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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政的倾覆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威廉一世时代,毕士马克实握有帝国政府的全权,支配德意志的命运。毕士马克的宗旨在巩固德意志的统一及维持德帝国在欧洲的优势。但此项保守的政策,不足以满足新兴的德意志人民的欲望。1897年为德国教士被害的原故,派舰队赴远东,占领中国的胶洲湾。

第三节 德意志帝政的倾覆

〔威廉二世的亲政〕1890年德帝国宰相毕士马克退职;此事不但为德帝国内政上的大事,而且涉及欧洲国际关系的大变动。在威廉一世时代,毕士马克实握有帝国政府的全权,支配德意志的命运。及至1888年威廉二世即位,局面一变。新进气锐之少年皇帝,不肯如老帝之信任毕士马克,而欲亲理国政,于是宰相与皇帝争权之景象,随即出现。统治德国者应当为毕士马克,抑为和显佐列伦王朝(Hohenzollern dynasty),此是当时政治上的争点。而在1890年,关于1878年“社会党镇压法”的继续及“国际劳工会议”的召集两事,威廉与毕士马克意见之冲突,即为决裂的近因。1890年1月总选举之后,毕士马克谋依保守党与中央党之联合,为政府新造一多数的与党,而与中央党领袖Windthorst秘密接洽;威廉深咎毕士马克事前未告知皇帝,毕士马克则悍然辩护的自己的立场。依1852年的内阁规则,普鲁士任何国务大臣,非经由国务总理,不得与国王接洽;威廉决定废止此规则,而毕士马克以为削除他自己的权柄,起而抗议。最后,威廉要求毕士马克辞职,毕士马克最初虽尚欲抵抗,而卒不得不提出辞表,于是继续掌握政权近28年之功臣,从此解除一切职任,退隐林园(毕士马克于1890年3月解职后,退居于其Lauenburg的大田庄,而于1898年7月31日逝世)。德意志帝国的政权乃完全移于新帝威廉之手,宪法上宰相的职位,仍旧保存,但继任宰相之人(克丕里维Caprivi,1890~1894年;和显洛耶Hohenlohe,1894~1900年;毕罗Bülow,1900~1906年;倍特曼和卫格Bethmann-Hollweg,1909~1917年),则视为皇帝的属吏,几乎事事须听皇帝的指挥,未有能如毕士马克之自由行使职权者。

〔帝国政治的新趋向〕毕士马克退职以后,威廉二世在德帝国政治上采行不同的政策,德人称之为“新趋向”(der neue Kurs,the new course)。不过此种新趋向,见于对外政策上者较之见于内政上者更为明显。新帝之抱持帝王神权(divine right)主义,军国主义,及推崇宗教,较之威廉老帝有过之无不及。而其敌视社会党,嫉视民治运动,反对议会政治,亦不亚于毕士马克。所以终威廉二世之时代,德意志(尤其普鲁士)仍是一个半封建的贵族的(地主及新兴的资本阶级)官僚政治的国家,依半专制的君主以统治。就内政上说,新帝与毕士马克政府时代之差异,并不在政策本身,而在执行政策者之人物及策略。但新帝富于多方面的兴趣,在政治上好为直接活动,而言语行动常不慎重;因此不但在国内容易引起政治的危机,而在国外,亦常发生极不良的印象。实则在威廉二世时代,德国的对外政策,特别表示突飞的急进的趋向。

威廉亲政后,德国对外关系上的第一个大变动,即为俄德协约的终止。毕士马克素持联俄政策,至1890年犹决定续订1887年之俄德协约(即所谓“再保险条约”);但他退职以后,新宰相克丕里维即推翻原议,而不再续订此约,说是此约的继续与对奥同盟精神抵触。于是多年维持的俄德亲交断绝,以致俄国决然另求与国,而俄法同盟因以促成。

