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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主权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在,国家文化部、财政部、中国文联、中宣部、国家民委等5个部委正在联合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已将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纳入到了其中。对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来说,一直视文化安全为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视文化主权为国家主权之一、视文化力为综合国力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主权_文化遗产保护诠说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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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民俗,第二是民间文学,第三是民间艺术。普查的结果是编纂出版全国近3000个县的《民俗志》、《中国民间艺术图典》和《中国民间故事全书》等,建立一大批中国民间文化资料馆、博物馆、数据库、中国民间文化保护基地等等。这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内容。做这个工程有如下原因:

第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剧,我们的民间文化受到越来越多的西方文化的冲击。一方面,它使我们学到了西方先进的观念、技术等等,但另—方面也使我们五千年的农耕文明受到极大的破坏。我们没有理由去阻挡社会进步及与世界接轨,但我们也不能对传统文化的解体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我们有责任在其被冲击消失之前就利用声音的、数字的、图像的、文字的和实物的方式,把我们现存的文化资源记录下来。这些资料将会变成我们中华文明大厦中兴的积累。我们不能回到周代、汉代,但我们今天还能欣赏《诗经》里面的优美诗篇等,正是靠了当时文化人的记录才实现的。我们做这项工作是在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些我们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元素,而不是要通过保护它来阻碍现代化,搞复古主义,也不是要通过保护它来激活中国的地方主义和民族主义。

第二,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事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改善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使我们的综合国力逐渐变得强大。但是,它也伴随有以经济冲击其他、拜金主义等消极现象,使民间文化的保护难以提上议事日程。比如,前两天我和冯骥才主席到杭州开会,在从杭州机场到杭州宾馆的路上,发现那里的民居全部西洋化。过去的村落、土地没有了,拔地而起的是一座座洋式建筑。我们感到很悲哀。如果我们早就开始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我们今天就用不着唉声叹气。我们只重视与世界接轨而蔑视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就极易造成传统文化的严重断裂。

第三,现在全国各地到处进行旅游区开发,把文化当成一种资源吸引顾客,创造了丰厚的经济效益。的确,民间文化有产生经济效益的可能。比如,酒文化、烟文化和陶瓷文化就是这样。另外,民间歌舞、习俗、服饰等也可以做到与产业的有机结合。但是,不是所有的民间文化都可以进行产业性开发的。贵州有个叫芭莎的苗族村落,当地旅游局为了通过旅游增加收入,把大批的国内外游人引到了芭莎,让游客去看村里极其恶劣的生活条件。我看了之后,感到这是一种没有道德的旅游!是一种以展示少数民族的贫困来赚钱的手段!在云南丽江,去年的旅游创收已经达到了25亿元。但是,其中有一部分是以纳西语的迅速消亡、纳西文化的全面解体、丽江每年受300万游客冲击、严重污染、自然植被被破坏、物价奇高不下、社会治安日益恶化等为代价换来的。那些只追求丽江旅游收入、只考虑让旅游公司上市的人很少考虑纳西文化的命运。

为了旅游,为了经济开发,我们有大量的古董说没有就没有了,我们有大量的古建筑还来不及进行科学的整理和记录就轰然倒下。同时,又有大量假古董、假文物、假景点被克隆出来。汉族毕竟是大民族,总还有各种资源和条件,总还有各种人才在保护和抢救各种文化,而许多边远的少数民族因为还没有认识自己的能力,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很多文化正在无可奈何地死去。

有人质问我们抢救民间文化是不是在抢救封建迷信?保护民间文化是不是在保护地方主义?也有人担心对民间文化的抢救与保护会不会阻碍现代化的发展,让中国重新掉转头,重新回到封建社会的黑暗当中去?自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国家要扶持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及国家级文化工程后,开展此项工作的政治压力才迎刃而解。现在,国家文化部、财政部、中国文联、中宣部、国家民委等5个部委正在联合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已将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纳入到了其中。国家前年拨款100万,去年拨款500万,今年又拨款2000万,正在逐年加大对这个项目的支持。国家在2017年之前打算总共拨款十几个亿支持这项工作。

