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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支持服务系统

时间:2022-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在全国自学考试机构设置中增设对公共和分散的助学活动提供综合服务并进行规范管理的专业部门。我设想,能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建一个非政府组织,即第三方代理机构来组织实施全国自学考试的公共助学服务。因为全国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服务系统应该拥有有自主知识产权、量身定制、动态开发的网络助学平台。

七、构建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支持服务系统

现在回到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自学考试如何构建对考生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即助学体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提出了三个基本要素: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对国家考试大家认识比较接近,而对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探讨都不够,从而使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形态和教育制度尚不能令人满意。前面对个人自学已经作了探讨,强调个人自学应该包括两层主要含义:自主学习和自主选择自主学习及助学活动方式。现在来谈谈社会助学。社会助学从内容和功能上来说主要包括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组织以师生及同伴人际交互(面接交互和基于技术媒体的双向通信交互)为核心和基础的学习支持服务。下面重点讨论社会助学的组织实施。我认为,像现在这样由社会各助学单位分散地、各自独立地去组织实施助学服务,有很多弱点和弊端。主要有四个:一是缺少系统的总体设计;二是很难规范管理、控制和监督;三是不利于实现协作和资源共享;四是难以建立一个共同的网络平台来实现助学服务的技术基础升级。我要重申我不排除、更不反对社会助学。我觉得社会助学,即动员和整合社会各级各类资源来为自学考试提供助学服务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一项重要战略、一条根本出路,也是我国自学考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问题是社会助学体系的现行结构和运行机制有弱点和弊端。如何克服上述弱点和弊端?我认为应该设计并组织实施双轨制的社会助学体制,即在原有的社会助学单位提供分散的、各自为政的助学服务的同时,建立并组织实施一个相对规范的、合作共享的公共助学服务系统。这个公共助学服务系统应该有两大支撑:其一是建设一批经过认证合格的规范的助学中心,其二是建立一种全国统一的网络助学服务平台。上述双轨制中的两个系统并不是完全并行、互不协作的,而是一种协作和互补的关系。公共助学服务系统要为分散的社会助学单位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统一的网络平台服务和跨单位跨地区的助学服务等;而分散的社会助学单位也将弥补公共助学服务系统的缺漏和不足,更好地满足当地考生的特殊需要。要在全国自学考试机构设置中增设对公共和分散的助学活动提供综合服务并进行规范管理的专业部门。

那么,如何构建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支持服务系统呢?我认为有四种选择方案:自办,委办,招标,创办。

第一个是自办,即由全国及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己来办这个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支持服务系统。自学考试近年来在这一领域正在探索开拓,如浙江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很有成果。但是,我上面说的期望很高,落实较差可能跟这个有关系。因为全国和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性质。这与广播电视大学及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学院不一样。首先是政校分开。在经济上应该政企分开,在教育上就应该政校分开,不能由政府行政机构及其公务员来做具体的助学服务。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后来很快就实行了政校分离,“全国电大管理办公室”的职能由教育部曾经设置的“电化教育局”、“电化教育办公室”、如今则由“高等教育司”来承担行政管理,而不再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对全国各级电大代行行政管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是成了一所学校。其次是资金和人力投入。如上所述,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及其电大在线公司、英国开放大学都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和相当规模的专兼职教职工人员编制。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没有这样一种学校体系,更没有这样一种人员编制。

第二个是委办,即能否委托一个已经存在的独立法人实体来做。如同股票市场上的借壳上市。比如,能否也委托电大在线的奥鹏公司来承担构建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服务系统?我看很难。因为我国自学考试体系太大,它是全球最大的开放与远程学习体系,不是其他谁能吃得下去的。老鼠吞不了大象,蟒蛇也吞不了大象。

第三个是招标,即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向教育界乃至社会各界招标。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组建澳大利亚学习共同体(一个全澳大利亚大学远程教育的公共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时由政府出面出资向澳大利亚各大学进行招标。经过有关大学投标、专家评标后决定由胜出的莫纳西大学(Monash University)组建澳大利亚学习共同体(Open Learning Australia)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的方式在西方国家比较成功,在我国则有待实践探索和检验。

第四个是创办,即需要某种制度创新。在我国,世界上发达国家通行的非政府组织(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发育得很慢。我设想,能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建一个非政府组织,即第三方代理机构来组织实施全国自学考试的公共助学服务。这一机构本身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它代表政府机构,即由政府机构授权来构建全国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服务系统。这一机构是一个实体,它与政府机构签约,并依据协议组织实施政府委托他承担的业务。该机构所有收入、支出的预决算要向有关政府机构和审计部门申报。它不是私立盈利企业,而是非政府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国际上这类组织很多、很普遍。联合国除了联合国大会以及安理会外,还有众多的第三方代理机构。这些非政府组织(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都是联合国派生出来的,接受联合国的委托办事。我国政体改革的方向之一是政企分开、政校分开等,即搞小政府,实现政府职能转移,将非政府职能剥离。成立非政府组织这类第三方代理机构是一种解决方案。不仅中央政府可以这样做,地方政府也可以做。这类机构的人员构成如何解决?首先,各级自学考试机构中承担资源开发和助学服务的部分核心人员可以转移出去;其次,各级自学考试学会、委员会里刚刚退下来依然热心自考助学的人员;第三,高校热心自考助学的部分人员,有的可以专职,有的可以兼职;此外,可以招聘新人。还有一条,我建议在组建全国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服务机构时一定要吸引信息技术(IT)公司的加盟。一个是互联网公司,另一个是卫星公司。因为全国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服务系统应该拥有有自主知识产权、量身定制、动态开发的网络助学平台。鉴于我国农村互联网(地网)普及尚待时日,所以卫星网络(天网)的加盟是必要和可行的。

我认为这是一条很好的路。有了自学考试公共助学支持服务系统,依然要坚持合作共享的机制。社会助学,就是要动员和整合全社会的资源为全国考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助学服务。比如在农村,要单独建设一个自学考试助学支持服务系统很难。但如果与教育部组织实施的我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组部组织实施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及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深入农村办学的各种系统及其资源整合就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投资成本效益。又如在城市,要单独为进城的农民工单独建设一个自学考试助学服务系统也很难,但如果与城市大中小学校、社区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整合,就能有效地解决为进城农民工提供自学考试助学服务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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