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评价案例分析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评价案例分析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决定开展一次内部会计控制检查。大华公司授权会计部的经理签署支票,经理将其授权给会计人员王朋负责,但保留了支票印章。建议大华公司与营业部的协议应经会计部或法律部审查。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评价案例分析

案例资料

大华公司是一家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采用计算机进行事务管理和记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决定开展一次内部会计控制检查。检查工作底稿中的部分记录摘录如下:

(1)大华公司产成品发出时,由销售部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交存销售部留存,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杰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2)会计人员张红负责开具销售发票。在开具销售发票之前,先核对装运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单,并根据已授权批准的商品价目表填写销售发票的价格,根据装运凭证上的数量填写销售发票的数量。

(3)大华公司的材料采购需要经授权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部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发出订购单。货物运达后,验收部根据订购单的要求验收货物,并编制一式多联的未连续编号的验收单。仓库根据验收单验收货物,在验收单上签字后,将货物移入仓库加以保管。验收单上有数量、品名、单价等要素。验收单一联交采购部登记采购明细账和编制付款凭单,付款凭单经批准后,月末交会计部;一联交会计部登记材料明细账;一联由仓库保留并登记材料明细账。会计部根据只附验收单的付款凭单登记有关账簿。

(4)会计部审核付款凭单后,支付采购款项。大华公司授权会计部的经理签署支票,经理将其授权给会计人员王朋负责,但保留了支票印章。王朋根据已适当批准的凭单,在确定支票收款人名称与凭单内容一致后签署支票,并在凭单上加盖“已支付”的印章。对付款控制程序的穿行测试表明,检查人员未发现与公司规定有不一致之处。

(5)计划部根据批准,签发预先编号的生产通知单。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填写一式四联的领料单。仓库发料后,其中一联留存,一联连同材料交还领料部,其余两联经仓库登记材料明细账后送会计部进行材料收发核算和成本核算

(6)大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投资权限为1亿元以下。董事会决定由总经理负责实施。总经理决定由证券部负责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股票买卖。大华公司规定:公司划入营业部的款项由证券部申请,由会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划转入公司在营业部开立的资金账户。经总经理批准,证券部直接从营业部资金账户支取款项。证券买卖、资金存取的会计记录由会计部处理。检查人员了解和测试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后发现:证券部在某营业部开户的有关协议及补充协议未经会计部或其他部门审核。根据总经理的批准,会计部已将8 000万元汇入该户。证券部处理证券买卖的会计记录,月底将证券买卖清单交给会计部,会计部据以汇总登记。

(7)大华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大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聘任的。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中未具体载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的融资权限和批准程序。经了解,2000年根据总经理的批示向工商银行借入了1亿元贷款

(8)大华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并直接对董事长负责。每年对子公司和各业务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A和B注册会计师获取了2000年度所有的内部审计报告,经抽查表明,内部审计报告指出了内控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议。

(9)大华公司设立现金出纳员和银行出纳员。银行出纳员负责到银行取送支票等票据,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月底银行出纳员取得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员工根据公司的批准手续报销,会计部对报销单据加以审核,现金出纳员见到加盖核准印章的支出凭据后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摘录,假定未描述的其他内容不存在缺陷,请指出大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在设计与运行方面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

案例分析

(1)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1)所述,会计人员李杰同时登记产成品总账与明细账,不相容职务未进行分离。应建议由不同的会计人员登记总账和明细账。

(2)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2)所述,是健全的。

(3)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3)所述,存在以下缺陷。

①验收单未连续编号,不能保证所有的采购都已记录或不被重复记录。

②付款凭单未付订购单、订购合同及供应商的发票等,会计部无法核对采购事项是否真实可靠,登记有关账簿时金额或数量就可能会出现差错。

③会计部月末审核付款凭单后才付款,未能及时记录材料采购和债务事项,不能保证按约定时间付款,容易引发债务纠纷。

(4)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4)所述,是健全的。

(5)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5)所述,是健全的。

(6)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6)所述,存在以下缺陷。

①由证券部直接支取款项,使授权与执行职务未得到分离,容易造成款项的安全问题。

②与证券投资有关的活动是上市公司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不宜由证券部一个部门全权办理,有可能应由两个部门控制。有关的协议未经独立的部门审查,可能会使有关的条款不在协议中载明,即可能会存在协议外的约定。建议大华公司与营业部的协议应经会计部或法律部审查。

③证券部自己处理证券买卖的会计处理,业务的执行与记录的不相容职务未得到分离,并且未得到适当的授权和批准。

④月末会计部汇总登记证券投资记录,未及时按每一种证券分别设立明细账,详细核算,可能会造成投资收益核算发生差错甚至舞弊。

(7)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7)所述,融资授权不明,容易引发财务风险。

(8)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8)所述,是健全的。

(9)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9)所述,银行出纳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相容职务未能分离,凭证和记录未得到控制。

(10)就大华公司的内部控制如(10)所述,是健全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