〔德国的世界政策〕1890年以后,德帝国内政上大体继续毕士马克时代的政策,然而对外政策的性质则大变。毕士马克的宗旨在巩固德意志的统一及维持德帝国在欧洲的优势。但此项保守的政策,不足以满足新兴的德意志人民的欲望。新帝国的人口及富力愈增加,工商业愈发展,德意志人愈觉得德国在世界上未有占得与它的国力相当的地位,因而要求扩张土地。此项对外发展的思想,称为“世界政策”(Weltpolitik)而表现于种种不同的目的。散在世界的德意志人,务令保全德意志民族性,因以增强国外的德意志精神(Deutschtum im Ausland);对于所谓中欧罗巴(Witteleuropa)务使之与德国在经济上为密切的结合;巴尔干半岛及土耳其帝国,当依“东进运动”(Drang nach Oesten)置于德国政治的及经济的势力之下;在世界各地开发或占领殖民地;德国的对外贸易当积极的发展;建设强大的海军以保障德国在世界上的威望。为宣传此种对外发展的思想,在国内组织有种种团体,网罗实业家,学者及其他社会中有力分子,以助声势,例如“大德意志协会”(Alldeuscher Verband,Pan-German League),“殖民协会”,及“海军协会”(Flottenverein,Naval League)等。此种国家主义及帝国主义的运动,大得威廉二世的赞助或鼓励。威廉不但在公开演说上发挥帝国主义的精神,而且在实际政策上决然走入世界政策的途径。于是从19世纪最末数年以后,同时开始殖民政策的新活动,近东政策的发展,及海军大扩张的计划。1895年对于日本有干涉辽东半岛之举。1896年关于南非事件有所谓克律格电报(Kruger telegram)的发送。1897年为德国教士被害的原故,派舰队赴远东,占领中国的胶洲湾。1898年威廉亲赴土耳其及小亚细亚游历,而于次年为德国资本家获得八格达铁路(Bagdad Railway)的建设权。1899年,乘西美战争之后,从西班牙买得太平洋上之加罗林(Caroline)诸岛,而在1899~1900年中依对英美的协定,分得萨摩亚(Samoa)群岛之一部分,在1898年及1900年接续两次通过海军大扩张的计划。此种种的事实,均为世界政策的表现,一方面表明德帝国发展的实力与决心,同时亦冒着不可预测的危险。而从逖尔毕仔(Tirpitz)于1897年入掌海军,毕罗于1900年继任宰相以后,世界政策的进行日益猛烈,在国外引起他国很大的惊慌与嫉视。俄国不待说,即素称亲善,一时且提议同盟的英国,亦至不得不起而谋对抗之方。于是俄法同盟宣布(1895年)之后,不到十年而英法协商成立,再过三年而英俄协约又订成。素以同盟政策占优势之德国转而感觉受制于协商方面敌国的“包围政策”(Encircling Policy)。虽则德国表面上依“三国同盟”的团结称霸欧洲,在1908年的波赫事件中且能依威胁态度使俄国屈服,以暴露“三国协商”的弱点,然而它的敌方的势力究是有增无已,证以1905年及1911年两次摩洛哥危机的结局,实际均属德国失败,即可想见世界政策成功的限度。然而威廉及德国其他统治阶级尚未觉悟,而日益发挥其夸大的政策,领导德意志国民走向战争的危险路上。

〔政党的地位〕在德帝国政治上,政党立于被动的地位;对于帝国政府的政策,各党只有赞助或抵抗,而不能发议或指导。自1871年帝国成立之始,至于1914年欧战之初,德国的政党类别无大变动,虽则它们的势力时有消长。帝国议会中除少数之丹麦议员(代表叙列色维格Schlesvig的),阿尔沙斯罗连议员,波兰议员(波先Posen选出的代表)及汉洛瓦议员(Guelfs),以民族或王朝的理由,绝对与帝国政府不相容者外,主要的政党大别为五党。最右为保守党(Deutschconservativ);此派为旧普鲁士正统的新教的贵族党的后身,代表普鲁士东部农业地方的贵族地主的势力,而以维持王权及军队,教会势力为政纲。其次为国民自由党(National Liberals),其地盘散在全帝国,代表新兴的中产阶级的实业家,具有帝国主义的及反教会的倾向,主张责任政府,个人自由及自由贸易。又次为进步党(Progres-sives),他们代表小商人,技术工人及自由职业者,即所谓小资产阶级的势力,其政纲在反对教会势力,军国主义及官僚政治,而倾向于议院政治及自由贸易。罗马旧教的代表则名为中央党(Zentralparteit),从1871年以来,在帝国议会中形成一特殊势力;他们的宗旨在维持帝国的联邦性质及教会的自由。最急进的则有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ic Party);此党于1875年由社会主义者两派合并而组成,以反对君主政府,教会势力及现行社会组织为宗旨,其地盘在大都市及工业区域。

社会民主党始终立于反对党的地位,与政府绝对不妥协;其势力继续增长,以至1912年成为议会中最大的党(社会党在1871年只有2议席,至1890年议席数增至24,至1912年选举结果,则达到110)。此党之组织与纪律之良好亦为他党所不及,然而在实际政治上仍无大势力;因为他们那反资本社会组织的宗旨,不能得到一般国民的同情,其在议会中反对态度,究不足以转移统治阶级的政策。

反之,保守党则常以政府党自居,国民自由党则亦受毕士马克的牢笼而成为新帝国政府的与党。进步党虽然是反对政府的,而势力已坠落。中央党原带保守性,除拥护教会特权一点外,余皆与保守党主张无大差异,而在反对社会主义运动上,尤容易与帝国政府合作。于是在威廉二世时代,亦如毕士马克时代然,帝国政府常依种种操纵方式,造成政府与党的联合,抵制社会党急进分子,以实现其制定的政策。实则在德帝国组织之下,议会的反对是无力的,在必要之时,政府常可以解散议会之手段威吓反对者而使之屈服。

〔舆论的倾向〕从19世纪末期以后,半依事实的经验,半依教育及宣传的影响,国家主义及帝国主义的思想,似乎深入德意志社会各阶级。因之威廉二世的世界政策,自始即得一般的赞成。贵族特权阶级及教会势力赞助帝国主义的对外政策,自不待说。国民自由党原代表新兴的资本阶级,有一部分既已不惜放弃其所持的自由贸易主义的信条,而接受毕士马克的保护关税政策;殖民地的开拓,对外势力发展,更合于资本阶级利益的要求。急进党分子诚睹世界政策的猛进而感惊疑,但他们无反对之力量。惟有社会党之反对是最不可忽视的,然而社会党人的注意究在内政而不在外务,并且都市的工人分享帝国的繁荣,亦非不感觉对外发展的好处。即社会党领袖们亦不能不顾到爱国心的要求。因之,社会党选举势力虽剧增,尤其在1912年,而此项民主势力,全不足以为帝国世界政策前进的阻力。

