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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叙述的结构性变化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闻叙述的结构性变化确实是存在的。这说明,新闻叙述有其自身的嬗变轨迹,并不能与报道对象的变化等量其观。基于前文分门别类的分析,对新闻叙述结构性变化的轨迹或可做如下总结:一、新闻叙述的出发点在“呈现意义”和“报道事实”两个维度间发生了从偏向前者到偏向后者的变化。

7.1 新闻叙述的结构性变化

要回答新闻叙述在这六十年中发生的结构性变化,首先要确认这种结构性变化的存在。变化当然是永恒存在的,仅仅证明六十年前的新闻叙述与六十年后的新闻叙述“不同”,这并没有太大的意义。重要的是要区分这种不同是细枝末节的、因时而变的不同呢,还是总体性的、结构性的不同。本书的分析旨在阐述后者。虽然时常也因具体人或事的巨大差异而陷入一种历史探秘主义的情趣之中,但本书关心的核心问题始终是新闻叙述中相对核心而稳定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影响到具体新闻叙述形态的新闻叙述的内在结构。这种结构,首先体现为一种选择模式———什么样的内容被叙述结构所收纳,而什么样的信息又被叙述结构所摒弃。其次,叙述结构强烈地表现在对事物的“主题”界定和“逻辑”的确立上。这两种叙述机制对认知的影响是巨大的,前者旨在概括发生了“什么”事,而后者旨在明确核心事件内部及其与其他因素的“秩序”。具体的新闻报道的“意义”往往就会非常鲜明地经由这两种叙述机制而被“建构”出来。最后,新闻报道的意义建构也离不开叙述的方式和风格。叙述的方式体现了叙述者的视角、立场和自我定位,叙述风格则是混同了以上种种因素之后在报道文风上的呈现,尽管它较易被人忽视,但事实上本书也证明对这一层次上的新闻叙述也能进行一种分时代的总体概括。

新闻叙述的结构性变化确实是存在的。尽管,在浩如烟海的大量新闻文本中要爬梳出较为稳定的新闻叙述结构,并指出其在一个较长历史时段中的流变,非常不易。这就好比是观察映在流水波纹里的那些倒影碎片———在不断变幻跳跃的碎影中,尽力去拼接出一幅流动的、不稳定的画卷。本书最后的结论恐怕也只能如此———面对着在历史长河中翻涌不已的新闻报道,笔者将尽力,也只能是尽力,在无穷的碎影中去抓取一些有共性的、凝结着时代色彩的或可能是代表着未来趋势的新闻叙述的结构特征,并观察它们在历史长河中的变化。

这种结构性变化存在的证据有很多,比如在六十年的时间里,人类抗对自然灾害的方式并没有本质上的变化,但是新闻报道对“灾害”的建构却有了本质上的改变。而且这种改变甚至与人类能力的增加反其道而行之———在救灾手段远不如今的年代,新闻媒体对灾害事件的建构反倒充满了自信和豪情,而在物力、财力都有了较大增长的年代,灾害新闻中反而更多了悲情、敬畏和反省。这说明,新闻叙述有其自身的嬗变轨迹,并不能与报道对象的变化等量其观。当然,这也更进一步地验证了本书的立场———新闻报道是在“建构”而不仅仅只是“反映”现实。再比如,在本书所涉及的唯一的个案———雷锋报道上,这种因为叙述结构改变而呈现的变化亦非常清晰。对于一个把生命定格在22岁的年轻战士而言,中国人记忆中的“雷锋”并不像他自己的人生那般单纯。无论是对雷锋本人的叙述,还是对雷锋精神的阐释,新闻媒体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都经历了重大的改变。从“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到“邻家男孩”、从学习雷锋的“忠于毛主席”和“阶级斗争意识强”到“爱岗敬业”和“钉子精神”,“雷锋”这个符号总是被不同时代注入不同的内涵。这种改变,不可能是由雷锋本人的改变而致,它只能是不同叙述而产生的不同结果。

而且这种叙述的变化也不是表层的、技巧层面的改变。确实有研究者在论述诸如典型报道、领导人活动报道等具体领域的报道变化时,认为是写作技法上的改变导致了这种变化。本书当然不认同这种观点。事实上,无论是对典型报道、领导人活动报道,还是成就报道、体育赛事报道等的分析都证明,这些报道领域的改变远非写作技巧的进步可以解释。比如,对领导人活动的报道,如果不是对领导人活动的主题界定有了质的变化,叙述技巧充其量只能做一些细枝末节的修补,而不可能带来根本的突破。新闻报道的重大改变只可能是因为新闻叙述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而只有这种结构性的变化才会导致包括技巧、手法、视角、细节运用、语态等一系列叙述要素的改变。反之则不行。“大跃进”时期的狂热表达、“文革”期间新闻报道的非理性,并不是因为新闻叙述者都发了疯,而是当时的新闻叙述结构对报道语言和报道逻辑都有这样的内在制约性。当然,有些新闻报道的改革看上去确实是从细微处起步的,比如80年代一度流行的新闻写作的“散文体”,比如中央电视台90年代中期从“语态革命”开始的新闻节目创新。但这些与其说是一种重大的变革本身,不如说是报春的花蕾,它们的出现恰恰是结构性变化酿动、萌发的征兆。

