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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调整与就业变动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个阶段,第一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降低了6.6个百分点,下降较快,而第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得到了迅速增长。

6.3 结构调整与就业变动

6.3.1 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的关系

6.3.1.1 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增长显著,国民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与此同时,我国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长期存在的第一、二、三产业结构不协调,供求不平衡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总的来说,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化大体经历了农业产业迅速发展、非农产业迅速发展和第二产业高速发展的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具体数据见表6.5和图6.2。图6.2中F代表第一产业、S代表第二产业、T代表第三产业,各产业占GDP的比重直观地反映在图6.2中。

表6.5 我国1978~2005年产业结构比重及就业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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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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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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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我国1978~2005年产业结构比重线性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

第一阶段(1978~1984年):农业产业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产业结构变动的典型特点是:第一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所占比重迅速上升,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迅速下降。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第一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为28.1%,到1984年,第一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了32.0%,上升了3.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第二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则由1978年的48.2%下降到1984年的43.3%,下降了4.9个百分点,1978年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为23.7%,到1984年上升到24.7%,仅仅上升了1个百分点。

第二阶段(1985~1992年):非农产业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总体特征是第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迅速上升,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迅速下降。1985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8.4%、43.1%、28.5%;到1992年,其比重分别为21.8%、43.9%、34.3%。这个阶段,第一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降低了6.6个百分点,下降较快,而第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得到了迅速增长。

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第二产业高速发展的时期。从总体上看,这个时期的显著特点是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和通讯设施迅速发展,第二产业的比重迅速上升。1993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有的比重分别为:19.9%、47.4%、32.7%;1997年第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有的比重分别为:19.1%、50.0%、30.9%;2001年第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有的比重分别为:15.8%、50.1%、34.1%;到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有的比重分别变为:12.4%、47.3%、40.3%。在1997年,我国第一产业的比重跌破20%以下,第二产业的比重接近50%,第三产业比重突破30%。这个时期,重工业比重显著增长,电力、钢铁、机械设备、汽车、造船、化工、电子、建材等工业成为国民经济成长的主要动力。

从产业结构的构成来看,第二产业依然在我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第一产业的比重逐步下降,第二产业的比重进一步上升,第三产业的比重逐步上升,产业结构的这一变化特点体现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合理化。但同欧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比重都在70%以上相比,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第一、第二产业比重仍然偏高,第三产业比重明显偏低,而且内部结构不合理、效益低。

6.3.1.2 产业结构调整中就业结构的变动

与三次产业占GDP比重改变相对应,三次产业的就业人数的比重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流动,见表6.5和图6.3,图6.3中A代表第一产业、I代表第二产业、S代表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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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我国1978~2005年各产业就业比重线性图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

从表6.5和图6.3我们可以看到以下明显的趋势:

第一产业中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仍然最大,但就业比重持续下降。1993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分别为:56.4%、22.4%、21.2%;1997年第一、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分别为: 49.9%、23.7%、26.4%;2001年第一、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分别为:50.0%、22.3%、27.7%;到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分别为:44.7%、23.9%、31.4%。这些数据表明,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这也表明我国第一产业劳动力过剩情况比较严重,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较弱,且需要向其他产业进行劳动力的转移。

第二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从改革开放初期的逐步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逐步减弱。1978年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为17.3%,到1997年上升到23.7%,就业比重增加了6.4个百分点;1997年以来,就业比重逐年稍微减弱,到2004年的就业比重下降为22.5%,这与我国的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分流、重组、关闭破产、国有资产整体性战略性退出等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密切相关。国有资产的调整必然会导致一定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但也必然会增加相应的就业岗位

第三产业日益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明显呈上升趋势,其就业比重从1978年的12.2%,到1993的21.2%,再到2005年的31.4%,增长了19.2个百分点。从变动幅度来看,每年第三产业的比重都有所增加且比较明显,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劳动力流向第三产业。

总之,产业结构调整能够使产业优化,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同时带来就业增长。从国际经验来看,第三产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和地区通常第三产业比重高,现代服务业发达,同时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经验,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长足发展,以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

6.3.2 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就业的变动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得以调整和改进。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上升,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伴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我国就业状况呈现出新的特点。

6.3.2.1 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就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最明显的变化就是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20多年的调整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7年):实现了由单一公有制向所有制“主导补充结构”的第一次突破。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党的十二大提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来还比较低,又很不平衡,在很长时期内还需要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并存”。[3]党的十三大首次把私营经济当做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从而完成了所有制由单一公有制向以国营经济为主导,个体、私营、外资经济为补充的“主导补充结构”的第一次突破。

第二阶段(1988~1998年):实现了所有制结构由“主导补充结构”向“主体补充结构”的第二次突破。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4]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对进一步就如何认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建立新的混合经济,作了新的阐述和规范。

第三阶段(1999年至今):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渗透,共同发展,实现由“主体补充结构”向“主体多元结构”的新突破。党的十五大认真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5]

伴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各种经济成分在GDP的构成中同步变化,反映了所有制调整的状况,具体数据见表6.6。

从表6.6可以看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逐年增加,但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不变的。在2002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105172.3亿元中,公有制经济占65.2%,其中,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6.9%和28.3%,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增加值占34.8%。而197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比重高达94.8%,其中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57.7%和37.0%,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仅为5.2%。2002年与1978年相比,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了29.6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了29.6个百分点。其中国有经济下降了20.8个百分点,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绝对优势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仍处于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仍具有绝对优势和较强的控制力。

表6.6 1978~2002年我国GDP的所有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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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财经网2006年10月26日。[6]

6.3.2.2 所有制调整后就业变动情况

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对就业带来最大的变化就是:非国有经济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大力引进外资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使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就业人数明显上升。为了叙述方便,并考虑到统计资料中我国乡村劳动者中既有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也有纯农业生产人员,还有大量兼业者,所以将乡村经济中的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员统计计入集体经济,乡村经济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一起并入非公有经济,乡村经济去除乡镇企业、乡村的私营企业和乡村个体后的就业人员我们称为农户经济,并将农户经济作单独处理,既不列入公有经济,也不列入非公有经济,具体数据见表6.7。

表6.7 我国就业的所有制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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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部分数据为计算所得。

从表6.7可大致看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业的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基本特征。

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经历了就业人员逐步增加,然后又逐步减少的过程,1995年是个拐点。1978~1995年是国有经济就业逐步增加的阶段,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7451万人增加到1995年的11261万人,增长51.1%,年均增长3.0%。1995年以后,国有经济就业人员逐步减少,到2005年国有经济就业人员为6488万人,降幅42.4%,年均降幅4.2%,这与我国的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分流、重组、关闭破产、国有资产整体性战略性退出等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是一致的。

集体经济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集体经济从业人员增长较快,其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高速增长。全部集体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4875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5082万人,增长了2.1倍,年均增长12.3%。

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非公有经济从无到有,并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政策环境的改善为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我国的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等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90~2005年,非公有经济的从业人员由9608万人增加到23507万人,增长了1.45倍,年均增长9.6%。

农户经济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农户经济的从业人员增长缓慢,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呈绝对下降趋势。1978~1985年年均增长1.16%;1985~1990年年均增长0.7%;1990~1995年年均增长0.07%;1995~2000年从业人员绝对数开始下降,5年间共减少294万人;2000~2005年从业人员下降了1293万人,这与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与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是相一致的。

总之,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将逐步降低,非公有经济的比重将逐步增加,但这并不影响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目前,非公有经济部门已经成为吸收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伴随着非公有经济良好的发展前景,它将会吸纳更多的从业人员,将为我国解决就业问题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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