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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完善对策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中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完善对策对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构成的研究,我们将成长环境划分为宏观环境和任务环境两个层次。(一)中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宏观环境完善对策1.运用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在进入新世纪发展进程的关键时刻,中央做出了重大决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③通过立法维护科技活动的正常秩序,保护知识产权。

三、中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完善对策

对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构成的研究,我们将成长环境划分为宏观环境和任务环境两个层次。分析中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环境完善对策,我们依然遵循这样的思路,从宏观环境和任务环境两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一)中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宏观环境完善对策

1.运用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在进入新世纪发展进程的关键时刻,中央做出了重大决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基本理念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既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统一,又强调发展的质量,避免大起大落。这一发展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经济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①从全国整体看,尽管政府依然处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阶段,但必须高度关注社会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优先发展能够促进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的社会事业,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②在经济建设过程中,贯彻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关键是运用体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指标进行导向,其考核体系至少包括除GDP之外的五类指标,即科技含量、经济效益、资源消耗、生态环境、就业贡献。③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如东南沿海区域,其先进性不应仅体现在经济规模与质量上,还应展示在社会事业水平领先上。因此,该区域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水准提升的同步性,并尽力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处处得以体现。④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建设目标的特大型城市,如北京、上海等,推动经济发展依然是基本任务,但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社会服务业应成为主导产业;规范、发达的市场体系应率先建立并有效运作;公共管理的目标、途径和方式应开始逐渐展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应不断渗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方面,尤其在市民素质上得以折射。

2.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科技发展水平

进入21世纪,面对以科技创新为主导、以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决定兴衰的国际格局,我国为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所遇到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必须把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地位。为此,根据我国特有的国情,针对科技发展状况,提升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应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完善和发展国家创新体系。首先,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包括直接投入和信贷、税收优惠等引导科技发展方向,建立社会科技资源投入体系;政府要加强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完善促进科技发展以及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在重点领域的科技投入,在其他大多数领域则建立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科技投入机制。其次,制定一些适时可行的激励政策与规定,鼓励创新;继续推进管理机制的改革,针对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的不同特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突出“人才为本”,建立淘汰机制与合理的科学家梯队,鼓励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业和促进科研机构形成开放、流动、竞争的新局面。再次,除继续完善发展政府自身研发体系外,还应适度鼓励建立一些私人实验室,增设一些混合性质的科研基金和风险资本公司,因为这三者能根据市场需求而相互产生反应,能够起到国家实验室所起不到的创新效率。②有重点地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基础研究是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自身发展的基础,担负着探索新领域、发现新原理、建立新概念、开拓新技术的重大责任,是科学新发现和技术开发的源泉。它既是一个国家综合科技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保证一个国家新技术进步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后盾。面对日趋高昂的科研费用,我国应该重视国家目标,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重点研究。③通过立法维护科技活动的正常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已经颁布了《科技进步法》、《成果转让法》、《专利法》等多部有关科技活动的法律,但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常使我国在国际争端中利益受损;许多处于国际领先又有很好的国际市场前景的技术没有申请国外专利,无偿地奉献给了世界。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从法律上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专利审查的质量和水平;对一定限额以上的科技计划采取立法措施,具体明确地规定计划的目标、内容、实施办法、负责实施的机构和法律责任等;参考国外做法,制定《科技人员法》,既保障其合法权益,又规范其行为。

3.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经济运行方式已经由计划经济过渡到了市场经济,通过制度创新,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市场仍处在权力分割下的割据状态,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盗版制假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人才流动受到户籍制度、人事制度的制约,拖债赖账的坑骗行为威胁着我国信用机构的生存发展,行政权力对市场的直接管理导致寻租性腐败行为的产生等。可见,我国市场运行规则存在一定的不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完善市场运行规则,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市场竞争的公平开展、市场经济的同一性,以及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均要求有法制做保证。为此,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在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的同时,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充分发挥思想道德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将行政权力直接干预变为政府的宏观间接调控,用法制的社会民众意志的稳定性取代官员意志的主观随意性,从而确保市场的公平和信用;借加入WTO的有利时机,深化改革,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全国性的大市场,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改革用人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4.开展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明创造日新月异,新的世纪呼唤创新创业人才,而建立“追求卓越、鼓励竞争、敢于冒险、团结合作、宽容失败、重视回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则是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和创建创新体系的关键。①扩大文化开放,培植具有创造基因的社会文化。创造基因是指社会文化中有利于创新精神培养和发挥的元素,它包括各种有利于创新的文化物质条件和文化特征。增强中华民族的创新精神,既要弘扬我国优良文化传统中的有利因素,又要广泛推进国内外的文化和学术交流,在多元文化的交融与碰撞中汲取有益的成分,开拓新的视野,增强思维的批判性和创造性。②大力弘扬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是现代文明、文化的核心与精髓。人文精神体现对生命主体价值的终极关怀,倡导尊重人的独立个性和精神自由;在文化内容中对人文精神的增强,必将有助于激发人的独立性和创造性,有助于构建适应创新精神发挥的人文环境。科学精神体现人对科学的信仰、热爱和追求,倡导人破除迷信,坚持真理,遵循规律,实事求是。对科学精神的弘扬必将有助于增强人们投身科学研究与创造的理性意识和热情,同时也能够引导和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哲学理念和科研方法。③加强文化民主建设。吉尔福特指出,心理安全和自由是进行创造活动的基本条件。因此,要激发民族的创新精神,就必须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宽松和谐、安定团结的文化环境。只有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保障下,人们才能够把全部的精神和意志集中到艰难复杂的创造活动中,才敢于把思维的触角自由而勇敢地伸向任何权威不曾涉及的领域。④培养创造性心理特征。创造性心理特征主要是在家庭和学校教育阶段形成的,因此应该特别注重教育的改革。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和模式,特别是教师单向灌输知识,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以及过于划一和呆板的教学制度,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独创力和构建事物的能力;通过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配套改革,尽快建立与经济、科技密切结合的新机制,改革脱离社会实际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使教育要积极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研究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从而成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二)中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任务环境完善对策

