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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市农民工消费方式的转型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目前,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的现代转型处在初始阶段,传统消费方式的影响还很大。这种变化强烈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也孕育了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内、外部条件。归纳起来,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受到以下四大基本因素的影响。据本次抽样调查,长三角江苏8城市农民工2005年人均月收入已达1210.34元,年收入已达14 524元,人均月消费611.59元,年消费7 339.08元。

长三角城市农民工消费方式的转型——对江苏八城市农民工消费情况的调查研究

江苏省行政学院教授、博士 严翅君

经济学的意义上来说,消费是对物品的消耗,“是所有生产的唯一目的和归宿”(亚当·斯密语)。从社会生产周期看,只有消费需求才是经济增长真正和持久的拉动力量。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消费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定文明的表征;消费还是一种仪式,让一切进行中的事件产生意义。

农民工的消费,从经济社会而言,不仅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消费,也构成城市文明的一个方面;就个人而言,农民工的消费,不仅是满足个人的需求,更是农民如何向城市市民转化的重要体现。

长三角区域在全国率先发展,使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快于全国其他地区,带来了农民向长三角城市的大量转移。在长三角的有些城市,外来人口(85%以上是农民工)已经远远超过本地人口,且农民工的年龄趋向年轻,学历层次趋高。农民工不仅是长三角区域现代化建设的主力,也成为这一区域消费的重要主体。这一群体作为长三角城市的新市民,其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方式的转型(从农民的消费方式向城市市民的消费方式转型),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农民向城市市民的转化,有利于城市社会生态的和谐,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上理论背景和现实背景意味着,关注长三角农民工的消费,推动农民工的消费转型,已经成为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不可忽略的主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弄清以下问题有非常重要意义。如在长三角经济总量和社会总体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农民工消费水平提高的幅度如何?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程度如何?如何通过政策的支持、制度的保障和教育的内化,推动这个进程的加速?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历时半年多,以长三角的江苏8个城市(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扬州泰州、南通)农民工的消费作为研究对象,对农民工现阶段的消费方式及其转型,进行了实证考察与理论研究。根据我们进入课题之前的初步调查,以经济社会学、区域经济学、社会心理学、消费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我们作出研究假设:①农民工作为长三角城市消费的重要主体,其消费方式从传统的农民消费方式向现代市民消费方式的转型已经开始。一是农民工作为消费主体,本身已有转型的需求,一部分青年农民工在理性消费心理为主导的前提下,象征性消费心理开始发育,开始追求消费的多样化、多元化,在追求实物消费的同时,出现了对符号消费的追求。二是城市和乡村的现代发展,也要求农民工的消费尽快从农民的传统消费方式,转向现代市民消费方式。②目前,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的现代转型处在初始阶段,传统消费方式的影响还很大。从总体上说,目前农民工的消费主要还是满足生活必需,消费比较单一,同质化程度较高,以实物消费为主。③农民工从农民的消费方式向城市市民的消费方式充分转型,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包括适当的消费环境的支撑,制度、政策的保障,以及教育与文化的引导。

根据这一假设框架,我们的调查研究分成三部分:①问卷调查:我们在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扬州、泰州、南通8个城市共发放样本2 000份,平均每个城市250份,回收1 816份,回收率达90.8%。考虑到样本的代表性,我们主要按行业进行抽样。同时,按照性别、年龄、文化状况等要求,遵循配额抽样方法选取样本。问卷结果所反映的调查对象的性别状况是:男性61.9%、女性38.1%。年龄分布如下:15岁及以下0.1%;16~25岁28.2%;26~35岁37%;36~45岁26.3%;46岁以上8.4%;平均年龄31.9岁;64.5%出生于1970年以后,可以说是新一代的农民工。文化状况如下:文盲1.9%;小学10%;初中48.4%;高中22.6%;中专、电大等10.2%;大专6.1%;大学本科0.8%。以上性别、年龄和文化状况说明,所调查的农民工样本具有代表性。②访谈调查:我们按照建筑、交通、工矿、商服、保洁保安等不同行业,分别召开了6个访谈会,并进行了个别访谈,加强调查的深度。③资料收集:我们调阅了长三角8个城市的有关统计资料以及工会、妇联、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报告、总结、典型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消费方式的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对长三角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得出了一些基本的看法。

一、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影响因素

消费方式是一种集经济、政治、文化、心理为一体的综合社会现象。同样,经济的发展、制度的变革、文化的变迁、社会心理的嬗变,必然影响人们的消费方式。长江三角洲的8个城市,在“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进程中,工业化、城市化加速,经济、制度、文化、心理发生着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强烈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也孕育了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内、外部条件。归纳起来,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受到以下四大基本因素的影响。

1.发展因素的影响。近几年来,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呈现区域结构性提升(长三角地区发展快于内地、苏北,甚至珠三角)、经济结构性提升(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迅速向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转换),从而带来了经济总量和总体消费水平的提升。就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而言,“十五”期间,人均GDP从2001年的18 909.63元,增加到2005年的36 932.19元,增加1.9倍,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从2001年的8 631.25元,增加到2005年的13 643.37元,增加1.6倍,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2001年的6 510.25元,增加到2005年的9 400.19元,增加1.44倍(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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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长三角的江苏8个城市人均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状况

经济发展和总体消费水平的提升也带动了农民工的消费水平的提高。据本次抽样调查,长三角江苏8城市农民工2005年人均月收入已达1210.34元,年收入已达14 524元,人均月消费611.59元,年消费7 339.08元。已达到2003年南京市农民工人均月收入850.88元的1.42倍,比南京市农民工2003年人均月消费580.30增加了31.29元[2](图2)。这是农民工消费转型的重要基础。因为“收入水平越高,消费主体在社会身份的定位时越容易处于一种内部紧张状态,因而就越容易产生攀比、炫耀、讲排场和面子的消费心理”,[3]使消费的转型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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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2005年与南京市2003年农民工月收入、消费比较

