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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盛传的佛教以及寺院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支。所以藏传佛教的研究在全国和甘肃都是起步较晚的一个学科。在此之前,人们对藏传佛教的真实情况很少有全面的了解。红教属于藏传佛教密宗,其祖师为公元747年入藏的莲花生。
藏传佛教_甘肃省志·社会科学志(古代—1990年卷)

第一节 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支。因源于中国西藏地区,有些学者主张称作“西藏佛教”;又因它的传播是通过藏语文,所以也有学者主张称为“藏语系佛教”。公元7世纪佛教从印度和汉地传入西藏地方之后,在与藏族社会原有的苯教长期互相斗争、互相影响的过程中,佛教吸收了苯教神礻氏和仪式,在教义上兼容大小二乘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密兼备,尤重密宗,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到了公元10世纪时,终于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喇嘛教即藏传佛教。其主要教派有: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等。13世纪至17世纪,萨迦派、噶举派在元、明两朝的扶持下先后执掌上藏(西藏)地方政权。15世纪初,青海藏僧宗喀巴(1357—1419,本名罗桑扎巴)进行宗教改革,创立格鲁派(俗称黄教),在清朝政府的扶持下,势力逐渐强大,取得压倒其他教派的优势,自18世纪中叶起,执掌西藏地方政权至20世纪50年代末。在我国流传于藏、蒙古、门巴、裕固、土、纳西、普米等民族地区;在国外,蒙古国、原苏联的布利亚特地区以及尼泊尔、不丹、锡金等地区也有流传。

藏传佛教研究是宗教学中的专门研究,研究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藏语文水平和佛教知识,能够阅读藏文典籍,同时还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深入藏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的知识和能力,这就给研究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所以藏传佛教的研究在全国和甘肃都是起步较晚的一个学科。但是,在不少研究工作者的努力下,甘肃对藏传佛教的研究有了重大进展。

一、甘肃藏传佛教研究的开端

在甘肃,对藏传佛教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末。在此之前,人们对藏传佛教的真实情况很少有全面的了解。能够见到的材料,大抵都是些零星片断、不成系统的记录,更有的荒诞不经,给人以“神秘”、“恐怖”之感,又往往偏执一端,语言晦涩,很难使人看懂。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一些从事社会学、宗教学的研究者们从沦陷区来到了大西北。其中,李安宅就是从沦陷了的北平辗转到了大西北,随后,他历尽艰难险阻,深入甘南藏区,对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六大寺院之一的拉卜楞寺,作了长达三年之久的实地考察,“取得了大量材料,写成了《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这是国内外公认为通过实地考察和社会调查而撰写的有关藏族宗教史的第一部杰作”(雷洁琼1988年6月为该书汉文版写的序言中语)。该书在介绍藏族文化背景与历史概况的基础上,着重介绍了藏族在信仰佛教以前的信仰和早期佛教;格鲁派——革新或当权的佛教;格鲁派寺院——拉卜楞寺。这部著作虽然是半个世纪以前的旧作,但它是我国对藏传佛教进行实地考察的一个开端,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学术水平。

