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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商业的兴起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市镇的重要性不仅是经济上的。在多瑙河上游、莱茵河、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许多市镇成了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帝国自由城市,每座多少具有小共和国性质的城市除对远方的常常不起作用的皇帝表示效忠外,不再效忠于任何人。在西部,虽然城镇也建立起来,但城乡关系较为平稳,市镇被并入国王领导的新兴的民族范围的君主国中。这种团结最显著的迹象就是建起了把许多城市围在里面的城墙。

我们已经了解了古代城市是怎样衰落的。在 9 世纪和 10 世纪,除极个别的例外,西欧没有一座城市幸存下来。到处都可看到人群聚居在大主教、大伯爵或国王的总部四周,然而,却没有商业中心,也没有商人阶级。纺织、金属制造、马具制造等简单的手工艺都是在各个采邑里自行进行的。偶尔会出现个把行商,依靠驴子长途贩运所能采购的较为贵重的货物,如东方丝绸和某些香料,向富人兜售。在这些早期商人中,犹太人往往占有重要地位,因为他们的足迹遍及拜占庭、阿拉伯世界以及西方各地,从而提供一条交通线,那时在各地中海文化国家中这样的交通线是为数不多的。

长途贸易长途贸易首先得到发展。约在公元 570 年左右,逃避入侵者难民在威尼斯各岛定居时,威尼斯城就已经形成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威尼斯人把东方的货物运到亚得里亚海,出售给来自中欧的商人。在北部的佛兰德,即现在的比利时,呢绒制造业得到发展。由于特殊的环境和毛纺工人的熟练技艺,佛兰德各种毛织品质地精良,举世无匹,别处无法复制。东方的货物除非通过威尼斯人或热那亚人和比萨人之手,也无法获得。这些货物本地不可能生产,但不管在哪儿,人们只要知道有这样的货物,就竞相争购。于是,商人日益增多,他们到处推销这些货物。货币重新出现,流通领域日益广阔。这些货币从哪里来的还不太清楚,因为直到中世纪末,金银的开采还十分稀罕。商人在那些荒冷的、可怕的罗马城墙里面,或在领主和牧师的宅邸附近,开始建造永久性的商业据点,领主或教士的众多随从成为他们的顾客。工匠从人口过剩的采邑迁徙到这些正在成长的中心地区,生产领主或商人需要购买的商品。这一进程一旦开始,就像滚雪球似的向前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在这种聚居地区定居下来,他们就越发需要乡村提供食物,而工匠越来越多地离开村庄,村民、领主和农奴也就越加需要从城市获得衣服、简单的工具和用品。这样,繁荣的地方贸易就发展起来了。

市镇的成长到 1100 年或稍后一些,从波罗的海到意大利,从英格兰往东远至波希米亚,整个欧洲都出现了这种中心地区。通常,每隔 20 或 30 英里就有一个中心市镇。最小的市镇仅有几百居民,较大的市镇则有两三千居民,有的还更多些。每个市镇与其邻近的乡村进行地方性的交易,向本地顾客供应远地的货物。市镇的重要性不仅是经济上的。从“市镇”这个词的完整的意义上看,它之所以成为“市镇”,在于取得了政治权利。

住在市镇的商人和工匠绝不希望像村民那样依旧从属于邻近的封建领主。在最坏的情况下,就是封建领主把商人视为拥有现款的方便财源,有可能在路上拦阻商人,抢劫他们的骡队,征收过河税,或借口提供“保护”而勒索现金。在最好的情况下,本意良好的封建领主也不会管理商人的事务,因为封建法和习惯法并不了解商业问题。商人们在商业活动过程中发展出了一种他们自己的“商业习惯法”,以处理货币与货币交换、债务与破产、契约、发票提货单等事务。他们希望拥有自己的手段去追捕盗贼、债务潜逃犯或奸商。因而,他们力求使自己的法律、法庭、法官和地方行政官员能够得到承认。他们也希望管理他们自己的城镇,免去向附近的贵族交纳税金。