1.营造创新创业的政府服务环境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新时期,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如何积极应对机遇与挑战,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承担调控者、公益者、管制者、仲裁者和护法者的职责,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提高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的政府服务环境。为此,需要深化“有限政府,无限服务”的理念,做到“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形象,事事都是服务”,使政府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建设具有时代特色的服务型政府。①建设学习创新型政府。强化和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重点地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新的服务方式、服务项目和服务手段,以此来提高政府的服务能力,提高我国的综合竞争力,使政府永葆生机和活力。②建设效率成本型政府。从政府的服务成本和服务效率等方面对政府服务的绩效进行评价,督促政府部门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③建设法制责任型政府。强化职能部门主办责任和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行工作岗位AB角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的“阳光作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追究违法行政、滥用职权、越权执法等行为者的责任。④建设勤政善政型政府。按照“提神、提质、提效”的要求,建设一支甘于奉献、善于服务的干部队伍;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决策的实用性、有效性;提倡理性执政,善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促进社会发展。

2.加快制造业的信息化工程建设

制造业是关系国民经济技术装备和发展的基础产业,它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国民经济的实力和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制造业信息化,就是将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在一起,以带动产品设计方法和工具的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企业管理、产品设计、加工制造、市场营销、咨询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并在此“四化”的基础上实现集成创新,全面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对于我国,制造业信息化是应用先进技术的标志,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①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必须围绕提升制造业管理水平的目标和“管理升级、技术支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和“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原则进行。②以企业为主导,以体制创新为保障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必须与制造业的“三改一加强”结合起来,即与“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③做好与CAD/CIMS工作的集成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信息化进程奠定技术基础。④加强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结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CAD中心、数控技术中心、快速原型中心、CAD/CIMS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心、软件公司、系统集成服务公司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等资源,建立和完善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心,构筑制造业信息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的市场化,形成布局合理、发展平衡、协调一致的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制造业信息化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促进相关技术服务产业的发展。⑤加强信息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搞好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是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

3.完善资本、人才与技术市场机制

资本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环境,因此,必须不断完善资本、人才与技术市场机制,以促进我国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成长与发展。①完善资本市场机制方面,为满足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切实改善其资金来源单一的状况,我们要通过政策的规范、制度的创新以及环境的改善,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基金制等形式积极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形成以市场建设为核心、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制;让私人资本、金融资本、上市公司、政府与机构等都成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投资方,在保证安全性、风险控制体系现行的条件下,允许银行、信托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拿出部分资金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并且鼓励企业用闲置资金从事风险投资;尽快建立高科技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简化交易手续,减少政府干预,为高科技创业企业产权的顺利流动提供条件。②完善人才市场机制方面,我们要构建一套全国性的公开透明配套的人才法律体系,通过法律规范各种人事和人才行为,使全国人才市场的运作具有统一的参照和标准,为异地人才流动和网上远程服务拆除条块分割的樊篱,也省去地方立法的难度与成本;凡是属于社会服务性的业务全部交由人才中介机构进行,用产业政策来引导人才市场,实现整个社会人才资源配置最优化,政府不直接干预人才市场的企业化经营决策,不干预人才的取舍与流向;建立一个结构灵活合理、富有弹性、管理科学、能对人才需求做出迅速反应的人才市场体系;发挥人才市场配置人才的主渠道地位和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流动的市场化和人才供求主体到位,使要流动跑市场、要人才找市场成为全社会的共识。③完善技术市场机制方面,我们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技术市场的运行机制要由“成果推动型”向“市场拉动型”转变,以市场为导向,增强技术商品产业化的牵引力;技术市场存在形式由“有形为主”向“有形无形并重”转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技术商品转化效率;技术市场的功能由“单一成果转化”向“综合多功能”转变,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提高技术市场运行质量。

4.大力促进中介服务体系和企业孵化器建设

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对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对接,发展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企业孵化器是专门为高科技企业或高科技项目提供创业场所和创业环境,并参与创业管理等过程的经济组织,它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室等方面的公共设施,系统地培训、咨询和评估,从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给予创业企业强有力的支持,从而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其孵化对象是新创或将创的新兴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因此,必须加快建设步伐,大力促进中介服务体系和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其一,建设中介服务体系方面,我们要提高认识,形成对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共识;深化改革,确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自主性和独立地位,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技中介服务运行机制,努力发挥市场机制在科技中介服务活动中的作用;积极建立法律管理、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有机结合的三级规范监管体制,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业的管理体制创新;通过加强对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加快高校对科技中介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实施灵活的人才流动政策,引导高素质人才流向科技中介服务业等多项措施,努力造就一支科技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加快组织创新,在中介服务市场需求分析基础上,建立网络化的动态的服务组织系统;把握科技发展的脉搏,瞄准市场需求,努力打造服务特色和品牌;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积极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产业化进程;加强技术市场设施建设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着力提高科技中介服务的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其二,建设企业“孵化器”方面,我们要积极改善软环境,建立和完善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的制度和法律体系;从调整投资主体、投资方式以及完善评估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企业孵化器的运作机制;鼓励多方面力量参与并发展形式多样的企业孵化器,吸引一切必要的要素或发展力量,投入到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中来,重点加快专业技术孵化器、大学孵化器、留学人员孵化器和国际企业孵化器的发展;通过与国外有名的孵化器公司或机构合资、合作以及允许全外资的孵化器公司或机构进入市场等途径,加快国际合作,与国际接轨,大力培养企业孵化器的国际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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