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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激发与社会变迁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来说,国家在革命时期形成的成熟的建构艺术和能力,如暴力、协商、谈判等内容,都分别在西南民族地区得以落实,构成了国家认同在该区域的现实逻辑,从而整合了相对封闭的地方性社会,致使少数民族成员的归属中心发生转移,开始由封闭地方社会认同转向现代国家认同。而改革开放以后,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在发生巨大变化,在市场化力量的推动下,引发了庞大的社会人口的迁移和信息的充分流动。

由于认同本身和认同序列的复杂性,在关于政治变迁与认同类型的互动研究中,“很少能够化约为单一的公式或对称的排比。因为各个要素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所占的比重也很不大相同。”[2] 伴随着政治环境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会使认同序列中不同类型的比重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从而引发少数民族的认同边界的变化以及差异性的增加,加上“认同被认为是相互冲突的文化力量的产物,是相互关联的,是由各个差异系统所构成的”,因此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在不同条件下都会发生变化,尤其是在社会变动和结构调整中,多种因素的结合都可能导致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发生变化,最直接表现为认同边界的改变,从而激发或者强化新的认同类型,引发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力量的重新组合,这样就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不仅会影响到少数民族成员的国家认同以及内部团结,而且还会涉及国家整合能否顺利实现。

在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革命的方式建立起多民族统一国家,这场“革命为所有获得政治意识的新团体带来新的团体感和认同感”[3]。对于西南少数民族也不例外。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国家力量推动下,先后进行的民族调查、民族识别,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的制度建构,让传统封闭的民族地区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国家力量,并逐步被纳入到国家体系内部。如毛泽东所说:“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用伟大的人民群众的基本力量,拥护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的新中国。”[4] 在建设现代国家过程中,西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体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土地改革、民族调查与民族识别等国家行动的推进,使少数民族成员,尤其是下层民众越来越多地感觉到新国家的吸引力。例如亲身经历该过程的少数民族群众回忆说:

民主改革开始后,有许多解放军来到我家,因为我以前从未见过除本地民族以外的任何人,当时很惊讶也很害怕,他们带来通司(翻译)说,“让我们不要害怕,解放军是来救济贫困人民的,给我们送吃的,让我们翻身的”。解放军给我们送来了大米、面粉,这些都是以前没有吃过的东西,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写什么,但对我们很亲切。……后来我被推选为积极分子,随着解放军在唐克区参加民主改革,要求发动群众诉苦,父亲在草地上给解放军带路当向导。[5]

可见,革命结束以后,国家推行的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已经开始深入普通少数民族的内心。同时,以体现民族团结、民族平等为主要原则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建立彻底颠覆了少数民族旧的社会秩序,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赋予了少数民族广泛的参政议政的权利,在形成新型民族关系过程中,保障了各民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具有典型意义的表现,则是对该地区中一些有歧视性的族群称谓进行废除,消除了相关的实物、语汇以及文字等,对不平等的族群身份含义进行彻底清理。将“西番”改名为“普米”、“卡瓦”改名为“佤族”都体现了这一原则,这些族群因此摆脱了历史上受到歧视的阴影,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族群身份,从而真正成为本地区的主人,强化了国家认同意识。

对于该过程,当时主持西南工作的邓小平说:“我们各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经陆续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6] 同时,国家逐步完善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在内的民族关系基本原则,通过少数民族干部体系、确立地方自治单位等内容,将国家整合的原则、规则、标准和程序在少数民族当中有效扩散。具体来说,国家在革命时期形成的成熟的建构艺术和能力,如暴力、协商、谈判等内容,都分别在西南民族地区得以落实,构成了国家认同在该区域的现实逻辑,从而整合了相对封闭的地方性社会,致使少数民族成员的归属中心发生转移,开始由封闭地方社会认同转向现代国家认同。由于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传统,少数民族成员真正感觉到成为现代国家的主人,并在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国家认同和其他认同类型实现了和谐相处,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在革命后很长一段时期实现了优化,虽然此间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而基本上局限在小范围和低层次[7]

而改革开放以后,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在发生巨大变化,在市场化力量的推动下,引发了庞大的社会人口的迁移和信息的充分流动。民族地区资源和要素被重新进行再分配,少数民族个体结构逐渐呈现出原子化形态,利益考虑逐渐在认同序列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可能引发与此相关的行动。这些情形在西南少数民族当中也不例外,围绕着利益相关的多种纠纷类型纷纷出现,除了一般性的纠纷和冲突以外,还出现了大量的非传统纠纷,这些社会纠纷在利益纠结下往往可能转化为民族、宗教问题,甚至严重时还可能受到境外敌对势力的影响和控制,把少数民族利益纠纷转化为影响国家安全的社会冲突,采用特殊动员和对抗方式,如集体上访、游行示威等等。同时,在整个国家民族政策中,各种优惠政策占据重要一部分,尤其采取了对每个少数民族日常生活影响巨大的人口和教育优惠政策。(参见图表5-1)

图表5-1 国家对少数民族人口和教育等优惠政策

(续表)

