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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可改造性与人格的可改造性

时间:2022-0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对于人格改造的研究来说,从宏观上、从对罪犯群体的总体上论证人格的可改造性,还仅仅是问题探讨的基础和开端。从人格是可以改造的这一结论并不能推断人格改造的必然性。面对各种的、具体的罪犯个体,我们并不能仅仅根据人格的可改造性断定他们的人格在服刑期间必然能得到了改造。我们研究罪犯的主观恶性的目的就在于此。
主观恶性_人格改造论(增补本)

二、主观恶性

我们承认人格的稳定性,但我们更强调人格的可变性和发展性。因此,我们已经从哲学、心理学、教育学文化人类学等多学科的角度阐明了人格的可改造性。人格的可改造性,不仅能获得多学科理论的解释,而且在世界各国的监狱改造或矫正实践中也得到了印证。在世界不少国家几乎都积累了这样丰富而生动的典型事例:许多罪犯经过监狱的改造或矫正,成为自觉而积极地为社会公众作贡献的人:有的默默从事诚实而艰巨的劳动,有的救助孤寡,有的抗险求灾,有的舍己救人,有的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有的潜心发明创造,还有的人甚至勇敢地与犯罪分子开展了斗争,也有的人走出监狱,又返回监狱积极而热心地参与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或矫正工作。(17)诸如此类的典型事例对于印证人格的可改造性是富有说服力的。

但是,对于人格改造的研究来说,从宏观上、从对罪犯群体的总体上论证人格的可改造性,还仅仅是问题探讨的基础和开端。从人格是可以改造的这一结论并不能推断人格改造的必然性。因为人格改造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根据和条件之上。面对各种的、具体的罪犯个体,我们并不能仅仅根据人格的可改造性断定他们的人格在服刑期间必然能得到了改造。(18)再进一步说,在人格得到改造的罪犯中,也存在着受改造程度的深浅之分。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就是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此,对于监狱来说,在坚信人格可改造性的基础上,对与人格改造相关的各种具体情况(特别是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科学而客观的态度认识每一个罪犯人格得到改造的可能性大小,是非常必要的。我们研究罪犯的主观恶性的目的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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