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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叙述的新闻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作为叙述的新闻1.新闻是世界上最普遍的一种叙述方式通常我们认为,叙述是讲故事,只有讲故事才是叙述。按照传统的新闻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在《作为话语的新闻》一书中,梵·迪克认为新闻结构由概述、主要事件、背景、后果和评论等几个部分组成。国内运用叙述学对新闻文本进行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新闻叙述主体、新闻叙述视角和新闻叙述结构的研究上。

二、作为叙述的新闻

1.新闻是世界上最普遍的一种叙述方式

通常我们认为,叙述是讲故事,只有讲故事才是叙述。实际上,叙述学所说的叙述要宽泛得多。法国结构主义叙述学代表人物热奈特在《叙事的界限》中表示,“叙事(即叙述——引者注)即用语言,尤其是书面语言表现一件或一系列真实或虚构的事件。”语言是叙述的主要存在形式,所以热奈特认为叙述的一般结构实是“动词的扩充”[28]。罗兰·巴特认为“叙事作品的分析到话语为止”,而话语即“许多句子的总体”[29]。也就是说,从句子到话语都包含着叙述的成分。只要和语言攀上了关系,叙述就是铁板钉钉。按照传统的新闻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事实是新闻的核心。而新闻中所说的“事实”并不是直接面对我们。如果我们同意事件是实际发生的,而事实则是被语言所描述的,那么,新闻——新闻文本就是叙述。

当然,罗兰·巴特更强调叙述的交流功能。他认为“对人来说,似乎什么手段都可以用来进行叙事:叙事可以用口头加书面的有声语言,用固定的或活动的画面,用手势,以及有条不紊地交替使用所有这些手段。叙事存在于神话里、传说里、寓言里、童话里、小说里、史诗里、历史里、悲剧里、正剧里、喜剧里、哑剧里、彩绘玻璃上、电影里、连环画里、社会新闻里、会话里。”按照这一理解,有了人类历史本身,就有了叙述。它存在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所以罗兰·巴特说,世界上叙事作品之多,不可胜数。种类繁多,题材各异[30]。热奈特则把叙述分为两类。一类是纪实叙述,另一类是虚构叙述。在他列举的纪实叙述类作品中,新闻榜上有名[31]。菲希尔被小约翰认为开创了“传播领域内最全面的叙述理论”。他的观点是“所有形式的信息传播都可以当作叙述来理解”[32]。美国当代叙述学家华莱士·马丁则明确告诉我们,新闻不仅是叙述,还是世界上最普遍,人们接触得最多的一种叙述方式[33]

2.新闻叙述已成为国外传媒研究的一大景观

实际上,正是由于人们把新闻当作叙述,或者说新闻包含了叙述的成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运用当代叙述学理论对新闻进行研究已成为传媒研究的一大景观。在国外,借鉴叙述学理论对新闻结构进行分析的研究尤其受到人们的关注。如坎布尔就发现“60分钟”栏目的故事模式与悬疑故事(mystery)、冒险故事(adventure)、仲裁故事(arbitration)、医疗故事(therapy)等的结构相一致[34]。柏德和达丹尼则指出,新闻记者每日向大众传播的法庭审判、高峰会议、总统大选、体育比赛等此类新闻,实际上只是一些用不同叙述方式去描述的老套故事:“报道多数成了过眼烟云,它们的深层含义在于不断说明一个关于社会罪行的大故事”[35]。在《作为话语的新闻》一书中,梵·迪克认为新闻结构由概述、主要事件、背景、后果和评论等几个部分组成。其中,概述和主要事件必不可少,其他的则视情况而定[36]。此外,一些学者还对传播者或记者的角色作了叙述学上的分析。如萨拉·科兹洛夫就认为美国电视的节目主持人是一个说故事的角色[37]。坎布尔也认为“60分钟”栏目的记者在报道中就常扮演侦探、心理学家、裁判和旅客等角色。随着近年后经典叙述学的兴旺,学者们也开始运用后经典叙述学对新闻叙述进行研究。如有学者就认为新闻中的真实故事均属于一种“渴望性故事”(stories of desire),这些故事浸染着人们的意识形态、价值观[38]。而更多的学者则把新闻叙述与社会语境、意识形态相联系,他们所关心的是这样一些问题:传媒如何建构新闻事件?它们倾向于抽取和排除哪些生活片断作为新闻故事的素材?它们如何界定新闻事件的逻辑起点?运用什么中介来讲述事件的变化和发展?这是关于谁的故事?谁叙述这一故事?是谁将那些维持秩序的人写成英雄?谁将那些示威者都描绘成暴民?谁又将街头抗议、吸毒、同性恋一类的现象说成是“社会问题?”[39]等等。据梵·迪克的考察,像这种系统地关注新闻制作的意识形态影响,对新闻进行意识形态、微观社会学、语言学和话语学研究的兴趣在西方学术界特别是欧洲学术界正日益高涨[40]

