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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提出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三项新议题之一,旨在促进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增强各国服务贸易管制的透明度。至此,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服务贸易总协定》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诞生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文件,除了协定本身外,还包括有关的附件及补充协议等。

服务贸易的产生几乎是与货物贸易同时起步的,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没有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商业领域。直到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日益崭露头角,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不再是货物贸易的被动服务者,成为与其并重的国际贸易的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

(一)发达国家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

在经历1979至1982年经济危机后,美国经济增长缓慢,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赤字日增,而在服务贸易领域却占据明显优势,连年顺差。以2004年为例,2004年对华商品贸易存在1 619亿美元逆差,而服务贸易却有顺差478亿美元。作为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美国急切地希望打开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市场,通过大量的服务贸易出口来弥补贸易逆差,推动经济增长;而各国对服务贸易的不同程度的限制,成为美国利益最大化的障碍。因此,美国积极倡导实行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

(二)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由坚决抵制到逐步接受

1982年,美国在GATT的部长级会议上首次提出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但由于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反对这一提议,最后只通过了一个折中方案,会上就服务贸易成立了专门工作组,提交和留待GATT的第40届缔约方大会审议。

当初美国提出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时,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表示坚决反对,理由为:一方面,服务业中的许多部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信息、咨询、专业服务(如法律、会计等),都是一些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发展中国家这些行业是很薄弱的,不具备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服务部门尚未成熟,经不起发达国家激烈竞争的冲击,过早地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会挤垮这些尚处于幼稚阶段的民族服务业,因此,在这些行业获得竞争力以前,不会实施开放。

但随着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谈判问题上的认识逐步统一,发展中国家坚决抵制的立场有所改变。首先,一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某些服务业已取得相当的优势,这些国家希望通过谈判扩大本国优势服务的出口;其次,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迫于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认识到如果不积极地参与服务贸易的谈判,将会形成由发达国家制定服务贸易的规则,而自己只能成为被动的接受者,其利益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害。因此,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表示愿意参加服务贸易谈判。

1986年9月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经过长达7年多的谈判,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终于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即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三项新议题之一,旨在促进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增强各国服务贸易管制的透明度。至此,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服务贸易总协定》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诞生了。

1995年1月1日,《服务贸易总协定》正式生效,这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扩大了WTO的管辖范围,而且是迄今为止的服务贸易领域内唯一的一个多边协议。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文件,除了协定本身外,还包括有关的附件及补充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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