〔欧战的发生〕1909年,宰相毕罗因失去威廉的信任而辞职,比较温和主义的倍特曼和卫格继任宰相。新宰相为一笃实谨慎的官僚,在对外关系上持温和政策,但他的人物太小,不能抑制皇帝及军人方面急进的主张。摩洛哥事件及巴尔干战争所引起的危机,虽然平和的过去,而对英的海军竞争则日趋于剧烈,国际形势,仍是险象环生。在1912~1913年中,英德妥协交涉不成功,反而军备的大扩张计划开始。1913年的军备法案,一时增加常备兵额十余万(兵数由721,000增至866,000),并对于资本征收5000万的临时军事税。此项突飞的军备大扩张案,依帝国议会大多数的赞助而通过,其不赞成者惟有社会民主党而已。1912年新选出的帝国议会,本来表示反对政府的左派联合的胜利,尤其社会民主党获得400余万票(占全体票数三分之一),选出110个议员,然而此议会仍不得用其力量以争得选举的改革及民治主义的推行,反而为帝国主义的对外政策之工具。

1913年德帝国大扩张军备之举,即时在国外发生反响,尤其在法俄方面引起对抗的手段,增加战争的危险。1914年6月28日奥国皇嗣在塞拉甲洼(Serajevo)被害之事变,恰是战争的导火线。谓当时德帝国政府有意造成战事,固未有充分的证据,然而7月5日威廉之给予奥政府以无条件的援助的保证,究不能不谓为一大错,因其有以鼓励奥国的极端手段,而挑发对俄的冲突。如果威廉及倍特曼和卫格以为俄国将坐视奥大利军队蹂躏塞尔维亚,而不起来干涉,则他们未免昧于欧洲国际情势。如果他们相信奥大利的对塞攻击,无论自认为如何防御的性质,必被俄国视为挑斗行为,则他的义务应当是要求奥政府节节与德政府商量行事。及至奥国对塞决裂,德政府觉其过分,而补救已太迟。俄皇于7月30日签定总动员令,而德于31日对之下最后通牒,8月1日继以宣战,欧洲大战从此开始,而德帝国政府被认为战争的罪魁。

〔战争中的政治状态〕1914年8月1日对俄宣战以后,继以法对英开战,德意志人爱国精神焕发,有举国若狂之象。自德人视之,此次德意志国民之为祖国防御而战,亦如1870年然。帝国政府在战争之开始,得到全国一致的赞助,即素来反对政府的社会党亦宣言援助政府,努力于战事,虽则该党少数急进分子如哈塞(Hasse),考茨基(Kautzky),黎白克列希特(Karl Liebknecht,社会民主党创立者Wilhelm Liebknecht之子)之徒,自始即持异议而于1914年12月及1915年4月两次政府提出军事预算案,均公然反对,因而于1916年发生社会党的分裂,少数派另组成一团体,后名为“独立社会党”(Independent Socialists)。在战争进行中,帝国议会虽然继续顺从政府,但久之因为战争与封锁的痛苦及最后大胜利的希望的日益减少,国内亦渐有不安的景象。美国于1917年4月加入战争,奥国新帝加尔(Karl)于1916年11月即位之后因国内疲于战争,运动讲和。德国社会党的两派于1917年6月以后一致的要求政府宣布讲和条件;而原来热心合并(土地)政策之中央党首领耶仔倍格(Erzberg)亦鉴于国际情势之不利,主张以妥协的方法讲和。于是在帝国内部发生重大的政治危机。而当时的宰相倍特曼和卫格一般认为缺乏首领资格,不足以应付此严重的时局。加以军事首领之敌视,卒致威廉不能不牺牲此温厚的宰相。不过倍特曼和卫格虽去位,继任的人物,更多平庸,而军事首领支配大政方针的气势,有增无已。而在他方面,则中央党与社会党恢复平和之运动,更是积极的进行。帝国议会卒于1917年以大多数通过妥协的讲和条件之决议。社会党之激烈分子,于黎白克列希特及卢森堡女士(Rosa Luxemburg)领导之下,于1916年组成有“斯巴达同盟”(the Spartacus League),谋以同盟罢工手段,终止战争;在1916年及1917年中,德国工场时时发生罢工之事,而在1918年1月更发生政治性质的大罢工,一星期之中有50万人拒绝工作。民间此等反抗的气势虽大,尚未至根本摇动帝国政府的基础;设使德国军事上继续胜利,威廉及其他统治阶级,大约不难继续维持他们的专制权力及军国主义的政策。但是1918年春季在西方战线为最后一次的猛攻,一时虽然胜利,而卒未达到预定的目的。7月以后,协商国开始反攻,德军一败而不可收拾,军事首领方面首先失去自信力,帝国政府的旧有的权威及地位亦开始动摇。在此种危局之下,威廉及军事当局始悟有组织一能得帝国议会完全信任的政府之必要。10月4日,一个温和的自由党人玛克思亲王(巴颠国君位的承继人)被任为帝国宰相,引用社会党(多数派)员(如Scheidemann,David,Bauer)数人加入内阁,预备对协商国讲和。德意志帝国于将近50年之间继续维持君主大权官僚政治之后,至此似乎开始为议院政治的试验,预约于战争结局后为更大的政治改革,趋向民治。然而时已太迟。德意志的帝政,依战胜而兴,亦随战败而倾覆。停战交涉尚在进行,德国内部革命运动已得势,11月9日威廉二世退位,逃往荷兰,而德意志的命运,从此操于受革命民众信任的社会党之手。

