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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闻报道策划的界定和认识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新闻报道策划是一个有目标并追求最佳效果的策划活动。根据目前在策划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策划中记者的参与作用。

二、对新闻报道策划的界定和认识

综观十余年来我国新闻界对“新闻策划”这一论题的争论和实践,我们可以发现,学界和实务界的意见是比较分明的,即学界大多数学者不同意使用“新闻策划”的提法,认为此提法有“造假新闻”之嫌,他们一般同意提“新闻传播策划”或“新闻报道策划”;而实务界的同志们对此却不屑一顾,仍“我行我素”,不仅嘴上喊着“新闻策划”,在行动中干着“新闻策划”,而且在自己的规划和机构设置中,都大量地使用着“新闻策划”,有“新闻策划中心”、“新闻策划机制”和“新闻策划奖励”等——自然,他们的前提也是很明确的:我实施的“新闻策划”是新闻单位里面关于新闻报道的策划,而不是“造假新闻”!有的报社老总对此说得更明白:“新闻策划主要是指新闻活动的策划,更确切一点讲,是新闻报道宣传活动的策划。新闻策划不过是新闻界一种简明扼要的提法。”[2]为了避免概念不清引起的麻烦,为了减少因概念宽泛而引起的争论,笔者对原著的概念作一些修正,采用“新闻报道策划”的提法,并给出了自己对这一提法的定义或文字表述——新闻报道策划是新闻报道的主体遵循事物发展和新闻报道的基本规律,围绕一定的目标,对已占有的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着眼现实,发掘已知,预测未来,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策略,以求最佳效果的创造性的策划活动。

提出这个定义或表述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新闻报道策划是整个策划属概念中的一种,在“策划”前面冠以“新闻报道”,是有别于其他的策划如经济策划、军事策划、商业策划、文化策划、体育策划,等等的。

第二,新闻报道策划既然属于策划活动中的一种,那么,关于策划的一般属性和要求,新闻报道策划都应具有和遵守。

第三,新闻报道策划的基本前提是必须遵循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新闻报道的基本规律,这是新闻报道策划与其他策划活动的根本区别——新闻报道者步入社会,深入实践,一切所作所为必须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不可越俎代庖或随意扭曲;策划者在进行新闻传播时必须遵循新闻报道的规律,遵纪守法,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讲究传播技巧。

第四,新闻报道策划是人们的主观意识作用于客观现实的一种行为表现——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搞好新闻报道策划;同时,必须防止由于人的主观意识违背客观事物发展的过程和结果,干预客观事实,造出假新闻或使新闻失实。

第五,新闻报道策划是着眼现实,面向未来的活动。在这个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大量收集和掌握各种信息材料(包括过去的和现在的、自己的和他人的、中国的和外国的、成功和失败的),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大胆的预测和假想——这是一个有一定风险的创造性工作。增强人们的风险意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制和宽松的思想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第六,新闻报道策划是一个有目标并追求最佳效果的策划活动。以最小的投入去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是策划者的行动起点和最终检验标准,策划者的一切策划方案都不能违背这个大方向。

在上述“新闻报道策划”的定义中,关键词是:事物发展规律、新闻报道规律、最佳效果、创造性——这就是我们对新闻报道策划的一般的也是较为科学的认识,笔者以为。

将“新闻策划”改为“新闻报道策划”,不仅仅只是增加了两个字,而是这样表述更加科学严谨;同时,对于新闻实务单位的同志来说,他们在使用“新闻策划”一词时也不必受到指责。对于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我们也不一定强求将其更改过来,实际上强求也是无效的。只要我们都认真把握策划的实质,对于学界和实务界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新闻报道策划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新闻事件发生后,新闻工作者赶赴现场,进行报道策划,推出最受大众欢迎的报道来,这种组织报道,只要符合新闻报道的一般规律,人们是不会有多大意见的;现在出现问题和对此有颇多意见的是另一种报道,即新闻工作者参与正在发生或还没发生的事件之中,以自己的主观努力促其圆满和完善,尔后再予以报道。对此,我以为是可行的,只要实施时按“新闻报道策划”定义的要求办事。

人们为什么会对前一种策划持认同态度呢?因为客观的事实发生在前,人们的主观报道在后,符合新闻报道的规律;而后一种策划,却是人们的主观策划在前,策划后产生事实,事实产生后再进行报道,这就是在“制造新闻”!对此,笔者以为要作一些具体分析。