什么是主权?主权就是主体的权利。如果主体是妇女,这个主权就是女权。当这个主体变成了民族,主权就变成了族权。在这个主体是宗教的时候,其主权表现为教权。在《现代汉语词典》里,主权被解释为一个国家在其领域内行使的最高的权力。显然,这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权力。主权包括的内容很多,有领土、领海、领空、文化、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它体现了国与国关系中国家的最高意志、最高利益。国家主权里面包含有文化内容,文化主权是国家整体主权的一个部分。而文化是一个内涵很广的概念,其中有民间文化的地位,文化主权中当然也包含民间文化内涵。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

对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来说,一直视文化安全为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视文化主权为国家主权之一、视文化力为综合国力之一。如:江泽民同志于2001年12月19日在中国文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即已对此作过充分的阐述。他说:“当今世界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不仅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等方面的竞争,也包括文化方面的竞争。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引起世界各种思想文化,历史的和现实的,外来的和本土的,进步的和落后的,积极的和颓废的,展开了相互激荡,有吸纳又有排斥,有融合又有斗争,有渗透又有抵御。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不仅在经济发展上面临严峻挑战,在文化发展上也面临严峻挑战。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积极吸取世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实现文化的与时俱进,是关系广大发展中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这种关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文化问题,显然指的是文化主权问题。

文化主权问题历来存在,但它只能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凸显其重要性。自觉意识文化的主权性,是一个国家认识自我生存发展资源力量达到一定高度的重要标志。积极建设文化主权,更是一个民族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原则,打好主动战、争取主动权、占领制高点的必然要求。文化主权的主体是国家,其权力具有综合性、自主性、至高性等等特点。

从主权的综合性看,它涉及内政外交的方方面面,可以具体分解为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科技、资源、文化等方面的权力;主权的自主性,表现为一个国家在其政策与策略、方针的制定、推行、实施等方面不受任何国家的干涉、支配,而是完全按照本国的实际与需要进行自决、自治,文化亦不能例外;主权的至高性指的是它体现国家的最高意志与最高利益,尤其在对外关系方面超越个人、团体、阶层、阶级、政党的意志与利益而存在。在此,至关重要的是作为主权主体的国家由什么样的阶级、政党代表谁的意志与利益掌握国家政权。

文化主权应包含这样一些内容:(1)创造权。即主体创造文化理念、文化制度、文化形式、文化产品等的权力。(2)所有权。指主体对所创造发明的文化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它们包括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权、商标权、广告权、著作权、版权等。(3)继承权。即后起政府对既往政府统治时期的文化遗产的继承权力,它不受国体、政体之改变而改变。(4)优先享受权。也就是主体在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制度层面上对文化成果优先享受的权力。(5)阐释权。指主体对本国文化所拥有的最权威的表述与阐释的权力。需要加以强调的是,由于国家的主体是国民,无论是创造发明权、所有权,还是优先享受权、阐释权,都是主要通过国民去实现的。国家只是保障实现这些权力的组织形式。

在我国,自鸦片战争开始,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无能,中华民族曾一度深陷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淖之中,国家主权受到西方列强的全面侵犯。于是,从康梁维新变法到孙中山发动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从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几代仁人志士、革命先驱前赴后继,英勇斗争,中国人民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并且建立起了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由社会各界各阶层参加的社会主义制度,不仅确立了包括文化在内的国家主权,而且还确保了这一主权的人民性,即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体。这使我国的文化主权能够真正体现人民的文化意志与人民的文化利益。实践证明:没有人民的革命,便没有人民的国家;没有人民的国家,便没有属于人民的文化主权。新中国的成立,使文化的创造权、所有权、继承权、优先享受权、阐释权回到了人民的手中,并实现了它们之间的有机统一。