出于新闻作品分散、海量、碎片化的特点,本书不得已挑选了一些特定的报道领域来分析新闻叙述某一方面的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本书不想做总体性的概括。基于前文分门别类的分析,对新闻叙述结构性变化的轨迹或可做如下总结:

一、新闻叙述的出发点在“呈现意义”和“报道事实”两个维度间发生了从偏向前者到偏向后者的变化。“事实”与“意义”的关系,可以说是中国新闻实践的中心命题。中国新闻报道这六十年的变化,从根本上可以视做是对如何调适“事实”与“意义”关系的认知和实践的变化。虽然,没有什么新闻报道是与意义无关的(这里的“意义”不能等同于“宣传”),但是在中国语境下,报道、事实与意义的关系则分外重要、醒目,也分外纠结、难解。

从典型报道的变化与困惑中可以部分地体会出这一点。典型报道被视为是最有特色的中国新闻实践领域,它一出现在新闻媒体上就担负起了配合党的政策进行工作指导的任务。吴满有报道是党报大规模运用典型的最初尝试,曾经取得过惊人的成功,但吴满有后来的命运却导致这第一个重大典型无果而终,并埋下了此后一直困扰典型报道的隐忧。如何把报道典型人物(具体事实)与落实政策、指导实际工作(政治意义)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之前的典型报道实践对此的解决之道是让前者适应后者,不仅在典型的选择和对典型人物的典型事例的选择上充分体现了当时的政治需要,而且有时候不惜削足适履,为了突出典型的政治意义“修正”或“合理想象”某些事实。这一模式最终在“文革”期间演化成了操纵事实完全为政治需要服务的畸变形态。80年代对典型报道的反思并非直接指向事实与报道的关系模式,但是毕竟典型报道在新时期的重新起步是站在对新闻真实(虽然在后来的实践中,“真实性”又时常被“真实感”替换)的无条件服从的基础之上的。在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典型报道在90年代后呈现出的新特点说明:对典型的价值诉求已日益从直接转向了间接。传统典型报道的“榜样示范”功能逐渐被拓展泛化为“社会整合”和“时代标识”的功能。与此同时,典型报道所要体现的“意义”也从具体的政治宣传转为更具恒定性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典型报道上所实际体现出的“事实”与“意义”关系模式的变化,并不意味着问题完全得到了解决。如果再对典型报道的意义诉求进一步泛化,那么这种报道形式还有多少独特价值?是否还能与它的缘起和初衷一脉相承?这些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这也说明,新闻叙述在“报道事实”与“呈现意义”两个交织的维度中尚没有获得一个清晰、明确的位置。

从总体上看,新闻叙述正在发生着从偏向“呈现意义”到偏向“报道事实”的转变。当然,这不是一种线性的替代,更不是说这两个维度本身是决然对立的。这种变化一方面表现为把对事实的尊重置于对意义的呈现之上,比如不能为了呈现意义而“修改”或编造事实;另一方面则是在呈现意义的同时要考虑呈现的方式。不能用超过报道事实的叙述规范的方式,直接地、彻底地宣扬意义。把对所要表达意义的直接呈现转为在报道事实之余的附带渗透。这种变化虽在不同的报道领域中变化程度表现得并不完全一致,但总体的趋势是可以把握的。相对典型报道、领导人活动报道这类与政治高度挂钩的报道领域,体育赛事报道、“结婚”新闻等专业或社会领域的报道,在“报道事实”和“呈现意义”维度上的变化更为明显一些。

二、新闻叙述的核心价值取向逐渐从单一的国家政治意识形态转为多元价值并存的观念体系。新时期之后的新闻报道不是不呈现意义,而是有了对呈现什么样的意义的考量。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不需也不容考虑的,当时整个社会的“总体性”特征事实上不允许除政治中心以外的其他价值观念存在。新闻媒体当然也只能奉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为唯一的价值体现。这就可以解释,在本书分析的众多的报道类别里,为什么在改革开放前的叙述轨迹都惊人地相似。不论是个案报道、专业活动报道、社会生活报道、对某一人群的报道,还是正面的成就报道、负面的灾害报道等等,它们的叙述都呈现出逐步“政治化”的特点。体育比赛取得了好成绩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然体现;经济建设成就是遵循政治路线的必然结果;对知识分子群体的评价在短时间内发生巨大变化,也是因为当时对知识分子的政策起了变化;哪怕是“结婚”这样的私事,同样可以在“政治”的名义下被公开和改写。所以,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总体性”的新闻叙述,政治意识形态作为唯一需要被呈现的意义核心,主宰并渗透进了新闻叙述的各类对象。

