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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叙述学研究新闻写作的意义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显然是政治家、思想家、社会学家对待新闻的方式,而不是真正的新闻写作研究,或者我们把它叫做新闻写作研究的“跛足”的倾向。这正是我们选择以叙述学理论为主对新闻写作进行研究最重要的理由:克服“跛足”和“越位”研究倾向,实现新闻写作研究的本位回归。

四、运用叙述学研究新闻写作的意义

1.有助于克服新闻写作研究的不足

正如前所述,“新闻无学”的说法是多数新闻研究者心中的痛。新闻写作研究的出路何在?我认为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研究重点必须回落到新闻文本本身,解决研究对象不明确的问题。二是必须有一套合乎新闻写作实际的科学的研究方法,解决传统新闻写作学止于主观经验描述的方法问题。

就本论题的研究范围来说,语言是新闻最基本的载体和形式符号。语言是新闻存在的家园。研究新闻写作,必定要以语言形式,以及由此形成的一系列话语方式出发。当然,我们承认新闻写作不是单纯的形式研究,而是研究形式,并通过形式研究内容。但以往,新闻写作研究往往跳过形式直奔主题,更多地注意作品的道德意义,把作品简单地看作生活的反映或宣传的手段。从此,新闻形式的研究即使未被刻意压制,也逐渐在一种巨大的漠视中滑出中心,在一个特定的时期甚至销声匿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显然是政治家、思想家、社会学家对待新闻的方式,而不是真正的新闻写作研究,或者我们把它叫做新闻写作研究的“跛足”的倾向。另一方面,传统新闻写作研究“越位”的倾向:把“写作”研究扩大为“报道”研究,在盲目扩大自己研究边界的同时也模糊了自己的边界,研究只能游走在新闻写作研究的边缘。

叙述学理论强调叙述作品的内在性和独立性,恢复了作品文本的地位。而后经典叙述学注重作者、读者及语境的作用,又使人们对文本的研究与社会的研究连通起来,更符合文本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客观实际。这正是我们选择以叙述学理论为主对新闻写作进行研究最重要的理由:克服“跛足”和“越位”研究倾向,实现新闻写作研究的本位回归。

2.为新闻写作研究开拓新天地

在一项科学工作中,重要的问题并不是它所关注的事实的性质,而是先于确立这些事实所用方法的严密和精确。以往的新闻写作研究因缺乏分析工具只能流于对选题、选材等大范畴作粗糙的描写,因而说服力不强,影响实际操作运用。用叙述学来研究新闻写作最大的意义恐怕就在于它能为我们提供一套理论模式及科学的分析工具,而叙述学对文本科学的“细读法”的分析,比中国以前盛行的社会历史研究法更能抓住文本的特点,更让人信服。这些都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感悟式的分析,使研究得以深入。

例如,新闻的客观表现手法是新闻写作的一个基本问题,传统新闻写作理论通常只能从词语的选择,或新闻来源的运用等零星的技巧作诠释,因无统一的理论指导,得出的结果往往不系统,缺乏整体感和深度。叙述学理论不同的是,它首先把叙述者与实际作者区分开来,叙述者只是实际作者在文本中的形象,或者说只是一种叙述功能,这样,实际的作者就可以根据功能目的等等的不同在文本中运用种种叙述策略,包括对叙述视角、叙述结构等多方面的选择来表达自己的倾向。而具体到对视角的调控,实际作者又可通过叙述者的聚焦方式或叙述人称的选择,通过叙述者的公开、隐藏或缺失等多种手段来控制叙述效果。这些都向我们系统、深入地展示出了新闻客观性得以实现和呈现的根据。据此,我们可以这样来把握新闻的客观性。一是如何表现倾向性。它较关注新闻制作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即记者与文本之间的关系,或可理解为,实际作者和叙述者与各种叙述策略之间的关系。二是如何达到客观效果。它较关注文本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或可理解为,文本中的种种叙述策略与制造客观性效果之间的关系。如此理解新闻的客观性不仅全面深刻,而且给人全新的认识。

