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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构建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章 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构建从1979年中央50号文件的出台,到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作出决定,我国第一类特殊经济功能区——经济特区正式诞生了。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未来的发展必须遵循国际条约的规定,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并立足我国国情。

第六章 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构建

从1979年中央50号文件的出台,到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作出决定,我国第一类特殊经济功能区——经济特区正式诞生了。从此,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已走过了三十余年曲折而辉煌的历程,为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扩大我国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期,中央要求特殊经济功能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并宣告要将发展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贯穿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面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碳经济的要求下,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也被赋予了双重新使命:从“改革”的角度讲是要加快完成高市场经济的转型,继续当好改革开放的先锋队;从“发展”的角度讲,是要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促进我国现代化国际性大城市的建成、区域经济新版图的构筑出力。(1)在三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我国虽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但面对新时期更高、更严峻的要求和考验仍有诸多缺憾和不足亟需完善。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未来的发展必须遵循国际条约的规定,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并立足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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