2.制度因素的影响。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民工身份低下,导致农民工权益难以保障、收入偏低、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在“两个率先”中,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取消“农转非”制度,废止非农业人口迁入许可证,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与此相应的,把外来人口(其中85%以上是农民工)作为城市“新市民”看待。过去,对外来务工人员都称为“外来人口”、“农民工”、“打工妹”、“打工仔”,现在一律称为“新市民”。同时,在管理制度上,实现了过去从管理外来人口、管理农民工,到为新市民服务的转化。这种市民身份的认同,对农民工的消费转型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为,“消费总是消费者认同的消费”。[4]严格的城乡二元社会和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的对立,造成了城乡居民之间显著不同的消费方式。而这种消费方式差异又进一步强化了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身份差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打破,赋予农民工以“新市民”的身份,政治因素在身份建构中的弱化,必然使农民工逐渐地成长出一种与城市市民的消费认同。据“爱我昆山网”披露:“一位在富士康工作的张小姐说,自己在农村长大,一直在梦想逃离农村,现在要买房子,一定要买城里的,哪怕七八成新的二手房也可以。张小姐的话,可能也代表了部分新昆山人的购房心理。”[5]我们在访谈中也遇到大量的类似情况。有位农民工说:“现在是新市民了,不能再像老农民那样,穿戴土吧拉叽的,行头(穿戴)要变变了。”还有的说:“新市民应该有新市民的活法,吃要讲营养,穿要讲牌子,通话要用手机……”可见身份心理对农民工的消费转型产生了较大影响。

3.政策因素的影响。为了保证农民工作为新市民的社会地位不但得到合法承认,而且得到实质性的体现,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社会政策选择上努力“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市民待遇”。在教育方面,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启动了农民工大培训工程,政府拿钱对农民工免费进行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思想文化道德素养教育,同时,尽力挖掘本地教育资源,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门槛读书”计划,尽最大可能保障外来儿童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在就业方面,通过创造平等的环境,促进规范就业,加强技能培训,构建劳务交流合作的格局,尽量使外来务工农民能够得到就业的机会。在权益保障方面,建立和实施了一系列制度、政策和措施,努力保障“新市民”的合法权益。这些政策安排,缓解了农民工“就业之困”和“医疗、养老、孩子上学”的后顾之忧,这样农民工就能大胆一点把钱拿出来消费,这是长三角农民工消费转型的重要前提条件。我们在调查中,专门设置这样一题:“您对以后适应城市消费生活的态度是什么?”选择“非常乐观”(17.1%)、“乐观”(24.5%)、“一般”(54%)的占受访农民工的95.7%,只有4.3%的农民工选择“悲观”、“非常悲观”。

4.文化因素的影响。长三角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受到城市消费文化的影响。消费文化大师尚·布希亚曾经说过:农民的消费兴趣与优越的上流阶层、有文化素养的中等阶级不一样,这是因为他们既无暇亦无金钱,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尚未参与感染其他阶层的文化吸收现象。[6]换言之,农民能够介入感染其他阶层的文化氛围,也就有可能发育出那些阶层的消费需求。农民从农村来到城市,成为农民工,使他们有机会吸收城市文明,吸收市民的消费文化。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市民收入的提高,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消费领域不断拓宽,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格局。以满足吃、穿、用等为主的生存资料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不断下降,以满足自身发展和享受需要的教育、住房、旅游以及服务性消费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工来到长三角城市,耳濡目染这里所经历的消费文化的变化。当他们看到马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时,当房屋装饰工人、家政工人与业主近距离接触,感受到他们的消费格调时,当在酒店宾馆服务的农民工目睹市民的生活享受时,城市市民的现代消费追求,无疑对农民工消费需求的变化会产生示范效应。我们曾个别访谈了两位在南京从事室内装潢的农民工。他们在南京已经工作多年,工作的性质使他们长期与城市中高档居住区的居民打交道,逐渐了解了城市市民的消费方式。他们说,老辈的农民工整天都是一套脏兮兮的工作服,但他们却买了一些上档次的服装,在工地上穿工作服,一旦离开工地,到公众场合,他们就穿上有一定档次的干净衣服。就是中午到快餐店吃饭,都得换掉工装,穿上干净、有档次的便装。他们说:“城里人都是这样,上班有上班的衣服,在家有在家的衣服,出门(到公共场所)有出门的衣服。”

长三角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也受到媒体的推动。媒体在长三角这样一些善于吸收各种新生事物的城市,毋庸置疑地引领了消费潮流,在衣、食、住、行各方面影响乃至改变了市民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除了报纸、广播、广告直接渲染某种商品外,媒体还通过召开品牌推广会,举办汽车展,举办通讯数码生活展等等,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观念。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已经远不是在闭塞的农村,他们几乎每天都能从马路的视屏上,从广告中,从电视和报纸杂志中,接受媒体的各种消费文化宣传,他们的现代消费欲望不断地被刺激、被放大,推动他们放弃原有的农民消费方式,而接受现代城市消费方式。尤其是青年农民工,对媒体所宣传的消费方式更易接受和模仿。

农民工来自农村,又置身于城市,极易进行农村消费文化和城市消费文化的对比,而形成一种特殊的“补偿心理”。对于农民工来说,“早期的记忆极为重要,它首先表现为生活方式的起源及其简单表现。”[7]农民工早期的消费方式无疑是落后的、简单的、不堪回首的,这种落后与简单引起过他们的自卑。他们中的很多人来到城市,个人生活计划都将围绕补偿自卑感这一目标而进行,总是力图避免早期记忆中产生自卑感的角色,从而获得超越。而从社会历史进程看,传统社会的角色倾向于被选择,因此消费方式自主选择性空间不大,用消费手段来补偿自卑感的提升空间也不大;而在城市社会,社会角色完全可以自我选择,消费方式自主选择的空间也陡然宽阔了,用消费手段来补偿自卑感的提升空间也扩大了。正是这种补偿心理,使农民工、尤其是青年农民工,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更愿意选择现代的消费方式。

