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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和优生学中的伦理规范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目的是为了培养优秀个体,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对严重缺陷新生儿的处置关系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应谨慎进行。处置人员应严格按照处理证明书的统一意见进行处置。人工授精按精子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使用丈夫精子的同源人工授精和使用供者精子的异源人工授精两类。

第五节 计划生育优生学中的伦理规范

一、生殖限制技术护理伦理

生殖限制技术就是用生物的、医学的、社会的和法律的手段,通过避免或终止妊娠等方法,干预人类的生殖过程,是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员素质的一种优良方法,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手段。它包括避孕、堕胎和绝育三个方面。以下是生殖技术服务伦理规范。

(一)热情宣传,具体指导

生殖限制技术服务的对象一般是健康人,他们来医院检查和接受手术时,往往存在各种思想顾虑,甚至有抵触情绪,医护人员既是这一工作的技术服务者,又是其政策的宣传者,要针对服务对象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二)钻研技术,精益求精

医护人员必须确保手术安全,保护受术者的身心健康。

(三)尊重人格,严守秘密

在生殖限制技术服务手术中,坚持保密原则,尊重妇女人格,对医护人员来说是极其重要的道德要求。

(四)执行政策,遵纪守法

医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生殖限制技术服务各项政策,以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手术,同时要遵纪守法,不得参与非法的人工流产和引产,不得私自堕胎,更不能参与非法的取环、开假证明、从中索取利益等违法乱纪的活动。

二、优生技术护理伦理

(一)优生技术概念

优生技术是通过开展优生咨询、产前诊断及孕期、围生期的保健活动,改善人群遗传素质,防止遗传缺陷个体出生的一项技术。其目的是为了培养优秀个体,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优生技术护理伦理规范

1.树立优生观念,认真落实少生优生政策。

2.禁止无生育价值的父母生育,无生育价值的父母包括四种人:有严重遗传疾病的人、患精神分裂症的人、近亲婚配者和高龄父母。护理人员必须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宣传无生育价值父母生育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采用特殊的手段,禁止那些直接危害婚配、危害后代的疾病病人结婚生育,并把他们列为婚前绝育对象。

3.加强孕期保健,重视产前诊断。

4.落实保护性措施,做好围生期保健。

5.严控鉴定胎儿性别,保持性别比自然平衡。

6.积极开展优生咨询,疏导孕产妇心理问题。

三、严重缺陷新生儿处理伦理

严重缺陷新生儿是指与生俱来的智力低下或身体缺损的病残婴儿。如无脑畸胎、脊柱裂、脑麻痹等严重缺陷的新生儿。对严重缺陷新生儿的处置关系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应谨慎进行。必须遵循以下伦理原则。

(一)在非公开场所进行

对严重缺陷新生儿的舍弃处理,应由三人以上的医护人员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组成处置小组共同处置,并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处置人员应严格按照处理证明书的统一意见进行处置。执行处置的人员不负法律与道德责任。

(二)早发现,早处理

早期新生儿还不具有自我意识,暂不具有社会人的地位。所以在处置过程中,最好是尽早发现,迟早处理。

(三)应采用主动安乐死方式

即尽可能减少或缩短其痛苦和死亡时间。

(四)谨慎保密

处置完后,尸体应严肃慎重处理。处理过程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保密。

四、现代生殖技术护理伦理

(一)现代生殖技术的主要形式

1.人工授精 人工授精技术是指采用人工方法,把精子注入生殖能力正常妇女的子宫颈管内达到受孕生育目的的医学方法。人工授精按精子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使用丈夫精子的同源人工授精和使用供者精子的异源人工授精两类。

2.体外受精 体外受精是指用人工方法使卵子与精子在体外(试管或其他窗口中)结合,形成受精卵、胚胎后,再植入子宫内发育的技术。体外受精诞生的婴儿通称“试管婴儿”。

3.克隆 克隆技术是将单一供者的体细胞移植到多个去核的卵子中,从而培养出有相同遗传特性的后代的生殖方式。新的个体的产生不是卵子与精子的结合,而是一个已经存在的基因型拷贝,因此它类似于简单生命的无性繁殖方式。

(二)开展现代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及护士的伦理责任

1.伦理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伦理原则包括知情同意;维护供、受双方的后代利益;互盲和保密;维护社会公益;严防商品化。

2.护士的伦理责任 现代生殖技术涉及伦理、法律、宗教以及心理因素等,因此护士在实施这种技术要避免单纯的技术观点,对其引发的道德问题要有一个比较清醒的分析和认识,严格遵守上述的各项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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