1100 年左右,拉丁基督教世界各地的新市镇都在为摆脱封建主义的包围和将本身建成为小自治共和国而斗争。在许多大市镇麇集的地方,如在高度市镇化的商路的干线沿途,在北意大利,在多瑙河上游和莱茵河流域,在佛兰德以及波罗的海沿岸,这些市镇都使自己获得了最充分的自由。威尼斯、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和米兰实际上都已成为独立的城邦,各自管辖着它们周围的一大片乡村。佛兰德的布鲁日、肯特这样的市镇,在本地区都占有支配地位。在多瑙河上游、莱茵河、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许多市镇成了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帝国自由城市,每座多少具有小共和国性质的城市除对远方的常常不起作用的皇帝表示效忠外,不再效忠于任何人。纽伦堡、法兰克福、奥格斯堡、斯特拉斯堡、汉堡和吕贝克就是这种类型的自由城市。法兰西和英格兰的市镇在 12 世纪尚不够强大,只获得较小程度的独立,但它们也从国王那里接受了自由特许状。市镇通过这些特许状确保有权拥有自己的市政机构和官员、自己的法院和法律,并可用向国王交纳税金的办法来代替通常的封建义务。

各市镇经常组成联盟或城市同盟,联合各种力量镇压土匪和海盗,或者对付野心勃勃的君主和掠夺成性的贵族。这些联盟中最负盛名的是汉萨同盟,主要是由德意志各市镇组成,在它的领导下进行过多次战争,直到 1300 年始终控制着北海和波罗的海的商业。各市镇组成政治联盟或在战争与外交中独立行动的类似倾向,在英格兰、法兰西和西班牙却遭到了国王的镇压。

在中世纪,意大利、德意志和尼德兰在商业上比大西洋各国更为发达,市镇生活也更为集中,这种情况可能是妨碍在现代早期政治统一的诸多因素中的一个。在 1860 年或 1870 年以前,这个地区没有建立过民族范畴的国家。在西部,虽然城镇也建立起来,但城乡关系较为平稳,市镇被并入国王领导的新兴的民族范围的君主国中。中欧与西欧的这种区别后来决定了现代史的全部进程。

团体特许权市镇所赢得的特许权是团体特许权。每个市镇都是一个集体,市民并不拥有个人的权利,他所享有的只是作为一个特定市镇的居民才能获得的那些权利。这些权利中就有人身自由权;市民不能成为农奴;在市镇居住一年以上的逃亡农奴,一般应被认为是获得了自由。但是,没有一个市民需要现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世界仍然太不安定,个人难以单独活动,民众需要共同参加一个严密组织,用各种规则和制约来保护自己。这种团结最显著的迹象就是建起了把许多城市围在里面的城墙。混乱时期的民众关心的是他们自身的防御。由于市镇的发展,他们也逐渐向外建筑新的城墙。今天,在巴黎和科隆,人们仍然可以看到 10—13 世纪期间所使用过的各种城墙的遗迹。

经济上的团结日益重要。市镇要求邻近的农民只能在市镇市场上出售食物,这样,他们就可以保障自己的食物供应,对付其他城市的竞争。他们也会禁止在农村进行某些贸易,而迫使农民到城镇购买物品,以保障城镇工匠的职业和生计。各市镇对其他城镇运进的货物征收关税或捐税,或者对外来做买卖的商人征收特别税金。在意大利和德意志,他们通常铸造自己的货币,典型的市镇还固定各种货币兑换的比率。简而言之,中世纪的市镇在最自由的时期,都在本地奉行相类似的保护主义和排外主义政策,后来在现代时期,各个民族政府一般也都奉行这种政策。