二、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趋势

长三角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农民工消费方式的转型创设了前提,我们调查的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说,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的消费方式已经从传统农民的消费方式成功地向现代市民的消费方式转型,但是,我们可以说,这种转型的确已经开始,尽管它还是十分艰难。

我们这里所说的消费方式,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同消费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消费者以什么身份、采用什么形式、运用什么方法来消费消费资料,以满足其需要。也可以说,消费方式是消费主体在特定的消费心理支配下,所选择的特定消费结构、所运用的特定消费工具、所采取的特定消费行为的统一。调查中发现,长三角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已经出现了以下趋势。

1.消费结构正从简单转向复杂。消费结构是指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各种不同内容、不同形式消费的构成。

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之前,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其消费结构极其简单,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比在农村的消费还要简单。因为这一时期的农民工多数人都有一种心理:(在城里)赚票子,(回村里)起房子、娶妻子、生孩子。同时,在城市,每样东西都得花钱买,物价又高,在农村,至少吃的东西是自己种的,不要花钱。所以,这一时期农民工在城市的主要消费,是买一些简单的食物和便宜的衣物,另外就是能避风遮雨的廉租房消费,原则上做到能温饱就行。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长三角江苏8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总体提升,农民工的消费结构也在悄然地发生着变化。最明显的是消费内容和形式中出现了过去很少有或没有的内容:①手机消费:受访农民工中有1 201人拥有手机,占受访总人数的66.1%,这1 201位拥有手机的农民工,平均每月手机费达70.99元。②奢侈品消费和健身消费:受访农民工中有378人有奢侈品消费经历,占受访农民工的20.8%。同时,农民工中已经出现健身房消费,受访的农民工中,有21人经常地且有规律地去健身房,占受访人数的1.2%,有273人间断性地或偶尔去健身房锻炼,占受访农民工的15%。③购房消费:如果说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只能住在廉租房里,很多的廉租房是前店后宿,甚至只有很小的一间,白天是店,晚上是宿舍。而今天,一部分农民工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受访的农民工中,有9%的人在城市自购了房子(图3)。④购车消费:农民工的出行方式与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比有明显变化,如果说那个年代农民工的出行主要是步行、自行车或乘公交车,而现在,已经有了“轻骑摩托族”、“打的族”和“自驾车族”,在受访农民工中,有17.7%的人拥有电动车,有2.3%的人主要的交通方式是打的,有2.8%的人主要的交通方式是自驾车(图4)。⑤电脑和网络消费:在受访农民工中,有11.3%的人拥有电脑,有31.3%的人去网吧上网。尽管有奢侈品消费、健身消费、购房消费、购车消费和电脑消费的农民工在受访人群中是少数,但这却反映着一种趋势,即农民工的消费结构正在发生着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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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住房消费状况(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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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交通消费方式(占人数%)

2.消费工具正从传统转向现代。所谓消费工具,主要指获得消费用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消费工具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化而不断发展的,它对于提高人的消费力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构成消费力的重要因素。

在传统农业社会的早期,人们获得所需要的消费品的手段是以物易物,后来出现了货币,人们用现金购得所需要的消费品。在中国的广大农村,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农民的消费品的取得,除了自己生产外,一部分用货币购买,也有少数农民使用物物交换的手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进城农民工主要是用现金形式购得自己需要的东西,但是也有为数不少的进城农民工,从农村家里背了粮食、花生、黄豆等,同城市郊区的菜农换自己所需要的其他食品。

到了现在,随着生产力的快速提高,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消费手段越来越现代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终端、商场和超市的刷卡消费等现代消费手段不断涌现。在长三角这样的发达地区,现代消费工具在城市市民中迅速普及,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消费力的提高。身处长三角城市的农民工,也很快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使用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消费工具现代化的倾向非常明显。受访的农民工中已经有50.50%的人通过刷卡和网上支付进行消费,用现代消费手段进行消费的农民工,已经超过用现金支付手段进行消费的人数(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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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消费支付方式(占人数%)

3.消费行为正从保守转向开放。根据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宁博士的研究,消费过程涉及家庭预算、商品购买、消费劳动和产品使用等四个不可缺少的阶段。相应地,消费行为类型包括家庭理财行为、商品购买行为、消费劳动行为和产品使用行为等四种基本类型。中国农村传统的消费行为模式体现为储蓄型家庭理财行为,积累型商品支付行为自给型家务劳动行为和节约型产品使用行为。储蓄型家庭理财行为指家庭生活中以远期消费为目的的储蓄在家庭消费预算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储蓄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较大,同时,其边际储蓄率大于边际消费率。积累型商品购买行为,即等到攒够了钱之后才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一次性买断商品,而不是通过信贷消费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购买。自给型家务劳动行为,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消费劳动[8],即与生产劳动相对的一种劳动形式。它不是生产劳动,不生产商品,但却是维持消费生活的一种必要劳动,如购物、洗菜、烹调、洗碗,等等。节约型产品使用行为,中国大部分消费者在产品使用方式上是节约型的,产品的功能和期限利用率较高。就一次性消费品来说,虽然国际化的一次性产品已经在中国普及,但是,许多消费者出于自身经济条件的考虑,往往会对这种一次性消费品进行后续利用,如将易拉罐盒送收购站、将饼干盒用来盛其他东西。这种后续化利用是这些消费者解决国际化的产品消费模式与中国的国情(低收入)的矛盾的产物。就非一次性消费产品来说,中国大部分消费者对消费产品采取了物尽其用的使用方式,产品被最大限度和最长期限地利用,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抛弃。[9]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的多数农民工还处在守旧的消费行为阶段,虽然他们有渴求的现代消费目标,但是,由于经济实力不够、有后顾之忧、没有时间、没有消费创新能力等,致使他们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传统的消费行为方式。受访者中有52.63%的人认为,收入不够高,钱不够花,因此,他们奉行的是极其节俭、能省则省的消费原则,他们是一些经常把易拉罐盒送收购站、将饼干盒用来盛其他东西的一族。像城市中有些市民那样雇保姆、钟点工,贷款消费,把好好的饼干盒扔掉,他们做不到;有26.9%的人认为,即便有了一点钱,但不敢花,储在银行里;有11.1%的人认为,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消费行为更好;还有4.7%的人感觉自身的消费创新能力不够,过去怎么消费,今天还是这样消费,稳当。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在受访者中,有超过3.22%的农民工已经进入贷款消费、透支性消费阶段(图6)。比如,在苏州昆山市,一些农民工经过一段时间打拼,已经初步具备了买房的基本能力。昆山市2005年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门槛”,非昆山市户籍的企业职工购置住房可与当地职工一样享受公积金贷款,全市已有近400名新昆山人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其中有一部分是农民工。同时,少数农民工开始选择社会化家务劳动消费和一次性物品消费的消费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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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消费行为状态(占人数%)