又比如,语言学是我国新闻写作研究最主要的理论依据。但语言学研究到句子为止,在语言学家看来,只有字、词、句。句子之外,不过是另外一些句子而已。然而,新闻作品不仅仅是句子,它是“句子的总体”即话语,话语有自己的单位和“语法”。因此,仅靠语言学理论来研究新闻写作当然无法使写作研究全面深入。而以超出句子范围的话语作为研究对象,运用“超越文体”界限的叙述学对新闻文本进行分析和考察,必将为新闻写作研究拓开一片新的天地。

传统新闻写作研究方法存在一些不足,这必然会使新闻写作研究无法正确提出一些问题、回答一些问题,甚至遗漏许多问题。运用全新的叙述学理论来进行新闻写作研究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叙事视角是一部作品,或一个文本看世界的特殊眼光和角度。视角决定了什么被看,也决定着什么不被看,所以,法国叙述学家托多罗夫认为视角具有第一位的意义。在新闻文本中,我们看到的始终不是本来状态的事件,我们所接触的总是通过某种方式介绍的事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视角的不同是新闻文本之间最主要的不同。然而,对大多数新闻写作研究来说,叙述视角是完全被遗漏的问题。比如,对新时期新闻作品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否认,新闻越来越生动可读了。什么原因?从写作角度来说,更多的人谈到的是细节、动词等语言问题,或描绘、展示等手法的运用。但是,《战后谅山》之所以生动具体,仅仅是作者运用了“看”、“听”等动词?《金山同志追悼会在北京举行》能给新闻界吹来“一股清新的空气”,《飞天凌空》能给读者美的享受,也仅仅是运用了描绘的手法?当然,这些都是原因,但并非全部,而且也并非最根本的原因。

从叙述学的叙述视角理论来考察,我们发现,大多数生动形象的新闻多多少少都运用了不同于传统的全知全能视角进行叙述。以上3篇新闻正是成功运用人物限知视角叙述的杰作。由此,一些零碎、散乱的感想终于奔向了一个合理的源头。叙述视角理论能使我们更系统、更深刻地理解新闻写作中的诸多成功与不足。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像这种反传统的限知视角叙述在新时期新闻作品中已占据了相当的比例!虽然我们不能肯定新闻界对此完全视而不见,但目前确实还没有运用视角理论对此进行总结探讨的成果。“视角独特”虽是近来评价新闻作品常见的一种表达,但也仅能说明视角问题已引起新闻界人士的注意,还远没有达到运用视角理论对此作深一步的分析和阐释。

3.因应新闻研究发展的世界潮流

在《作为话语的新闻》一书中,梵·迪克考察了英美及西欧等国家的新闻研究,他认为,世界上对新闻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总体来说经历了3个阶段。1)从奇闻轶事到社会学解释,2)从宏观社会学到微观社会学,3)从社会学到意识形态分析到系统的内容分析。梵·迪克认为,在第一阶段,它们更多地是在叙述新闻事件而不是分析新闻,因而这种“新闻见证者叙事”(observer accounts of the news)的分析方法早已被西方新闻研究者们淘汰。现在,在美国学术界,特别是欧洲学界对新闻的研究主要采用的是第三种研究方法即内容分析法[64]。与国际新闻研究状况相比,我国新闻写作的研究恐怕更多地还是处于“新闻见证者叙事”阶段,而运用叙述学对新闻文本进行细致科学的研究则属于内容分析方法。所以,运用叙述学理论研究新闻写作也可以说是因应了新闻研究发展的世界潮流。

【注释】

[1]李良荣:《中国报纸文体发展概要》,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页。

[2]新闻界对新闻文体、体裁、报道方式、报道类别等概念的运用较随意。尤其20世纪80年代后各种新的报道手法层出不穷,文体互渗也初露端倪,这些都造成研究中对各种文体经常无法达成一致的现象。在此我们所使用的“文体”只取其最宽泛的意义。即只要是新闻作品具有某一类特征,并约定俗成地称其为某种新闻时,都可以把它看作是我们在此所说的新闻文体。

