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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与行政复议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当然,申请人即使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也是以附带方式一并提出的,不能单独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同时行政诉讼也是实现行政赔偿的途径之一。行政赔偿诉讼范围与行政诉讼范围不同,适用程序也不相同。行政赔偿诉讼在起诉时限上与行政诉讼也不尽相同。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一般是撤销、确认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提及行政赔偿问题,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在此目的意义上相互区别。但同时,行政复议程序也是实现行政赔偿的途径之一。《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当然,申请人即使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也是以附带方式一并提出的,不能单独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与此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出于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在复议申请人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情形下,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实违法时也可能直接就赔偿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5]

(二)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一样,在目的上与行政赔偿也同样有所区别。同时行政诉讼也是实现行政赔偿的途径之一。当然,行政赔偿也不一定经过行政诉讼途径。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不同的是,行政诉讼中对于有关行政赔偿事项的处理,必须以原告提出为条件,法院不会在原告未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情况下迳行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同时,要注意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诉讼的区别。行政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范围与行政诉讼范围不同,适用程序也不相同。行政赔偿诉讼范围不限于具体行政行为,还可能包括非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诉讼既可能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能在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后向法院提出,还可能直接单独向法院提出诉讼,但此时需要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条件。行政赔偿诉讼在起诉时限上与行政诉讼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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