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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福利的组织推进之路

时间:2022-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将中产阶层的住宅福利提升置于中国本土化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之下,即便住宅商品化改革进程向纵深推进,但“单位制”对于中产阶层住宅福利仍然有着深远的影响。十五年前的调查结果仍适用于对当前中国城市中产阶层住宅福利状态的描述,调查者和研究者揭示了问题的本质:住房是最难实现完全商品化的生活必需品。
住宅福利的组织推进之路_城市中产阶层的住宅福利与阶层认同

工作组织在高校教师群体住宅福利提升中的作用已经在前面第六章中略有提及。在此将中产阶层的住宅福利提升置于中国本土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之下,即便住宅商品化改革进程向纵深推进,但“单位制”对于中产阶层住宅福利仍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单位制”概括地说便是在计划和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下所造成的职工对工作单位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经济制度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使大多数中国市民的生活机会和他们对社会财富和资源的拥有离不开作为中介的工作单位[1]

关于中国城市居民住房与其工作单位的关系以及单位在住房商品化改革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论题,早在住宅商品化改革进行之初,边燕杰等学者就曾对上海、天津两市“居民住房与工作单位”问题进行了调查。当时的调查结果指出,中国迄今为止的住房改革措施都是以“单位”为中介的,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目前尚无能力进入房屋市场。十五年前的调查结果仍适用于对当前中国城市中产阶层住宅福利状态的描述,调查者和研究者揭示了问题的本质:住房是最难实现完全商品化的生活必需品。所以时过境未迁,工作组织对于中产阶层住宅福利提升的推进作用仍然不可或缺,或者说恰恰是这种交错的状态形成了中产阶层住宅福利的独特性。

住房改革之初的构想是让纯福利品性质的住房走上商品化发展的道路。国内外不少经济学者一致认为,在一个完全商品化的体制中,工作单位和住房应该不直接发生关系;单位的唯一作用是向职工提供工资使他们能进入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成果的逐步显现,新增商品房面积在不断扩大,人均居住面积也在不断提高,但住房满意程度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提高,可见住宅福利提升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工作单位对于中产阶层住宅福利的作用显然远不止提供职工收入这一项,更隐藏的现实是:住房的商品属性已深入人心,中产阶层却无购房能力;从工作单位的工资所得不足以支付市场化的住宅商品,工作单位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职工的住房需求。在住宅福利框架下,工作单位承载着既体现住宅福利属性又体现住宅商品属性的双重期待。双重期待意味着双重的压力,所以工作单位在住宅福利困境解决过程中首当其冲。

在住宅商品化程度已经非常彻底的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区,高校教师的住房难题仍然是摆在各个高校面前的难题。这个难题形势严峻,中山大学校长称教师住房问题最制约大学发展。“现在大学运行当中,最困难的,或者说最制约大学发展的,从眼前来看,还是教师的住房问题。”[2]难题的存在势必需要寻找出路加以解决:要么让职工有足够的钱买房子,要么有房子提供给职工以供居住。上海的高校教师住房问题更为严峻:上海高校自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以来,住房建设已全面停止,高校早已无地也无权为教师建设住房。一方面,存量房源十分有限,学校可用来调配的住房资源紧缺,甚至枯竭;另一方面,青年教师单身公寓用房、结婚过渡用房、人才引进过渡用房等中、短期(3~5年)用房需求量非常大,二者的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不少高校的青年教师公寓排队轮候时间越来越长,甚至排队候房已成为一种奢望[3]

西部的高校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西部教师收入低,国家投入不足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4]。住房已经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瓶颈,高校只能寻找其他的出路,许多西部城市的高校只能采用与住宅商品化改革要求相左的途径解决职工住房难题,比如由学校以教育用地性质获得用地审批,然后再在被审批的“教育用地”上建起教工住房。

住房形势的严峻性促成了解决住房途径的多样性,在现实压力下,工作单位既需要通过增加效益来提高职工收入以便增加他们在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的能力,又需要在高房价的住宅市场中寻找其他途径来填补工资与房价的巨大缺口。单位制也许不像以往那样导致职工与单位形成完全的人身依附性质的社会关系,但在住房困境解决过程中,单位仍会以其他的形式来展现其特殊而关键的影响。实证的结果会突出其对于推进中产阶层住宅福利的显著作用。

