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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时间:2022-11-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58年10月,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对《中国科学院云南分院关于筹建我省自然保护区的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中国科学院云南分院关于筹建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的意见,并要求涉及的地区“立即采取措施禁伐、禁猎、禁止破坏自然保护区”。至此,云南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成立。

一、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早在1958年9月,云南植物研究所(今昆明植物研究所)副所长吴征镒研究员和云南动物研究所(今昆明动物研究所)寿振黄研究员联名提出了《筹建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大雪山就名列其中,两位科学家认为该区“自然垂直分布明显,容易找出山地自然条件变化的规律和动植物分布规律。 ”同年10月,中国科学院云南分院(今昆明分院)也正式向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中国科学院云南分院关于筹建我省自然保护区的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步骤、组织机构、经费等意见。1958年10月,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对《中国科学院云南分院关于筹建我省自然保护区的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中国科学院云南分院关于筹建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的意见,并要求涉及的地区“立即采取措施禁伐、禁猎、禁止破坏自然保护区”。1960年,云南省林业综合设计院编制《云南省林业规划总方案》中,多次与中科院云南植物研究所的吴征镒、冯国楣、李锡文等科学家研究,商定自然保护区的地点和划建方案,其中大雪山自然保护区的划建范围“由航空调查资料确定”。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建议和规划只停留在纸上,没有付诸实施。

1981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通知》(云政发〔1981〕310号),根据1958年以后的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22个自然保护区和12个自然保护点,大雪山自然保护区仍然名列其中。1983年4月,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宣传设立自然保护区(点)的重要意义,立即采取措施,把自然保护区管理起来;自然保护区的勘测和建设工作,责成省林业厅组织专业队伍,配合地州、市分期、分批进行”的通知精神,发出了《关于成立“永德大雪山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有关部门和云南省林勘五大队(今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领导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于1983年4~5月,在当地县林业部门的配合下,云南省林勘五大队承担和完成了对大雪山的综合考察和规划设计任务,提交了保护区调查规划报告和专业调查报告等书面材料。198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哀牢山等十三个自然保护区(点)的批复》(云政函〔1986〕23号)中,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至此,云南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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