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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及竞争力比较分析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其原因在于中国没有限制的部门的比例远低于美国,这严重影响了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

中美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及竞争力比较分析

肖德 何凡

湖北大学商学院

摘 要:本文从市场准入和相关开放政策两方面比较分析了中美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并利用TC和RCA指数比较分析了中美服务贸易竞争力,目的是了解在入世以后,中国的服务业在开放的世界市场上相对竞争优势的变化趋势。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入世以后,与美国相比,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差距缩小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存在竞争劣势且有增大趋势,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略有竞争优势且基本保持不变,并据此提出目前在自由化程度和竞争力均有限制的情况下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服务贸易 自由化程度 竞争力

近20年来,国际服务贸易一直以高于货物贸易的速度迅速发展。根据WTO秘书处统计的数据,目前服务业产值约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65%,该比例在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在70%和50%左右。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自此,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开始在WTO规则下,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一起在世界市场中进行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

在中国加入WTO至今的4年里,有关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的文献比较多,而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定量分析的研究文献比较少。邓世荣(2004)和王绍媛(2005)分别分析了1997~2003年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他们所用的数据是最新的,而刘海云(2004)则比较分析了中美1998~2001年的服务贸易竞争力,盛斌(2002)对中国入世服务贸易自由化作了定量评估,程大中(2003)对中国入世时承诺减让的动因作了实证分析。

中国加入WTO后,承诺降低市场准入限制,逐步开放服务市场,并允许外资进入中国服务市场参与竞争,这势必会给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带来挑战。因此,比较中美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将有助于了解中国服务业在世界市场中的定位,而比较中美服务贸易竞争力将有助于了解中国服务贸易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定位,两者相辅相成,联系起来分析将有助于了解中国在入世以后,其服务业在开放的世界市场上相对竞争优势的变化趋势,从而能够在开放经济环境下,从国际贸易中获取更多的比较利益。本文第一部分从市场准入和相关开放政策两方面比较分析了中美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第二部分采用2001年至今的数据并利用TC和RCA指数比较分析了中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第三部分就目前中国服务业在市场开放和竞争力两方面的限制情况提出了关于中国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中美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比较分析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该回合的主要成果之一,它第一次将服务贸易正式纳入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内。WTO各缔约方在谈判的基础上就开放本国服务市场对开放的条件、限额和履行义务安排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作出具体承诺。中国参加了乌拉圭回合谈判,并于1994年4月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上签了字。2001年中国加入WTO,签署了《中国入世协定书》,其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列出了具体承诺减让表。下面就中美两国基于GATS的市场准入承诺减让以及各自的国内政策支持进行比较分析,以反映出两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差异,从而了解中国服务业在世界市场中的定位。

1.基于GATS的市场准入承诺减让分析

在《中国入世协定书》附件9中,中国就市场准入,根据GATS提出的4种提供模式对所有部门和子部门作出了水平承诺(Horizontal Commitments),并根据WTO规定的服务贸易部门分类标准,对12大类约160个具体服务活动作出了部门承诺(Sectorspecific Commitment)。美国的承诺减让情况在WTO秘书处(2000)和Hoekman,Kostecki(1995)的分析中,分别被归入“发达经济体”和“高收入国家”中。

首先,从承诺部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进行分析。在广度方面,根据盛斌(2002)的计算,中国在149个服务子部门中对82个部门作出了约束承诺,承诺比例为55%,WTO的25个发达经济体的这一比例为64%。如果除去视听、邮政、基础电信、运输服务等46个敏感部门,中国的承诺比例为63%,发达经济体的这一比例为82%。中国在通讯和金融两大类部门作出了较大减让,承诺比例都超过了2/3,对运输服务的承诺比例只有约1/4,不过三大类部门完全自由化的比例没有超过1/5;对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以及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两大类部门未作出任何承诺,开放程度最低,不过根据WTO秘书处的分析,其他国家在这些部门的承诺也相当低;对教育、分销、环境服务三大类部门中的所有子部门都作出了承诺,其平均比例为75%~90%;对旅游和商务两大类部门承诺比例为1/2。根据WTO秘书处的分析,中国是作出部门减让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深度方面,Hoekman,Kostecki(1995)对596项活动(149个部门×4种提供方式)的承诺分别计算了部门覆盖率的“简单平均”(考虑限制程度)和“加权平均”(不考虑限制程度),后者用来衡量约束承诺的深度。中国和美国(高收入国家)的简单平均比例分别为51.7%和53.3%,加权平均比例分别为35.2%和40.6%,没有限制的部门的比例分别为18.6%和30.5%。可见,在考虑限制程度的情况下,中国与美国的承诺比例相差不大;如果不考虑限制程度,这一差距就拉大了。其原因在于中国没有限制的部门的比例远低于美国,这严重影响了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