[3]如:《纪实新闻写作概述》(王永琴)、《问题新闻》(李小林、伊杰)、《体验式新闻》(刘乃仲、刘连峰)、《即景新闻》(张岱庆、白宇)、《联珠式新闻》(白庆祥)、《数字新闻》(祝培岭)、《日记体新闻》(孙伊斌、查国伟)等等。从这些书名就能看出,对新闻报道方式的研究不仅全面铺开,种类繁多,而且研究往往能紧跟现实,最能体现新时期新闻写作改革的成就。

[4]这些专著主要有:《深度报道写作原理》(欧阳明,2004)、《深度报道范文评析》(时统宇,2001)、《深度报道原理》(杜骏飞、胡翼青2001)、《深度报道》(于为民,2001)、《深度报道与写作》(杜骏飞,2000)、《新闻以外的新闻:深度报道研究与操作》(刘纯华,1995)、《深度报道初探》(陈健民,1991)、《深度报道与新闻思维》(程世寿,1991)等。

[5]新闻五要素这一概念,据新闻学简明辞典介绍,最早输入中国的是1913年由广学会出版的《实用新闻学》(〔美〕休曼原著)。我国最早出现导语一说的是1922年出版,任白涛著的《应用新闻学》,当时称“冒头”。倒金字塔结构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传入我国的具体时间不详。抗日战争时期和20世纪50年代我国都有过倡导学习和研究西方新闻写作技巧的经历,倒金字塔结构应已有所介绍。50年代,在我国对外报道中,倒金字塔新闻写作模式已得到广泛运用。

[6]蓝鸿文:《新时期新闻写作的变革与发展》,载《新闻与成才》,1998年第4—6期。

[7]丁彦彬:《新闻写作实用全书》,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183—1186页。

[8]数字据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编年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9]樊凡:《拓展新闻写作研究的思维空间》,香港中华科技出版社1993年版,第70页。

[10]张惠仁:《新闻写作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页。

[11]这4种研究框架具体指:(1)体裁型(按消息、通讯两大体裁分类的传统体系);(2)过程型(按新闻实践过程建构体系);(3)专题型(按新闻写作本体、主体、客体、载体、受体来建构的体系);(4)综合型(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个别来建构新闻写作研究的体系)。参见胡欣:《新闻写作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12]童兵:《为新闻学科的创新和拓宽奉献新作》,见李元授主编:《新闻新学科高级教材》丛书序,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

[13]樊凡:《拓展新闻写作研究的思维空间》,香港中华科技出版社1993年版,第70页。

[14]张惠仁:《新闻写作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页。

[15]艾丰:《新闻写作方法论》前言,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

[16]虞达文:《新闻读者心理学导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17]方汉奇:《对新闻史研究的几点建议》,载《中国新闻年鉴》(1983年),第85页。

[18]罗兰·巴特:《作为语言的批评》,载胡经之等《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第4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50页。

[19]樊凡:《拓展新闻写作研究的思维空间》,香港中华科技出版社1993年版,第53—56页。

[20]参见陈作平:《新闻的报道新思路——新闻报道认识论原理及应用》第一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年版。

[21]《新闻与传播》,2003年第9期,第4页。

[22]郝雨:《新闻学:“绝望”与“新生”》,载《新闻与传播》,2003年第9期。

[23]潘万木:《〈左传〉叙述模式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24]张寅德:《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页。

[25]参见潘万木:《〈左传〉叙述模式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26]申丹:《美国叙事理论研究的小规模复兴》,载《外国文学评论》,2000年第4期。

[27]本套丛书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女性主义叙事理论、修辞性叙事理论、后现代叙事理论和跨学科叙事理论5个方面介绍了国外叙事学研究的最新方向。

[28]热奈特:《论叙事文话语——方法论》,载张寅德主编《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93页。

[29]罗兰·巴特:《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载胡经之等《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第2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99,276页。

[30]同上书,第274页。

[31]热奈特列出的纪实叙事包括史学、传记、日记、新闻叙事、公安报告、司法陈述、日常叙事,以及被称作“通讯世界”的其他实践形式。热奈特《虚构叙事与纪实叙事》载朱立元等编《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95页。

[32]小约翰:《传播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5页。

[33]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

[34]Campbell,R.(1991),60 Minutes and the News,A Mythology for Middle America.Urbana,University of I lliois Press.