〔革命的进行〕德国1918年11月的革命,是革命事变中之最平和而最无抵抗的。20世纪的德意志国民久已不是一个迷信民主理想,附和革命行动的民族;此次的革命不是基于政治的理论,或出于预定的计划,而实由战事的特殊情势所激成。战败失势的和显佐列伦帝国政府,既失其存在的物质根据,亦不能再维持其精神的权威。故一遇革命发生,全部组织瓦解。于是德意志的革命前途的困难问题不在破坏,而在建设。德意志的革命,始于10月28日在基尔(Kiel)方面海军之叛变,而成功于11月9日柏林民众的示威运动。威廉及其皇室退位出亡;宰相玛克思解职,政权平和引渡于社会党首领耶丕特(Ebert)之手。然而自基尔海军叛变以后,俄国苏维埃式的“工人兵士代表会”(Workers'and Soldiers'Councils)成立于全国各都市。革命后的德意志,其依代表国民多数意思之宪法机关以统治乎,抑仿行苏俄式的少数专政方式乎?质言之,德意志新政治的建设将属诸人民选出的国民会议,抑即由工人兵士委员会大会执行?此实当时德国革命政治上的一个根本大问题。中央党以及自由主义的中产阶级与社会党多数派,主张前项解决;而社会党少数派中一部分则倾向于后项主张。而激烈分子组成之“斯巴达派”,在黎白克列希特及卢森堡领导之下,则实地致力于后项主张的实现,而宣布“一切权力归于工人兵士委员会”,公开煽乱罢工,反抗临时政府。但是事实所示,德意志一般人民究竟相信西方式的民主立宪政治,而不赞同苏俄式的无产阶级专政(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即“斯巴达派”所恃为权力的根据之工人兵士委员会,亦仍是相信民主主义,拥护多数社会党的温和政策,而赞成开国民会议。

11月9日,玛克思将政权移渡于耶丕特后,即由耶丕特宣布组织代表人民的临时政府,而邀少数派即所谓“独立派”(Independents)参加。经过困难的谈判之后,少数派卒决定加入。社会党两派联合的政府于11月10日得着工人兵士委员会代表大会多数的承认,而定名为“人民委员会”Council of the People's Commissioners。此临时政府以六个委员组成,社会党多数派及少数派各三人;多数派之耶丕特与独立派之哈塞组成主席团。每个委员管理一部或数部,而其事务则委诸专门人员。例如哈塞管外务,而外交家索尔夫(Solf)则仍为外交部长,中央党首领耶仔倍格代表政府从事停战谈判,而兴登堡(Hindenburg)则仍居陆军总司令之职。11月12日,临时政府以“人民委员会”名义,发出第一次宣言,宣布政纲,包含言论、集会、结社、宗教自由,生命财产安全,平等秘密直接比例代表的普通选举(男女普选),及八小时工作等原则,而预示有国民制宪会议(Constituent Assembly)的召集。上项宣言,实宣布一个民主的共和政治,带着社会主义的色彩,而其稳健的态度,为中产阶级各党派所共认。但政府中社会党两派的合作日渐困难;多数派愿与中产阶级继续合作,而独立派则敌视中产阶级,而有一部分且赞成“斯巴达派”的活动。“斯巴达派”于11月18日在其机关报上发表其政纲,要求设立乡市工人兵士委员会,及此等委员会代表大会及其所选出之执行委员会,组织红军,移交行政司法职权于工人兵士委员会之机关,没收大地产。质言之,他们要求将苏俄的阶级专政采行于德意志。“斯巴达派”煽动罢工及示威运动,引起政府方面的警戒与镇压手段。12月6日,在柏林街发生政府军队与“斯巴达派”党人之冲突,以致党人死者14人。“斯巴达派”机关报要求对于社会党多数派委员报仇,而少数派亦攻击军事当局之横暴,但尚无意破坏联合政府。