行会在每个市镇内部,商人和工匠组成各自的联合会或“行会”,“行东”对他们的事务进行集体监督。商人组成商人行会;石匠、木匠、理发匠、染色匠、金匠、铜匠、织工、制帽工、成衣匠、鞋匠、食品杂货商、药剂师等等组成他们各自的行会。行会为公众服务,规定产品要由信誉可靠而又手艺熟练的工人制作,以免人们吃亏上当,如所得的服装是以次充好的,理发的手艺是笨拙的,药物是有毒的,房屋是歪斜易损的,等等。行会还规定职业教育的方法,为青年人选定职业。妇女可以从事买卖并参加行会;她们在一些服装行会中人数特别多,但她们仍然被排除于一些社会活动之外。她们没有获得男人们通过行会等级制升职的特殊政治权利。想学手艺的典型的培养方法是:少年去拜某行东为师,当学徒,跟他一起生活几年(一般为七年),全部膳宿费用由东家负责。满师后他就成为工匠,即一个合格的并得到承认的工匠,他可以为任何行东工作,领取固定工资。许多工匠,尤其是在中世纪晚期,只能做一辈子工匠。行会制也能使某些工匠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一个年青人如果走运,他自己还可成为行东,开作坊、雇工匠和收学徒。只要城市继续发展,少年便有机会使自己成为行东。但早在 1300 年时,许多行会就逐步冻结,行东们对接纳新人入会变得越来越谨慎小心了。寡妇通常可以从事她丈夫的买卖和手工制作,但妇女几乎不可能成为行东。总之,从一开始,保护会员就是行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行东集会在一起规定产品的质量,以保障自己的声誉。他们在自己人当中分配活计,确定学徒期限和付给工匠的工资数额以及货物出售的价格。他们还采取集体的措施对抗或排除附近市镇同行的竞争。

中世纪城镇的手工艺和贸易是由行会控制的,行会的标志传达它们工作的性质。此图案中的羊代表佛罗伦萨羊毛行会。(Alinari/Art Resource, NY)

无论是市镇内人与人之间,还是城乡之间,或市镇与市镇之间,中世纪经济上的风尚就是防止竞争,闯荡、冒险、投机,统统都不需要。几乎没有人认为,为金钱利润干活是正当的。有这样想法的寥寥可数的巨商大贾与许多地区有着贸易来往,但是他们无论到何处都遭到怀疑,不为人所信任。

市镇和农奴制的衰亡市镇虽在多方面力图使农民的利益从属于自己,但对农村仍具有一种解放性质的影响。庄稼人迁入市镇就可以摆脱农奴的身份。不过,市镇的影响至为广泛,远远超出那些能够成为市镇居民的数量较少的一部分人的范围。市镇的发展要求增加食物的供应。领主开始开垦新的土地。整个西欧着手开发国内边疆地区。以前的村庄彼此被大片黑黝黝的无路可通的森林所分隔,狼群在民间传说中的土地神、小精灵和仙女的庇护之下,在森林中恣意漫游。此时,带着斧子的开拓者来到这些古老森林里开垦农田和建造村落。由于领主的农奴并非奴隶,不能随意令其迁徙,所以通常监督辟地造村工作的领主就提出比较自由的条件来吸引农民移居新土地。在距离几个小时路程的邻近村庄的居民享有自由时,旧村庄的领主就难以控制住自己的处于农奴地位的臣民了。而且,农民现在已经可以去市镇出售农产品而获得少量货币了。领主此时很需要货币,因为市镇正在生产越来越多的只有货币才能购买的商品。农民每年向领主交纳定额货币,连续若干年,以换得个人的自由身份和拥有自己的土地,这在当时已成为很平常的事情。农奴制早在 12 世纪就开始在法兰西北部和英格兰南部消失,到 15 世纪,在大部分西欧地区也相继消失了。农民此时从法律上说可以自由迁徙。但是,采邑组织继续存在,农民还必须向领主交纳税金,仍然受着领主的合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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