在藏传佛教教派及寺院的研究方面,李安宅撰有《拉卜楞寺概况》(《边政公论》1941年第一卷第2期)一文,在介绍格鲁派的拉卜楞寺及喇嘛教的简史的同时,研究了把藏族地区流传的佛教称为喇嘛教的原因;显教与密教的区别,密教在汉族地区失传而在藏族地区盛传的缘由,以及拉卜楞寺六大扎仓(学院)的习经制度等。于武玉撰的《拉卜楞红教喇嘛的现况、起源与各种象征》(《新西北》1942年西北史地专号第一辑),对散居于拉卜楞红教僧人进行了调查研究。红教(为藏传佛教宁玛派的俗称)僧人不像格鲁派(黄教)教徒那样集中在寺院,过着禁欲主义生活,而是可以娶妻生子,散居在各处村庄里。他们平日经营家事,有人来请,则到人家去念经。红教僧人所念的经分为两类:一类是祈求平安禳灾除难的白经;一类是招至邪魔、埋藏镇物、咒人死亡的黑经。在西北地区,红教的大本营在青海境的保安(即青海同仁县保安)。红教属于藏传佛教密宗,其祖师为公元747年入藏的莲花生。红教的首领叫“阿惹荷”(活佛之意),可是这等活佛并不转世,而是轮流充当,三年一换,有义务而无权利。作者还经过调查对红教僧人头上蓄留大发辫进行了研究,发现在红教教理上,对头发有许多解释,说黑黑的头发,象征着法身;上边有各种庄严,象征报身;头发数多,象征化身。头发盘在头上,一来为美观,其主要意思是恭敬师尊,常想老师坐在头上,以头顶戴老师,因此盘起头发,算是给老师预备座位。红教徒头上的大辫子共分五十八股,象征五十八尊忿怒神;头上周围的蓬松细发,象征无数的空行母。念经的时候,有时把头发披散在背后,为的是使人害怕;有时以发击地,乃表示压下了敌人。再则头发的外表象征佛殿,其本身就是佛体。头发在红教徒的眼目中有许多意义,在一般情况下是很难知晓的,只有深入到他们中间,取得他们的信任后才能了解到。正如作者所述:“我是居留藏民区三年,能说他们的话,得到他们的信任后,才发现出来的。”

在宗教活动方面的著文,有李安宅的《拉卜楞寺公开大会》(《新西北月刊》1941年第5卷第1、2期合刊)、阴景元的《拉卜楞寺夏季辩经大会》(《边疆通讯》1947年第4卷第6期)、《拉卜楞寺的七月会》(《边疆通讯》1947年第4卷第12期)和《拉卜楞寺的四月会》(《边疆通讯》1948年第6、7期合刊)等。其中李文《拉卜楞寺公开大会》较全面而详细地介绍了除拉卜楞寺内僧侣们的法事活动的繁多的大小会之外,每年还要举行七次公开大会:夏历正月的祈祷大会(藏语称为“默朗木大会”)、二月的祭会(丛确)、三月的舞会(朵吉羌,又称大跳)、四月的斋会(尼雍乃,又作“娘乃”)、七月的说法大会(日禾扎)、九月的禳灾杀教仇舞和十月的黄教祖师宗喀巴逝世纪念会。所谓公开大会,其实也是法事活动的一种形式,就是在大会期间,寺院全部开放(平时是不开放的)。就寺院本身来说,有宣教的作用;对一般群众来说,可以到寺院内进行瞻礼和观光;是将教义通俗化、具体化而形成一个尽情欣赏的机会,也是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在一年艰苦生活节奏中能获得松弛一下的机会,还是老百姓以毛皮、牛马换取青稞、谷豆以及其他外来货物而从事大规模经济活动的机会。所以在公开大会期间,蒙藏民族和商贾是不远数百里麋集于寺院附近,进行贸易。相当于汉地的庙会和物资交流的集市。七个公开大会中以正月和七月两会规模为最大,甘南藏区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主要经济贸易也是在这两个季节进行的。

在寺院僧侣生活与宗教人物研究方面,有黄明信的《拉卜楞寺的喇嘛生活》《康导月刊》1945年第6卷第2、3、4期)、李安宅的《从拉卜楞寺的护法神看佛教的象征主义》(《边政公论》1944年创刊号)和黄子翼的《嘉木样呼图克图》(《边疆通讯》1944年第2卷第4期)。其中《拉卜楞寺的喇嘛生活》主要介绍入寺为僧的人,从择拜师傅、学习经典、辩证经典到获得“格西”(善知识)学位这一全部过程的情况。一个僧人要完成这个全过程需要几十年时间,而且要求极为严格,所以绝大多数僧人终生也难取得“格西”学位。要取得“格西”,除了有学问之外,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财力作后盾。文章说,要取得一个“多仁巴”(在西藏称作“拉仁巴”)学位,需要四五百元白洋的用费。另外,该文对在拉卜楞地区把“喇嘛”(实指一般僧人)呼为“阿喀”的原因,作了有趣的考证,认为喇嘛自小出家,在寺中自然需要一个年长的人照管,这照管者普通多是他的伯叔之属。藏语呼伯叔为“阿喀”,于是阿喀就成了照管人的代名词。同时,他对于寺内一切年长的喇嘛,也都叫“阿喀”。于是“阿喀”遂成了一个对喇嘛的尊称。这种考证与分析是合乎当地的实际情况,是有道理的。《嘉木样呼图克图》则介绍了拉卜楞寺寺主嘉木样一世到五世的生平事迹。