12月16日,第一次全国工人兵士委员会代表大会,开于柏林;在大会中,临时政府受“斯巴达派”及“独立派”中急进分子的攻击,但多数代表仍不赞成“斯巴达派”的主张,而拥护临时政府。大会通过一决议,宣言此大会具有全部政治权力,现将一切立法行政权交付“人民委员会”(临时政府),以至国民会议开会为止;大会选出一工人兵士中央委员会(Central Council of the Workers'and Soldiers'Council),以监督德意志及普鲁士两政府,此等政府的阁员得由该中央委员会任免。于是中央委员会收回以前由柏林工人兵士委员会行使之权力,在理论上成为德意志共和国最高的权力。中央委员会以27员组成,全部属于社会党多数派。多数派提议于1919年1月19日选举国民会议,亦经大会通过。国民会议的召集,原来已于11月25日经德意志“各邦政府代表会议”(Conference of State Governments)议决,而政府于30日已颁布国民会议选举法,兹则取得工人兵士委员会大会的承认,更添一重民主的背景。“斯巴达派”仍继续其宣传与活动,公然鼓动工人武装革命,而攻诋国民会议为反革命的机关。12月24日,王城(Schloss)之流血(政府军队围攻占守王城反抗命令之水兵团),引起联合政府的破裂(社会党少数派委员全体退出政府);而次年1月中柏林街市之剧战及黎白克列希特与卢森堡之惨死,更表现政局的严重。然而“斯巴达派”的社会革命主义及其过激手段,究不得德意志一般人民的同情,而多数派主持的临时政府最后制胜。国民会议的选举于“斯巴达派”领袖惨死后之四日(1月19日)安然的举行;其结果更证示德意志国民在政治上稳健的倾向。在3000万成年男女选民之投票中,社会党少数派即独立社会党只得230余万票,而被诋为人民的仇敌之社会党多数派,则反而得1150万票;而在他方面,中产阶级的党派则共得1600万票,实超过社会党两派所得票之和。以采行比例代表制之故,各党所得议席适与其所得票数成正比。社会党多数派即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ic Party)占议席最多,其数为163席;独立社会党(Independent Socialists)占议席22席,中央党(Christian People's Party)88席,民主党(German Democratic Party)77席,国民党(German National People's Party)42席,人民党(German People's Party)21席,其他10席;议员总数共为423席(女子当选者36),而中产阶级党派共占半数以上(238席)。此次选举,表示左方中央的胜利,国民的同情既不向极左,亦不偏于极右。

德国原有的各政党大抵冠以新名称,如保守党现称国民党,国民自由党现称人民党,进步党(Progressives)现称民主党是;但是它们的主义,除关于君主政治一点外,究无大变更。关于君主政治,保守党的根本信念仍如故,不过在事势上不能不承认共和现状。而其他中产阶级的党派则亦采纳共和主义。社会民主党则自然向来主张共和者。就势力的消长说,(即与旧帝国议会比较,)社会党势力大增,而在中产阶级的各党中,则国民自由党损失最大,保守党势力亦减,中央党则尚能维持旧来的势力;惟有民主党获大胜利,其势力远过于旧来的进步党。

〔国民会议〕临时政府(人民委员会)接受选举的结果,服从主权的国民的意志,决定将政权移渡于国民会议。依政治上的理由,国民会议集会地点,不在柏林,而定在威玛(Weimar)。此会议于2月6日开会,社会党员达卫德(David)被选为议长。(达卫德后来入阁,继选前帝国议会议长菲连巴Fehrenbach为议长。)在国民会议制出宪法之前,德意志须有一过渡的政治组织。此则规定于2月10日之《临时国权组织法》(Gesetzüber die vorlaüfige Reichsgewalt)。依此法律,国民会议的使命在制定宪法及制定紧急的法规。国民会议制定宪法以外之法律,须得由各邦代表组织之“联邦咨议会”Commission of States(Staatenausschuss)的协赞;政府提出法案亦须先得此咨议会之同意。行政权由国民会议选举一临时总统主持之;他任命内阁;国务员对国民会议负责任。2月10日之《临时国权组织法》成立后,德意志民国,经过三个月间的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共和政府”(Republic of Councils,至少形式上)之后,兹乃成为民主立宪的共和国家。1919年2月10日,可说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诞生日。

2月11日,社会党领袖耶丕特当选为临时总统,而同党另一领袖石德曼(Scheidemann)受命组织内阁。在国民会议中,社会党多数派虽仍为最大的政党,但并未有绝对的多数,组织内阁,仍有与他党联合之必要。而鉴于过去的冲突,势不能再联结少数派之独立社会党。社会党多数派自然的友党乃是民主党。联合民主党,即可在议会中制多数。而在当时内外多事的困难情势之下,政府的基础,务求其强固,于是中央党亦加入联合。新内阁中,除石德曼自任内阁总理(德人仍用Chancellor之旧名称)外,包含有外交官出身的布洛克道夫(Brockdorf Rantzau,外交部长),民主党的法学家普鲁斯(Preuss,内务部长),社会党员而以镇压“斯巴达派”暴动著名之洛司克(Noske,国防部长),中央党首领耶仔倍格(无职的阁员)等有力人物。

新政府的政纲,亦如其组织然,带调和性质;它的政策与其说是社会主义的,毋宁说是自由主义的。在对外关系上,德国主张及早依美总统威尔逊(Wilson)的原则成立和议,参加国际联盟,并赞成国际裁兵,强制仲裁,公开的外交;在内政上,新政府的宗旨,是行政、军队、学校的民主化,独占事业,尤其矿产动力的社会化;结社自由;工资仲裁局(Wage board)的设立;及战时利润的课税。此不是左派的思想,而是左方中央派的思想。