其次,从承诺的4种提供模式进行分析。从GATS提出的4种提供模式——跨境交付(服务产品本身跨越国境)、境外消费(如旅游、船舶境外维修等)、商业存在(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以法人开业权,允许其在境内经营)、自然人流动(外国公民直接进入境内提供服务),更深入地分析市场准入的限制情况。如表1所示,中国对自然人流动和商业存在的限制最为严格,就商业存在而言,中国没有限制的部门的比例仅为1%,远远低于美国(39%);就自然人流动而言,中国不作承诺的部门的比例为45%,美国为0。而中国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的限制比较宽松,但不作承诺的部门的比例较高,尤其是跨境交付(57%)相对于美国的25%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对跨境交付不作承诺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本国。

中国与美国(发达经济体)对市场准入的限制情况

表1 (作出承诺的服务活动占全部服务活动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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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盛斌.中国加入WTO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评估与分析(2002)。

由以上分析可知,中国在入世协定书中作出了较高水平的具体承诺和减让,使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从而缩小了与美国的差距。但是与美国相比,承诺的广度和深度有限,只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小步。

2.国内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中国入世以后,加强了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导向力度。国务院办公厅于2001年11月转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主要政策是:(1)优化服务行业结构,以市场为取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提高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2)加快企业改革调整,打破行政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3)加快国有资源从缺少竞争力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4)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国内非国有企业的行业准入限制,除了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有特定要求的行业有严格的进入限制外,其他行业原则上全部开放。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国,也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推行者。政府在开改方面的政策是:(1)20世纪90年代初期,克林顿政府在开放本国市场的基础上,对环保、信息、能源、交通运输、卫生保健以及金融等服务部门提供大力支持,以增强这些服务部门的国际竞争力。(2)通过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消除服务贸易壁垒,使美国的产品有确定的市场份额,使其他国家的“自愿进口扩大”。同时,对自己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和敏感性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设置障碍。(3)通过国内立法,把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知识产权结合在一起,要求外国取消“不公平”、“不合理”和歧视性的贸易措施,否则实行单边报复,服务贸易也同样适用于“超级301条款”。(4)制定服务业出口战略,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美国政府一方面采取多种政策和措施以扩大服务业部门的出口,如派高级贸易团出访、通过大使和贸易代表甚至总统进行经济外交等,另一方面,使商务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财政部、运输部、旅游管理局、进出口银行、国际开发署等机构同服务部门密切合作,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为服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以开拓服务业的国际市场

由以上比较可见,中国的服务贸易政策强调国内产业改革,以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但在开放方面的政策没有美国齐备。不管是国内立法还是相关部门支持,美国都制定了具体政策,而中国在这些方面都有待加强。

二、中美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后,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定量分析广泛采用TC指数和RCA指数,但使用的关于中国的数据最新只到2003年,关于美国的只到2001年。中国2001年加入WTO至今的4年里,竞争力有一些新的变化。本文采用2001年至今的数据,使用TC指数分析中美行业结构的国际竞争力,并使用RCA指数比较分析中美具体部门的比较优势,以了解中国服务贸易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定位。两个指数反映的趋势理应一致。

1.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即TC指数,也称贸易专业化系数或贸易比较优势指数(CAI),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是行业结构国际竞争力分析的一种有力工具,总体上能够反映出该行业的比较优势状况。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TC=(Xij-Mij)/(Xij+Mij)  (1)

其中,Xij和Mij分别代表j国第i种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一般而言,TC指数取值范围为(-1,1),若TC值接近于0,说明比较优势接近于平均水平;若TC>0,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于1,比较优势越大,竞争力也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竞争力也弱。

表2分析了2001~2005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总体TC值和行业TC值。由表2可见,中国服务贸易总体TC值为负,比较优势小,2001年后有缓慢上升的趋势,表明其总体竞争力在逐步提高。从行业结构上看,旅游(0.0681~0.1791)、建筑服务(-0.01~0.188)、广告和宣传(-0.0282~0.2032)以及其他商业服务(0.1181~0.3993)的TC值基本为正,比较优势大;运输(-0.4191~-0.2981)、保险服务(-0.8829~-0.8453)、金融服务(-0.2757~0.1227)、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0.956~-0.8925)、咨询(-0.3437~-0.1023)、电影和音像(-0.6219~-0.2858)等方面的TC值多为负,竞争力弱;通讯(-0.0919~0.198)、计算机和信息服务(-0.2793~0.1448)TC值在正、负之间徘徊不定,竞争力不强;2001年以后,建筑服务的TC值由负变为正,表明中国入世以后,建筑服务的竞争力增强了,但金融服务和别处提及的政府服务的TC值由正变负,表明中国入世以后,这两类部门受到的冲击最大。