4.消费心理正从后卫转向前卫。消费心理指人们消费的动机指向,它对于人们的消费结构、消费工具、消费行为的选择起支配作用。

调查反映,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的消费心理正在开始从后卫转向前卫。我们可以说,老一辈的农民工,并不在消费上与城里人攀比,因为在他们的心里,最终归宿是在乡村,就是要比,也是跟没有出来的乡亲们比,出来了,能挣到活络钱了,比守在家里一块田上要强得多,也体面得多。因此,总体上说,老一辈农民工的消费需求不高,消费心理属于后卫性的。但是,现在的农民工,想把自己变成城里人,消费心理也逐步开始转向前卫,学习、效仿城里人的消费方式。具体表现为:

(1)对高档商品和时尚性商品的消费有较强的渴求。如果说早些时期的农民工进城是渴望能够温饱,而今天的农民工渴望能买得起手机、电脑、摩托,甚至汽车,能买得起城市青年们喜欢的时尚品。他们时时都有这种心理冲动,但多数人的经济实力决定他们做不到。当我们问受访的农民工:“你渴望的高档商品无力购买时,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选择“借钱买”、“等买得起时买”、“商品打折时买”、“买仿制品”,即一定要买的人占64.5%,选择“打消购买念头”,即放弃的只有35.5%(图7)。可见现在的农民工比起他们的父辈,渴望的消费目标有很大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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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对高消费目标的渴求(占人数%)

渴求什么样的消费目标与人们的身份认同意识紧密相连,身份可以通过消费方式表现出来,即消费方式反映身份意识。[10]早期的农民工,在城里打工,省吃俭用,只想积攒了钱回到乡下“起房子、娶妻子、生儿子”,他们认同的是农民身份。新一代的农民工渴求高档商品和时尚性商品的消费目标,他们认同的实际上是城市市民,尤其是城市中产阶层的社会地位。正如西美尔将时尚的本质概括为社会阶层的时尚[11],时尚实际上象征着中产阶层的特征。尽管农民工的经济基础还不足以让他们完全走出城市边缘阶层的困境,但是,从他们的消费心理看,他们还是渴望走出边缘,跻身城市市民甚至城市中产阶层的行列。

(2)对消费的异质化有不同程度的追求。消费的简单划一,是早期农民工的共同消费特征,即简单的食品、极其朴素的衣着、简陋的廉租房,没有闲暇,累了,倒下来睡一觉。但是,现在的农民工,尤其是青年农民工,开始打破这种消费的简单划一,追求异质化消费。比如,我们在调查中问“你最渴望的主要消遣方式是什么?”,受访的农民工的答案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图8)。

尽管还有10.71%和9.71%的农民工把睡觉、打牌作为主要的消遣方式,但是,上歌舞厅、健身、看书报、上网、去博物馆、学习技能等,都已经进入了农民工的休闲消费的视野,使人们的消费呈现一种异质性。

如果说渴求高档商品和时尚性商品的消费目标,是农民工对城市市民身份甚至是对城市中产阶层的认同,消费的异质性则是他们试图与农民区分开来,体现自己与农民不一样,是一种努力将自己变成市民的渴望在消费方式上的表现。他们相信消费信息可以透视一个人的身份信息,他们不愿让别人看到自己是一身土腥气的农民。在中国近代社会,知识分子和一个乡下农民的区别,最明显的地方莫过于知识分子身上穿的是长衫而乡下农民身上穿的是短衣襟。[12]而现在,农民与城市市民的区别,重要的则是消费什么商品,城里人追求时尚,而时尚总是变化不居的,五花八门的,各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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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渴望的消遣方式(占人数%)

(3)对符号消费有一定的渴望。形成于西方社会的符号消费在全球化的浪潮中通过大众传媒等手段走进了中国的城市,并迅速为当代城市青年所接受和效仿。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提到过“炫耀性消费”,这种消费指向的往往不是物本身,而是物所承载的地位、身份、品味等,即其符号价值。在实际的符号消费中,消费过程既是向他人显示自己地位的过程,也是在消费这种“地位象征”以及由此显示所带来的一种自我实现的快乐的过程。[13]