[35]Bird S.E.,&Dardenne,R.W.(1988),Myth,Chronicle,and Story:Exploring the Narrative Qualities(Ed.).Media,Myths,and Narratives:TV and the Press(pp.67-86).Newbury Park:Sage.

[36]托伊恩·A、梵·迪克:《作为话语的新闻》,并参见第二章“新闻结构”,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37]萨拉·科兹洛夫:《叙事理论与电视》,载罗伯特·C·艾伦编《重组话语频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

[38]Roeh,I.,Journalism as Storytelling,Coverage as Narrative.The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1989,33(2):162.

[39]肖小穗:《传媒批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40]托伊恩·A·梵·迪克:《作为话语的新闻》,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41]陈立生:《谁在叙事——试论新闻的叙述主体》,载《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42]杨先顺:《试论新闻写作的叙事角度》,载《新闻大学》,2001年夏季号。

[43]蔡琰、臧国仁:《新闻叙事结构:再现故事的理论分析》,载《新闻学研究》,1999年第58期。

[44]参见李华文:《论侦破通讯的叙事寓意——一种融入理性的报道》、金莹洁:《信息传递的艺术:深度报道的叙事学分析》;倪沫:《体育新闻的江湖故事式叙述》、陈力丹:《谈谈消息的叙述结构》、支庭荣:《从叙事学角度看西方新闻报道方式的嬗变》等。

[45]范步淹:《新闻叙事学刍议》,载《新闻前哨》,2000年第12期。

[46]何纯:《关于新闻叙事学研究的构想》,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4期。

[47]此两本专著为曾庆香的《新闻叙事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版,何纯的《新闻叙事学》,岳麓书社2006年版。

[48]戴卫·赫尔曼:《新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9页。

[49]唐伟胜:《范式与层面:国外叙事学研究综述兼评国内叙事学研究现状》,载《外国语》,2003年第5期。

[50]热奈特:《论叙事文话语——方法论》,载张寅德主编《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90页。

[51]热奈特:《虚构叙事与纪实叙事》,载朱立元等编《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页。

[52]里蒙·凯南:《叙事虚构作品》,三联书店出版社1989年版,第1、5页。

[53]同上书,译者前言。

[54]韦恩·布斯:《小说修辞学》,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19页。

[55]热奈特:《虚构叙事与纪实叙事》,载朱立元等编《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08页。

[56]参见戴卫·赫尔曼:《新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20、177—202页。

[57]载朱立元等编:《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58]刘明华等:《新闻写作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59]龙迪勇:《叙述:词与事——叙事学研究之四》,载《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60]明铭在《新闻与历史:关系的厘定》(载《当代传播》,2003年第3期)中认为,新闻→历史这种转换关系并非仅仅一个必然的时间逻辑能够决定。新闻属“知晓性的知识”范畴,因为新闻判断受时间紧迫压力,而历史叙事属更高层次的“理解性的知识”范畴,因为历史叙事大多享有充足时间保证历史判断。但总体来说,两者都在作判断,这一点新闻和历史之间没什么区别。

[61]海登·怀特:《“描绘逝去时代的性质”:文学理论与历史写作》,载拉尔夫·科恩主编《文学理论的未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页。

[62]转引自托多罗夫:《结构主义活动》,载朱立元等编《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5页。

[63]参阅耿占春:《叙事美学》前言,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4]托伊恩·A·梵·迪克:《作为话语的新闻》,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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