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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和自然保护区制度的比较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是水污染防治法的制度,通过防治水污染来保护水资源;自然保护区制度是水资源的保护制度,涉及水污染问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以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制度采用原生标准。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规定在《水污染防治法》中,而我国目前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制度形式是《自然保护区条例》,应当把《自然保护区条例》升级为《自然保护区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和自然保护区[9]制度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和水域自然保护区制度都是关于水资源保护的最严格的形式,二者的相似点是:(1)为了保护水资源划出一定的空间,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2)都划分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程度的强制与封闭性管理;(3)在保护区制度中,这两者保护措施最严格,严格程度基本相同;(4)内部分区及其功能相似;(5)需要特别立法。这五个相似方面的核心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只保护生态利益,保护水资源的自然状态,二级保护区和缓冲区强调优先保护生态利益,准保护区和实验区实行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相协调。

二者的不同点是[10]:(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的立法目标是防止水源污染,保护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自然保护区制度的立法目标是保护水资源的原生状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是水污染防治法的制度,通过防治水污染来保护水资源;自然保护区制度是水资源的保护制度,涉及水污染问题。(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以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制度采用原生标准。(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保护的是饮用水源,保护其他环境要素、生态系统是为了保护水资源;自然保护区以保护水体或者海域为依托,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生态系统和景观。“这里的水体是作为天然物种等集中分布区的载体而被列入保护区范畴的,如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中的水,是作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的物质载体,而水本身并不是保护的对象,它仅是物种生存环境的一部分。”[11]

根据二者的不同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区基本不存在建设与管理的交叉重复问题。从效力上来看,两者应当处于同等地位。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规定在《水污染防治法》中,而我国目前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制度形式是《自然保护区条例》,应当把《自然保护区条例》升级为《自然保护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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