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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的意义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制度,有利于推动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因此,必须对公务员辞退的范围、权限、程序及辞退的待遇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保证公务员辞退制度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二、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的意义

公务员更新机制重要的方面就是体现在公务员管理制度具有畅通的出口,使公务员及国家机关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一)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的意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干部终身制,一旦被吸收、录用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干部,除非组织调动或者违法违纪被开除,终身不能离开行政干部队伍,能进不能出,缺乏人员流动机制,造成行政干部队伍增长,效率低下,缺少生机和动力。《公务员法》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公务员辞职的权利,有重要意义。对保证公务员队伍优化、精干、高效,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维护公务员的个人权利,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的退出机制不完善,加上社会环境和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等因素影响,行政干部队伍存在严重的“能进不能出”问题。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使公务员的“出口”畅通,有利于搞活公务员队伍。

2.落实了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个人按照自己的资质和兴趣选择职业,不仅使人与岗位更好匹配,而且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使公务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兴趣重新选择职业,有利于其才能的充分发挥。建立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制度,有利于推动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自愿辞职制度赋予了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根据个人意愿辞去领导职务的权利。建立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是将公务员的自律和管理主体的他律结合起来,开辟了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新渠道。

3.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既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又维护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既尊重个人意愿,又强调权力背后的责任,也有利于对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监督约束。

(二)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改革传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传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很大的弊端是没有健全的辞退制度,各级机关没有明确的辞退权,导致“能进不能出”。一名干部只要不犯大的错误或者触犯刑法,无论其能力与干部的要求有多大差距,在品行上与干部身份多么不相称,都无法免除其职权、解除其干部身份,这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又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因此,充分吸收我国近二十年来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务员的辞退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的管理,更好地开展各项公务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活力

只有新陈代谢,吐故纳新,才能保持公务员的活力。只有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才能淘汰劣者,选择优者。如缺乏竞争机制,“能进不能出”,干好干坏一个样,就无法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局面,影响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建立辞退制度,允许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辞退少数不合格的公务员,使其失去公务员身份,脱离公务员队伍,既可以促进公务员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勇于创新,又可以为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创造条件,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活力。

3.有利于各级机关正确行使权力,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证公务员系统的稳定,使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和生机,赋予各级机关依法辞退的权力是十分必要的,而为了保证这一权力的正确行使,也必须制定相应的条件和法定的程序。既要保证和落实各级机关辞退权的顺利行使,也要着眼于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防止辞退权力的滥用。因此,必须对公务员辞退的范围、权限、程序及辞退的待遇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保证公务员辞退制度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意义

建立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对于实现公务员队伍的不断更新,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提高行政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退休制度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新老交替,推陈出新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公务员队伍管理的“进,管,出”三个环节,正是体现了新老交替、推陈出新的发展规律。只有让那些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退出公务员队伍,离职休养,让年轻的、有能力的人加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才能保持和增强公务员的活力,从而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公共管理的繁重任务。

2.退休制度是宪法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权利的真正体现,也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监督。退休以后享有各种退休待遇,是宪法赋予公务员的权利。《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这就是说,国家赋予公务员和其他职工退休和退休后得到生活保障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公务员的这一权利;另一方面,宪法明确规定实行退休制度,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公务员及其他职工只要符合退休条件,都必须退出工作岗位,这是一种义务。建立和实施公务员的退休制度,正是保障公务员权利得到实现和监督公务员是否履行退休义务的重要保证。

3.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形式。领导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是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弊端之一,造成此弊端的重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没有坚持正常的退休制度。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政治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的影响有一定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291页)。干部能上不能下,没有正常的退休解职制度,必然导致机构臃肿,层次多,副职多,闲职多,而机构臃肿又必然促成官僚主义的发展,大大影响行政效率。

4.退休制度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人都会进入老年,这是自然规律。退休制度给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的保障,使在职的公务员解除了后顾之忧,有利于他们努力工作,有利于降低和杜绝以权谋私、非法敛财现象的产生,对保证公务员的勤政廉政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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