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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区域经济管理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区域经济管理也需要法制,只有实行法制加强管理才能使区域经济有序而健康地运行。区域经济运行的核心是商品交换关系、借贷关系和税收征管关系。只有强化法制约束,才能使区域经济运行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区域经济富有生机而有秩序地发展。法律滞后的观念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管理是极不协调的。
法制与区域经济管理_中国市县区发展研究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区域经济管理也需要法制,只有实行法制加强管理才能使区域经济有序而健康地运行。

(一)法制建设是区域经济有效管理的内在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运行的管理需要完善的法制作保证,其主要原因是:

1、区域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需要法制来规范。在我国,各类企业已经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而且,各类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的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公民个人亦日益走向市场。多元的主体需要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实现正常经营和机制的转换,这首先就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其行为和保护其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它们在市场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为此而尽力强化管理,提高生产技术,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从而实现区域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区域经济运行需要法制来构筑维系。区域经济运行的核心是商品交换关系、借贷关系和税收征管关系。商品交换、借贷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契约。要保证商品交换、借贷关系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其条件是:(1)区域市场各主体间的交换、借贷是平等协商,不带有强迫、不公平的因素;(2)等价、有偿、按时还贷是交易和借贷的基本原则;(3)交易或借贷后能自主地获得商品自身的价值或运用贷款自主经营。所有这些必备条件正是契约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只有强化法制约束,才能使区域经济运行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区域经济富有生机而有秩序地发展。

3、区域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法制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离不开法制的作用。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一个区域的新体制才能取代旧体制,成为经济生活的主导力量。在区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很多事情处于探索过程,有些新的事物还难以把握,既要大胆进行改革,又要防止个别人的任意妄为,这也需要采用法律武器来规范和保护改革。只有有了法律、法规,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4、广大劳动者积极性的调动需要法制来保证。通过立法工作,把社会主义的经济利益准则和利益关系确认下来,才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外,区域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地位和民主权利也要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只有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受到保障,才能有效地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才能把其职明才智和全部力量投入到生产劳动之中,形成较高的劳动生产率

(二)在区域经济管理中大力提高法律意识

1、提高法律权威至上的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都依靠市场规则来解决,政府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区域经济主体间的交易、借贷、竞争,只遵循价值规律和法律原则。简言之,区域经济运行以法律为边界,企业、经济组织、个体经营者以及地方政府的活动都不能越出法律的范围,为此,就必须使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

2、提高法律和经济同步发展的意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法制建设受到了重视,但法律滞后的观念却一直沿袭下来,受其影响,一方面导致立法工作总是落后于社会实际需要,许多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建设急需的法律不能及时出台;另一方面,人们往往重政策轻法律,一事当先把政策作为第一选择,影响了法律在公民心目中的权威。这种状况对区域经济发展来说,直接影响了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运行的规范化、稳定性。法律滞后的观念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管理是极不协调的。

3、提高区域经济主体地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区域经济主体一切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是权益。只有自身权利得到保障和维护,才能真正调动各经济主体的拼搏进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技术,从而推动整个区域经济管理的改善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提高区域经济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使区域的经济主体拥有各种权利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法律作保障是不可能的。

4、提高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意识。区域经济的生产和交换活动,是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这一特点要求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做保障。必须扭转过去因企业性质不同而分别立法,人为强化不公平竞争的立法思路,对区域内的各种经济成分在法律上给予平等保护。要纠正和制止某些地区随意自立政策,对外资给予各种优惠而不顾国家统一的法律和规定的现象。因为这种现象破坏了法律的统一,不利于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的形成。

(三)加快经济立法,完善区域经济管理的法律体系

1、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进一步制定物权法,如加快制定个体经营法、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通过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调动起全社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使民富国强,国家财产不断量大、增值。合同法是调整公民、法人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合同经济。我国共制定过三部经济合同法。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部新的合同法是充分借鉴吸收了国内外司法实践及立法经验,细化了合同规则,强化了对合同债权的保护和履行合同债务的责任,规范了各类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行为。

2、保障市场秩序的法律。我国要抓紧制定反垄断法证券法已经制订,它是一部证券发行、交易、管理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今后要随着我国各区域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这部法律不断完善。新的世纪是知识经济世纪,知识经济说到底是以信息为核心的网络经济,网络犯罪已屡见不鲜。制定惩治黑客袭击网络的信息网络法亦迫在眉睫。此外,还要制订有关劳动力、产权转让、期货、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有了这一系列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区域经济的有序健康的管理和运行才是可能的。

3、规范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为了克服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包括对区域经济)的宏观管理调控。这也需要法律作为依据。我国已经制定了《价格法》、《统计法》、《农业法》、《渔业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等,当前应制定《预算法》、《投资法》,完善中央银行法以及制定各种税收实行法和一些重要的职能经济法

4、涉外经济法。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今后还要制定外商投资、外资银行管理法、外汇管理法、进出口管理法、反倾销法,同时还要确立国际商法及惯例。

5、刑法。以打击严重侵吞国家资产罪、违反公司管理罪、内幕交易、商业欺诈罪等。

(四)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区域经济秩序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市判权和检察权。”行政执法在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约有80%以上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执法机关执行的。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执法,制止并纠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必须制止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规范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不执法、滥执法的追究制度,以及统一的罚款物收缴制度。

司法执行是加强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目前我国各地区法制建设亟待改善的薄弱环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加快了步伐,大批法律特别是经济法规相继问世。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国家已颁布了《药品管理法》,但不少地方制造和贩卖假药的现象十分严重;《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就发布了,但市场上仍不断出现有毒有害及劣质食品;《商标法》生效多年,而市场上以假充真、以次充优的假冒、伪劣商品屡见不鲜。必须下大力量改变这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

严格执法,必须加强各区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区域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首先,要用党的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武装执法人员的头脑,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培养和训练他们廉洁奉公、执法如山的崇高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其次,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他们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又熟悉本地区的情况。再次,要调整和理顺现行执法机关和体制,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机关的科学技术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包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区域的经济关系,维护区域经济的运行机制和经济秩序。

(作者:甘肃省甘谷县委党校 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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