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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金融市场采取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可行性分析

时间:2022-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我国航运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人民币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这是航运金融产品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可兑换次序中最主要的原则。所谓“特定账户”是指境内外的航运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上海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从事可以进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航运金融业务。

五、航运金融市场采取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我国航运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航运金融服务方面,上海与伦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际公认的航运中心城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允许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将使我国航运金融服务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人民币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如果人民币不能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上海的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也不可能真正达到国际化的水平。因此,人民币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必然是一个方向明确的渐进过程。

从航运金融业务的内涵可以看出,航运金融市场基本覆盖了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主要内容,具有连接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特点。目前,我国在经常项目实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缺乏的是在资本项目下实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经验和恰当的方法。由于航运金融业务基本覆盖了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主要内容,同时航运金融市场又是连接航运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纽带,因此,在人民币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选择航运金融市场作为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试点和切入点能够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全面开放和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积累经验,既有利于同时推动上海航运和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具有现实可行性。

1. 航运金融市场业务相对集中于特定的企业和机构,容易采取特定账户和业务进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相对容易监管,设立隔离的防火墙,风险可控

虽然航运金融业务种类繁多,涉及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主要内容,同时航运金融业务蕴含了较大的风险,但是,航运金融业务也具有一个独特的优势,有利于在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试点的工作中控制风险,避免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的冲击,这就是航运金融业务相对集中于特定的企业和机构。

航运金融业务具有特定的内涵,主要服务于航运企业、船舶制造企业以及进出口企业,涉及的具体业务模式也容易界定,因此,可以把航运金融业务作为一个“市场或者业务特区”,率先实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相对于整体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来说,这种模式的监管相对简单。尤其是在上海这个特定的地区推行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如果把航运金融市场作为首先开放的试点,只要对上海的航运行业以及相关航运金融业务进行集中监管,就可以有效控制风险、节约监管成本。

目前,我国在经常项目下企业的外汇资金账户管理已经具备了丰富的经验,可以把这些经验借鉴到航运金融业务的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上,具体来讲就是采取“特定业务、特定账户、双重隔离”的模式。

所谓“特定业务”就是指规定的航运企业及航运业务所涉及的航运金融业务,主要是涉外直接投资贷款、延期付款和延期收款、航运租赁业务、长期债券和股票、融资票据以及航运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在这些业务当中,也要根据风险控制原则采取逐步推进的模式,坚持风险比较小的项目先开放,风险比较大的项目后开放。这是航运金融产品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可兑换次序中最主要的原则。

所谓“特定账户”是指境内外的航运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上海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从事可以进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航运金融业务。在我国其他地区不允许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或者其他行业和业务不允许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对于这些特定账户可以采取双账户的模式,即人民币账户和外汇账户,明确区分人民币资金流动和外汇资金流动。而对于特定账户所涉及的每一笔资金都需要明确资金的交易性质,从而可以可靠区分境内境外、上海特区和境内其他地区的流动方向。也就是说,在每一个相关企业的特定账户当中,都要在人民币账户和外汇账户、上海特区和境内其他地区的资金流动之间设置防火墙,实现所谓的“双重隔离”,从而有效地避免不当套利以及对于整体宏观经济金融稳定的冲击。

由于我国的资金结算体系是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的组织体系,资金结算的技术和管理效率已经处于国际领先的水平,完全有条件对于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航运金融业务涉及的特定业务和特定账户的资金流动进行有效监管,因此,采取“特定业务、特定账户、双重隔离”的模式是现实可行的。

2. 上海航运中心的地位在不断提高,航运业务的集聚能够提供对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航运金融业务的巨大需求,从而支持航运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市场交易规模的提高

当前国际航运业的发展趋势表明,世界航运的运输业务重心已由欧洲转至亚洲,包括航运金融在内的世界航运服务业的发展重心也必将转至亚洲。2008年世界十大集装箱港运输中,亚洲占了9个,而中国就占了6个,传统欧美著名港口,如鹿特丹、汉堡、洛杉矶等排名连续下降。