以此为前提,从解放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虽有“大跃进”“反右”“四清”“文化大革命”等的干扰,但我们党和政府始终关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教育、科技等主权的全面建设,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就文化主权而言,我们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以建设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社会主义文化为目标,独立自主地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文化体制,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文化政策、法规,实施了一批批规模宏大的文化工程,建造了众多功能各异、水平先进的文化设施,培育了无数出类拔萃、饮誉中外的文化人才,打造了灿若星汉的文化品牌及优秀成果,开拓了畅通无阻的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取得了粉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帝国主义进行文化反扑与文化颠覆的伟大胜利,从而增强了文化国力,塑造了国家形象,弘扬了民族精神,丰富了人民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强化了国家安全,巩固了社会主义事业。

进入新时期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的文化主权建设又谱新篇。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将建设先进文化及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并将它通过党章宪法确定下来;从制度创新的高度实施文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等的全面改革创新,从体制上保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适应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以及日益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从以法治国的需要出发,制定大量的文化法律法规,以规范文化市场及文化行为、文化秩序,使健康积极的文化活动获得法律保障;制定文化发展规划,使之与政治、经济、科技均衡协调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系统地组织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及高水平的文化产品走出国门进行交流;开展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文化活动,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与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文化队伍建设,倡导德艺双馨,表彰优秀成果及先进典型……无疑,这大大深化了文化理念,强化了文化本体,提高了文化地位,激活了文化功能,改善了文化结构,对我们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依靠文化的力量鼓舞斗志、凝聚人心、和谐社会、美化生活、丰富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及国际竞争的不断加剧,尤其是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加大广度与深度,我们必须继续强化文化主权意识,增强建设文化主权的自觉性,建造文化安全长城,粉碎西方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图谋,改变“西强我弱”的国际文化环境,防止“民运”、“法轮功”的破坏与捣乱,反对“台独”,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并不断增强文化的生产力、消费力、感召力、凝聚力,使我国在国际文化斗争中处于主动与不败的地位。

就文化主权的创造发明权而言,我们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她以勤劳智慧著称于世,从有形文化到无形文化,从文字文化到口头文化,我们的各代祖先都有杰出的创造发明,孕育了独特的中华文明,并对全人类的进步、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然而,自19世纪以来,我们饱尝内忧外患,我们的文化备受摧残,解决国家政治统一与经济振兴问题始终是历史的主题。这使我们一度无暇将文化主权建设加以全面、理智、科学地思考与规划。于是,从“五四”到“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不断消亡,造成了我们民族想象力的贫乏、创造力的萎缩。直到冷战结束、苏联解体,我们才彻底从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崇洋媚外中解放出来,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以我为本,重视民族民间文化的力量,重视将传统的与现代的、民族的与世界的、民间的与精英的文化有机结合,重新焕发起我们的文化生命力、想象力、创造力。

日本至今出了12个诺贝尔奖获得者。我就读的筑波大学校长江琦玲于奈也是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日本仅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有3个。诺贝尔奖不是衡量一个民族进步与否的根本标准,但它毕竟是一个参照数。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如果我们继续恪守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我们民族的复苏和振兴都是不可能的。

悠久的民间文化是我们民族无限创造力与想象力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培育我们的民族精神及创造力的资源。我们不能舍近求远、弃本逐末,盲目地引进、模仿,而应对56个民族、5000多年的文化传统进行整合,将它与学习外国的优秀文化相结合,激活我们民族的发展动力。

创造发明权与所有权是统一的,谁创造的文化就归谁所有。但是,近200年来,我们的文化所有权曾经部分丧失。这一悲剧主要是由帝国主义的政治、军事、文化侵略所造成。另一部分是因为个别唯利是图的军阀、不法分子出卖以及一些官员的无知乃至藐视使之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所致。很多时候,我们是在无知的状态下丧失了文化主权中的所有权。这样,敦煌文书被伯希和等劫掠到大英博物馆,楼兰文物被赫文斯定等劫掠到瑞典东方博物馆,使得我们今天只能办护照办签证之后才能去利用一点点有限的资料。同样,我们的大量的西夏文、蒙古文、藏文、契丹文文献也被收藏在东京的东洋文库。仅一个洛克从丽江拉走的东巴经典就有7000多卷,现在还有4000多卷分别收藏在哈佛大学图书馆和美国国会图书馆,有3000卷分别流失在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问题是,我们的部分主权流失仍然在进行。假如说我们过去还可以将文化主权丧失的罪过归结于帝国主义的侵略,那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主权所受到的危害就只能归罪于我们自己的无知以及对民间文化、传统文化的轻视了。“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一定要唤醒主权意识,认识到保护好文化遗产是在保护我们的思想、历史、情感以及尊严。

