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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与范畴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播电视艺术学有责任、有义务对这种艺术传播的特点进行归纳总结。作为一门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学科范畴,同时还需要有自己的经典性作品、代表性艺术家及理论批评家的理论论著。

第一节 广播电视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与范畴

广播电视艺术被称为“电子缪斯”,它身上披挂着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最现代化的传播、制作手段的全副武装降临于世。广播电视本身是科学技术与诸种艺术的结晶。它博取广纳、采英撷华,承载古今中外,容纳宏观微观,荟萃文体百艺,和生活交融,与世界一体,电视万里,转瞬即至,信息之流永远不息,诸种节目不绝如缕。广播电视传播之广、速度之快、信息之新、容量之大、观众之多、影响之大,旷古未见。广播电视作为新兴媒介的崛起,丰富了艺术的表现元素,拓展了艺术领域。尤其是声画并茂的电视,更是将人类带到了一个近乎全息的艺术世界里。

从本质上来说,广播电视艺术是一种活动,一种实践的特殊形式。顾名思义,广播电视艺术学的研究对象当然就是广播电视艺术。“对于现象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性质。”[3]广播电视艺术学就是研究广播电视传播领域中有关艺术传播这种具有特别性质的矛盾。应该说,广播电视传播的不仅是艺术内容,还有新闻资讯。因此,广播电视艺术学是广播电视学的一个分支,是专门研究广播电视艺术创作、传播现象、过程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广播电视艺术创作与传播现象纷纭复杂。就节目形态来说,根据类型的划分,有广播剧电视剧、广播电视音乐、广播电视戏剧戏曲、广播电视综艺节目等的区分;根据传播单元的划分,有文艺节目、文艺栏目、文艺频道等区分;也可以根据播出形态进行划分,有直播类型的艺术节目、录播的艺术节目……

不同于先前许多艺术类型的私人化创作,广播电视艺术作品往往是集体合作的结果。广播电视艺术如今已逐步呈现出工业化生产的趋势。因此,广播电视艺术学非常有必要将这种艺术生产的特殊现象与规律揭示出来。

广播电视是一种艺术的载体,同时也是大众传播的媒介。从而,广播电视艺术表现出强烈的传播学特征。从传播的规模、受众人数、接受方式等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艺术传播与传统艺术的流布有着巨大的量差与质差。这种变化首先表现在外延的巨大突破。昔日的艺术传播与接受往往是在一个小空间里进行,一个人静静品味小说,三五好友细细观摩一幅名家画作;当然也有广场式的戏剧表演与欣赏,其人数也不过巨万而已。然而一个广播电视艺术节目却可以吸纳亿万之众。假定有一台全球都能同时观看的广播电视艺术节目,地球人无不可以在同一时刻中进行一回“宏大叙事”。事实上,从技术层面来看,随着卫星转播技术的发展以及遍布全球的通讯网络的开通,“地球村”里的这种“宏大叙事”早已不是乌托邦的设想,每晚数以亿计的观众收看某一热播的电视剧或文艺节目,何尝不可以看做“宏大叙事”的一种预演呢?

其次就是内涵的变异。以往的艺术接受以个体与群体的亲身参与作为叙事范畴,而如今则往往变成一种虚拟互动。通过人机对话,观众以节目中的嘉宾或现场观众作为假想依托,进行一种替代性参与。在艺术的“娱乐中人们可以改换兴趣,并将常态的和连续的生活暂时打断一下”[4],获得一种非常态的心理愉悦和精神舒缓。

再者就是广播电视艺术使人类又回复到一个功利的时代。人们不仅能获得娱乐,而且还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物质和利益的刺激,从而失去了传统艺术传播与接受的非功利性,使这种仪式文化被抹上浓浓的商业和消费的色彩。

事实上,正是这几方面的变化使得广播电视艺术比此前任何一个时代的传统艺术具有更大的声势与娱乐效应。广播电视艺术学有责任、有义务对这种艺术传播的特点进行归纳总结。

作为一门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学科范畴,同时还需要有自己的经典性作品、代表性艺术家及理论批评家的理论论著。关于广播电视艺术史,我们已经初步论述,对于后者,我们将在研究历程中进行一些专门而具体的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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