表2 2001~2005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总体和行业TC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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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计算结果经过四舍五入处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数据来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计算求得。

由于2004年和2005年的美国的详细数据无法获得,并且存在统计口径问题,表3只列出了2001~2003年的美国服务贸易总体TC值和部分行业TC值。由表3可以看出,美国服务贸易总体TC值为正,比较优势大,竞争力强,但有逐年下降的趋势,表明其总体竞争力在下降。从行业结构上看,旅游(0.1658~0.1786)、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0.3912~0.415)以及其他服务(0.1308~0.1765)的TC值为正,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而运输(-0.1608~0.1171)、金融和保险(-0.1396~0.2669)的TC值为负,比较优势相对较小;金融和保险部门的TC值在2001年以后由正变负,这与美国从2002年开始大幅度增加金融、保险部门的进、出口额有关,只不过进口比出口增幅更大。

表3 2001~2003年美国服务贸易总体和部分行业TC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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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计算结果经过四舍五入处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数据来源:根据OECD(2003~2005年)数据计算求得。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即RCA指数,是巴拉萨(Balassa,1965,1989)提出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巴拉萨认为一个国家某一产业贸易的比较优势可以用该产业在该国出口所占的份额与世界贸易中该产业占总贸易额的份额之比显示出来。计算公式如下:

RCA=(Xij/Yj)/(Xiw/Yw)  (2)

其中,Xij和Xiw分别代表j国和世界第i种服务出口额,Yj和Yw分别代表j国和世界所有货物和服务出口额。一般而言,若RCA<1,说明该产业处于比较劣势;若RCA>1,说明该产业处于比较优势;取值越大比较优势越大。

为了更明确地比较中美两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本文计算了相对RCA指数,反映了两国某一具体服务产业的出口水平的比较优势,剔除了两国总量波动的影响,较好地反映了该产业的相对优势。相对RCA可用如下公式计算:

RCA12=(Xi1/Y1)/(Xi2/Y2)  (3)

其中Xi1和Xi2分别代表美国和中国i种服务出口额,Y1和Y2分别代表美国和中国所有货物和服务出口额。表4列出了根据(3)式计算的2001~2003年美国相对于中国的RCA值。

表4 2001~2003年美国相对于中国的RCA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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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计算结果经过四舍五入处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数据来源:根据OECD(2003~2005年)数据和《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计算求得。

比较表2、表3并分析表4可以看出,TC指数比较分析的结果与相对RCA指数分析的结果基本一致。首先,美国相对于中国的服务贸易总体RCA平均值约为2.7,表明美国服务贸易总体上相对于中国而言,处于比较优势,虽然中国服务业竞争力有缓慢提高,但趋势不明显;其次,2001年以后,中美两国金融、保险部门的TC值都由正变负,竞争力都有所下降,且中国金融部门的TC值下降幅度更大,前面已经分析了两者的不同原因(中国是入世后受到的冲击,美国是国内的进出口政策倾向),同时,中国保险部门的TC值一直为负且接近于-1,竞争力一直极低,美国相对于中国的金融、保险部门的RCA>10,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表明中国入世后,金融和保险部门的竞争力与美国的差距拉大了;再次,中国在旅游、建筑等部门有一定程度的比较优势(TC值基本为正),旅游部门的TC值与美国相差不大,竞争力相当,该部门的相对RCA值在(1.4643~2.2435)范围内,建筑部门TC值在加入WTO后由-0.01(2001)变为0.188(2005上半年),表明中国在入世后提高了本国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与美国相比,中国在劳动、资源密集型传统服务部门有一定程度的比较优势;最后,中国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TC值十分接近于-1并有逐年下降的趋势,而美国该项服务的TC值约为0.5(远大于0),美国相对于中国的该部门的RCA>100,2003年甚至超过200,且中国通讯服务、金融服务、咨询等部门的TC值均为不同程度的负数,表明中国在资本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现代服务部门的竞争力与美国相比,差距很大,劣势很明显。另外,由于表4中其他服务包含的内容太多,难免会有优势部门弥补劣势部门的可能性存在,因此对表4中其他服务的计算结果应审慎对待。