对于职业与居住状况之间的看法,59.7%的样本认为高校教师的居住状况一般,30.3%的样本显示对居住状况的看法为比较差,只有9.9%的样本认为目前高校教师的居住状况比较好。这样的数据从整体上反映了高校教师有待提高居住福利的诉求。

工作高校在住宅福利提升中倍受期待,因而也备受诟病。相比于10%的样本提出的自己工作高校提升住宅福利举措比较有力的评价,57.6%的样本提出了反面的意见,认为这些举措比较无力或者完全无力,对工作单位提升住宅福利举措态度的明显偏向也累积了46.1%的对工作高校住宅福利明显的不满意,相比之下12%的基本满意度无疑是差强人意。工作高校整体的住宅福利状况不容乐观,对于工作高校内部不同教师之间不同的住宅福利水平也颇有微词,相比于9.9%的样本认为比较公平,51.8%的样本认为高校教师内部住宅福利存在着比较不公平或者明显的不公平状态。

对于“改善教职工的住宅福利,工作高校的当务之急是什么”这一问题显示,42.4%的样本认为“开源节流、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是首选,其次是32.5%的样本主张的“合理用地、集资建房”与20.9%的样本主张的“灵活协调、推进市场运作房建设”,仅有4.2%的样本认为可以经由全校统筹协调现有房源解决问题。数据隐含着高校教师住宅福利提升的一个掣肘之处就是供需的问题。相比于教职工的现实的住宅需求,学校现有的房源调配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即便存在可以协调的房源,但仍只是杯水车薪。虽然前面有数据显示教职工内部存在着住宅福利水平比较不公平的状态,但高校教师并没有选择“劫富济贫”式的解决方案,而将解决的途径放在与工作高校、地区与国家政策相连接的公积金缴存举措上。

在调查对象看来,公积金缴存的额度与工作单位不无关系,工作单位的效益直接关系到三方共同缴存的总额度。G市高校教师的公积金账户缴存额度不高,且不说与发达地区高校教师相比,即便与工作于同一城市的其他职业,如政府职员相比,也是有较大差距。48.2%的样本对于公积金缴存额度不满意,认为额度太低。所以虽然有数据显示62.9%的样本认为公积金对于提升住宅福利影响很大,但偏低的额度显然无法单纯指望用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

将“现有住宅福利满意度”、“当前居住总体状况”以及“工作组织作用”三个变量的数据导入系统,输出三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相关关系的结果(见表7-14)。考察这三者之间的相关关系发现:现有住宅福利满意度与工作组织作用之间p=0.00.<0.05,两者之间存在相关关系,相关系数r=0.341,数值为正,证明现有住宅福利满意度与工作组织作用之间存在着正向的相关关系;当前居住总体状况与工作组织作用之间p=0.396>0.05,两者之间相关关系未达到显著,当前居住总体状况无法促成对于单位住宅福利举措的认同。

根据上述相关分析,发现工作组织作用与中产阶级住宅福利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从而验证了理论模型中的研究假设H6:工作组织作用对住宅福利满意程度有显著影响。工作组织可以推进职工的住宅福利,而且在现阶段单位制仍不能完全褪去其深远影响的情况下,工作组织仍然是职业中产提升住宅福利的重要组织途径。

表7-14 中产阶层住宅福利满意程度与工作组织作用相关关系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level(2--tailed).

注释

[1] 边燕杰,约翰·罗根,卢汉龙,潘允康,关颖.“单位制”与住房商品化[J].社会学研究,1996(1).

[2] 黄达人.中山大学校长称教师住房问题最制约大学发展[N].南方日报,2010-03-07.

[3] 谭文松,张民选,牟伯中.关于解决高校青年教师住房难问题的建议[EB/OL].(2011-06-22)-12-20].http://shszx.eastday.com/node2/node4810/zwh/node4905/node4907/u1a47442.html.

[4] 宋华,李长青.兰州理工大学破解教师住房困局[EB/OL].(2009-12-29)-01-26]http://www.zgxxb.com.cn/jjgc/2010022691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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