突,导致合作协调的困难加大,增加跨国战略联盟失败的概率。同时,大的企业文化差距也会鼓励联盟伙伴的管理者学习新知识,吸纳新的价值观念,这又会提高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表现。从上述分析来看,文化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上影响了跨国公司的成败,文化差距越大,联盟失败的可能性越大。但这一结果还取决于联盟伙伴是否对文化差距予以重视,相互学习、相互谅解与合作。

四、科技因素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影响

科技状况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制约性的影响。不同国家的科技发展状况不一样,其经济发展状况也不一样。而科技发展的主体大部分还是企业,科技状况的差异反映了不同国家科技实力的差异,企业的科技开发与利用能力,最终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而两个跨国公司在结成联盟时,科技差异也将会影响联盟的成败与否。两个科技实力差异较大的公司联盟往往是一个公司向另一个公司提供技术,获得转让收益,这种联盟是在基于科技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签订的,科技实力弱的公司在获得技术后,如果得到发展,会进行小范围的创新,它又同技术转让母公司的产品竞争,这将引发矛盾,矛盾激发到一定程度时,联盟也会宣告解体,由于技术转让的母公司不能从子公司处获得新技术,整个联盟的实力也会下降,也会影响联盟的表现。因而科技水平差异越大,联盟失败的概率也越大。但如果联盟伙伴的管理者注意科技差异可能会带来的问题,予以重视或解决并注意科技创新机制的培育,则会促进合作双赢的局面出现,这会促进跨国战略联盟的成功。当两个科技水平实力相当的跨国公司结成联盟时,它们的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吸纳能力相当,相互之间更容易在核心技术上进行互补,联盟成功的可能性会较大。但如果联盟管理者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关注不够,联盟失败的概率也会增加。从国际投资与国际合资发展的状况来看,发达国家间的相互投资、合资比例在全球投资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科技水平越接近的两个国家,企业结成联盟的可能性越大,联盟取得成功的可能性也越大。施乐与富士公司的联盟成功就是一个例证。

五、法律差异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成功的影响

当跨国公司联盟是在两个不同法律体系的国家之间形成,联盟可能会遇到法律风险的影响。法律风险是指跨国公司联盟因两个公司所在国的法律差异而导致的部分契约难以执行,联盟存在解体的风险。目前世界各国的法律大致分为普通法体系或大陆法体系。普通法体系以传统的、过去的惯例及过去判例的解释为法律先例,不以规范性的文件形式表示。大陆法系基础是一个由成文法规构成的无所不包的法律体系。战略联盟的缔结形式是以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契约为基础的,不同的法律体系对契约条款的理解与执行存在差异。例如,普通法体系与大陆法体系在“不可抗拒力"的理解上就存在差异。普通法的不可抗拒力为合同对方在合理范围内都无法预见的某种自然灾害,而大陆法体系除包括自然力外还有所扩展,即对于履约的不可避免的干扰,无论这种干扰是自然力还是不可预见的人类行为所引起的。

一般来说,法律体系的差异越大,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合同执行的差异越大。联盟伙伴发生法律冲突的可能性越大,联盟失败的可能性越大。而如果联盟伙伴在联盟谈判时,对法律体系的差异予以的关注程度越大,对可能产生法律歧义的条款就越能谋求共同的理解,则能避免契约执行的差异,这又会提高联盟成功的概率。同时,不同的法律体系还会影响联盟伙伴间的合作与协调,不同的税法会导致联盟伙伴缴纳税款的比例不一样,这为联盟伙伴的合作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导致了利润分配不均等的问题,这又会引发联盟伙伴之间的矛盾,增大合作失败的可能性,导致联盟的失败。总之,法律差异的大小与联盟的成功是呈负相关关系。同时还受伙伴之间达成谅解可能性的影响。

六、基础设施差异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影响

跨国公司联盟的成功与否还受联盟伙伴所在国基础设施差异的影响,基础设施差异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消费水平的差异。一方面,两个国家的差距越大,它们的经济实力相差越大。基础设施的差异也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企业的产品最终要经公路、铁路、航空等渠道运出去,基础设施越差,运输成本越大。同时,产品销售滞后的可能性越大,这会制约企业经营。两个基础设施差异越大的国家的企业结成联盟,伙伴公司在战略制定、生产规划、物流管理上的差异越大,它们合作的范围也较小,联盟成功的概率也会越小。同时,基础设施差异越大的国家,两个国家的科技水平的差异也会越大,两个公司在科技开发合作的可能性越小,相互之间发生利益分配冲突的可能性越大,联盟失败的可能性越大。

另一方面,基础设施的差异也提供了联盟与合作的可能性,两个公司可以在基础设施的开发与利用上进行共享,这会促进伙伴公司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通过学习会缓解设施差异问题,从而提高联盟成功的概率。中国沿边、沿海城市的基础设施状况较好,外商合资企业在这些城市的投资相对较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在基础设施上的投资逐渐增加,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能力的不断提高,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也在逐渐增加。这也验证了基础设施的差异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之间的相关关系。