老辈的农民工考虑消费总是从实惠着眼,从来没有想象穿名牌衣服、鞋子,用品牌手机是什么滋味;现在的农民工,尤其是青年一代的农民工,从身份上认同城市市民,又刻意与农民相区别,同时,又受到城市符号消费文化的熏染,有一批人,尽管人数还不是很多,心理上开始对品牌情有独钟。比如,他们追求手机的品牌和衣服的品牌。在受访农民工中,有5.8%的人购买国外高价品牌手机,有18.7%的人购买国产高价品牌手机;有6.3%的人购买流行服装,2.7%的人购买高档品牌服装。苏州昆山市某饭店的一位女领班,几年前来自湖北农村,22岁,月收入1 600元,父母于20世纪90年代来昆山打工,现在已经是小老板。这位女领班服装、鞋子都买名牌,一双耐克鞋1 000多元。品牌商品买多了,经济上够不上,就买出口转内销的商品,便宜一些,但她认为牌子绝对是正宗的。访谈中问她,为什么这么热衷品牌,她说,“穿了漂亮、舒服、有品味、有身份。”

(4)开始注意文化教育消费。如果说老辈的农民工只想在城里苦点钱,使在农村的家人生活过得好一些,并没有考虑到提高文化教育水平对自己有多么重要。新一代的农民工,更多的是想在城里扎根,真正成为城里的市民。但城市人才济济,因此感到竞争的压力,感到文化教育对于提升竞争能力的必要。因而,有些农民工尤其是青年农民工开始注意对文化教育投资。

在受访农民工中,平时消遣的方式,有8.8%的人选择看书读报,有2.6%的人去文化、美术或历史博物馆,有6.2%的人学习技能。在城市生活工作期间购物的种类,有13.4%的人,业余学习书刊是必购之物。苏州昆山市一饭店大堂副理,25岁,5年前从陕西省农村来到昆山打工,从服务员,到组长,再到大堂副理,现月薪1 900元。生活上不舍得花费,学习上很舍得投资。座谈会上他说,“我那年考大学志愿填得太高,就差2分,结果名落孙山,又没有钱上扩招,就到南方来找工作。我来昆山是慕昆山之名,想到这儿学些经验、积累一些资本,回去创业。可是,当个普通员工学不到多少管理的本领,要学真本领,得争取晋升,去做管理人员。但不懂得现代管理知识,没有文化素养,谁器重你呀?那就要学习,比别人干得更好才行。所以,我一有空就上网学管理知识、人文知识,每年都要花1 000多元去买各种管理、公关和人文方面的书。”苏州常熟市的一位青年导游,来自本市农村,月薪2 000多元,这几年,每年拿出1万多元去高校学习旅游专业的大专课程。她说,“城市发展太快了,不学就跟不上趟,会被淘汰。不想再回农村了,留在城市就得有真本领。花这个钱值得。”

三、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过程特征

调查中我们发现,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的现代转型只是一个开端。因为是个开端,它孕育着发展的良好趋势,也呈现着发展的许多不足。这种发展中的矛盾性,我们从它的过程特征中则可以清晰地看到。

1.结构性转型明显,平台式提升不快。我们的调查反映,现阶段长三角江苏8城市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是一种结构性的转型,消费水平平台式的提升并不明显,消费倾向仍然偏低。消费方式转型体现为结构性转型,表现为消费方式开始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多元化,而消费的多元化、多样化,反映着作为消费主体的农民工本身的分化,意味着他们由农民完全转变成市民的现实可能性的增大,预示着一部分农民工社会地位的上升流动趋势。这种趋势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调查中我们发现,虽然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的总体收入和总体消费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农民工的总体消费水平平台式的提高还不明显。前面我们已经说到,比起2003年南京市农民工的消费水平,2005年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月平均消费水平只提高了31.29元。当我们问及“你日常消费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时,受访农民工中88.3%的人回答是“满足基本需求”,即使有些对消费品味有强烈心理倾向的人,因为经济基础还不扎实,实际的做法也是“满足基本需求”,实现高品位的消费不过是偶尔为之。我们对调查资料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农民工消费倾向仍然偏低。根据调查测算,受访农民工年平均每人用于子女、父母的花费是3 232元[14],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 292元(年收入14 524元,减去用于子女、父母的平均花费3 232元),年均消费7 339.08元,平均消费倾向0.65,低于2005年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城镇居民0.69和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村居民0.73的消费倾向。低消费倾向是农民工消费的基本特征,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的农民工并没有完全摆脱低消费倾向的困扰(图9)。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农民工的消费倾向具有某种不协调性:农民工可支配收入介于城市居民(13 643.37元)和农村居民(6 420元)之间,并且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76倍,但平均消费倾向既低于城镇居民,也低于农村居民。这种现象值得重视。

2.消费心理的转化快于消费基础的提高。农民工消费心理的转型,集中反映在青年农民工身上。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农民工,在乡村时,多数人已经通过电视等媒体接受了现代消费的宣传,进城之后,城市各种媒体对现代消费文化的强有力的渲染,尤其是城市青年现代生活格调的示范作用,使青年农民工处在强烈的心理震撼中,激发出消费高档商品、时尚性商品、品牌商品的强烈心理冲动。我们所说的农民工的消费心理从后卫走向前卫,主要反映在这批青年农民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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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农民消费倾向比较

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农民工,尤其是青年农民工消费心理的转换快于消费基础的提高。多数农民工,他们的收入并不能支撑他们去消费高档商品、品牌商品和时尚商品。这种反差的出现,导致农民工高品质商品消费和符号消费出现扭曲。收入所得难以支撑他们实现高品质消费的渴望,于是,为了满足这种消费欲望,有的人经常光顾挂着品牌字样的折扣店,或挂着出口转内销牌子的小商店,不管是真品还是假货,只要上面有高档商品、时尚商品的商标就行。根据我们的调查统计,受访农民工中,有24.85%的人,会到折扣店和出口转内销的小店买折扣商品或仿制品。我们在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中也发现,有的青年农民工把绝大部分的收入用于满足这种高档时尚商品的消费,其他消费尽量压缩,甚至没有任何文化教育方面的消费,看起来穿戴很入时,内心却是文化沙漠一片。还有一些青年农民工,自己的工资无法达到高档时尚消费的需要,就靠父母的“支持”。这样,农民工高品质商品消费和符号消费的心理倾向就给扭曲了。

