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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放金融试点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开放应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联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确立上海的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地位,到2020年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全国范围内国际金融中心不可能多,这就决定了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的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开放有其特殊性。

2015年6月开始,中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大幅波动,由此引发了对金融创新和金融开放的担忧,国务院《深化方案》提到的“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力度,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的具体方案也暂时搁置。

经过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调研,我们发现,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创新和开放恰恰不是过度,而是“审慎有余而创新开放不足”。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严格实施底线控制,中央没有明确的金融开放和创新举措严格禁止,而广东自贸试验区在设立之前就已经试点了大量中央没有明确授权的金融开放和创新举措。“一行三会”51条碎片化程度比较高,不少政策因缺乏完整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然没有落地。自贸试验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花费不菲成本建立的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系统,由于资本项下可兑换没有实现,只实现了很小的一部分功能;由于账户功能单一,有些企业甚至注销了自由贸易账户。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中大量是泛金融类企业,由于《总体方案》中提到的很多业务迟迟不能开展,导致实际运营迟迟不能开展,埋怨不少。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开放应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联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确立上海的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地位,到2020年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全国范围内国际金融中心不可能多,这就决定了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的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开放有其特殊性。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开放重点不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和可推广,而在推进中国金融改革开放整体战略,以及对长江经济带和全国的辐射和带动。

从保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先发优势的角度,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力度,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既是坚定不移的方向,也是为了满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扩区后,随着陆家嘴片区的加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数量和能级有了跳跃式的增长,金融创新开放的现实需求更为迫切,空间也大为拓展;随着张江片区的加入,金融创新如何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满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现实需求成为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和创新需要考虑的重点;在金桥片区,以先进制造业、生产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为主要目标的转型升级对金融创新开放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也十分迫切;在保税区片区,加强为离岸贸易和现代航运业、物流业等服务的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势头非常强劲;在世博片区,随着金砖银行和其他国际机构和总部的集聚,跨国机构和跨国公司的投资和贸易便利化需要金融创新服务。

近期中国证券市场大幅波动之后,应该说中国金融改革、创新和开放的大方向依然不变,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下可兑换等中长期趋势不可逆,短期内调整的是开放的路径、次序和节奏。同时,利用自贸试验区这个可控的平台进行金融开放试验和压力测试的重要性则进一步凸显。

但是,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开放始终必须在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的整体战略和框架下进行。目前全球经济和金融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增长面临增长阶段和增长方式的调整,金融改革和开放的讨论短期内难有定论。所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一方面要继续争取“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的一揽子具体方案尽快落地。但与此同时,也要做好宏观政策环境的预测和评估,如果短期内一揽子方案难以落地,则要争取协调难度较低、争议较小的单领域或单项政策尽快落地。

比如更好的服务和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完善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2015年8月,上海银监局下发了《关于上海银行业提高专业化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在风险补偿、投贷联动、风险管理、专业操作等方面出台了新的政策和措施。上海可以以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积极争取“一行三会”支持,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设立张江科技银行,建设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报价转让市场,设立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强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在自贸区内试点科技贷款证券化业务,引入境外创投基金直接投资区内科技企业,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等政策措施早日落地。

比如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推动资本和人民币“走出去”,使人民币逐步成为全球主要的支付、交易、储备和定价货币。可以进一步扩大有真实经济背景的境外融资的渠道和规模,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放开跨境双向直接投资限制,进一步促进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健全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节点网络与基础设施,完善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定价机制及配套产品创新体系,加速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落地运行。

再比如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可以在监管机构的支持下,持续增设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继能源、黄金之后,加速其他品类大宗商品的国际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中国保险交易所等落户上海;积极推出意在争夺国际定价权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参照上海黄金期货交易、上海原油期货交易、铜溢价掉期交易等成功模式,推出契合中国实际的各类金融衍生产品,逐渐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出中国声音;优化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交易、清算、结算平台,并在交易惯例、税收政策、仲裁纠纷等软性环境方面与国际先进标准全面对接。

探索和建立适应自贸区发展和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的金融监管机制,也是建设金融开放“安全网”,做好压力测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完善开放条件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和推广进行准备;要贯彻负面清单管理理念,进一步推进金融监管的简政放权,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探索在区内建立有别于区外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解决当前的金融监管协调难题。

对于目前争议比较大的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离岸金融的发展、放宽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个人境外投资限制等,上海市可以进一步细化方案,特别是以守住底线为原则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与国家相关部委进一步沟通,等待宏观政策环境转好时择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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