文化成果应当令人类共享,但它首先为它的创造发明及拥有者优先享受。文化的优先享受权指的是文化的优先消费权利。这种消费既有有形文化的消费,也有无形文化的消费。前者是物质的,与文化的产业性关系密切。后者是精神的,与文化的审美性关系密切。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有有用性,它是为了人的物质与精神的需要而广泛存在,也是在物质与精神创造中所产生的。这种享受权是普世的,亦即它应为全人类所共享,但它首先为其创造者、所有者所享受。所有权的丧失,将导致同时丧失文化的享受权。在较长时间里,由于创造发明力的减弱,我们没有得到更好的民族民间文化享受。

文化主权中的阐释权,表现为话语权,即由文化的创造者、所有者、优先享受者对该文化作出最权威的说明。对它的性质、特点、功能、意义、规律的阐释以本民族、本国作为最主要的主体。由于长期封闭,我们曾丧失了对传统文化、尤其是对民间文化的阐释权。比如,我们发明了茶文化、花文化、书法,但让它们走向世界的主要是日本人。他们乘我们没有意识、或忽视之机将它们据为己有,向全世界兜售所谓的茶道、花道、书道。在相当长的段时间里,日本人与韩国人打上“东洋文化”、“东亚文化”等等招牌在世界上兜售中国文化、阐释中国文化,似乎他们拥有了中国文化、汉学的最高阐释权。目前,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但还不够,我们应该全面恢复自己的文化阐释权。

目前,国家文化主权建设大约有以下几个任务:一是回归主权,二是捍卫主权,三是发展主权。

第一个任务是主权回归。即,凭借我国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及国际影响力,使西方列强在近现代劫掠至海外的文化财产逐步回归中国,实现文化创造权与所有权的统一。1979年,联合国曾制定了《教科文组织促使文化财产送回原有国家或归还非法占有文化财产政府间委员会章程》。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这个章程,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让近150年内流失到外国的中国文物回归祖国。如,日本数千个大小博物馆中大多都充斥着中国文物。这些文物有些是劫掠去的,有的是购买去的。它们有的是民间行为,有的是政府行为。对那部分非法劫掠去的,理当让它们逐渐回归。就港澳而言,文化主权建设中的中心问题是文化心理回归。香港、澳门离开祖国的时间较长,现在他们已经回归祖国,但文化心理的回归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要作许多努力。只要心理不回归、文化不认同,社会的不稳定就在所难免。除了香港、澳门以外,我们统一台湾也要借助文化的力量,确保统一的文化主权。目前,台独势力极其猖狂,他们全力推行去中国化。他们要修改历史,割断文化,撕裂情感,要让2300万人活活地从中华文化中脱离开去,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他们也不会那么容易得逞的。我们要学会打文化牌,用中华文化、用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关系强化统一性,为国家的最终统一服务。文化主权的回归还有一个重要使命——用文化的手段来联系全世界华人华侨,甚至通过它来加大我们对韩国、日本、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儒教文化圈的影响。

