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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产权必须经国家法律确认才能产生,即经国家机关审查、批准或者登记等方式赋予某一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其他著作权人是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对这些财产权利,著作权人既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还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并获得报酬。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一、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指民事主体对于智力活动创造性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商业秘密权和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具有下列特征:

(1)权利的双重性、无形性。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和著作权具有双重性,是既有财产权属性又有人身权属性的双重内容。同时,它又是无形财产权,其客体,即智力成果是无形、不占据空间的,这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重要区别。

(2)依法确认性。知识产权必须经国家法律确认才能产生,即经国家机关审查、批准或者登记等方式赋予某一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

(3)权利专有性。权利专有权指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除权利人许可与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任何人均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否则就构成侵权。

(4)权利地域性和时间性。权利地域性和时间性指一国法律赋予的知识产权只能在本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是一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除一国与他国存在条约关系外,知识产权只在一国领域内有效,他国没有予以保护的义务。同时,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也只在法定的有效期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保护期限届满,权利便自行消灭,智力成果就进入社会公有领域,成为大家都可无偿使用的公共财富。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由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组成;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著作权

(一)著作权概述

1.著作权概念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对该作品享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的权利。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著作权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而广义著作权同时包括邻接权。著作权的获得依赖于作品的形成,作者没有创作作品就不可能享有著作权。

2.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指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的作者种类包括:(1)自然人。它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著作权主体只要创作了作品,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外国人作品若要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我国存在条约关系;二是作品首先在我国境内出版,或首次在我国参加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2)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我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则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是著作权的继受主体。非作者的自然人可以通过继承、受遗赠或转让、赠与等途径取得著作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因作为作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变更、终止或者接受遗赠、转让、赠与等,继受取得著作权。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成为著作权人。如接受赠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作品的著作权收归国有等。

因此,著作权的作者可以是公民、外国人;也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还可以是几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作。非作者的著作权的主体可以不通过创作作品而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通常以继承、遗赠、转让等方式取得。

3.著作权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指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的客体范围十分广泛,主要有8类:(1)文字作品;(2)口头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其内容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论著;自然科学方面的论著;文学艺术方面的各种创作;工程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编辑、改编、翻译、整理、注释已有作品而形成的演绎作品等。

但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的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数学公式等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另外,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也不受著作权保护。

4.著作权内容

著作权是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的。著作权的内容可分为人身权与财产权:

(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主要有: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有: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使用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或用各种手段演示作品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权利;广播权,即以广播或传播作品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摄制权,以摄制电影、电视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册的权利。对这些财产权利,著作权人既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还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并获得报酬。

(二)著作权保护

1.著作权保护期

著作权中的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的。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终生及死亡后50年。作者是法人或单位的,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限是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

2.邻接权

邻接权指与著作权有关的作品传播者的权利。一般包括: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还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物的版式及装帧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三、专利权

(一)专利权概述

1.专利权概念

专利权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授予发明人或者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其发明创造、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所享有的独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是有期限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在有效期内,专利权受到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保护,任何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专利权主体

专利权主体,指具有资格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公民和法人。《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主体的范围主要包括:(1)发明人、设计人是个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本人。(2)发明人、设计人是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是属于发明人、设计人的所在单位。专利申请被批准授予后,专利权为单位所有。发明人、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署名的权利。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和单位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由公民或者协作单位共同提出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被批准授予后,专利权为申请人共同所有。(3)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我国有居所、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享受国民待遇,可以申请专利;如果没有居所或者营业所,可依其所属国家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办理,但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我国申请专利,一旦申请被批准,可成为专利权的主体。(4)专利权合法受让人。由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因此,合法受让人、继承人及其他承受人也是专利权的主体。

3.专利权客体

专利权客体,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可以取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法律规定专利权客体有三种:

(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对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2)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宜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宜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4.授予专利权条件

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

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提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之中。

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较,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对于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也是具有新颖性,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但动物和植物的产品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5.专利权内容

专利权内容主要包括:(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依法享有的专有实施权;(2)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可通过买卖、赠与等形式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3)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实施自己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并以此获取报酬的权利;(4)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一般情况下所称的专利权仅指专利财产权。此外,专利权人还享有专利人身权,即在专利文件中载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二)专利权保护

1.专利权保护范围

专利权保护范围只能根据专利权内容确定。《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以权利要求书的记载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权利保护要求书记载的产品名称、类别和图片或照片显示的形象来确定。

