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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私法教学方法探讨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它要求国际私法教学承担起这方面的任务。国际私法教学方法在本学科特点的基础上也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

我国国际私法教学方法探讨

李晓娟[1]

摘 要 国际私法是从解决法律冲突的角度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它具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学生多认为该法生涩难懂,相应地,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应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在理论讲授与实践技能培养方法上侧重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最终实现法学素质教育和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

关键词 国际私法 教学方法改革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

国际私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为研究和学习对象的,其目的是为推动和促进我国的对外民商事活动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但与其他法学学科相比,国际私法学有其特殊性,学生多感觉它的概念生涩不易理解、理论深奥难懂,且理论分歧大。如冲突规范、准据法、识别、反致、先决问题、连结点等问题,是其他法律学科所没有的。“国际私法是一个从名称开始就有争论的学科,分歧之多,似乎没有定论才是惟一的定论。”[2]从事多年的国际私法教学工作,为提高教学效果,也不断进行国际私法教学方法的探索和尝试,深感这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国际私法教学方法改革的意义

国际私法教学方法的探讨,我认为首先应清楚目前的国际私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和目标要求,才能有的放矢,进而寻求解决途径。

(一)当前国际私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根据长期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当前的国际私法教学存在如下待解决的问题。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

国际私法教学的人才培养方向为何?开设法律专业的学校,更多地是从学校学生整体培养目标的角度去阐释这个问题。如,培养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等。类似的培养目标很少有从课程本身的特性出发去进一步细化。国际私法以解决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为核心,与国内民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部门法的联系密切,这使得国际私法学课程本身内容广泛,理论艰深。同时又要兼顾学生综合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一学期几十个学时的课程学习,根本难以实现如此宽泛的目标要求。

2.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相脱节

国际私法学是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一门学科,中国加入WTO后,培养具有国际法律服务技能的国际型法律人才更成为教学的重要目标。国际私法的理论与技能是这方面人才必不可少的。它要求国际私法教学承担起这方面的任务。然而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却始终难以摆脱理论灌输的枷锁,理论学习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弊端长期存在。主要原因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1)缺少一本权威的以法律实践教学为核心的国际私法教材。(2)理论教学向法律实际技能过渡的司法实践教学环节流于形式。(3)教师的国际私法实践经验有待提升。

3.教学安排和教学资源存在局限性

国际私法学的前述特性,对该课程的教学安排和教学资源的配置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强调学习者应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即要求学生有相应的背景知识,如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这也是各校法律院系多安排本科三年级下学期开设本课程。但由于国际私法范围广泛、内容深奥,即使本科教学也要兼顾一定的实践教学,课时安排往往捉襟见肘。另外,国际私法是从解决各国法律冲突的角度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比较研究的方法是“国际私法之母”[3],国际私法的教学活动也应立足于“国际”。但是,相关的教学资料很难获得,也缺乏这方面对外交流的平台。另外,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多数是通过仲裁处理的,而仲裁实行“保密原则”,这使得国际私法方面的案例收集较困难,增加了教学难度。

(二)国际私法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在当前的法律实践中,国际私法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是与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国际私法教学方法在本学科特点的基础上也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

首先,是法学素质教育的要求。法律职业化趋势是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界共同的认识,我们不仅要教给学生理论和条文,还要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包括辩论能力、案件分析能力、法律思维能力、事实认证和辨析的能力以及作为高层次法律工作者对问题整体发展的把握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明确法学教育目标的基础上,改革法学教育方法。

其次,是经济发展对国际化法律人才的要求。21世纪是全球化时代,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伟大的历史变革。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时需要法律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这种时代变化要求法学教育必须树立国际意识和全球意识,国际私法学作为其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以具有反映全球化时代精神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育范式、质量体系来应对全球化,培养出符合法律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高级法律人才。

二、国际私法教学观念的修正

国际私法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实现法学素质教育和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要求,教学观念的改革是先导。

(一)国际私法教学管理观念的转变

国际私法教学的改革,取决于国际私法教学管理观念和教师的教学观念的转变,其中,教学管理观念的正确与否起着重要的作用。我认为,这种转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私法的教学管理目标要清晰。教学目标是教学的方向所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要服务于实践。国际私法的特殊性使得一些学者认为其是一个既玄又难的法律部门,我认为,国际私法教学应明确区分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不同培养目标,进而对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按人才培养的不同层次要求进行设置,切实实现素质教育和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要求。本科教学主要是为学生打下一定的知识结构和基本理念,适当地兼顾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研究生阶段才是培养“精英型”法律实践人才或理论人才的摇篮。

其次,树立教学管理的服务意识,创造国际化的教学环境。国际私法相应的教学管理工作,我认为也应考虑到课程的特殊性:一方面教学安排可以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灵活化。比如,邀请具有涉外民商事法律工作经验的法官、律师、仲裁员等开设课堂专题;与法律实践部门建立实习基地,学生实习纳入课程的考核范围;等等。另一方面,应加强国际私法教学资源和教学环境建设,努力为师生创造相互及对外交流的平台,建立国际私法教师到相关涉外法律部门工作交流制度。

(二)国际私法教学观念的调整

国际私法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关系到国际私法教学改革的成败。这种转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使学生由被动接受向主动学习转变

国际私法的概念具有独特性、理论艰涩难懂,片面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往往很难吸引学生的兴趣。必须时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念,才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国际私法的积极性。如鼓励学生自主查找和阅读相关资料、尝试学生课堂讲授和辩论、培养每一个学生独立分析问题的积极性等。