文化主权建设的第二个任务是主权捍卫。就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在保护文化资源等方面用力甚大,成效显著。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有文物流失现象频频发生,甚至一度达到惊人的地步。我们要通过行政措施、立法、执法等,加强管理,防止文化遗产流失。另外,在申报世界遗产方面也要制定长期规划并积极申报,严防我们与邻国共有的文化遗产、尤其是边疆地区的文化遗产被邻国抢先申报,造成知识产权的丧失。在与国外科研文化单位进行合作考察研究中,我们既要积极友好,又要有文化安全意识,看穿一些“合作”背后所隐藏的军事、政治目的。历史上,中国的领土在不断地盈缩,我们的民族民间文化积淀了五千年,我们不止在抢救保护现时的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民族民间文化,而且还在抢救保护历史上出现于中国土地上的民间文化。另外,我国现有30多个民族跨国而居,有10多个民族在国外还建立有国家。如果我们不抢救好、保护好边疆各个民族的文化,不尊重他们的文化存在,很有可能造成许多文化主权的流失,引发国与国之间的各种争端,影响到国防的巩固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

最近,韩国江陵市正在申报端午节为世界文化遗产。这是由辽宁大学乌丙安教授给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写信,然后又由周和平副部长在大理、丽江召开的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会议上把这件事情透露出去而公开化的。结果,韩国大使馆的官员专门在中国中央电视台解释,说他们的端午和中国的端午不同,江陵端午有大量的萨满和韩民族民俗特点在里面,只是在时间上与中国偶合而已。端午发源于中国,但在几千年的文化交流中已成为我们中、韩、日三国共有的文化,谁申报在前,其主权就在谁手中。2003年,蒙古申报马头琴为世界文化遗产。于是,我们有一些学者急了,说:我们的马头琴分布类型最多,蒙古怎么能够申报?这是侵犯主权!须知:如果我们没有文化主权意识,如果在文化主权中没有民间文化的份额,不懂得用国际的手段来保护遗产,我们将防不胜防。我们应好好反思,主动出击,变被动为主动。

主权捍卫的意识、主权回归的意识、主权发展的意识如果不牢固建立在我们的脑子里面,我们便不能对我们民族的民间文化有足够的关爱。如果说“文化大革命”期间是极左政治毁灭了我们的民间文化,那么“文革”之后主要是唯利是图、经济利益驱动毁灭了民间文化。现在,许多寺庙里面已经很少看见有佛头的佛像了。佛的现实就是我们的现实,佛的悲剧也是我们自己的悲剧,佛的形象也是我们自己的形象。

这些年,很多外国人热衷于在中国各地作调查,我自己也陪同一些外国学者于1990年在浙江地区作过民俗调查。我发现,民俗学中有一种村落研究,一要研究村落的景观,二要研究村落的地形,三要研究村落整体的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要画地图。这些民俗学家把走过的任何村落都绘成地图。在和平的年代,这是学术的资源,但在战争年代,这极易转换成军事资源。美国的洛克被人们称为纳西学之父。他首先是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社派到云南地区绘制军事地图的人员,然后才是植物学家、博物学家,最后才升华成了一个纳西文化研究家。当时,他绘制的大量地图为陈纳德将军开辟驼峰航线立了很大的功劳。但是,如果这场战争中日本和美国并非敌对国而是同盟国的话,那么这些地图又会为谁服务?又会起什么样的作用?我们谋求与国外合作考察应有主权意识、安全意识、国防意识,不能什么都让人看,误以为这就是开放,这就是现代化。我们无意人家有心啊!我们必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既适度开放、又保持高度警惕。我们需要在政治经济统筹发展开放的环境下,更好地考虑我们对文化主权的捍卫。

文化主权建设的第三个任务是发展主权。主权是一个可变的概念。主权的范畴、内涵在历史的长河当中除了一些基本的东西稳定不变以外,有很多东西有时代特征是可变的。当前,我国的文化主权发展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一、应积极学习西方的成功经验及其各种先进理念、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做到洋为中用。西方国家先于中国一二百年经受了工业革命、都市化对它的传统文化的冲击,所以最先在英国、德国等产生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他们有许多建设文化主权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不过,这些理论、方法和经验毕竟是200年来根据西方的实际取得的。由于文化在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地域里有它的质、量的不同的表象,因此这种学习应该有我们的时代高度与民族特点。