2.侵犯专利权行为

侵犯专利权行为主要包括:(1)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主要指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2)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主要指行为人本身并不直接侵犯专利权,但却诱使他人非法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间接侵权的构成,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诱使他人直接侵权的故意,以及行为人的行为与他人的直接侵权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3.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和时效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形式是最主要的法律责任的方式,表现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以及没收用于侵权的设备工具。《专利法》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有三种:一是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为赔偿额;二是以侵权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为赔偿额;三是如果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侵犯专利权的责任包括:假冒他人专利的,由专利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非专利产品或方法冒充专利产品和方法也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到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专利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也是两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4.专利权限制

专利权限制指为了社会整体利益,法律对专利权的排他性行使作了必要适当的限制。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具备一定的条件时,任何人都可以有实施某些专利的行为,它无须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无须经任何机关批准,也不能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为此,专利法规定了不视为专利侵权的制度,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成、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已经实现,他人再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时就不能视为侵犯专利权。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它属于先用权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3)根据国际惯例,临时通过我国领域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家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有关专利的是合理使用专利,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目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四、商标权

(一)商标权概述

1.商标和商标权

商标指企业、法人、公民在生产、制造、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采用的,与其他人有区别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显著特征的标记。

商标权指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法定程序,未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一旦发生纠纷,一般得不到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制度,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注册,未注册不得在市场上使用。如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其他商品是否申请注册商标由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

2.商标权主体

商标权主体指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商标权的,或依合同、继承程序而取得商标权的人。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公民;商标权的合法受让人、继承人及其他承受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也可以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成为商标权主体。

3.商标权客体

商标有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之分,商标权的客体只能是指经过国家商标主管机构核准注册的商标,即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

注册商标应当是能把不同民事主体的商品进行显著区别的、可视性强的识别标志。商标应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结合而成,也可以是上述几个要素的组合构成。同时,注册商标应当具备显著特征,便于人们能够借助商标进行商品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同类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文字、图形。如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或标志,带有民族歧视的、代表商品的通用名称、性能的图形标志以及国际组织标志,如联合国、国际红十字组织、国际红新月组织、国际体育组织的标志等。

商标权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权人继续享有商标权,每次续展的有效期限为10年。

4.商标权内容

商标权内容包括商标权人的权利与商标权人的义务两方面。

商标权人权利主要包括:

(1)独占使用权,指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专用的权利,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任何他人均不得使用。

(2)禁止权,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也有权禁止他人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商品,还有权禁止他人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该种标识以及未经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3)处分权,指商标权人有权将商标权依法处分,包括:一是转让权,指商标权人有权将商标权依法转让给他人;二是许可使用权,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三是续展权,指商标权人请求商标注册机关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权利。

(4)收益权,指商标权人通过使用、许可使用、转让等方式使其商标权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商标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指商标注册后必须使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予以撤销。

(2)确保商品质量的义务,指商标注册人、受让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他人。

(3)交纳注册商标规费的义务,指商标权人在办理商标注签证、转让商标、重新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等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商标规费。

(4)商标权人还负有遵守有关商标管理规定的义务,如不得擅自改变注册事项,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必须把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报商标局备案等义务。

5.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实行申请注册在先原则与单一申请原则。申请注册在先原则,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种商品,以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就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商标的归属权,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归谁。申请先后的确定以申请日为准,申请日的确定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为准。

单一申请原则指一份申请中只能请求注册在一类商品上使用的一份商标,不同的商标或者用于不同种类的商品的相同商标应当分别申请;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申请。但是,商标国际注册不受此限。

商标权取得程序,通常要经过申请人的申请、商标局的审查与核准注册三个程序。自核准之日起,商标权人即享有为期10年的商标权。有效期届满,商标权人还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因此,商标权可以永久地受法律保护,在时间性上有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之处。

(二)商标权保护1.商标权保护

商标权保护范围指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一般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未经注册的商标,法律不予保护;注册商标的保护,以注册时登记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注册商标的商品保护是排斥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对于不同种类的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原则上不保护。但是,对知名商标的侵犯受法律保护。

2.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有下列几种情况:(1)假冒商标行为,指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行为;(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指行为人本身没有直接假冒注册商标,但是,对于他人提供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明知为假冒的情况下仍然销售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其他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如经销明知或明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足以使人误解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应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侵权人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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