三、结论与启示

通过以上对中美两国自由化程度和竞争力的比较分析,基本可以了解中国入世以后,服务业在开放的世界市场上相对竞争优势的变化趋势。由以上分析可知,两国自由化程度的差异与竞争力的差距是相辅相成的。美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强,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相反,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较低;竞争力低的部门往往市场准入的限制较多,而市场准入限制较少的部门往往竞争力较强。因此,与美国相比,中国的服务贸易应该在自由化和竞争力两方面同时下功夫。

一方面,中国服务贸易在竞争力有限的情况下开放,应采取的对策建议是:(1)实行逐步开放,短期内对一些竞争力弱的产业进行适当的保护,长期内则开放一些能够促进商品出口的服务贸易部门。根据上文的分析,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普遍较弱,具体体现在金融、保险、咨询、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尤其是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产业,而且中国入世以后,这些部门受到的冲击最大。因此,短期内我国应对金融、保险、电信等典型的弱竞争力敏感部门制定相应政策,进行适当的保护。Joy Mazumdar,Usha Nair-Reichert(2005)则指出,一般来说,进口服务为生产和贸易过程本身提供必要的投入对发展中国家比对工业化国家更为重要。商业和通讯服务的进口获得有助于出口,运输服务的进口获得不一定刺激出口,而金融服务的进口对出口似乎有负面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在发展中国家里,金融服务被更多地用于非贸易部门)。且研究结论支持这样的观点:服务(Services)和商品(Goods)是互补品而不是替代品。根据上文的分析,中国对商务类服务的承诺比例为1/2,虽然对通讯部门作出了较大比例的承诺减让(超过2/3),但完全自由化的比例没有超过1/5。因此,从长期考虑,我国应促进商业服务部门和电信部门的自由化,以促进我国商品出口。(2)在服务贸易多边谈判中,应适当控制商业存在(模式3),着重强调人员流动(模式4)。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严格限制是市场准入的核心壁垒。WTO秘书处的测算表明,全世界通过商业存在进行的服务贸易约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值的56%,可见商业存在对服务贸易具有重大影响。但中国对商业存在没有限制的部门的比例仅为1%,远远低于美国(39%)。因此,中国在服务贸易多边谈判中,要适当控制商业存在的市场准入,对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经营应审慎对待,在一定程度上适当保护本国竞争力较弱的产业。在多哈回合的谈判中,许多成员国比在乌拉圭回合中更加优先考虑模式4(自然人流动)承诺的谈判,因为各方已达成广泛共识:自然人流动暂时的障碍可以严重影响大大小小的服务供应商。中国人口众多,就业和福利方面都存在较大问题,而中国在自然人流动上有限制的部门的比例(55%)远远低于美国(100%),这对中国很不利。中国在多边谈判中应强调人员流动,增加中国公民出国就业和提供短期服务以获取利益的机会。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国内就业压力,而且可以加强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人才、技术交流以提高我国资本、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竞争力,加速产业结构升级。

另一方面,中国服务贸易在自由化程度有限的情况下,提高竞争力所应采取的对策建议是:(1)提高优势产业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并逐渐优化产业结构。我国服务业总体竞争力比较弱(TC值为负),但有些部门还是有一定比较优势,如旅游(TC值与美国的相差不大),因此,我国应积极发展交通、商贸、旅游等具有某种程度的比较优势的资源、劳动密集型传统服务产业,提高其产业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传统服务业比重大,现代服务业比重小,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会计、咨询以及法律等现代服务产业,并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现代产业的比重,逐渐实现产业结构升级。(2)加强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服务部门与相关配套部门的联系。服务业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相关政策支持。根据上文的分析,中国的服务贸易政策强调国内产业改革以提高本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但在促进自由化进程方面,与美国相比,中国在国际贸易多边谈判、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部门建设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还很落后,服务业中许多部门都无专项法律法规,因此政府对服务市场准入、服务贸易税收和投资等都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增加服务贸易的透明度,防止外国企业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与国内企业进行不公平竞争,冲击民族产业。另外,应像美国一样,让商务部、财政部、交通部等机构同服务部门密切合作,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为服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为开拓服务业国际市场和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做好充分的准备。

参考文献

[1]盛斌.中国加入WTO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评估与分析.世界经济,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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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海云.中美服务贸易的比较分析与启示∥陈继勇.美国新经济周期与中美经贸关系.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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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绍媛.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基于进出口数据的指标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1).

[8]薛荣久.WTO多哈回合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9]沈明其.服务贸易开放及我国的政策建议.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7).

[10]Joy Mazumdarand,Usha Nair-Reicher.Service trade and export competitiveness:an Empirical analysis.http://www.fe.uc.pt/eefs/abstracts/nair-5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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