另外,1947年第五世嘉木样活佛圆寂,由治丧委员会将散见在当时各报刊上有关拉卜楞寺的文章以及高僧撰写的文章,整理汇编成《辅国阐化正觉禅师第五世嘉木样呼图克图纪念集》。《纪念集》基本上概括了拉卜楞寺历史情况和寺内组织以及辖区属寺等情况,可以说是一本比较全面、完整的资料。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一本拉卜楞寺简史、概况的结合。美中不足之处,是略而不详。

以上是从抗日战争爆发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即从1938年到1948年之间,甘肃研究藏传佛教的基本情况,也可以说是甘肃藏传佛教研究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研究工作特点是:以个人研究为主,没有形成集体力量;研究者有的是克服各种困难,深入到甘南藏区,住在藏民中间,进行实际考察和调查研究而取得的成果,如李安宅、于式玉即是。有的是干脆到寺院当了喇嘛,和僧人在一起生活,对藏传佛教进行研究而得成果的,如黄明信。

二、甘肃藏传佛教研究的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极为重视民族、宗教工作。1950年在兰州成立了我国第一所民族学院,培养了一批藏语文工作者。60年代初,又成立了甘肃省民族研究所,集中了一批研究人员。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中央民委曾组织民族工作者和研究人员以及中央和西北两所民族学院的部分大学生深入到民族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收集和积累了大量历史的和现实的资料。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关于藏传佛教的研究工作进展不大。“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以及“文化大革命”的10年,共计27年,这一较长的时间内,几乎没有见到这方面的研究文章和著作问世。

“文化大革命”后,被撤销的西北民族学院和甘肃省民族研究所先后恢复,遣散了的人员大都相继重新归队。新的形势鼓舞了教学与科研人员,他们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再次深入藏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藏传佛教。西北民族学院的丁汉儒、温华、唐景福和孙尔康等4人在学校党委支持下,于1977年春开始到甘南、青海黄南、四川的德格、甘孜和西藏自治区进行考察,历时10个月。他们一边实地考察,一边收集资料,编著了《喇嘛教源流及社会影响》一书,开始了甘肃藏传佛教研究的第二阶段。次年,他们4人又参加了由任继愈主编的《宗教词典》佛教部分中藏传佛教教义、教派、寺院组织、宗教人物、经籍文书、菩萨诸天等词目的撰稿工作。1981年12月,随着《宗教词典》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发行,“藏传佛教”这一名称,也随之被人们所接受。“喇嘛教”的称呼随即不再或少使用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藏传佛教研究在甘肃全面开展起来,并取得了可喜成果。