新政府成立之后,同时须应付内乱与外患。停战条约虽然于1918年11月11日签字,而最后的讲和条件尚在战胜者协商国主持的巴黎和会审议中;而须等待数月之后,德国方得悉其内容。在此时期中,政府主要的事业,在恢复国内平和秩序,确立民主政治。军用工业的终止及军人的退伍,产生多数的失业群众;而战时封锁的继续与马克的跌价,则致物价腾贵,罢工之事迭起。加以“斯巴达派”之继续活动,时局更多纠纷,为应付重大的危机,政府不得不依赖职业的军人的助力,以致新成立的德意志民国有军人势力复活,反革命气势增加的险象。在1月中罗尔(Rhur)地域的矿工及冶金业工人总罢工;2月中卫士特华里(Westphalia)全部亦宣布总罢工,要求矿归国有。罢工及革命活动同时亦出现于其他地域,而皆由政府调用军队压平。更重大的内乱,则于3月初发生于柏林,其惨有过于1月中柏林街市之剧战(即所谓“斯巴达周”Spartakus week)者。3月5日劳工组合宣布总罢工,原是为经济的理由而得有社会党各派的赞助,但后以共产党人主张扩大罢工运动,社会党多数派乃退出,而罢工亦宣告停止。但柏林市内充满着暴乱的分子,在罢工之日发生掠夺与暴动,一时军警民众混战,形势严重。政府乃调派大军,使用大炮与飞机炸弹,恢复秩序。此役死伤逾千数,而国防部长洛司克的高压手段,大受各方面(从社会党以至中产阶级)之攻击。此次暴动的发端原不在“斯巴达派”的活动,但洛司克公然归罪于斯巴达党人。然自经此次惨剧,斯巴达派的暴动,亦不再见于柏林。但在国内其他地方,则“斯巴达派”的活动,一时似有蔓延之势。柏林暴动之一个月后,巴威利亚的首都Munich,宣布“苏维埃共和政府”(Soviet Republic)的成立(4月6日)。惨酷的内战起于巴威利亚。及至五月中,始依政府军队的进攻,收复首都,铲除过激的势力。同样的运动亦仿行于蒲伦斯羽克(Brunswick),但过激派所树立之“苏维埃共和政府”亦被政府军队打灭。此等流血的惨事,在德意志政治史上,留下很不美满的纪念。然而迄于1919年夏季,极左派过激运动总算是完全打破,而共和政府得移其全力应付对外关系,及从事于内政的整理。在内政上,宪法的制定实为最基本的事业,而威玛的国民会议经过5月间的工作,于1919年7月31日完成之。

〔宪法的制定〕德意志民国宪法第一次草案,成于法学家普鲁斯之手,而于国民议会选举之次日(1月20日)发表于政府公报。普鲁斯是一民主思想的学者,而相信统一主义;故其草案的特点是偏于民主及中央集权性质。德意志联邦的形式虽仍保存,但各邦的权限划定得如此之小,致德国事实上等于单一国家。草案且预定使多数小邦并合为一,而使强大的普鲁士分裂为数邦。质言之,第一次草案的基本原则是民主的统一主义。但此项草案,引起诸邦,尤其巴威利亚的反对。政府乃将此草案提出于新召集的“联邦咨议会”征求意见,经过修正后,成立第二草案,作为“政府案”。“政府案”对于各邦自治权限有增加,而于2月21日由政府提出于国民会议。国民会议于28日开第一续会,而于3月4日将此草案交付审查委员会;此委员会以28人组成,包含各党代表(依其在议会的人数比例)。三个月以后,审查委员会向国民会议提出报告,报告审查结果,构成第三草案。此草案原以“普鲁斯案”及“政府案”为基础,但对于前者之集权主义及后者之割据精神,取一折中之道。国民会议对于委员会提出的宪法案,开始严密的讨论,加以种种的修正。7月31日,国民议会卒以262票(代表社会党多数派、中央党、民主党)对75票(代表国民党、人民党、独立社会党等)之大多数,通过全部宪法。宪法于8月11日公布;而于15日刊载于法律公报(Reichsgesetzblatt),即于是日起发生效力。7月31日通过之宪法,与“普鲁斯案”、“政府案”及“委员会案”均不同,但得此三草案之助均不少。

〔德意志民国宪法〕1919年8月11日的德意志民国宪法,通称为《威玛宪法》(The Weimar Constitution)者,以一前文及条文181条组成,分为三篇:第一篇,民国的组织及职权;第二篇,德意志人民的基本权利;第三篇,过渡的及最终的规则。在前文中,标示德意志的民主、自由、平和、社会进步的理想。而此宪法之基本原则则定于第1条:德意志联邦为共和国;最高权力一切出自人民。此项原则且推及于各邦的政治组织;第17条规定:各邦均须有一共和宪法。人民的代表须依普通、平等、直接、秘密选举制,由一切德意志男女依比例代表原则选出之。(依第22条,男女选举年龄定为20岁,虽则法律上21岁为成年。)各邦政府均须得议会的信任。依此等规定,各邦君主复辟之事,在法律上不可能;而责任内阁制,乃成为联邦政府及各邦政府组织的通则。

德意志民国组织上仍维持联邦(仍用Reich之旧名称)之形式,但各邦(新改称Land)的权限较帝国时代大减。联邦法律高于各邦法律,彼此权限之争议由在莱卜济希之最高法院裁决之。联邦可以变更各邦之疆域或创建新邦(第13条)。