3.我国新闻叙述研究概述

在我国,用叙述理论对新闻进行分析起步的时间较晚。1994年孙皖宁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第4期发表文章《传播学研究中的仪式派——暨叙事文文体分析法介绍》,是我们看到的最早向新闻界介绍叙述学方法的文章。但随后的研究情况却有些令人丧气。将近10年过去,相关论文也不超过百篇,更无专著问世。早期论文大多限于在研究中增加几个概念,分析思维方法并未真正运用叙述学理论,研究的范围也较狭窄。《现代传播》(原北京广播学院学报)是最集中发表传媒叙述学论文的新闻类专业期刊,研究范围基本局限于电视。随着近年国内叙述学研究掀起的一个研究高潮,运用叙述理论研究新闻开始升温。研究范围也开始有逐渐从集中于电视向报纸的新闻文本扩展的趋势。

国内运用叙述学对新闻文本进行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新闻叙述主体、新闻叙述视角和新闻叙述结构的研究上。比如,对叙述主体的研究,陈立生认为,在新闻作品中,客观事实的叙述者并不完全等于写作新闻的记者,新闻叙述的主体主要由记者和新闻事件中的人物构成,进而总结出7种新闻叙述主体类型[41]。对叙述视角的研究,如杨先顺区分了在新闻写作中两种不同的角度。他认为我们通常所讲的角度只是新闻的立意角度,而另一角度是新闻的叙事角度,人们鲜有提及,它是记者决定采取何种口吻和身份来叙述某一新闻事件,是选择形式技巧的角度,旨在创造新闻报道的“文本价值”,重在增加新闻报道的可读性、吸引力和感染力[42]。对叙述结构的研究,如台湾地区学者蔡琰、臧国仁在梵·迪克新闻结构的基础上提出,新闻结构一般由故事和论述(英文discourse,国内翻译为“话语”)两个部分组成。事件扩大,稿件加长,叙述包含因素越多,新闻就愈具备深度形式[43]。此外,还有学者对深度报道、体育报道、侦破通讯、消息等的叙述结构作过探讨[44]。最近有学者还提出要建立“新闻叙事学”。范步淹就认为,“新闻是一种最典型、最具普遍性、最有影响力的叙事,那么叙事学当然是通向新闻学殿堂的一条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路径;创立新闻叙事学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认为,“新闻学过去使用的是哲学的方法、政治学的方法和社会学、历史学的方法,而将叙事学的观念和方法引入新闻研究,必然形成一些新的、有意义的观点和学说。”[45]但由于叙述学是一个融会了多学科的新兴学科,要完全吃透并非易事,就目前来说,此类研究刚刚起步,研究成果有限。因此,建立“新闻叙述学”还只能是一种“构想”,或者说“还只是问题的提出”[46]。但运用叙述学理论研究新闻的前景被业界人士看好这一点已毋庸置疑,两本题为《新闻叙事学》的专著于2005年和2006年先后出版即是明证[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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