资料来源:温军:《民族与现代化:新的现代化与追赶战略》,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这样,在国家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在少数民族成员日益个体化情形下,少数民族身份与资源分配方式发生了最直接的联系,于是就出现了以下情形:

对少数民族成员来说,他们可能在许多方面,特别是一些涉及重大个人利益的方面,如计划生育和升学考试,拥有比汉族更多的利益机会。这使得在一定条件下,少数民族身份本身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如果能成为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实体,它们也可能在财政、政策安排和决策权力方面获得更多的好处,这都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放大自己的“民族特点”,甚至要求成为自治单位。[8]

改革开放以后,西南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政策的诱导作用(参见图表5-2)。

图表5-2 第五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比例的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2009年

在类似的这些情形中,少数民族身份越来越多与利益分配和政策导向结合在一起,这使得整个少数民族的认同序列发生了微妙变化。在现代社会中,巨大的社会转型加剧了各种风险类型的出现,使得少数民族个体更多在共同体中来寻找规避风险的手段和措施。 于是,族群共同体力量的内涵被重新挖掘,其成员在向共同体价值回归过程中,认同更多依赖于个体的选择,而不是以往的道德意识,利益考虑往往成为族群成员首先选择的要素。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在现代化中的“国家日益增长的围绕公众目标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不断扩张的能力,激发了原生情感”[9]。基于对原始情感以及依附体系的依赖,少数民族成员为了在共同体中寻找到新的安全感和依赖感,其认同序列的地域认同、宗教认同、风俗认同以及族群认同等潜在的价值和情感,一旦遇到合适的条件和环境,就会被激发出来,并且在城市和乡村呈现出不同的场景。

从城市的层面讲,在市场驱动下,大量的少数民族离开相对封闭的村寨,依靠教育、劳务输出、经济交易等多种途径进入城市。(参见图5-3)

图表5-3 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情况

资料来源:温军:《民族与发展:新的现代化追赶战略》,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在这个背景下,各个民族之间的族际交往逐渐加深,虽然他们可能在在经济和物质等层面有所受益,但一旦面临新的文化环境,就可能出现文化不适应的情形,“在适应、调节和内化主流文化的社会习俗时,个体经过抵抗、担忧、焦虑、忠于自己的文化等一系列心理过程。”[10] 在此过程中,由于不同少数民族成员获得资源的途径和过程有很明显差异,就可能出现主要以青壮年为主的族群成员逐渐被边缘化、分离化的情形,形成所谓的离散心灵和心理不适应的问题。四川甘孜州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查就说明了这种情况:

一方面,大多数流动人口认为他们的经济收入、工作环境、精神状况等比进城打工前或比留在家乡的人有改善和提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明显感觉到与城里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巨大差距,特别是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实际上的低下地位,并因此产生和积累着不公平和不满意的情绪。 [11]

对此,少数民族身份成员可能会采取不同的策略,强调与其他族群进行交往并加强互动,希望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场合来突出和强调独特的身份,甚至来建构和强化与其他族群的文化差异,以达到利用族群身份的资源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这方面在少数民族商业方面最为突出,但同时它也加深与周围所处环境之间的不同文化差异。于是,少数民族个体成员为了寻求新的文化适应途径,原有的认同网络所联系的各种关系,就成为他们调节文化差异的重要途径,“新的社会经济群体为民族成员提供了集体保护、增进合法性……从而使纵横交错的现代社会网络得以建立。”[12] 在以上动力的激发下,各种基于族群和地缘意识的社会关系网络和民间组织自发地建立起来,诸如同乡会、民族联谊会等等。当地政府在民族政策和方便管理综合考虑下,往往对这些情况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态度,[13]这些组织体系成为少数民族成员应对文化不适应的重要生存策略,加深了少数民族族群身份凸显。族群认同、家族认同甚至宗教认同就是在这种场景中被激发出来,逐步地被社会网络化,成为少数民族成员认同被激发甚至强化的重要来源 。[14]

虽然在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少数民族成员进入城市,但是村寨社会依然还是少数民族成员聚居的主要场所,“在大城市之外,主导的族群依然维持他们本土的、尽管也在变化的文化、记忆、象征和起源的神话。”[15] 虽然此时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社会已经不同于以往的旧结构,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已经极大改变了封闭的村寨社会。在新的条件的改变和融合的过程中,整个村寨文化结构也被重新塑造,一方面,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开始改变少数民族成员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使得一些传统少数民族语言在逐渐消失,语言认同在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地位逐步下降。根据调查,西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的语言,有可能将在二三十年内消失,其族群的基本特征也可能不复再现,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的基诺族语言等。而另外一方面,传统少数民族文化蕴含的各种文化因素逐渐被复苏和复制,包括信仰、服饰、生活方式与交际方式、禁忌与习俗等显性和隐形内容,以各种方式重新出现在不同场合,一些与少数民族相关的内容被重新复制出来,从而强化了认同序列中的原生性以及地方性认同,形成了被发明的少数民族新传统。例如当前在西南少数民族中迅速复兴的宗教教育,扮演新的条件下维系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和塑造少数民族宗教认同的角色。贵州黔东南的岑巩县寺庙教育,大理回族的“经堂教育”,维西傈僳族中的基督教新教教育就是例证。与此同时,仅仅以西南藏区为例,现有的大小寺庙统计起来远远超过原来“文革”时被毁坏的数目,出家的僧人人数也在骤增,寺庙在牧区的恢复速度很快,各种藏传佛教在该区域得到了迅速传播。一些与国外边境接壤的民族地方信仰宗教的人数也在迅速增加(见图表5-4)

