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行政赔偿的方式

行政赔偿的方式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赔偿方式,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承担行政赔偿的各种形式。行政赔偿采用何种方式,直接影响到行政与被侵害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规定。支付赔偿金是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返还财产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将违法占有的财产归还给受害人,以恢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的状态的辅助性赔偿方式。恢复原状作为一种赔偿方式,在行政赔偿中的适用限制非常严格。

13.4.1 行政赔偿的方式

行政赔偿方式,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承担行政赔偿的各种形式。赔偿是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补救。由于损害的性质、情节、程度不同,赔偿的方式也有所不同。行政赔偿采用何种方式,直接影响到行政与被侵害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规定。

从各国或地区的赔偿立法来看,赔偿方式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为辅的方法。比如法国、瑞士和我国的台湾地区。第二,可以采用选择适用的方式。如德国和美国则属于该种方式。第三,只能以金钱赔偿的方式。如奥地利则属于该种类型。结合我国的实践情况,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根据这一规定,我国的国家赔偿主要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方式。

1.支付赔偿金

支付赔偿金是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金的适用,应当以不能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为前提。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赔偿金的范围主要包括: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的;(2)国家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并造成财产破坏、灭失,已不可恢复原状的;(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应当返还,但财产遭到损坏又无法修复的;(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应当返还,但财产已经灭失的;(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已被国家机关拍卖的;(6)吊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许可证、执照、资产或责令停产停业的,等等。

在适用赔偿金的方式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以下原则:(1)国家对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而产生的损害不予赔偿或减少赔偿总额;(2)受害人因同一赔偿原因所取得的利益,应从赔偿金中扣除;(3)有法定赔偿金额的,适用法律规定的金额,而不按实际计算的数额赔偿。

2.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将违法占有的财产归还给受害人,以恢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的状态的辅助性赔偿方式。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尤其是在物品失去控制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一般是指原物。如果原物是特定化的种类物,可以以同种类的物品赔偿,当事人不同意的,只能金钱赔偿,不能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在返还财产时,如果财产在失去控制时有孳息物的,应一并返还。如牲畜在没收期间又繁育后代,其繁殖的小牲畜也应一并返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行政主体违法采用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2)行政主体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3)行政主体违法适用罚金、没收、追缴等剥夺财产的措施;(4)行政主体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返还财产这一赔偿方式,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财产还存在;(2)返还财产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3)返还财产不影响公务的实施。

3.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由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予以恢复,使其恢复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恢复原状作为一种赔偿方式,在行政赔偿中的适用限制非常严格。因为恢复原状可能会牵扯国家工作人员过多的时间、精力,影响行政效率,只有在比金钱赔偿还便捷的情况下,才适用此种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1)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遭到损坏尚能恢复原状的;(2)应当返还的财产遭到破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3)被剥夺的合法财产权益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能够恢复的,等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