立法部之组织亦兼顾及民主的及联邦的两重原则。立法权寄于国会(仍用Reichstag之旧名称),由全国20岁以上之男女,依平等、秘密、直接、比例代表制选出。但同时亦设有一代表各邦政府之“联邦参议会”Reichsrat(与旧日的联邦参议院Bundesrat相当),但已失其第二院的地位,而对于立法,只有咨议及“中止的否决”权。每邦至少应在参议会中有一代表,但为防止大邦如普鲁士者之操纵起见,任何一邦不得占有五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权(第61条)。

联邦政府的行政权,略如法兰西第三共和的组织,而加以改善。德意志民国设一由人民直接选出的总统,任期7年,可以连任(41、43条);总统不得同时为国会议员(44条)。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派遣并接受外交代表,缔结同盟及他项条约。但同盟及他项条约如涉及属于联邦立法权限之事件者,应须得国会的同意;宣战讲和,则以法律之形式为之。总统任免官吏,并为全国军队总司令;他对于不履行联邦宪法及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之各邦,得以武力强制之。如值德意志民国的安全及秩序被侵逼,总统得为维持公安及秩序取一切必要的手段,而在必要之场合,并得使用武力;为达上项目的,他并得停止宪法所规定的德意志人民基本权利的全部或一部分(41~48条)。依此等规定,德意志总统在宪法上的权能,大于法兰西总统所享有的。但总统的一切命令及决定,即令关涉军队之事,非经联邦内阁总理(仍用Chanceller的旧名称),或相关国务员的副署,不生效力;后者依副署而负责任(50条)。此项规定在防止此具有广大权能的总统专制。德意志联邦政府以联邦内阁总理及多数国务员组成;内阁总理及其他国务员(依内阁总理的提议)由总统任免。但内阁总理及国务员执行职务,须得联邦国会的同意;任何一员,遇国会明示的表示不信任时,即须退职(52~54条)。在内阁责任制之下,德意志总统所有的行政大权,实际由国会所支配的内阁行使;总统的地位虽然崇高,亦只是国家“统一及连续的象征,典礼的主席及宪法机械中的轮轴”,诚亦如论者之所云者。不过如果居总统地位者为一具有才能而受国民信任之人,他在政治上亦自然能尽一种调节及抑制的功用,尤其在政治危机之场合更然。

在政治制度上,威玛宪法之特点,除女子选举及比例代表制外,尚有创制与复决之权。此宪法采行“抵衡”(Checks and balances)主义,使国家机关互相防制,以免除轻率或滥用权力的弊病,而以人民为解除各机关的争执之最后裁决者。于是在此宪法之下,复决不但用于立法部两机关,即联邦国会与联邦参议会,争执之场合,而且用以防止国会多数之轻率的立法活动。如有国会中三分之一议员的要求,法律即当停止公布,在此场合,此法律应依选民二十分之一的要求,提交人民复决。国会所通过之法律,亦得依总统意思提交人民复决。如有选民十分之一提出法案,亦应提交复决,但如果此项依创制而提出之法案,在国会中无修正而通过,则不须再提交复决;如果联邦参议会对于国会通过之法律表示反对,再经国会讨论而彼此仍争持不相下时,总统得将法律提交人民复决;如值联邦国会议决修正宪法,而联邦参议会不同意时,后者亦得要求复决(72~76条)。对于行政立法两部的冲突,亦有适用复决的规定。在宪法上(25条)总统可以解散国会,而国会除依第59条能弹劾总统及国务员外,亦得要求依人民复决,免总统职;但如果人民复决结果,拒绝免总统职,则国会即当然解散(43条)。

威玛宪法设有人民的基本的权利(Grundrechte)一篇,亦如近世一般宪法之立有“人民的权利义务”章然;然威玛宪法此篇之特色,尚不只在其涉及的范围之广,规定之详细,而且在其特别注重经济的生活。依宪法第153条,财产权受保障;但财产附有义务,其使用当同时有益于社会。土地之自然增价,应用之于公共利益(155条)。私人企业之适于社会化者,应当依适当的赔偿,收为社会产业(156条)。宪法除规定经济生活的根本原则外,尚规定有关于经济事项之代表组织。依宪法第165条,工人应当令其与雇主立于平等地位,在规律工资、劳工条件及发达生产力上,实行合作;在各工厂应组织工人委员会(Workers'Council);而“地方工人委员会”(District Workers' Council)应与雇主代表及其他分子联合组成“地方经济会议”(District Economic Council);最后,则“联邦工人委员会”(Federal Workers' Council)应与雇主的代表及社会中其他有关系的分子联合组成“联邦经济会议”(Federal Economic Council)。此等会议的使命在履行一般经济职务,尤其协同执行“社会化”法规(Socialisation laws)。政府于提出社会的经济的法案于国会以前,应先咨询“联邦经济会议”的意见;而后者亦得自提法案,而政府对于此项法案,即不赞成,亦当附意见提出之于国会。德意志此种“经济议会”(Economic Parliament)的设立,在近世政治上开一先例,部分的实现所谓“基尔特社会主义”(Guild Socialism)的思想。此实威玛宪法中最引起注意的一点。

威玛宪法的修正手续,较之法宪规定稍繁,但不似美宪修正手续之繁难。宪法得以立法方法修正;但凡国会修正宪法之决议,须有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议员三分之二的多数赞成,方有效力;而联邦参议会关于修正宪法之决议,亦须有投票三分之二的多数赞成;而如果依人民创制结果,宪法修正案提付人民复决,则须有多数选民之赞成方能成立。如果国会议决修正宪法,而联邦参议会反对,后者可要求举行复决。