图表5-4 云南边境7州市信教人数统计表(2003年)

资料来源:张桥贵主编:《云南跨境民族宗教社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类似情形不仅在宗教认同方面得以表现,而且在公共空间塑造过程中也得到体现。例如在四川和云南等地定期举行的大型民族节日庆典活动中,少数民族成员在公共空间[16] 中充分展示了本民族的族群文化,使得族群认识固定化,例如彝族的火把节把彝族的族群文化上升为公共节日,扩展到整个公共空间建构当中,凸显了少数民族成员的族群身份。不仅彝族如此,在西南地区的苗族、侗族,甚至在人口较少的水族都出现了这种情况,他们在对族群、宗教的传统重新塑造过程中,“意味着一整套通常由已经公开的或私下被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或象征特性,试图通过重复来灌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而且必然暗含与过去的连续性。事实上,只要有可能性,它们通常就试图与某一适当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过去建立持续性。”[17] 通过对于传统的选择和重新塑造,无论是村寨中的大众和精英,族群都是最有用和最常见的表达符号,可以积极主动地审视自身的族群文化内涵,从而修正和重构原有的文化价值取向。在重新塑造和吸纳价值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激发出少数民族的认同要素,使得少数民族成员面临着多种选择和机会。而在这些被激发的认同中,最明显就是族群认同本身,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族群成员来讲,族群认同感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内容,可以不断接纳社会变动和经济发展所带来民族归属感和认同感。面对多种认同选择,少数民族成员就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和排列。对此,有研究者指出:

在现实情况下,真正努力促成谅解的人或者利用形势扩大冲突的人都是极少数,多数人要么保持沉默,要么在感情上支持本民族。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应该简单地把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谴责为“不分是非”或“狭隘的民族主义”。事实上,作为一个族群的一员,能在这种场合保持一种温和的中立态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族道德”,已经有可能受到本族的社会压力。即使从维护民族关系的角度,我们也无法要求人们过分背离本民族的民族认同而维持一种抽象的“公正”。[18]

不仅如此,在西南地区,还存在一类非常独特的群体,即由于各种原因而没有被识别的少数民族。这类少数民族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已经划定了民族类型但是仍然存在争议性质的,例如苦聪人、阿克人、他留人以及在已经被识别的民族下面的分支,典型的就是彝族下面的“黑彝”以及藏族下面的“白马人”等等。另外一种则是至今尚未确定族属的群体,如克木人、莽人、老缅人、他留人等等。这些没有被完全识别的少数民族,都具有很强的族群自我意识和认同特性,只不过以往在国家权力整合下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权力格局发生变化,他们的族群认同、习惯认同、宗教认同都被激发出来,重新做出基于本族群意识判断的社会行动,例如:

云南金平县的莽人到西双版纳布朗族中进行寻根,寻找文化习俗和语言的相似性;金平县的苦聪人认为自己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与被归属民族有差异性,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又重新返回山林,实行游耕生产,分户居住,回到了曾经的60年代搬出深山老林的游猎生活状态。[19]

这些具有独特身份的少数民族,并不是像传统想象的那样容易被现代化所改变,反而潜藏其内心中的新族群意识一旦与外部条件相吻合,就很容易被重新激发出来。他们会突出族群认同对其社会定位和社会行动的影响,并积极谋求民族成分认定和归属族籍,重新定位自己的认同序列,出现了所谓的少数民族有实无名的情况。虽然这部分群体占据西南少数民族人数并不是太多,但是由于这部分群体独有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其认同序列格局的改变对整个少数民族治理格局的影响仍然不可忽视。

总体来看,在改革开放以后,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并不是一般所理解的那样,与传统所联系起来的少数民族的认同在逐渐地衰落。反而少数民族在吸纳了现代化所带来的各种新的价值观中,各种传统被重新复制出来,在新的商业创意和包装下,“他们采取参照旧形势的方式来回应新形势,或是通过近乎强制的重复来建立他们自己的过去。”[20] 就是在不断激发过程中,兴起的各种认同与利益和资源分配结合在一起,并以各种巧妙的方式展现出来。这样就导致不同认同类型所占据的比重也发生变化,尤其是和少数民族成员国家认同的位序相比较,甚至出现了偏转的情形。同时,如果出现“政府的政策所导致的政治权力、政治资源的分配不均,或是文化的挫折感,再加上族群精英基于利他或利己的考虑而推波助澜”[21],就有可能在民族地区引发一些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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