农民工消费心理的转型快于消费基础的提高,也可能引发他们的心理挫折感。戴维斯的J曲线理论揭示,任何人的欲望都是不可逆的,但是欲望的实现经常会出现逆向趋势,不可逆的欲望和欲望实现的逆向,会使人产生相对剥夺感,从而导致心理危机,甚至引发反社会行为。[15]农民工强烈的前卫性消费欲望与欲望的难以实现形成强烈反差,也会导致心理挫折感,从而带来心理动荡,甚至引发对城市社会的反抗情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少数农民工有一种莫名的“恨富”、“仇富”甚至“劫富”的心理,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3.文化教育消费偏低,食品、居住支出居高。上面已经说到,一部分青年农民工置身于城市社会的竞争当中,深感到文化教育的重要,因而舍得对自身的教育进行投资。但是,从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整体队伍看,文化教育消费的总体水平并不算高。根据本次调查,受访农民工平均文化教育消费61.33元,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最近在浙江全省范围开展的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反映,2005年,浙江农民工平均文化消费已经达到70元。[16]文化教育消费偏低,不利于农民工素质的提高,自然也难以形成对现代消费的正确理解。

而与农民工文化教育消费偏低形成对照的,农民工的食品消费在总消费中却占比例较高。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0.3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0.408,而农民工恩格尔系数为0.422。同时,农民工消费存在不协调。恩格尔法则揭示: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食品支出的相对比例将逐渐降低,但绝对数却是递增的。表1所显示的城乡居民的消费状况正体现了这一规律:城镇居民收入高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前者(0.39)低于后者(0.408);食品支出的绝对数前者(3 633元)高于后者(1 888元)。农民工的消费状况与农民的消费状况比却有悖于此,农民工可支配收入高于农村居民的纯收入,食品开支绝对数也高于农村居民,按照常规,农民工恩格尔系数应低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但实际上却高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前者为0.422,后者为0.408,反映了农民工在食品消费上存在不协调(表1)。我们在泰州、扬州、南京对农民工的个别访谈也证明了这一点。受访农民工多数人说到,工作忙、离住的地方远,吃饭(尤其是中饭)往往是吃快餐、方便食品或偶尔也会去工地附近的小餐馆吃,这样,不仅伙食费提高了,而且吃得也不一定有营养。

表1 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农民恩格尔系数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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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农民工的居住支出居高不下。除了少部分人有私人住房,多数人租房或住单位的房子,尤其是租房,房租、水电费是一笔大开支。问卷反映,受访农民工每人月均房租水电费174.38元,一年达1 555.92元,占了年均消费总额的21.20%。因此,长三角江苏8城市农民工的消费总体状态并不很佳。

四、推进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对策建议

以上论证一方面说明,长三角农民工的现代消费方式的转型已经开始,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趋势;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这种转型是初步的,转型中还有种种的不足,甚至重大的缺陷。正确地认识农民工消费转型的意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政策,推进农民工消费方式迅速、有序、合理、健康地转型,是我们今天必须下工夫去做的。为此,结合本次调查的体会,根据中央和长三角区域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思路,我们对长三角农民工消费方式的进一步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推动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升级。各级政府、各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意义,增强因势利导、推动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升级的自觉性。

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江苏省会城市南京,户籍人口596万,外来人口230万,4个人中就有一个外来人口,而外来人口中80%是农民工[17]。;据中国人权研究会2004年调研报告反映,无锡、镇江、常州三市外来就业人口约占整个就业人口的50%~60%,[18]已经是“半壁河山”之多。据本课题调查组2006年8月份在苏州昆山市的调查,至2006年底,昆山市常住人口达160万,其中外来人口98万人,已经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就业人口中大多数是农民工。农民工已经构成长三角消费的主要人口。有消费就有市场,有市场才有生产。农民工的消费力如何,对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举足轻重。而农民工消费方式的现代转型,直接标示着农民工的消费力。同时,农民工来自全国各地,消费方式的转型过程,也是把各地的消费风俗现代化,从而形成多元消费格局的过程,不是简单地接受城市现代消费方式,而是使城市现代消费方式丰富化的过程,必然有力地带动城市的消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19]所以有人说,是“农民工催生城市新消费”,带动城市经济。

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有利于农民向市民的转化。迈克·费瑟斯通论述消费竞争时曾经说过:“影响标志性商品使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为获得‘地位性商品’、为获得表明步入了上流社会的商品”。[20]很明显,不同社会阶层身份的人根据自己在社会关系中的定位会产生不同的需求,然后再根据这种需求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物品;换言之,消费中选择某种物品,也反映着他对某种社会阶层身份的追求。农民工消费方式的现代转型,标志着农民工对现代城市市民阶层身份的追求,这种追求有利于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化。

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有利于城市社会生态和谐。城市社会生态的和谐,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两方面。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要寻求和建立社会生产生活融于自然之中,资源利用极大化,废弃物排放最小化的生活服务体系。人和人的和谐,就是所有在城市从事生产生活的人口,能做到各尽其能,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农民工消费方式的现代转型,消费的文明化,有利于资源利用极大化,废弃物排放最小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更有利于缩小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的心理区隔、生活方式区隔,有利于新老市民的和谐相处,达到城市社会的生态和谐。

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化的过程,不仅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的过程,也是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前一过程也是后一过程的导源。农民工到城市,受到城市文明的熏陶,又把城市文明带到乡村。农民工消费方式市民化,也必然带动农村的消费方式的现代变迁,这实际上是一个城乡文明的一体化过程。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消费方式的转型,对于现代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必须提高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自觉性,因势利导,推动农民工消费方式进一步转型。