在宪法第61条之下,德意志民国在联邦参议会中,为奥大利留有地位,而在奥大利未并合于德国以前,其代表亦得出席参议会,但只能表示意见,而无表决权。此项规定,引起协商国方面的抗议,认为违反凡尔赛和约第80条;其结果德国政府不得不顺从协商国的意思,而声明此规定作废(1919年9月22日议定书)。

〔德意志民国的政治〕威玛宪法成立后,德意志民国始有一固定的政府组织,而开始其常规的政治生活。8月21日,总统耶丕特依新宪法规定,正式宣誓就职;而国民会议由威玛迁至柏林,解除原来的职任,而代行国会的职权(依宪法第180条)。然而政治上的困难或危机,仍是有加无已,新民国政府,犹日在不安定的状态。

对协商国的和约,虽于1919年6月28日在凡尔赛(Versailles)签字(于1920年1月10日起生效),然而德政府对外既苦于履行苛酷的条件,在国内则继续受旧党的攻击。(原来6月22日在国民议会表决和约案之时,只以237对138之多数通过;中央党,社会党及少数民主党员赞成签字,而所有右方之保守党,国民党全体,及民主党主要部分均反对。)而内政上的情形则更为危险。凡尔赛和约的苛酷及其签字时之屈辱情形,大减损德国政府的威望,而增长反对者之旧党的气焰。极左方过激分子革命暴动的危险,尚未消除,而右方之国家主义派及王党分子之反革命运动,又突然活动起来。右党的人认为国民会议使命告终,要求重新举行总选举;而且攻击临时总统在职过久,主张早有人民公选正式总统。而此则皆为政府所认为过早之举,而不敢急于实行者。实则右党之提出此等要求,亦不过藉为攻击新政府之口实,他们的目的并不在改组政府,而实在根本的推翻宪法及共和政治。在3月中,卒发生王党之叛乱。王党领袖统率的军队于3月13日进占柏林,由喀卜(Dr.Wolfgang Kapp)组织临时政府,而以一军官名Lüttwitz者为军队总司令。喀卜的运动,虽只声言重新选举,但其目的在使旧皇室复辟,则为公然的秘密。此运动一时似成功,总统及政府全体,均仓皇出走(先赴Dresden,后移往Sttutgart)。然卒以工人总罢工(由政府檄起)之手段,致喀卜一派坐困柏林,失其与地方的联络,而卒不得不屈服。结果是经过一星期之久,所谓“喀卜运动”(Kapp Putsch)卒归失败。3月18日喀卜军队退出柏林,而政府的国务员亦渐返首都,喀卜自身则逃往瑞典。此役幸而未流血而告终,然而民国政府已受一极大的打击。在1919年6月中,为签和约而代石德曼组织内阁之鲍易(Bauer)至此不得不辞职(3月26日);同一社会党员密勒(Miller)组织新内阁,在新内阁中,前内阁之两个有力人物,即:耶仔倍格与洛司克,不再加入,而国防部长一席,由巴威利亚的民主党员格斯勒(Gessler)担任。新内阁首先须应付一最大的难题,即打平罗尔区域(Rhur district)的共产党革命运动;而以4月中政府军队之侵入和约上所谓中立地带(Neutral zone),引起法国方面对抗的军队行动(4月6日)。共产党革命运动虽然打平,外交上却发生意外的纠纷;及至5月17日法国军队退出中立区域,此项外交争执始告终结。

反动派及过激派的运动打平之后,政府乃从事于宪法规定的正式国会的选举。总选举于6月6日举行;选举结果,社会党多数派虽仍为最大的政党(议员数110),但投票数已减去300万;中央党(包含莱茵地域的旧教代表)的势力如故(议员数88);国民党(议员数65)及人民党(议员数61)势力大增;民主党势力则锐减(议员数45);独立社会党的势力则三倍于前(议员数80);此外尚有少数的共产党员新当选入国会。此次选举的结果,实表示稳健的左方中央失其优势,而极右方及极左方各党新增势力。德意志民国的政治似渐有右倾之象。6月8日密勒内阁辞职。数日以后,中央党领袖菲连巴(Fehrenbach,前帝国议会及国民会议议长)受命组织新内阁。新内阁于6月25日组成,包含中央党,人民党(在斯特莱斯曼Stresemann领导之下)及民主党之代表;社会党多数派不肯加入内阁,但允诺为政府的援助。此新内阁及其后历任内阁,大体犹能维持一种温和的政策。为避免旧党反动的危险,谋民国政府的安定计,德意志决定使国民会议选出的临时总统,继续行使职权,以至1925年6月30日为止(1922年2月27日之法律)。就全体说,1918年11月帝政推翻以后之德国,依社会民主党的力量,继续运用其民主的社会主义倾向的共和政治。1925年2月总统耶丕特骤死,前陆军总司令著名帝党兴登堡元帅当选为正式总统,一时曾令人感觉旧党的得势,共和濒于危险,然而后来的事实亦证示一般人预料之误。新总统极忠于其就职的誓词,而以拥护共和自任。德意志民国实为战后新兴的民主政治之最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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