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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私法的科研和教学情况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我国国际私法的科研和教学情况近年来,我国国际私法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也出现了十分可喜的形势。这表明我国国际私法研究水平在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更加务实。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是目前国内唯一有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我国国际私法的科研和教学情况

近年来,我国国际私法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也出现了十分可喜的形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头30年里,我国没有中国人自己撰写的国际私法著作出版,仅有屈指可数的基本翻译的国际私法著作和文集问世。198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姚壮和任继圣所著的《国际私法基础》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拓荒之作。而由我国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主编并由武汉大学出版社于1983年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私法》,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第一本国际私法全国统编教材。从1985年开始,我国国际私法著作的出版犹如雨后春笋。据不完全统计,已公开出版的国际私法著作主要有:邓正来编著的《昨天、今天、明天——新技术革命与国际私法》(1985年4月)、刘振江著的《国际民事诉讼法原理》(1985年12月)、余先予主编的《简明国际私法学》(1986年3月)、张翔宇编著的《现代美国国际私法学说研究》(1986年6月)、李双元编著的《国际私法》(1986年8月)和《国际私法(冲突法篇)》(1987年6月)、刘慧珊编著的《涉外民事关系》(1987年2月)、黄进著的《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1987年6月)、黄惠康和黄进编著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成案选》(1987年7月)、邓正来著的《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1987年8月)、唐表明著的《比较国际私法》(1987年10月)、高树异主编的《国际私法》(1987年12月)、董立坤著的《国际私法论》(1988年3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教材《国际私法讲义》(1988年4月)和《国际私法教学案例选编》(1988年6月)、袁成弟编著的《涉外法律适用原理》(1988年7月)、钱骅主编的《国际私法》(1988年8月)、刘振江和张仲伯等主编的《国际私法教程》(1988年8月)、陈力新和邵景春著的《国际私法概要》(1988年12月)、余先予主编的《冲突法》(1989年3月)、孟宪伟主编的《冲突法学》(1989年5月)、李双元等编著的《涉外婚姻继承法》(1989年8月)、赵喜臣主编的《国际私法教程》(1990年1月)、董立坤编著的《国际私法学》(1990年2月)、杨贤坤编著的《国际私法教程》(1990年3月)、李双元和谢石松著的《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1990年5月)、侯军主编的《当代海事国际私法》(1990年12月),李双元和金彭年著的《中国国际私法》(1991年3月)、黄进著的《区际冲突法研究》(1991年6月)、李双元主编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国际私法》(1991年9月)等。韩德培教授主编的我国高等学校统编教材《国际私法》也于1989年出版了修订本。在国际私法参考资料方面,继法律出版社出版了高等学校教学参考书《国际私法资料选编》(1984年6月)后,先后有余先予主编的《国际私法学参考资料》(1986年7月)、卢峻主编的《国际私法公约集》(1986年10月)、刘慧珊和卢松主编的《外国国际私法法规选编》(1988年5月)、余先予主编的《冲突法资料选编》(1990年5月)、司法部司法协助局编译的《国际司法协助条约集》(1990年7月)、韩德培和李双元主编的《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上、下册)(1991年)等问世。尤其可喜的是,在此期间,有几本重要的国际私法译著问世,这就是吴云琪等和袁振民等分别翻译出版的前苏联著名国际私法学者隆茨等著的《国际私法》、王明毅等翻译的前苏联著名国际私法学者波古斯拉夫斯基著的《国际私法》、侯军翻译的挪威学者布雷柯斯所著的《国际海事法律选择》、李浩培教授等翻译的德国著名国际私法学者马丁·沃尔夫所著的《国际私法》、陈洪武等翻译的法国当代著名国际私法学者亨利·巴蒂福尔和保罗·拉加德合著的《国际私法总论》、姚梅镇教授翻译的日本著名国际私法学者北胁敏一所著的《国际私法》以及李东来等翻译的英国著名国际私法学者莫里斯所著的《法律冲突法》。以上著作、译著的出版,极大丰富了我国国际私法文库,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国际私法著作、译著的出版进入了一个空前的繁荣时期。

在众多国际私法著作、译著问世的同时,近几年来,我国各种法学报刊还发表了大量的国际私法论文和译文。这些论文和译文大多涉及国际私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或新的领域,或者与我国对外开放中以及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密切相关,如国际私法的晚近发展趋势;国际私法的统一化和趋向化;海事国际私法;中国冲突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公司、票据知识产权;法律行为和代理的法律适用;“一国两制”与区际法律冲突;国际私法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涉外民事、经济、海事案件的管辖权;国际和区际司法协助;外国判决和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这表明我国国际私法研究水平在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更加务实。

在国际私法教学方面,近几年来,国际私法课程不仅在正规高等学校法律院系开设,而且在一些学校,如在武汉大学,已被确定为主干课程。同时,国际私法课程还进入了电大、职大、业大、函大、自学考试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政法管理干部院校的教学领域。在国际私法教材方面,现在不仅有高等学校统编教材,而且还有许多具有地方特色或院校特色的教材,以及中央电大统编教材和全国自学考试统编教材。在国际私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方面,我国许多高等学校法律院系不仅培养了一大批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而且自1984年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开始招收国际私法博士专业研究生以来,已先后招收20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自1988年以来已先后有6人获得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他们是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代国际私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是目前国内唯一有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韩德培教授和李双元教授则是目前国内仅有的两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199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还正式确定国际私法为法学学科中独立的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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