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所有的报道都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活动。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事件,问题是,我们能够发现的有多少,能够报道的有多少,能够报道好报道成功的有多少?我们为什么只能发现那么一些,还有更多的事实发现不了呢?为什么在发现的事实中,真正报道成功、很有影响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呢?说到底,还是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报道机制问题和报道者的主观水平、素质问题。传播者个人和群体的素质如何,主观能动性发挥得如何,对传播效果的好坏关系极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加强对新闻报道策划的研究和实践。根据目前在策划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策划中记者的参与作用。

(一)时代的发展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们对新闻工作者参与事件后的报道策划有异议,关键在于对新闻工作者参与事件中的行为提出了质疑。所谓记者,它的职责就是记录、报道,其他的事则不属于记者的工作范畴。我国出版的各类新闻书籍都有对“记者”的解释——

《辞海》上的解释是,记者即新闻记者,是指新闻事业机关中从事采访工作的专业人员,有时也是从事编辑、采访、评论工作的新闻工作者的统称。[3]

《新闻学大辞典》的解释是,记者即新闻机构中从事采写新闻报道的专门人员。狭义的记者为外勤记者。19世纪,随着中国近代报刊的产生,“记者”的概念才得以逐步确立,随之逐渐形成一种职业。在中国,记者曾被称作“访员”、“访事”、“通讯员”。[4]

《新闻采访学》教材上指出,记者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采写新闻报道,二是反映情况,三是做群众工作。[5]

不论关于记者的解释有多少种,关于他的基本职责大体上都是相同的,即进行采访和报道工作。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我以为这样的界定基本上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有明确的职业特征才能有明确的角色意识,人们在从事这一工作时才有明确的工作指向;人们只有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责任才能敬业爱岗,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对于一切正在从事和向往从事这项职业的人来说,都应加强这方面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思想和业务等方面的素质。但是,由于记者工作的特殊性,记者在完成好记录报道的同时,在有可能的条件下,参与到社会的各种活动之中,遵循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促其完善和圆满,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报道,笔者以为是可行的,有时还是必需的,此举不仅在当代的中国新闻界,而且在国外很早以前就有这样的文字记录了。

1846年4月至1847年9月的美国对墨西哥的战争,是美国记者大量全面报道的第一场国外战争。这次报道“较此以前世界各处任何战争的报道远为丰富,现代战地通讯也滥觞于此”。[6]在这次战争中,不少美国记者深入战场,尤其是距前线最近的新奥尔良各报最为活跃。新奥尔良《匹克融报》记者肯达尔是一个冒险家,战争一开始即投入泰勒军团。他曾参加蒙特勒会战,亲夺一面墨西哥旗帜作战利品。他所写的战地急讯对军事行动记述正确,并加进写实性描述与人生趣味。《三角洲报》记者佛利纳也是一位冒险家,曾充当公文信差,在蒙特勒战役中亲自杀死一名墨西哥军官。“在这里,早期记者参与新闻事件的特点表现得十分突出。”[7]在这里,新闻记者已经不单纯是在战场之外观察和记录历史,而是参与其中,为了国家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人生。

1869年,美国《纽约先驱报》社长小贝尔内特曾派著名记者史坦利前往非洲,寻找失踪的传教士利文斯通。在非洲,史坦利穿越原始丛林,当过部落首领的俘虏,出生入死,经过两年的艰苦跋涉,终于在1871年10月找到了利文斯通,使这次探险采访成为传奇式的佳话。[8]

记者的参与不仅表现在保卫国家利益和突发事件中,而且他们也根据读者的需要和自己的可能,一边制造新闻报道赖以存在的事实,一边予以报道,从而扩大本报在读者中的影响。如1889年,《纽约世界报》22岁的女记者布莱在普利策的指挥之下,从纽约出发,试与凡尔纳小说《八十天环游全球》的主人公福格比高低,坐车、乘船、骑马、骑骡,利用一切交通工具,用了72天6小时11分14秒的速度,绕地球一周,引起轰动。布莱被称为“奇技记者”。[9]

上述报道都是在报社主持人精心策划下进行的。虽然在报道的事件中都有记者的参与,但是,这些参与都是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没有人为地去生造、扭曲、夸大或缩小;对事件发生后的报道也是符合新闻报道规律的,而且由于有了记者的参与,他们对报道对象有更深切的感知,所以写出的报道更生动、更深刻,从而也更有效地吸引、打动和争取了读者,由此扩大了该报在读者中的声誉和发行量。

