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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的关系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经济改革和金融改革还远没有完成,中国经济开放和金融开放也还没有完成。如何看待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需要借鉴上述有关经济开放与经济发展、经济改革关系的见解,也需要特别地联系金融部门的特点来加以认识。对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的相互关系,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把握。如前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划时代事件,根本原因在于这场改革包含了开放并伴随着开放。改革与开放交相辉映。

第三节 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的关系

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虽然经历了一些曲折,但在总体上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中国金融业也获得了长足进步,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作为一个组合词已经深入人心,而且似乎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混合概念,即“改革”与“开放”看上去就像泛指同一个事物,至少是密不可分。

20世纪80年代末,时任中国领导人的邓小平(1989b,第332页)对来华访问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这样说道,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谁也不能阻挡中国的改革开放继续下去。为什么?道理很简单,不搞改革开放就不能继续发展,经济要滑坡。走回头路,人民生活要下降。改革的趋势是改变不了的。不管我在不在,不管我是否还担任职务,十年来由我主持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绝对不会改变。我相信我的同事们会这样做。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经济开放方针政策迥然不同于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曾有过的多次政策调整。在那个时期,中国进行过数次(有时还十分剧烈)的政策变动和调整,有着“放权”(分散化)与“收权”(集中化)之间接近于周期性的交替变化。但是,那个时代基本政策倾向是不对外开放,坚持计划经济体制,突出国有企业地位。因此,那个时候很少有人们现在使用“改革开放”一词时所意指的政策调整。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开放”对20世纪50年代初以来中国经济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性概念。或许正因为如此,学者们在评价70年代末以来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成就时,总是高度评价邓小平的历史作用。

一位学者这样写道:

领导人的自我封闭必然使中国整个社会自我封闭。诚如邓小平所言,关起门来,固步自封,夜郎自大,是发达不起来的。它是中国长期落后的根本内因。这是邓小平的深刻反省,意味着中国将告别自我中心主义,政治孤立主义,闭关锁国主义,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开放主义和全球主义时代。对此,邓小平个人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胡鞍钢,2008,第157页)。

如第一章已经指出的那样,中国经济发展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相比世界先进水平,仍有显著差距。中国经济改革和金融改革还远没有完成,中国经济开放和金融开放也还没有完成。国内经济结构尚有许多突出问题需要解决和应对,金融部门改革则有许多值得进一步深化的空间。

在这个大背景下,人们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一般地,如何看待“改革”与“开放”的关系?特别地,如何看待“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的关系?

许多学者都探讨过对外开放对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积极推动作用。江小娟(2008)指出,经济开放带来多方面的好处,包括“涉外经济增长快,对国民经济贡献突出”;“出口产业劳动密集程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业结构”;“进口能源资源,支撑可持续发展”;“产生外溢效应,提升国内产业竞争力”。同时,经济开放对经济改革也有积极推动作用,包括“开放提出的要求推动了改革进步”;“适应全球竞争的压力推动了改革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发挥了制度示范作用”。

对外经济开放如果指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对外贸易增长等具体事物,那么,它的积极似乎很容易被人们所理解并接受。这些事物与产出、收入和就业的增加有着比较直接和明显的关系。但是,如果对外经济开放涉及一些比较抽象的事物,例如货币的可兑换、股权投资和金融市场开放等等,那么,它的意义似乎就不再那么清楚,人们的看法也容易发生分歧。

一个事例是,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许多人都同意说当时的中国应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尤其是应当实行鼓励出口的政策,扩大世界市场中“中国制造”的份额。但是,实行鼓励出口的政策方针是否仅仅意味着给予出口企业以直接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其他资源投入扶植呢?如果一个出口企业面临着很高的劳动成本并面临着为制造出口产品急需的进口原材料和设备的高关税时,这样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会有价格竞争力呢?正如周小川(2008,第657页)曾指出过的:

尽管中国很早就提出了“对外开放”,但80年代的经济还远不是“开放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也还是初步的。国际经济学界比较普遍接受的关于“外向型经济”的定义是:把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连接起来,对鼓励出口和进口替代给予基本相同的政策待遇,即所谓的“中性政策”。中国虽多年来反复强调要鼓励出口并制定了不少政策,但对出口的政策歧视有许多来自于间接的政策效应:例如,对进口的限制和固定汇率下国内的通货膨胀等都造成对出口的歧视,而消除这些歧视是相当困难的,有赖于一系列根本性的政策调整和改革。

周小川(2008)也指出,对应于开放型经济,本国货币应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开放型经济要求有合理的配套政策体系;开放型经济要求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开放经济的发展自然会提出相应的货币开放和金融开放的要求。

如何看待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需要借鉴上述有关经济开放与经济发展、经济改革关系的见解,也需要特别地联系金融部门的特点来加以认识。对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的相互关系,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把握。

第一,金融改革本身意味着金融开放。

金融业从本质上是各类金融机构基于市场原则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的适时、便捷和诚信的金融服务活动,包括融资、投资、支付、清算和汇兑等许多方面。现代社会中金融机构的各种经营活动必然发生在一定的货币媒介之中,因此,金融与货币之间形成了天然的密切联系。

中国现代经济中的金融改革从根本上说意味着从传统的计划体制和国有体制转变到市场体制和多样化的经营体制,并在这个进程中发挥金融部门对国民经济稳定和平衡增长的支持作用,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经济效率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协调。

不难理解,金融改革是经济改革的一部分。在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开放是必然的趋势。如前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划时代事件,根本原因在于这场改革包含了开放并伴随着开放。改革与开放交相辉映。在经济领域如此,在金融领域同样如此。没有开放的改革不是真正的和稳定的改革。