2.去边缘化,促进身份转化与消费方式转型的一致。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与长三角区域城市对农民工作为市民身份的确认直接联系在一起。但是,这种确认还只是开始,尽管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都已经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但是,还有许多制度上和观念形态上的障碍,致使城乡二元制度文化的影响仍然根深蒂固。因而,所谓认可农民工是“新市民”,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宣传形式上居多,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没有完全走出“二难局面”。这种“二难局面”表现为:①农民工既是现代开拓者,又是可行能力[21]相对匮乏者。与世世代代安土重迁的传统农民相比较,流动农民从农村来到城市、从欠发达地区来到长三角发达地区、从乡间田头进入车间店堂,他们的确是一批敢于向传统自然经济挑战、向往发达地区工业文明、渴求城市生活方式、面向现代的开拓者。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又明显表现为可行能力相对匮乏。一是劳动技能的缺乏,二是城市生活的知识与技巧,如法律知识、健康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的缺乏。长三角的江苏8城市这方面的教育培训费用尽管已经投入不少,但还不是足够。②农民工既适应了社会需要,又遭遇到社会排斥。农民进入城市务工,适应了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的基本力量。但是,农民工又遭遇到社会排斥[22]。比如,农民工干了工人的活,但没有得到工人的身份;农民工和正式工人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农民工因为没有城镇居民的户籍,所以他们在城市打工多年,始终是城市的边缘群体。这种情况在长三角城市并没有完全消失。③农民工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自身却处于相对贫困当中。长三角的发展,长三角的富足,农民工功不可没。但是,农民工的收入和各种利益获得,相对而言是长三角社会群体中偏低的一个群体,权益的保障还没有完全到位。农民工的城市“边缘人”地位并没有完全改变。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种“二难局面”的顽固存在,与城市对待农民工的矛盾心理直接相关。比如,“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农民工,但又不想为他们支付很多教育培训成本”;“城市的发展需要农民工,但农民工素质较低,也给城市造成麻烦”;“农民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但城市也为农民工创造了工作机会,没有这种机会,他们只有在大山里受穷;再说,他们终究是外来的,他们的根本利益在他们的归属地,即输出地”等等。这种矛盾心理一天得不到清理,农民工社会流动中的两难问题就一天得不到真正地化解。矛盾心理产生的根源,是一种深嵌于制度中的不平等文化(如城乡二元制度文化、区域体制文化)和人们思想中的非平等观念(如发达与欠发达的心理区隔性文化观念)。因此,要化解这种二难矛盾,去边缘化,必须冲破传统制度文化的束缚,打破心理区隔,树立平等观念。

平等的核心是社会地位的平等,而地位的平等必须由制度来保证。因此,必须对农民工是“新市民”的身份确认,从宣传形式的认可变成制度形式的认可。比如,像昆山市那样,市委市政府出台红头文件,正式确认在昆山的外地务工人员一律称为“新昆山人”,并在文件中赋予“新昆山人”以标准定义:所有参与昆山现代化建设的,有相对固定合法职业和居所的非昆山市户籍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认定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主体,是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政策上做到“三个同步”,即“新老市民教育同步、新老市民就业同步、新老市民权益保障同步”,使“新昆山人”的身份真正实现。

消费方式是身份的象征,身份又决定人们选择相应的消费方式。当农民工是城市“边缘人”的时候,他们的消费方式常常与城市市民的消费方式格格不入,从而形成城市的落后消费景观。而一旦他们的市民身份真正得到确认和保证,他们就会自觉地追求城市现代消费方式。因此,把“边缘人”转化为“新市民”,促进身份转化与消费转型的一致,是推动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

3.保证就业,夯实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基础。就业是最有效的增加收入途径,扩大就业是增加农民工收入的根本性措施,也是拉动农民工消费的重要环节。要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工就业。

我们调查中发现,在长三角区域,保证农民工就业,有的城市已经创造了非常成功的经验,比如昆山市。这些经验应该在长三角其他城市广为推广。①创造“无门槛就业”的环境:面对大量的外来就业人口,长三角各市应普遍建立外来劳动力就业指导中心、法律援助机构、社区服务站、社区综合治理、暂住人口、治安联防队、人民调解和社区警务“五位一体”的综合办公室,对外来农民工与本地劳动力一视同仁,统一纳入就业管理与服务范围,取消就业服务收费,实现“无门槛就业”;形成城乡统一的、内外一致的劳动力市场。进入劳动力市场不分本地人、外地人,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业;外地和本地劳动力同工同酬,同等享受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②搭建“规范就业”的平台:按照“合理布局、逐步放开、规范管理”的要求,规范劳务中介行为和收费,打击非法黑中介,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推动合法职业中介机构定期举办就业招聘专场,并实行城乡联动,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建立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和妇联等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农民工规范就业平台的形成。③提供“提升就业能力”的条件:把农民工统一纳入就业培训体系,进行岗前或岗后培训,通过上门培训、订单培训等形式使就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素质,并能随着产业层次和产品更新状况不断提高。

4.保障权益,构筑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必要前提。农民工的消费方式转型,与他们的身份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与他们的就业、收入紧密相连,身份的转变,就业和工资权益的保障,必须靠制度、政策和措施。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新老市民权益保障同步,是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的必要前提。必须改革、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制度、政策和措施,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一是建立和健全“证卡合一”和“五险一金”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使用外来劳动力,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条件和食宿条件;必须手续齐全,证卡合一;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二是建立健全“一卡一保证”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利。所谓“一卡一保证”制度,即规定用工单位(尤其是建筑行业)申请许可证,必须提供工资支付保证,其内容分为信誉保证金和文件保证额两部分。必须向工人发放统一制作的工资卡,明确工资标准。企业同时要在工资卡上做好相应的用工记录,职工持有的工资卡记录需与企业的工资档案数据一致,职工是否领到工资要以工人亲笔签字为证。三是实施农民工集居工程,保障农民工居住权利。要把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与实施富民工程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集居地建设和运作新模式,即由政府统一规划,按照规划、考虑农民工的劳动生活方便进行布点;动员政府资本、民间资本(包括由农民入股组成的富民合作社的资本、村集体的资本)投资,建设供农民工居住的打工楼或其他居住区。四是实施卫生安全措施,保障农民工生命和健康权利。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解决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使外来务工人员得到生命和健康权利的切实保障。[23]