当然,在中外新闻史上都有过这样的情况:新闻记者由于违背了事物发展和新闻报道的一般规律,在参与活动中,不恰当地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按参与者的主观意志去改变既成的客观事实,从而造出了虚假的新闻报道。比如,有一次外国人到我们的一家大工厂参观,发现工厂的污水处理池里面有一群鸭子在上面嬉戏,都说,这污水处理得太好了,VERY GOOD,VERY GOOD!我们的记者拍照,报道了外国人的称赞。这个消息发了以后,有人向总理告状,说这是假的,说这水是有气味的,鸭子根本不能在里面活,外国人来的时候抱进去,外国人走了捞出来,因为时间太长这鸭子就要被熏死。这显然是一个人为组织的虚假事件,据此报道的新闻自然也就成了假报道了。如果我们的记者知道此事或参与其间进行了策划并予以报道,这样的行为就是完全错误并要受到谴责的,因为这是在“制造假新闻”。

之所以我们反对和不赞同这样的策划,是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新闻报道策划”的定义要求,即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新闻报道的规律,自然也就不算“新闻报道策划”,更谈不上成功的策划了。因为在策划实践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否定记者参与的新闻报道策划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对新闻报道策划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不断提高参与者的自身素质,是十分必要的。丁柏铨教授认为,“在多数情况下,新闻事实是媒介之外的一种存在,它循着自身的规律发展。这时,对新闻事实进行干预是不恰当的;在一定条件下应当允许媒体为新闻事实的发生创造条件。历史上和现实中,确实也有这样的情况:对于某些新闻事件,在它尚未发生之前,新闻媒介参与过谋划,并为它的发生发展努力创造过条件,新闻事实可以说是经过新闻媒介的策划而最终成为事实的。事实的存在是货真价实的,新闻是根据货真价实的事实所作的报道,它并没有违背新闻规律。这种新闻策划是可取的。”[10]这种认识和评价是符合我国新闻界的实际情况的,同时也是对新闻记者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参与新闻事件中予以策划报道持赞成意见的。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瞬息万变、突飞猛进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对新闻媒体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媒体之间的竞争使传媒的负责人担负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受众需求的多样性和广泛性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越来越多的希望。所有这一切都对我们的新闻传播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任务,即在完成传统意义上的本职工作外,在有可能的条件下,有选择地、适时地参与一些社会活动或事件,在此基础上搞好我们的新闻报道。

(二)记者以不同的方式创造历史

我们常说,人民创造历史。在创造历史的人群和进程中,就包括广大的新闻工作者在内(在中国约有70万人)。新闻工作者创造历史是以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实现的。第一种是记者职业所需要的最基本要求,即用自己的笔、镜头、话筒、摄像机、网络等手段来真实地记录历史、反映历史,以满足受众知识、思想、情趣、休闲等方面的需要。在中外新闻史上,记载着许许多多叱咤风云的精英人物。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在记录和传播中国及世界的文明历史中作出的杰出贡献;另一种则是新闻工作者以职业人的形象公开地参与或以特殊身份隐蔽地深入某一事件和活动中,遵循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要求,与事件和活动的参与者一起促使事物向着策划者的旨意行进。由于有了记者的参与,该项活动得以圆满和完善;在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记者的努力,使记者的旨意和事件者的意愿基本相符;由于有了新闻工作者的参与策划,可以更多地发现新闻、更好地报道新闻,从而使传媒自身水平不断提高,声誉不断扩大。

新闻工作者不仅仅是文字工作者,担负着“访员”、“访事”的角色,由于职

业的特殊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社会工作者。他们每天要在社会中生活,要与不同的社会成员接触。特殊的知识结构和工作方式,使他们发挥着智囊团的作用——他们参与政府的决策咨询;他们参与企业的规划发展;他们参与社区的文明建设;他们参与整个人群素质提高的活动。他们有选择地在那些适于做,可以做,又能够做得好的事业中发挥着他们的聪明才智;同时,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将其参与的事件有选择地予以报道策划,使其为更多的受众所感知从而更好地发挥新闻传播的作用。新闻工作者以自己特有的工作方式参与历史活动,创造着历史。历史在记录这些重大事件的过程中,同样不能忘记新闻工作者的功劳。在经济建设中,有因记者的牵线搭桥促使当地经济发展繁荣,而以参与记者的名字命名某某地名的;在捐资助学中,有因新闻扶贫建立希望小学,而以新闻单位的名字命名学校的;在1998年的抗洪救灾和2003年的抗击非典活动中,在各种惩治犯罪、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中,都可以看到当代新闻工作者的身影,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谱写着一曲曲新时代的颂歌。

新闻工作者在参与事件中策划报道,是新的时代、新的形势对新闻传媒提出的新任务。为完成好这一重任,必须加强对参与者各方面素质的培养和训练,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综上所述,新闻报道策划是包括两方面内容的,即既包括新闻事件发生后的报道策划,也包括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新闻事件的策划。当然,在新闻报道策划中,大量的还是在新闻事件发生后对于如何报道的策划,搞好报道策划仍是新闻单位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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