(一)藏传佛教源流及其形成的特点研究

丁汉儒等编著的《喇嘛教源流及社会影响》一书,是甘肃研究藏传佛教的第一部专著。1978年8月,由西北民族学院和甘肃省宗教学会铅印内部发行(按:该书经过修订后,于1991年2月由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影响颇广。该书的特点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对藏传佛教的产生和发展以及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传播,“政教合一”制度和其寺院的僧伽组织、活佛转世制度、寺院经济、思想文化、经法教育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藏传佛教等方面都作了概要而全面系统的叙述。不足之处是,显得深度不够。王尧的《吐蕃佛教述略》(《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2期)是根据藏文史籍《布顿佛教史》(1322年成书)、《红史》(1346年成书)、《贤者喜宴》(1564年成书)、五世达赖著的《西藏王臣史》(1643年成书)和甘肃敦煌时期写经材料,对佛教传入西藏的历史与吐蕃时期译经、度僧、建寺、佛教与藏族原始宗教苯教的斗争以及藏传佛教建立过程中的“顿渐之争”(主要介绍甘肃敦煌汉族僧人摩呵衍及其追随者与印度僧人莲花戒和他的门徒在西藏的一场公开辩论,结果敦煌汉僧摩呵衍败,返回内地的过程)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认为吐蕃佛教建立于藏王赤松德赞执政时期,即公元8世纪60年代。唐景福、温华的《喇嘛教》(《百科知识》1981年第8期),对喇嘛教(即藏传佛教)的形成及其主要派别创建的历史和特点,作了较全面的介绍,富有很强的知识性。丁汉儒、温华、唐景福合著论文《喇嘛教形成的特点问题》(《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2期),从四个方面对佛教传入我国西藏后发展和形成喇嘛教的特点作了分析,论述了佛教与苯教互相斗争融合并逐渐演化为喇嘛教的过程;密宗在藏区所以得到传播崇信的社会原因;活佛转世制和政教合一制的产生发展过程及其社会意义。对喇嘛教的名称、密教的传播、活佛转世和西藏原始信仰的关系、政教合一等问题也都作了新的探讨。密教是9世纪初传入西藏的。当时西藏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快速成佛”的特点使密教容易被那些迫切希望摆脱极端困难、文化落后的群众所接受。佛教本来是禁欲主义者,无论大乘小乘都有“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等4条根本戒律。至于女性,则是被歧视的,平时不能随便入庙,即使出家也不能成佛。但密宗教却有些特别,讲究所谓“双修”,乃为“助道”;认为男女双修,“男是智慧,女是方便”,意即用巧取的方法快速成佛。他们除了供奉“佛母”、“明妃”、“欢喜金刚”等偶像,还专门讲述“双修仪轨”。按照这个所谓“双修仪轨”修持,既能满足现世享乐的欲望,又能进入来世享乐的佛国。总之,《喇嘛形成的特点问题》一文“言之有理,持之有故”(王点著《雍和宫的奥秘》中语,紫禁城出版社出版)。1984年6月,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任继愈、季羡林、蔡尚思等编著的《中国佛学论文集》和1985年3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宗教》两书都收录了该文。1989年10月,该文曾获国家民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二)藏传佛教教派的研究

有唐景福、温华撰写的《试论西藏佛教萨迦派的历史及其作用》(《世界宗教研究》1983年第3期),论述了藏传佛教萨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萨迦派得到元朝的支持以后在内地与西藏地方关系方面所起的作用;萨迦派在宗教上的特点和衍变;萨迦派在发展藏族文化上的贡献。其中主要论述了元太宗将西夏旧地和青甘藏区划给他的次子阔端作为份地,阔端驻凉州(今甘肃武威)后,于1244年派亲信大将多达那波和加曼二人入藏,邀请富学五车的萨迦派第四代祖师萨班·贡噶坚赞到凉州,商谈西藏归顺蒙古问题。萨班于1247年在凉州与阔端会晤,顺利议妥了西藏归顺蒙古的条件。萨班致公开信于西藏地方各僧俗首领,陈述利害,劝导归顺。从此,西藏地方正式归入祖国版图。该文在198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时,被选编入作为献礼的《西藏史研究论文选》一书中。还有唐景福撰的《喇嘛教噶举派的历史及其作用》(《西北史地》1985年第2期),论述了噶举派支派帕竹噶举派代萨迦派而统治地方时,西藏地方的社会生产发展的情况及其与明朝的关系。另外,唐景福、温华撰的《西藏佛教与汉地佛教关系浅谈》(《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3期),从宗教方面论述了西藏佛教与汉地佛教的亲密关系,从而证明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