通过以上制度、政策和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兑现,保障其养老、医疗的权益,降低其居住成本,减少“因病致贫”的风险,从而切实增强其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结构,提高消费质量。

5.强化教育,引导农民工消费方式的合理转型。消费方式与消费者的素质紧密相连。因此,强化教育,引导农民工消费方式健康、有序而合理地转型,显得十分重要。调查中发现,长三角农民工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跟上消费方式现代转型的需要,教育的确显得十分必要。

第一,需要对农民工加强市民意识和现代消费观念的教育。农民传统消费方式的惯性力量还明显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受访农民工中有39.2%的人买东西只看价格是否便宜,无所谓质地和牌子;有44.3%的人从不买品牌,其实这部分人中根本不知道哪些是品牌,51.1%的人偶尔买品牌,加起来总人数高达95.4%。很多农民工认为,只要能穿能吃就行,还管它什么牌子,花大价钱买牌子,不如花小价钱买实惠。对这部分农民工,必须加强市民化教育以及消费引导。

第二,需要提高农民工对后现代主义消费观的识别能力。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西方后现代主义消费观在长三角这样开放度很高的城市区域渗透很厉害。但是,西方的国情条件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异,后现代主义社会中追求“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的方式,对我国大多数人群来说,并没有这方面的消费基础,尤其对于农民工更是如此。少数农民工,由于不具备这方面的识别力,盲目追求“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有些人在消费能力不能满足自身的“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欲望时,产生强烈的心理挫折感,引发对城市社会的逆反心理,有的甚至做出越轨行为。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农民工为满足自身“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借了亲戚朋友的钱赖着不还,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对这一部分农民工进行现代消费文化的教育和消费观念的引导,显得十分迫切。

第三,需要增强农民工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不完善阶段,消费者保护机制尚不健全,一些经营者不能守法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各种欺诈骗销行为猖獗,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益还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也比较多。当农民工越来越成为城市消费的主要力量时,一些非法经营者千方百计在农民工的消费上打主意,试图通过假冒伪劣产品和各种欺诈骗销行为从他们身上榨取油水。一些农民工由于消费素质不高和法律意识不强,常常受骗上当。因此,推动农民工消费方式转型,一方面要改善目前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农民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包括消费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农民工健康、科学、理性地消费。

正因为对农民工进行消费教育十分重要,各级政府与部门应该通过一些教育机构、宣传机构,对农民工进行正确的现代消费观念、消费文化的教育,各地消费者协会尤其应当承担起对农民工进行消费教育的职能。

[本课题为2006年长江三角洲哲学社会科学联合课题(批准号:06EYB011)(2006年12月31日)]

【注释】

[1]以上数据来自2002~2006年《江苏统计年鉴·区域经济》,并经过整理而成。

[2]钱雪飞.进城农民工消费的实证研究——南京578名农民工的调查与分析.南京社会科学,2003(9)

[3]姚建平.消费认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Friedan Jonathan.Cultural Identity & Global Process.London:Sage,1994

[5]《新昆山人想买什么样的房子》,见http://www.a5ks.com/nei/paperinfo106.html。

[6]尚·布希亚.物体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7]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生命对你意味着什么.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

[8]消费劳动可以定义为消费过程正常进行所必需的辅助劳动,包括产品消费劳动(购买、准备、修理、清洁和护理等)和服务消费劳动(如照顾小孩和老人)。

[9]王宁.传统消费行为与消费方式的转型——关于扩大内需的一个社会学视角.广东社会科学,2003(2)

[10]李路路.序//见姚建平.消费认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1]西美尔.货币本质.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12]姚建平.消费认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3]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4]必须说明的是,根据我们的调查,新一代农民工有很多是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多数还没有子女,对父母的支出也非常少。70年代以后出生的农民工,子女还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支出有限。70年代前出生的农民工用于子女和父母两者的消费达到收入的40%以上。

[15]李强.从社会学角度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学网http://www.sociology.cass.net.cn/shxw/shfz/t20051206_7622.htm。

[16]孔令泉.焦点关注浙江1 783万农民工生活质量堪忧.工人日报,2006年11月28日

[17]徐涛,李子俊,张璐.南京外来人口爆发性增长今年将超过230万.南京日报,2006年11月29日

[18]陈振功.上海、江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卓有成效——中国人权研究会调研报告.2004(5)

[19]巫继学.农民工催生城市“新消费”城市消费从量到质转变.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12月29日

[20]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21]“可行能力”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提出的,主要指个人能够实现某种行动或状态的能力指向,也就是个人潜在的能够选择某种行为并实现其目标的能动状况。可行能力与森强调的自由、人的差异性与机会等概念密切相关。参见阿玛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

[22]“社会排斥”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的法国,拉诺尔1974年在一本著作中首先提到“受排斥者”,这部分人如残疾人、越轨者、多问题家庭、边缘人、反社会的人等,处于社会保险的保护之外,他称这是一种“社会排斥”。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欧盟社会排斥成为社会政策的焦点。为了整合各成员国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欧洲委员会采用折中的办法将社会排斥定义为对基于公民资格的权利,主要是社会权利的否认,或者这些权利未充分实现。本文主要在后者的定义上运用“社会排斥”概念。

[23]国务院研究室调研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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