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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态生命的一般理解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有必要循着生命逻辑形态的演进趋势,在已如前述充分理解即态生命的基础上再对超态生命进行一番必要的探讨。换言之,所谓的超态生命,即是生命循逻辑而演进已然超越于即态生命水平的那么一种状态。这种说法如果成立,我们对超态生命的理解与界定岂不存在着根本的逻辑矛盾?对于这样的认识,其中包含着两个重要的基本点:其一,超态生命对即态生命
对超态生命的一般理解_生命文化要义

说生命的现象无限丰富,且不说每一种生命都有无限多样的运动形式,只说生命的种类便可数以千万计、亿万计,以千万亿种生命去表现无限多样的运动形式,其生命现象岂止是一般意义的“无限丰富”!说生命的义域无限广泛,主要是指人们对生命的指称对象和理解范围具有太多的非确定性。比如指称对象,一个细菌可以是生命,一个单细胞植物可以是生命,一只蚂蚁可以是生命,一株小草可以是生命,一棵参天大树可以是生命,一个庞然大物的恐龙、蓝鲸也可以是生命……;再比如理解范围,生命起源之初的一段RNA可被理解为生命,能以确数计算的每个动物、植物、微生物可被理解为生命,整个宇宙的生命现象、生命表现形式可以笼统地被理解为生命,甚至在哲学层面完全抽象的形上义域也可用以表示生命,如此等等,岂止是如此等等!

(一)超态生命的认识基础

的的确确,生命的复杂性远远不止于如前所述的那些生命奥秘无限深邃、指称对象无限众多、理解范围无限宽泛等自然现象,关于生命的所有自然性不过就是其生物性,但生命那真正科学的意蕴却远非一个生物性可以了得。

1.生命的超“生物态”现象 诸君何曾不见,绝大多数动物生命的延续须雌雄相媾,相当多的动物为营生活须结群而居,人类更是以特定的方式结成各种各样的组织或族群。诚然,雌雄相媾本身肯定是生物现象,但在残酷的交配权争夺游戏中,此雌为什么偏偏接受并钟情于彼雄,这是纯然的生物本能还是另有比生物性更为深刻的其他隐情?再说,蚂蚁、蜜蜂须以种群之力应对自然,鬣狗、羚羊常以结群之势共务营生,更有万灵之长的人类绝对以社会关系之总和而相因相袭,繁衍相续……,自然界中绝大多数生命物种皆须以若干个体之集合方可实现其实质性的生命,这样一些形若自然而非仅为自然,犹似本能而远超乎于本能的生命现象,虽然不可不说它们确实根源于生命的生物性,然而这些现象难道仅仅就在于其生物性?具体而言之,雨燕可飞行至数千千米之外觅食而不忘准确地回到巢穴衔哺幼崽,优良的信鸽被带至2000千米以外仍能准确地找回自己的归居,蚂蚁遭遇敌害或预测到环境将遭遇变故时会有组织地抵抗敌害或举家搬迁,勤劳的蜜蜂王国中子民万众却能分工协作秩序井然,实验条件下的猩猩可根据图片提示准确地找到其他房间隐藏于柜中的食物,处于智慧之巅的人类可根据自己的意志掌控万物改造自然……。生命领域与之类似的那些说不清、道不完的具体事例,仅仅是生命体的自然本能?还是构建于自然本能之上而表现出的超越本能之特殊现象?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有必要循着生命逻辑形态的演进趋势,在已如前述充分理解即态生命的基础上再对超态生命进行一番必要的探讨。

2.“超态”的语义辨析 “超态”的理解比较直白而简单,它的理解基础在“态”,而其理解的关键则显然在“超”。作为一个比较常用的汉字,“超”的基本义并无什么太过于深玄的幽机,一般可解作“越过”“高出”“跨过”,以及“溢出于一定范围之外”等,这些基本义都可借用于作为对超态生命的基本理解。辨析了“超”的语义,再回过头来说“态”。其实在生命逻辑形态的所有讨论中,“态”都是一个中心语素,如前态、准态、即态、超态,以及后态,因为揭示生命逻辑形态的认识基础确实离不开生命的状“态”。既然“态”乃生命逻辑各种形态的中心语素,那又何来超态之说?