(三)藏传佛教在甘肃两大寺院——拉卜楞寺和卓尼禅定寺的研究

在拉卜楞寺的创建问题上,有曲又新的《拉卜楞寺创建和发展情况述略》(《甘肃民族研究》1982年第3期)和他的《拉卜楞寺名称的由来及其权属辨疑》(《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4期),考证了“扎西奇”到“拉卜楞”一词的由来。关于拉卜楞寺的权属问题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属于青海和硕特部黄河南前首旗蒙古亲王说;一种是归今夏河县甘加乡的原卡加部落的卡加“洪保”(意为部落头人)说。曲又新通过有关资料的考证认为后一说是正确的,是合乎历史实际的。对拉卜楞寺和河南蒙古亲王间的关系方面,曲又新又撰《拉卜楞寺之根本檀越——黄河南蒙古亲王概说》(《甘肃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一文,较详细地论述了青海和硕特蒙古前首旗的历史和河南亲王的世系,以及他们与拉卜楞寺的关系。还有张庆有的《黄河南蒙古亲王岱青和硕齐与第一世嘉木样结盟考略》(《甘肃民族研究》1986年第1期),也探讨了和硕特蒙古部与拉卜楞寺创建者嘉木样一世间的关系。孙尔康的《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的发展》(《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79年创刊号),较详尽的论述了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的形成、发展和强化的全过程,以及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下的封建剥削和统治方式。尤其对第五世嘉木样时,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强化过程述说较详,对研究安多藏区近现代历史有一定参考价值。吴均的《论安多藏区的政教合一制统治》(《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认为安多藏区的政教合一制多由国家划拨地区、批准成立,或由中央一级的官员派人组织成立。樊保良的《论拉卜楞寺在历史上的作用》(《西北史地》1986年第3期)和姜法璞的《略谈拉卜楞寺在安多藏区的地位与影响》(《青海社会科学》1986年第1期)两文,用史料探讨了拉卜楞寺在西北藏区(即安多藏区)的历史地位。唐景福的《拉卜楞寺僧人学经制度与经济来源述略》(《藏族史论文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论述了拉卜楞寺僧人学经方法、次第、学位的获取以及该寺的经济来源问题。还有罗发西等4人编写的《拉卜楞寺概况》(甘肃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公开出版的一本研究拉卜楞寺的历史、寺内组织结构、僧人的学经制度等的综合性著作,特别是书中对该寺的著名高僧学者及其代表著作都作了扼要介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丹曲、马秉勋二人合写的《噶丹赛赤贡唐仓及三世贡唐仓丹贝仲美述略》(《甘肃民族研究》1986年第4期),着重介绍了这位藏族著名高僧——贡唐丹贝仲美的生平以及他的著述在藏族文学史上的地位。另外,曲又新发表在1983年第4期《甘肃民族研究》上的《拉卜楞地区三百年大事纪略》一文,较详尽的记述了自第一世嘉木样活佛诞生之日起到拉卜楞地区解放时止,300年内拉卜楞寺及其所辖教区内发生的一些波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历史事件,对于研究安多藏区藏传佛教史有一定的资料价值。

对卓尼禅定寺的研究方面。有杨茂森的《藏传佛教古刹——卓尼禅定寺》(《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2期)和《卓尼〈大藏经〉》(《青海社会科学》1986年第1期)两文,主要介绍了卓尼禅定寺建立的历史和刻印的《大藏经》,资料性较强。包寿南编的《甘肃藏族近百年大事纪略》中也附有介绍“卓尼禅定寺组织系统表及寺院历史沿革说明表”,对研究禅定寺也有其参考价值。

(四)藏传佛教藏文著述的翻译

有唐景福翻译的当代藏族著名学者东噶·洛桑赤烈著的《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一书,1984年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该书主要论述了自佛教传入西藏地方后,与藏族原始信仰苯教经过两个多世纪的斗争,两者互相吸收、融合,促使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藏传佛教的形成和诸教派的出现;在统治阶级扶植下,僧人参政,政教合一制度形成始末。取材广泛,内容丰富,并能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观点,道其原委,对研究藏传佛教发展史有重要参考价值。杨士宏译的《卓尼政教史》(西北民族学院民研所编印,内部发行),是摘译自拉卜楞寺第二世嘉木样活佛季美昂吾编的《丹珠尔》目录“如意宝胧img48”中有关卓尼部分史料,对研究卓尼版“大藏经”有一定参考价值。

(五)藏传佛教藏文典籍研究

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了《拉卜楞寺志》(1987年7月版)、《贡唐丹白卓美传》(1987年6月版)、《第二世嘉木样协巴·久美旺布传》(1990年2月版)、《章嘉若贝多吉传》(1989年11月版)、《第一世嘉木样传》(1987年6月版)和《卓尼丹珠尔目录》(1986年12月版)等,对研究藏传佛教提供了极大方便。

“文化大革命”后到1990年止,共14年时间,这一阶段甘肃关于藏传佛教的研究的特点是:涉及面广,有一定深度;个人研究与集体合作相结合;专业人员与业余爱好者相呼应,使整个研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目前,甘肃藏传佛教研究工作方兴未艾,朝着深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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