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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改造过程评价

时间:2022-02-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人格改造过程评价罪犯人格改造的实践必然体现为一个过程,即监管人员根据改造目标实施改造计划的过程。改造过程马马虎虎,改造结果不可能好,必然质量低下。改造过程评价具有复杂性:其一,在人格改造过程中,工作内容非常丰富,这就决定了评价的内容是多方面的。
人格改造过程评价_人格改造论(增补本)

(四)人格改造过程评价

罪犯人格改造的实践必然体现为一个过程,即监管人员根据改造目标实施改造计划的过程。以前,我们评价改造质量往往重结果,轻过程,甚至对过程不闻不问,这是一个误区。因为改造过程和改造结果是不可分割的,有什么样的过程,就有什么样的结果。改造过程马马虎虎,改造结果不可能好,必然质量低下。但有时存在这样的情况,改造过程忙忙碌碌、轰轰烈烈,改造结果却并不好。这并不说明改造过程的评价是没有价值的,恰恰相反,改造过程评价能够引导改造过程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不断减少形式主义和事务主义的东西,使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统一。

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进行过程评价,而在于怎样进行过程评价。评价的重心不在于“做了没有”,而在于“是怎样做的”和“做得怎样”。改造过程评价具有复杂性:其一,在人格改造过程中,工作内容非常丰富,这就决定了评价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我们应当分清其中哪些内容是具有评价的价值,哪些内容可以忽略的。这样,才能避免繁琐,突出重点。其二,在人格改造中,情况是千变万化的,作为个体,罪犯的改造过程往往是充满曲折和反复的,各种类型的罪犯,由于其人格特征、文化层次、社会经历的区别,改造过程也可能千差万别。这就需要研究和把握罪犯改造的规律和共同特点,作为评价基础。

人格改造的过程评价作为专题评价目标或者一级评价目标,包括2个二级评价目标:

第一个二级评价目标是:基本过程评价。这是对各个监狱的罪犯改造实践所必须具有的共同内容和要素进行评价,所以也称之为“共性评价”。这个二级评价目标可以分解为9个三级评价目标:

(1)改造计划在改造过程中的体现与落实;是否具备切实的措施;

(2)各种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如教育课程的完成情况,心理矫治的次数,智力开发的活动情况等;

(3)罪犯参与各种改造项目的人数统计以及所占的百分比(如文化教育的入学率、到课率);

(4)罪犯所获得的各类证书统计,如文化学习的毕业证书、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合格证书等;

(5)对罪犯进行个别化改造的人数,如个别教育的人数、心理咨询的人数等;

(6)罪犯人格改造个案制作的数量和质量;

(7)各种改造项目所占有的时间统计;

(8)罪犯在改造过程中所成立的组织或团体情况统计(如兴趣小组、艺术团体等)。

(9)教育改造的设备使用情况统计,如教学大楼使用情况统计、图书馆书籍借阅数量统计、阅览室使用情况统计等。

第二个二级评价目标是:特色过程评价。这是对监狱在罪犯改造实践中具有本监狱改造工作特色的内容和要素的评价,所以也称之为“个性评价”。这个二级评价目标可以分解为6个三级评价目标:

(1)提出了新的改造理念;

(2)设计了新的改造项目;

(3)探索新的改造方法和手段;

(4)开拓了新的教育内容;

(5)改变了原有的教育改造形式;

(6)创造了新的罪犯改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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