上海海洋产业规模领先,上海港地理和自然条件十分优越,海洋运输、船舶制造、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等产值较高。全国海洋船舶总产值的1/4来自上海,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约占全国相应产业总产值的1/3。上海港的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近几年都名列世界前茅。上海年造船量超过400万载重吨,占全国造船总量的1/2。雄厚的海洋产业为航运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航运金融服务方面,上海与伦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际公认的航运中心城市相比差距颇大,上海在全球航运金融市场的份额不足1%。而且目前国际航运的相关服务业务,包括船舶注册、管理、买卖、融资、保险、仲裁等,其中心仍然在欧洲(交通银行,2009b)。

与此同时,航运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国际大型航运企业的业务遍布世界各主要港口,频繁发生运费的收缴以及大量的各项日常性支出资金。因此,航运业是全球性行业,航运企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成本最优、服务质量最好的机构为自己服务,也就是说航运金融机构是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竞争。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一方面我国的航运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于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航运金融业务存在巨大的需求,这种需求可以有效促进航运金融市场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业务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航运业务的重心由欧洲转至亚洲,亚洲正需要一个能为船东及船舶管理者提供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一站式服务的航运中心,上海具备了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的条件。随着相关的航运产业在上海的积聚以及上海航运服务体系的完善,对于上海航运金融服务的国际需求也会不断上升,尤其是这种国际需求一定会提出对在上海航运金融市场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迫切要求,从而支持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国际化。

随着在上海对于航运金融业务实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上海航运金融业务的成本降低、业务种类更加丰富,就会吸引大量的国际航运金融机构、航运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进入上海的航运金融市场,从而产生集聚效应,促进航运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之间的联动过程一旦展开,就会不断促进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

3. 上海本身航运市场结构相对完善,已经具备了初步的航运服务和交易市场体系组织架构,对于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对航运衍生产品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组织基础

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的基础良好。据统计,2007年在上海注册的国际船舶的代理企业达到132家,国际的船舶管理企业达到17家,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达到747家,全球最大的前20家班轮公司都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劳氏船级社也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肖林、马海倩,2010)。从总体上看,上海初步形成了提供船舶注册与买卖等航运服务的多层次航运发展服务平台,航运研究机构、航运仲裁和公证机构、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机构、海事法律咨询机构等航运服务机构正在形成积聚效应,进一步推动航运发展服务平台的完善。

尤其是上海已经有了初步的航运交易市场的组织架构。“中华船舶交易网”对外试运行,全国8大船舶交易市场成为该平台会员单位;“全国二手船交易平台”基本建成;上海航交所正式发布了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和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CCBFI),并且在国际航运界已经拥有了一定地位(肖林、马海倩,2010),对于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对航运衍生产品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组织基础。

从总体上看,上海市的航运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航运服务产业链雏形已经开始形成,相关服务行业规模和业务量有了大幅的增加,初步具备了与国际金融与航运中心功能相适应的市场组织体系,从而可以为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航运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条件。

4. 上海金融体系发展迅速,金融监管和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相对较高,航运金融业务有了初步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布局能够支持航运金融业务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业务

目前,上海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市场规模明显扩大。除了原有的金融组织和市场体系,上海已经建设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再保险和大额财险、黄金期货交易等金融要素市场,形成了包括信贷、同业拆借和债券、外汇、票据、黄金、证券、期货、产权市场等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而且各类市场的交易规模已经位居全球前列。金融机构资金运营中心、数据中心等功能性业务中心也在快速集聚。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落户上海,上海的金融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的金融中心。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升温,我国航运金融发展开始提速,金融机构对发展航运金融的重视程度高于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在航运金融市场,上海市也有多家中资和外资银行提供船舶融资等航运金融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也为中远航运、天津港等十多家上市航运企业和港口企业募集资金,另外还有少数的保险企业在上海保险市场为航运企业提供海上保险业务。

而且,2009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两个与航运业相关的产业振兴规划——《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为我国航运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另一方面,当前国际金融机构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实力大减,国际航运产业和航运金融步入低谷,航运业急需资金,一些从前不与中资银行做交易的国际大型优质航运企业现在转而求助于中资银行,为上海金融机构进入航运金融领域并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较好机遇。