2.教师的教学由理论灌输向能力培养转变

国际私法理论性和实用性并存,传统式教学教师往往更倾向于理论讲授,这不利于具有综合法律素质的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国际私法教师应当牢固树立讲授国际私法知识与培养涉外法律工作能力并重的观念,在课程的安排上、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教学各环节的衔接上,都应重视对学生涉外法律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3.教学方法由传授知识向素质教育转变

新形势下,法学素质教育的培养理念同样应体现在国际私法的教学上,教师应加强国际私法教学方法的研究,在国际私法教学中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融合在一起,构建培养中国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教学新模式。

三、国际私法教学方法的改进

法学教学方法方面,我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以传授知识为主。谈到教学方法改革,往往会认为要彻底改变它,但完全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困难,特别是本科教学不能这样。国际私法的教学改革并不是对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理论讲授形式的彻底否定,而是在保留和完善传统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建立起国际私法教学目标实现的教学体系。

(一)国际私法本科教学方法的改进

从国际私法本科教学来看,由于时间、教学资源所限,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难以广泛而深入地展开,课程安排主要是让学生了解本学科必须的基本概念和知识,适当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帮助学生建立一定的国际私法法律思维意识。

1.关于理论教学

国际私法的一些特有法律概念是其他部门法所没有的,如冲突规范、准据法、连结点等等,对此必须让学生了解掌握,这部分主要采取理论讲授的教学方法。当然,在具体讲解时可以对比学生之前已掌握的法律知识、让学生主动地去收集相关的信息。在讲授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时,更多地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设定疑问、反向思考。如在介绍反致问题时,引导学生思考“当前法律实践中反致存在的意义”,进而引申出反致制度的建立背景、存废争议、发展方向的讨论。同时,引导学生进行课前准备、课后交流,阅读一些中外国际私法资料,开阔眼界、主动思考。

2.关于能力培养

国际私法学也是一门非常强的法律实践科学,在普通法系甚至一些大陆法系国家里判例是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之一。本科教学当然不能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尤其是法律思维意识的培养,案例教学方法是其能力培养的主要方面。但是,当前案例教学往往体现出是另一种形式的理论注释法学,教学效果并不明显,学生学习过程中也很少有机会运用国际私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新的案例教学模式必须提高学生的实际参与度,发挥学生学习的能动性。这首先要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

(1)完善案例收集的渠道。国际私法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的确立都与实际的判例有关,如法国高等法院1865年审理的“福尔果”案、美国纽约州1960年审理的“巴布科克诉杰克逊”案等,这些经典的案例对学生理解国际私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也给学生一种舶来品的感觉,与现实存在一定距离;国内的国际私法案件因其涉外性,多在级别较高的法院和仲裁庭进行审理,学生很难接触到有关的审判实践,加之判例不公开,国际私法教师也往往无法系统了解司法实务状况,教学案例因此存在着细节不清、时间滞后等问题,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除通过尽可能多的途径如报纸、电视、网络等收集最新的、现实的案例外,很重要的是通过建立专门的国际私法实践基地,开辟与实践部门的专业交流平台,设专项拨款、派专人收集相关案例、完成相应的案例遴选和论证工作,最终构建国际私法案例数据库。

(2)重点推进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本科教学中,采用模拟法庭结合案例讨论的教学模式应是一种重要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案件审理前的法律准备、指导学生进行相应“法律角色”文件的起草和分析、演示案件审理的法律过程,最后进行讨论、总结评述。其中应始终贯彻学生为主的指导思想。同时,通过法律援助这样的实践平台,创造条件为学生引入一定的法律诊所式教学实践活动,如对当事人涉外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公司等国际私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帮助等。

(二)国际私法研究生教学方法的改进

研究生学习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进一步细化,国际私法教学主要是加强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延展性。

1.关于理论教学

国际私法研究生阶段的理论教学,我认为应以增加专业理论深度和广度为目标,教师或学生通过预设一些研究专题,鼓励自主学习、研讨,进行相关的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和实证研究等,这个过程甚至可以不放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教师更多的是从方法论的角度适当予以指导,推荐、提供一些国际权威论述阅读材料。课程结束时可以学生展示一定的研究成果作为考核标准。针对一些法律硕士研究生欠缺国际私法基本知识的情况,可以采取集中概括式讲解的方式,但一般不应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研究生学习阶段,是学生主动学习能力爆发阶段,学生的理解力大大增强,因此要创造空间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力。如果还采取填鸭式的理论灌输模式,法学素质教育只能是空谈。另外,结合国际私法实体法、程序法、法律选择规范并存,与众多部门法关系密切的特点,可以尝试以教学组的方式来安排教学师资配置。

2.关于能力培养

研究生法律实践学习是其能力培养的主要途径。我认为,这一阶段可以结合学生的初步职业设想,增加实践性课程占整个教学计划的比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增加实务课堂。国际私法的教师与专门从事涉外实务工作的律师、法官在思维和逻辑上有一定的差别,可以聘请理论水平和涉外法律实务兼备的律师、法官走进课堂,从其亲身经历的法律案件出发,讲解案件的全部过程和法律思路,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

(2)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加大实践教学课时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国际私法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通过国际私法实践基地或合作交流平台,安排学生到涉外审判庭、涉外仲裁机构或涉外律师事务所等涉外法律工作部门实习;或者到一些国际性企业从事一定的法律业务;甚至可以让学生去其他国家,学习其他国家的法律经验。创造实习和就业相衔接的制度设计,允许学生在法律实习的同时即实现就业。法律实践和理论研究是相辅相成的,我认为,在整个研究生教学计划中,法律实践学习至少应占一半以上时间,或者有条件试行研究生弹性培养年限,创造条件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这也是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必然要求。

参考资料:

[1]韩德培.国际私法问题专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李双元.国际私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注释】

[1] 李晓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

[2] 韩德培.国际私法问题专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6.

[3] 李双元.国际私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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