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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现实背景,国家和政府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其中较为重要的一项举措是“质量工程”。学位质量是评价民办高校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也是衡量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标志。对民办高校而言,学位质量标准是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的方向和目标,是指导教学的准则。

一、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民办高等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专门人才培养活动。人才培养在民办高等教育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应从人才培养目标、德智体要求和学科专业、学位等维度出发,构建多样化的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一)人才培养层次与类型

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有层次和类型之分的,这就要求民办高等学校培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格的专门人才。从层次上看,民办高校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从类型上看,有学术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从民办高校实际看,民办高校多在本科和专科(高职)层次办学,学术人才培养尚达不到。本科教育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高的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适合于技术、开发、推广、经营、管理、社会服务、教学等类型工作。民办本科院校的科研水平刚刚起步,水平不高,服务社会的能力还不强,最主要的职能是教学,最根本的任务是人才培养,我们称之为教学型学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主要依赖操作技能来完成任务,技术工人属于这类人才,侧重于实用知识、技能培训,我们称之为职业型学校。不管是教学型还是职业型的学校,其教学内容必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应用性,反映学校特色和社会需求。人才培养的定位决定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坚持质量立校战略,走内涵发展之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着力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实用人才,切实提高学生满意度和社会信誉度。从中不难发现评价教学质量目标——人才培养标准的三因素:政府、市场、客户,这也是教学工作目标的三个关注度和量化评价指标。因为某种层次的教育是政府在评估的基础上赋予民办高校的办学权力,而人才培养的规格也是规定这种办学类型应该达到的统一的人才培养目标,而不是民办高校自觉追求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而质量达标与否仍需政府权力部门组织的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来实现,这是政府要求的目标。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定位,决定了市场对学生的评价——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是职业型和教学型质量的重要体现,这是市场需求目标。民办高校的办学体制特点决定了教学质量与顾客需求目标符合度(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这是市场竞争法则要求民办高校要以人才培养质量来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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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目标

(二)德智体等方面的质量目标

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仍然是民办高等教育人才质量培养的目标。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首位,一个没有信仰的人,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是非常危险的。但要深入学生实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避免空洞的说教。对学生智育培养是民办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的核心,在给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同时,应注重专业技能、学生独立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这是学生今后在激烈社会竞争中生存发展的需要。目前高等学校“逃课族”风行,大学“上课混”的现象普遍,足以说明智育存在的问题。正如学生所说:“课堂上没有想要的知识”,高校的教育教学不能沦为形式,民办高等教育不能成为空壳,需要知识与道德的填补。一直以来我们对人才培养的德智发展标准强调得比较多,但人才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出台后,体育方面的内容逐渐丰富起来,人才培养从单一的智或德的质量标准规定走向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质量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郑日昌教授曾介绍过一个人字结构理论:人字是一撇一捺组成的,人也可大致分为有形和无形两部分。有形的部分主要指身体,即体形、体态和体能。体形包括身高和体重等,体态是指无病、无残等,体能包括耐力、灵活、速度、力量等。无形的部分包括智能、性情和道德。智能分为实能和潜能,实能是指知识、技能等,潜能包括创造力、学能等,性情包括兴趣、性格、气质和情绪等,道德包括信仰、公德、法纪等。我们的教育应从无形和有形两个方面入手,左右莫失衡。但有时我们在忽视道德时候,更加忽视体能;重视知识学习,却停留在认知能力的低层次;在忽略了一部分实能的同时,更加忽视潜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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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全面育人图解

(三)学科、专业、课程质量标准与质量工程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现实背景,国家和政府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其中较为重要的一项举措是“质量工程”。虽然该工程落到民办高校肩上的项目并不多,但却是民办高等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可以作为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国家“质量工程”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组织研究制定覆盖所有专业类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高校联合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形成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在专业改革、课程建设、实践条件与能力、教学改革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并提出国家、省级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名师及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和质量标准,民办高校要以此为机遇,如民办高校以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作为自身各专业建设标准,锁定质量目标,找准质量标杆,高标准、严要求,苦练内功,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一定对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极大推动作用。

表1 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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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山东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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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位质量

学位质量是评价民办高校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也是衡量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标志。对民办高校而言,学位质量标准是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的方向和目标,是指导教学的准则。对学生而言,学位质量标准是个人获得学位应达到的学术水平、课程水平、外语水平及相关政治水平。当然民办高等教育学位培养规格和类型多样,学位类型以专业学位为主,但学术条件仍是最主要的条件,学术标准是学位标准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了授予学位的具体学术条件:(1)学术学位——“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础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2)硕士学位——“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博士学位——“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2011年,教育部启动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要求各院校开设一批国家发展急需的人才培养项目。以此为契机,北京、河北、陕西等省市5所民办高校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打破了过去研究生招生由公办高校、科研院所垄断的局面,而且民办高校学历培养层次进一步提升,这无疑具有破冰意义。整体看来,民办教育在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等方面一直做得不错,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外部环境条件是具备的。然而对大多数民办高校而言,从内部来看,学校在专业硕士研究方向、研究条件、研究团队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成熟的地方,民办高校发展硕士学位的教育尚有一段艰难的路程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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