从总体上看,虽然上海的航运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金融机构在提供航运金融服务的技术水平上落后于国际发达地区,但是从机构和市场体系上已经能够支持航运金融市场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5. 我国目前的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不断加快,人民币跨境结算机制逐渐完善,在技术上已经能够支持航运金融市场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1)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能够支持航运金融市场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利率市场化是一国金融自由化的核心和关键环节,也是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金融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即逐步渐近地推行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一般来讲,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在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的同时进行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即推进货币市场的发展和统一,促进市场化利率信号的形成,形成比较完善的银行间市场利率体系;其次,跟踪市场利率及时调整贷款利率,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开对整个贷款利率的管制;最后,推进存款利率的市场化,逐步扩大存款利率的浮动范围。

实际上,利率市场化的实践在我国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96年全国统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联网运行,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形成,1998年开始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2000年放开了外汇贷款的利率。在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中,目前已经到了允许人民币和外汇存款利率有一定浮动范围的阶段。

在中国目前的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之下,只有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从而影响银行的信贷经营行为和信贷结构,才能达到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市场力量。因此,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可以提高航运金融市场的利率弹性,使利率水平与航运金融产品的结构与信用风险紧密联系,充分反映航运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从而使得金融机构的航运产品设计能够有一个恰当的利率基础,形成融资工具品种齐全、结构合理的航运金融产品体系,促进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将有利于中央银行和政府对于航运金融市场的间接调控。

(2)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不断加快,为航运金融市场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进一步提供了条件。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也是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从1993年开始,“改革外汇管理制度,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就成为我国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目标。最新的人民币国际化政策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双边本币互换、试点对境外人民币持有者开放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务院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珠海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标志着人民币结算由此前仅限于边贸领域开始向一般国际贸易拓展,为今后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奠定了重要基础,并且在2010年6月扩大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地区到20个省份,且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这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信号,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的进程将会加快。

在完全开放资本市场、人民币汇率放弃与美元的联系之前,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首先致力于在经常项目下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化水平,既传达了中国政府将会加快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的决心,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人民币汇率改革过程的控制能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以及人民币国际化水平的提高,在本质上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的过渡阶段,同时也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因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技术上检验了我国人民币国际清算系统的运作和监控效率,这是人民币未来能够进一步国际化的基础。尤为重要的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实际上为市场提供了一个围绕人民币汇率而展开的套利机会,这是人民币汇率能够市场化的市场基础。因此,虽然目前只能在经常项目下采用人民币结算,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会为未来的资本开放积累经验。

2010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宣布,为推动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更广泛的使用,将试点对境外人民币持有者(包括外国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放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央行此次向境外金融机构试点开放总价值为19. 5万亿元人民币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扩充了人民币回流的通道,有利于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规模,也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步骤。这一系列的政策举措都说明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可能比以前人们所预计的要快很多。而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对于航运企业以及航运金融企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人民币汇率弹性的不断加大,为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6. 中央政府和上海市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举措,为上海发展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航运金融市场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1)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举措。

——形成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大力发展企业(公司)债券、资产支持债券,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研究发展外币债券等其他债券品种。

——加快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

——研究探索并在条件成熟后推出以股指、汇率、利率、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加大期货市场发展力度,做深做精现有期货品种,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属类大宗产品期货,支持境内期货交易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探索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根据国家资本账户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逐步扩大境外投资者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比例和规模,逐步扩大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规模,稳步推进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

——积极探索上海与香港的证券产品合作,推进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和联动发展。

——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会同上海市研究具体方案,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

(2)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举措。

——加快洋山深水港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港口吞吐能力。

——降低国际集装箱中转成本,鼓励中国外贸集装箱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转运。

——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允许企业开设离岸账户,为其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措施的前提下,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鼓励在洋山保税港区发展中转业务。

——允许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积极稳妥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

——允许境外国际邮轮公司在上海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服务业务。鼓励境外大型邮轮公司挂靠上海及其他有条件的沿海港口,逐步发展为邮轮母港。为邮轮航线经营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的经营环境。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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