二、应积极成立各种国际文化组织,由我们主导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件事:1999年,我们在云南丽江成立了国际纳西文化学学会。当我回到北京注册时,民政部的回答是不允许成立国际性组织。这样,在客观上造成国际纳西学会只能把中心设在日本、德国或是瑞士,而这恰恰是国家文化主权丧失的一个重要标志。过去,我们的藏学中心、蒙古学中心设在国外是由于我们遭受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是文化主权被剥夺所造成的。

而今天,由于不能适应形势,变被动为主动,我们的一些国际性文化中心只能在国外注册。于是,有人提议在日本、美国、法国或德国设立纳西学学会总部。我说不行,流浪也要流浪在自己的国家,非法也要非法在中国大地上。因为纳西族是中国的纳西族,纳西文化是中国的文化。我们今天不行,但明天肯定行,明天不行,但后天肯定行。国家在不断进步,文化主权意识也在不断强化,我宁可做一个地下的、没有合法身份的国际纳西学学会会长,也不愿意做一个有合法身份的设在日本或美国的国际纳西学学会会长!我在日本11年,与日本学术界、企业界、政治界都有一定的交往,至少在日本建立一个纳西学会总部是不会很困难的,但我不愿为了纳西文化的所谓国际化而把主权出让给日本。

三、应设立各种国际文化奖项,进行各种国际性评奖。我们中国应该具有这样的气派,比如,我们应该设立比诺贝尔文学奖更重要的奖项,由中国学者决定什么样的文学作品符合中国人的需要,什么样的文学作品不会给我们中华民族带来屈辱,而不是我们只以获得别人的奖项为荣。

四、应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大家知道,国际大赦组织、国际人权组织年年开会,每次会议都是西方世界教训中国的最好时机。每次民族学会议也是一些国外的人贬低中国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最猖狂的时候。我们现在应该变被动为主动,在中国召开大量的人权会议、民族会议、宗教会议,由我们来裁定对或否,由我们来根据我们的需要发言。当然,我们的发言应该更理性、更有学术分量。

五、应积极申报世界遗产。目前,联合国正在世界范围内保护人类遗产,已先后公布的有自然遗产、历史文化遗产、自然与历史文化双重遗产、记忆遗产、文化景观遗产、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六大类。我们要建立申报秩序,制定申报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申报文化遗产。其中,重中之重应该申报那些濒危的、少数民族的、边境地区的文化遗产。申报遗产是一种国际性的保护形式,一旦申报成功,也就没有主权丧失之虞了。对于与邻国共有的文化遗产,我们也不可轻易弃而不顾,可用抢先的方式单独申报,也可用支持申报、共同申报等方式占有我们应有的份额。

六、应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中国的民间文化应该通过艺术表演、工艺品展览、学术交流、文物展览等多种方式走出国门,结束自言自语的过去,开创与世界文明对话的未来,在确保主权在我的前提下达成文明成果共享,配合政府外交,成为民间外交的重要力量。这里,尤为重要的是我们的民俗研究、民间文学研究、民族学研究必须关注周边国家以及我国在世界上的活动热点地区、世界上重要民族及地区的文化。我们的民族、民俗、民间文化研究不能停留在一国、一族、本国、本族之内。

七、应该参加各种国际文化组织,活跃在国际各个舞台,承担一个文化大国、文明古国应该对当代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并在激烈的国际文化交流竞争中代表正义的力量,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文明的发展进步。我们绝不能放弃国际文化交流中的话语权。

八、应加大吸收来华学习研究中国文化人员的力度,戏剧、武术、中医、中药、烹饪、民间工艺、民间舞蹈、民俗等都是有极强的吸引力的学习对象。吸引外国人学习、考察、研究,既可深化对它们的认识,也可以培养起对外传播中华文明的队伍,培育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华文明的感情,更好地促进多元文化的平等交流,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国际力量,更大限度地缩小反华排华反动势力的空间,服务于我国的国际政治、经济、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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