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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融资的优势与功能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信托融资的优势与功能(一)信托融资的优势信托的最大功能是为社会提供了一项优良的外部财产管理制度。信托业有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投资专长,以高收益率建立自己的信誉,以投资带动融资,树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信托的上述本质特征,决定了信托融资功能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功能有所不同,即具有局部信用和表外特征。

二、信托融资的优势与功能

(一)信托融资的优势

信托的最大功能是为社会提供了一项优良的外部财产管理制度。这种独特的制度设计分割了财产的管理属性与利益属性,分割了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和利益主体,使受益人无需承担财产管理之责就能享受财产之利益,这正是信托的本质所在。由信托本质所决定,信托融资最显著的特点是形式多样,方式灵活。从服务对象来看,它不受行政区域、部门行业的限制,既可以为生产、流通领域服务,也可以为基础建设、分配和消费等领域服务;从业务种类来看,它既有信托存贷款、委托存贷款等一般性金融业务,又有代办保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代理资金收付等特殊性金融业务;从本质内涵来看,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更具有安全性,资金来源更具有广泛性;从特殊功能看,信托可以串接各种融资工具成为组合融资一揽子解决方案

1.信托是一种融通长期资金的信用形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托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融通资金的特点。信托与银行信用、商业信用一样,也是一种独立的信用方式。这种信用关系主要表现为较为长期的资金融通,而不是短期周转,有些信托产品甚至可以是永续的。因为其资金的长期稳定性,信托公司就有可能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设置品种各异的投资方式。某些投资方式,其设置成本和交易成本都很高,短期资金很难接受,而信托投资由于期限可以很长,往往能够负担,而且还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信托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它总是与长期投资联系在一起,而且投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长期贷款、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基金业务等。

2.信托业是融资中介,但更是投资主体

银行业和保险业筹资的仅仅是一种资金而不是资本,他们不是一个投资主体,而是融资中介;他们的信用,是建立在他们能够为资金提供良好的安全性和流通性的基础上而并不是收益性;作为金融机构,它们在社会中起到的作用更多的是“受人之托,代人保管”,而不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业则可以集合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特点,可以将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转化为资本,信托机构扮演的角色更多的是投资主体而不是融资中介。作为投资主体也就有可能比单纯的贷款者有更大的资本收益,当然这是建立在信托公司具有强大投资能力的基础上。总之,信托业之所以对社会资金有吸引力,更多的是依靠其收益性,而不是稳定性和流动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资金不再满足于仅仅获得微薄的利息收益,他们会寻求更高回报的投资形式。传统的金融机构中也会有部分资金要寻求更高的增值渠道。信托业有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投资专长,以高收益率建立自己的信誉,以投资带动融资,树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3.信托业可以融通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

作为金融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托业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信托业可以融通一切形式的社会财富,再通过市场进行分配与组合,使它们转化为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社会资本。传统的金融形式融通的社会财富一般为货币资金,而大量的动产不动产、特种权利和知识产权也是一笔很可观的社会财富,但是因为它们不是一般等价物,因此一直被排除在财产流通领域之外。信托财产范围广泛,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以外,其他任何权利或者可以用金钱计算价值的财产权,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信托业完全可以通过接受信托的形式来实现非货币财产的融通和重新配置,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建立自己独特的业务领域。

4.信托业在投资领域和方式上有很大自由度

信托业没有像银行存贷业务那样标准的业务模式,一般来说,因为信托财产和投资者的多样性,也要求信托产品的模式多种多样。信托公司对信托财产拥有法定所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来运用和管理财产,在法律上有很大的优越性。与普通的委托理财不同,信托财产管理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环节,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迅速作出反应,有利于保证信托财产的保值和增值。信托公司在投资方式上,可以采取股权投资、受益权投资、融资租赁、信托贷款、基金业务、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形式;在投资领域上,可以涉足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其他产业市场等多个方向。正因为如此,信托业有可能根据需要为客户量身定做各式各样的金融产品和产品组合。信托制度能够链接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一方面,信托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聚集小额储蓄,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资金;另一方面,信托可将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实业领域,发挥专业理财的优势,提高金融资产运作的效率。在诸多金融手段之中,信托具备多种平台优化组合优势,以信托高级形态为核心,通过信托的串接,将多种金融工具进行优化整合,实现一揽子组合融资解决方案。

5.具有独特的风险隔离制度优势

根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信托财产具有其他财产制度所不具有的财产隔离制度。这一原则赋予了信托得天独厚的安全性,对一些由特殊用途的资金意义更为重大。只有信托业可以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受托管理资产,提供信托财产独立性所体现的“破产隔离”功能,也就是说,一旦信托计划成立,信托财产就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时在该财产上拥有他项权利的其他人在信托期间也不得主张权利。所有实行信托的国家都明确规定,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或者依法解散、依法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的,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这样使信托财产具有最大的安全性,能够充分保障受益人的权利[4]。信托的上述本质特征,决定了信托融资功能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功能有所不同,即具有局部信用和表外特征。

(二)信托融资的功能

一般来说,信托融资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融资方可以把厂房、机器设备等非流动性资产,以及在建项目的预期现金流等相关权利设立信托产品,通过信托机构向广大的投资者发售,从而筹集所需资金。通过信托,就可以将非流动性的资产转换成流动性极强的现金,能够很好地解决融资方的现金支付瓶颈,还可以加快总资本的流动,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利润率和资本的使用效率。

2.改善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商业银行在其日常经营中,应该特别关注自身资产结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为信托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风险较小的理财品种。最近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与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实施,会对资金不甚充裕的中小银行造成流动性压力,这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来解决。

3.有效盘活不良资产。作为历史包袱的不良资产,大大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我们可以尝试通过资产的信托化来解决这一难题。所谓“不良”,不是没有任何价值,只是当前实际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所以,不良资产证券化,将有助于不良资产的快速有效处置,同时也为金融市场增加了新的投资工具。

4.有利于战略性并购。由于信托融资具有表外会计处理的特点,其资产从并购方的资产负债表上剥离,并且确认现金收入,负债不变。正是因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负债不变,所以利用信托融资能有效解决资金不足,并且优化并购方的财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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