七、网络因素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影响

新世纪是一个网络化的时代,网络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战略联盟的成功与否也必将深受网络的影响。这里所说的网络并非特指通信网络,而是一个广义的网络资源的概念。Barney在1991年指出,许多网络资源并非内生于企业中,而是在企业所处的中间组织中,它们是一种特定的公司资源形式,可被用于考虑公司战略设计与执行战略的能力。网络资源对战略联盟的成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信息对称或信息优势的影响上。联盟伙伴之间的网络技术、网络设施、网络管理的状况越好,联盟伙伴之间的信息沟通、信息传递速度越快,伙伴合作的效率越高,伙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也越低,从而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增强了企业战略联盟成功的可能性。跨国公司的网络资源越多,公司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进入新联盟的可能性越大,公司形成联盟的能力越大。[8]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网络状的中间组织,这种网络状的中间组织信息交流的程度越大,形成信息优势的可能性越大,联盟成功的可能性越大。而联盟中的网络由联盟伙伴公司的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构成。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的接点越多,获取信息的能力越强,获得信息的速度也越快,联盟伙伴之间通过网络资源合作竞争的可能性越大,联盟成功的可能性越大。联盟伙伴公司所在国的网络资源差异越大,伙伴公司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冲突的可能性越大,联盟失败的可能性越大。

八、跨国公司在结成战略联盟时对环境的评价方法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伙伴的选择是战略联盟成功的一个关键性因素,而对宏观环境的评价也是选择伙伴的关键问题,对宏观环境进行评价有很多种方法,在此介绍两种常用的方法。一种是阴阳评价法,另一种是评分法。

美国学者利特范克(Isiaha Litvak)和班汀(Peter M Banting)在他们所撰写的《国际企业准备工作中的一个概念性结构》一文中提出了冷热评价法。

在此,我们借鉴这一方法,提出阴阳评估法。把有利于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成功的因素称为阳要素,而把制约联盟成功的宏观因素但在一定条件下有利于联盟成功的因素称为阴要素。依上述分析把影响联盟成功的因素分为7项即:①经济差异程度。经济差异程度越大,联盟结成合作关系的难度越大,但在一定条件下又会加强合作,促进联盟成功的这一因素又会制约联盟成功,两国经济差异大称为阴要素;反之为阳要素。②政治状况相似程度。政治状况越相似,所处环境越相似,风险防御机制相似,合作难度较小,相似程度大为阳要素;反之为阴要素。③文化相似度。两国文化相似度越大越容易合作,联盟成功的概率越大,文化相似性大是阳要素,反之是阴要素。④科技实力对等性。科技实力越对等,有效竞争与合作可能性越大,对等程度越大为阳要素,反之为阴要素。⑤法律体系差异性。法律体系差异性越大,对合同条款解释与执行的差异程度越大,对联盟合作的制约性越强,称为阴要素;反之为阳要素。⑥基础设施平衡性。联盟伙伴基础设施越平衡合作可能性越大,竞争方式越相似,整合难度小,联盟成功可能性大。基础设施平衡性大为阳要素;反之为阴要素。⑦网络资源丰裕差别性。两国网络资源差别程度越大,联盟获得网络资源的难度越大,成功概率小,差别性大为阴要素;反之为阳要素。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对可供选择的联盟伙伴所在国的宏观环境进行评价,环境呈阳性程度越大,被选为联盟伙伴的可能性越大;反之呈阴性的程度大,被选为合作伙伴的可能性越小。阴阳环境都只是一个相对的选择标准,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标准,同时要注意的是阴阳两种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而阴阳评价法只是提供了一个选择的相对标准,并非绝对标准,通常只能用来粗略选择与衡量,它需要同其他评价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第二种方法是评分法。美国教授罗伯特·斯托鲍(Robert B.stobaugh)在《如何分析外国投资环境》一书中提出了评分法,对联盟伙伴所在国宏观环境的评分法在基本原理上与它相似,但在因素选择上存在差别。该方法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将宏观环境分为7类因素,这7类因素是宏观经济差异程度、政治稳定差异程度、文化相似程度、科技实力对等程度、法律体系差异程度、基础设施平衡程度、网络资源丰裕程度。

第二,分别赋予这7类因素不同的分值,把各因素分为5等,即:差异大、差异较大、一般、较小、非常小。依据这5等分别给予分值0~5分。对于分值的给定主要采用头脑风暴法,将问卷寄给有关专家让他们给伙伴的候选名单打分,再将各专家给分综合,然后再寄给专家进行再次评分,直到各专家取得比较一致的结果为止。

第三,分别赋予各要素不同程度的权重,权重的确定也采用类似的方法,由专家予以评定,在分值与权重都得出的情况下进行加权平均计算。W=img140分值越高,能被伙伴选作伙伴的可能性越大;反之分值越小,能被选作伙伴的可能性越小。由于不同的跨国公司在对联盟伙伴所在国的宏观环境的评定上所选择的方法与评定标准并不一样,要依据本企业的具体资源情况来对环境要素给予不同的选择与评定,从而选择最恰当的联盟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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