改革开放之后,新闻叙述在意义呈现方面的最大变化,即表现为新闻叙述的核心价值观念已不再是唯一的政治意识形态了,而日益变为多元价值并存的体系。这一点,首先可以从报道对象的“异质性”上反映出来。前文所说的那些曾经高度雷同的报道类别,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显出了它们本来就该有的内在的差异性。比如,体育赛事报道呈现的意义先是与国家民族相关,而后逐渐表现出“把体育的还给体育”的特点;结婚报道呈现的意义先是与朴素的道德伦理相关,而后也出现了回归私人情感的转变等等。与政治意识形态的“松绑”,使得社会多面向的事物有了呈现自己本来面貌的可能。

从新闻叙述的多种机制上也可以看出这种变化。例如,新闻选择机制不再仅从是否有为国家政治服务的宣传教育价值着眼,也开始尊重新闻事实传播的自身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满足受众和社会的多层次需求。对于日常领域和专业领域新闻事件的主题界定也逐渐从统一的政治话语中还原。新闻事件中的逻辑推理也逐渐摆脱把政治意识作为唯一动力的模式,开始重视经济、体制、文化、个人等多方面的原因。此外,新闻中的“政治色彩”本身也在发生变化,从对“政治”的神话式解读如领袖报道中的个人崇拜和新闻逻辑中对政治力量的庸俗化理解等,到在一个多元的社会视角下重新寻找“政治”的定位。当然,从本书的分析看,相比于其他报道领域的变化,政治报道领域自身的价值转换还显得较为滞后。

当然,多元价值体系并不是不同价值观念的松散的排列,就现实的情况看,它们内部不仅有强弱之分,而且也还处在不断的角力与制衡的动态关系之中。政治、市场和个人是这其中最为强大的三股力量。“政治”的标准作为新闻叙述的核心价值依然非常重要,这不仅因为新闻叙述的强大惯性,更因为对“政治”标准的解读也在与时俱进地变化、更新。所以“政治”标准不仅拥有此前的“势能”,而且在自我调适的过程中还有可能获得较多的能量;在90年代中后期之后,“市场”标准对新闻叙述的渗透越来越明显了。毋庸讳言,在中国的新闻实践中,“市场”的价值具有进步性的力量,它使得新闻媒体正视受众,让新闻媒体逐步发展出专业空间。但是对“市场”的力量也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毕竟,在“市场”的价值衡量中,利益是一个基本指标。在有些报道领域中已经表现出对短期经济利益过分追逐的症候,并且在新闻叙述的多重机制上都有或多或少的反映。对于应以公共利益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利益为诉求的新闻媒介来说,必须发展出可与之制衡的价值标准,才能受其利而避其害。“个人”意识的觉醒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变化。以前的新闻叙述中虽不乏对劳动人民、对革命群众的颂扬,但那其实是湮没了个体差异的一个集体名词,真正的“个人”,反倒时常在新闻报道中“缺席”。而改革开放后的新闻叙述逐渐开始张扬人的主体性。如逐渐产生了对报道对象属于“公领域”还是“私领域”的界定意识、如在灾难报道中表现出对生命的高度重视、在英模报道中表现出对报道对象个性色彩的尊重等等。尊重个人,这是走向以公民为基础的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新闻叙述中表现出的对“个人”价值的重视,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表现六十年来新闻叙述结构性变化的关键,那应该非“意义”莫属。在这六十年中,新闻叙述在如何呈现意义,以及呈现什么样的意义这样两个重要问题上的回答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并相应地导致了新闻叙述多种机制(比如新闻选择机制、界定机制、叙述逻辑、叙述方式和风格)的变化,进而在各个报道领域都生产出与以往的同类报道大不一样的新闻作品。当然,这一整体性的结论不应掩盖新闻叙述内部变化不一致的事实。在不同的报道对象上、在不同的时代里,上述新闻叙述结构变化的速度有快有慢,有时甚至出现回流。但这些都无法否认新闻叙述在已经过去的六十年中发生了总体上的、深层次的、结构性的改变。这种新闻观念的变化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它将在历史大潮的裹挟下,奔涌而去。我们当然可以,也应该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顺应规律,更好地引导新闻叙述结构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但却不可再凭借主观想象,人为武断地要求新闻报道去适应某些条条框框,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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