经济改革与金融改革一样,实质都是建立和发展基于市场原则的经济体制或金融体制。市场经济总是要突破国界的,人口、商品、资金总是会跨境流动的。计划经济体制力图控制和限制人口、商品和资金的流动,不仅在国际层面,也在国内层面。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说允许人口、商品和资金的国内流动和跨境流动。而且,就金融部门来说,资金或货币的流动更是一种天然的属性。金融改革是适应资金或货币流动的制度和政策调整,而资金或货币流动性的增加——尤其就资金或货币跨境流动性的增加而言——则自然地意味着金融开放。

第二,金融开放促进金融改革。

在许多时候,在许多地方,从不开放或未开放状态到开放状态,就是一个引入新事物的过程。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对外经济开放后,进入了大量外商直接投资,并由此给中国经济带来了许多技术、管理和外部市场联系,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中国在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贸易大国,与大量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有着密切关系。

事实上,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也离不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当时主要是外资银行机构。这些外资银行机构跟随各自国家的外资企业,服务于这些外资企业,为这些外资企业提供支付结算和短期融资便利,并在不同程度上充当财务顾问和代理的角色。

金融机构与企业客户的这种关系,是过去中国金融业(银行业)中很少见的。计划经济体制中,银行与企业都服从于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两者之间尽管有大量往来关系,但本质上不是服务与回报之间的关系。

开放显而易见带来了新事物、新观念、新的学习榜样。它们激励国内金融机构去努力学习先进经验,改善自己的经营业绩,转变经营方法,尝试创新

但是,在早期改革阶段,即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程度事实上是比较低的。除了在人寿保险等个别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对国内金融机构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十分有限。尤其在银行业,进入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仅被允许从事与其外资企业客户的往来业务,不能与国内客户发生常规性商业关系。例外的情形出现过,但不具有显著规模。

或许与此有着某种联系,国内银行业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取得了经营规模上的长足发展,但在资产质量和金融安全上却遇到了严重问题。到90年代末,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让许多人意识到中国银行体系存在的大量不良贷款及其巨大潜在风险。银行改革迫在眉睫。

21世纪初,中国选择了新的开放式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承诺将在此后五年过渡期结束时对外开放银行市场。同时,中国积极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首先进行了股份化改制,接着引进战略投资者,随后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大规模发行股票和募集股本资金,几乎“一夜之间”甩掉了不良资产,并大幅度提高了资本充足度。后来几年的发展业绩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功(参见谢平,2008)。

事后看,没有来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作出的开放承诺及其所带来的压力,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难有新思路,难有新成就。中国经济和中国金融之所以能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幸免一难”,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五年过渡期”内的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开放为什么能对金融改革发挥这么大的推动作用?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开放带来了竞争,带来了竞争的压力。竞争的到来会促使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类企业面临优胜劣败的新前景。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每个企业和每个金融机构从长远看只能依靠自身的业绩获得生存的权利和发展的回报,而取得业绩的根本因素是效率和竞争力。金融机构与客户的关系不再是或不再主要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客户具有了或增多了自主选择权,其选择金融机构的关键因素是后者的服务效率和便捷性。

开放带来了新型经营理念,促使金融机构树立新的客户至上观念。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事实上不断推动着竞争者们相互学习和相互激励。在相关条件也得到满足的背景下,最后的结果是市场参与者们获得普遍的进步与成长。

对大型金融机构来说,尤其对那些从传统计划体制和国有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和多样化股权结构转变的金融机构来说,开放带来了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榜样和契机。没有开放,新型公司治理结构难以得到大多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和接受,从而难以在实践中推广和发挥效力。

不用说,金融开放还推动着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监管效率的提高和先进监管经验的运用,从而促使金融改革以更加顺利的方式展开。

第三,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开放。

正如金融改革通常不是一蹴而就,金融开放通常也不是一蹴而就。在改革或开放方式上,有着“激进”与“渐进”之争。前者主张快速的或爆发式的方式,希图一夜之间完成转变。后者主张慢速的、循序渐进的方式,希图取得“水到渠成”的效果。一些国家尝试过“激进”方式,另一些国家进行过并正在进行着“渐进”改革。

两种方式或许没有先验的优劣之分,关键是看相关条件是否成熟。通常,激进方式会带来大的震动。如果社会经济并没有为接受一场大震动作好有关制度上、精神上和行为上的准备,那么,激进改革很可能遭受到强烈抵制而最终失败。在这样的背景下,渐进方式应是较好的选择。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已经具备了接受暴风骤雨考验的条件和能力,那么,快速改革就意味着减少等待和摩擦的时间以及由此所带来的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在这样的背景下,激进方式应是较好的选择。

因此,激进方式与渐进方式的比较关键取决于相关条件成熟与否。而相关条件的成熟性显然不仅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状,而且在一定时期内也取决于改革和开放进程。

就中国金融业而言,从上面有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的情况来看,不难发现,如果在较早的时候就实行全面的金融开放,国内金融机构包括许多大型的国有银行机构,很可能受到巨大冲击,整个金融体系可能因承受不住冲击而陷入危急困境。这样的事情若发生了,开放本身也会变得不稳定了,开放带来的好处可能就会被开放的风险所抵消。

因此,在早期开放或半开放的时候就积极进行国内改革,促使国内金融机构摆脱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困扰,对即将到来的市场竞争有所准备,这显然有助于缩小开放带来的冲击效应,减少金融市场的波动性,从而为走向更大的开放奠定基础,也使开放带来的好处远远超过其可能的负面效应。

简单地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就可能是一场冒险,而且可能是一场无谓的冒险。成功的顺利的开放需要改革来提供保障。只有这样,开放与改革才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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