其实,在生命逻辑形态中存在着“各种状态”,因为“态”并不是单一的,故而便有了可资相互比较的参照体系。然统观生命逻辑形态的各种状态,处于枢纽环节的“即态”更乃是最基本的参照标准,因为生命逻辑形态体系中的“前态”,是与“即态”相比而远居于前的一种状态;生命逻辑形态体系中的“准态”是相对于“即态”而言处于将达未达、将致未致临界水平的那么一种状态……。袭此理而推之,生命逻辑形态体系中的“超态”,自然便是以“即态”为基准而超乎其上的那么一种状态。换言之,所谓的超态生命,即是生命循逻辑而演进已然超越于即态生命水平的那么一种状态。

(二)超态生命的理解误区

前面我们曾经说到,即态生命是生物经过长期的自然演化,而以功能完善的“组织-器官-系统”有机结合,自主进行生命运动的独立系统,而且它是生命物质运动在生物学方面相对比较高级的一种状态,其中的人类因进化出了特殊的智能系统——大脑,而达致生物学的最高水平。这种说法如果成立,我们对超态生命的理解与界定岂不存在着根本的逻辑矛盾?因为超态生命的立论标准是已然超越于即态生命水平,而即态生命“在生物学方面相对比较高级”纵然有可供超越的空间,但“人类因进化出了特殊的智能系统——大脑,而达致生物学的最高水平”则断然封堵了可资超越的一切可能。道理很简单,既然是“最高水平”,那便根本不可能“超越”;如果可以“超越”,那便不是“最高水平”,这两种状态根本不可能同时成立。

1.“超态”认识的相对性 是的,在生命逻辑形态体系中既有即态生命,又有超态生命,且即态生命是生物演化的较高阶段甚至最高阶段,而超态生命是对即态生命的逻辑超越,这两个看似矛盾的命题在同一个认识体系中完全可以同时成立。这是因为,人们对世间万物的认识不应该是单向度、单视角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方法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以某一种标准在某一种侧面或角度得到的认识结果,如果换一种标准或角度再予认识,便必然会发生改变。比如,如果以山峰高度为认识标准,珠穆朗玛峰当之无愧为最高的,但假设山顶最高处长着一棵树、站着一个人或者偶尔飘过了一朵白云,那效果岂不比珠峰还高!如果以台北的建筑物高度为认识标准,101大楼显然傲倨群首为最高,但翱翔于其上的雄鹰、掠过楼顶的飞机岂不比它还高?借用这番道理,我们在探讨生命逻辑形态的过程中,一方面强调即态生命是生物演化的较高或最高阶段,一方面认为超态生命是对即态生命的状态超越,这其中并非真有什么不可调和的逻辑矛盾,只不过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认识标准而已。

2.超态生命的生物学基础 即态生命乃生命物质运动在生物学方面的最高阶段,如果说即态乃生物运动的即实之状态,且这种状态主要表现为生物本能的话,那么超态生命对即态生命的超越便肯定是对其生物本能的超越。对于这样的认识,其中包含着两个重要的基本点:其一,超态生命对即态生命的超越,主要表现在生物本能方面,超越后的表现并非一定仍然是生物本能;其二,超越的基点是以本能为特征的生物性状,故而不论怎么超越,其基础无论如何也脱离不了生物性状。比如,大熊猫的交配对于其有效繁殖是必不可少的生物活动,人们自然希望处于发情期的大熊猫能够积极交配,以便繁育出更多的熊猫宝宝。但是,人工饲养情况下的大熊猫由于不能自然择偶,有可能对人们为之安排的伴侣无感情而性冷淡,故而不愿积极交配,这种状况必然导致白白地流逝宝贵的发情期,令饲养员们非常着急。于是有人便在研究野生环境中大熊猫生活习性的基础上拍摄制作大熊猫交配的录像片,通过反复播放以激发大熊猫的“性”趣,并且提高其交配技巧。在这样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中,大熊猫愿或不愿进行自然交配,这是一般动植物普遍存在的生命本能现象,倒也并无什么稀罕奇怪之处;然而,通过播放野生大熊猫求偶交配过程的录像片以提高人工饲养大熊猫的交配热情,这就不仅仅是自然状态下一般动植物所进行的生命运动了,可以肯定这其中已经有了动物智慧、情感与学习等诸多因素的作用。如果我们把一般动植物受本能驱动而进行的生物行为归之于即态生命现象的话,那么在智慧、情感、学习等条件下表现出的生命活动便是超态生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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