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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教育内在目的有关怪象之辨析

时间:2022-05-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教育内在目的有关怪象之辨析三、与教育内在目的有关怪象之辨析我国因传统的惯性,教育目的的取向上仍然偏重外在目的,而内在目的仅仅限于理论的表述,实践中鲜有足够的重视。反观现存教育中,外在教育目的依然独领风骚,学校的培养目标大同小异,而教师的教育目的更鲜有人提及。这种相互矛盾的怪象,反映出我国教育内在目的被无端漠视而外在目的占据主流的状况。有的人认为教育的发展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对此只有不断探索。

与教育内在目的有关怪象之辨析

三、与教育内在目的有关怪象之辨析

我国因传统的惯性,教育目的的取向上仍然偏重外在目的,而内在目的仅仅限于理论的表述,实践中鲜有足够的重视。理论界所倡导的个性发展及与之相关的创新品质的培养虽不乏新意,但对于许多年来积淀已久的偏向,也是无能为力的。反观现存教育中,外在教育目的依然独领风骚,学校的培养目标大同小异,而教师的教育目的更鲜有人提及。教育目的应在其活动中去寻找而不应由外部去强加,外在目的只有在转化为内在目的后,教育才能由他为转向自为。否则教育只能是一种附属物,其独立性之实现会遥遥无期。下面所列举的怪象就与对教育内在目的的漠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怪象之一:中小学生负担过重是多年来的积弊,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减负,但这一举措并没有取得较为圆满的结果。笔者亲闻许多家长并不同意减负,甚至一些教师也持反对态度。他们深知减负固然可以发展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和能力,但却担忧学生学习时间没有保证,成绩会下降。而对以升学率为教学目标的学校而言,减负无疑口惠而实不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难道家长不希望孩子轻轻松松学习,形成较为广泛的兴趣,培养更完美的素质吗?难道教师不希望学生生动活泼、在学习期间能充分发挥潜能而不偏于狭隘的知识传授吗?这种相互矛盾的怪象,反映出我国教育内在目的被无端漠视而外在目的占据主流的状况。可以设想,如果教育中少一些强加的外在目的,多一些教育自身的内在目的,减负所凸显的矛盾便不会如此强烈,这种矛盾的心态也不会出现。这很能启发人的遐想:为什么被家长和教师认可的教育目的经国家认同并采取措施实现之,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心理认同呢?为什么减负善意的出发点却遭到社会的抵制呢?

怪象之二:见之于报刊的许多评论指出,现在的大学生因为从小习惯于考试的压力而学习,一旦进入大学考试的压力相对减少,自主性学习机会增多,这些一路滚打摸爬冲进围城的学子竟不知所措,陷入无尽的混乱之中,茫茫然悠哉卒岁。这种现象与中小学阶段对外在目的趋之若鹜有极大关系,读了十多年书并没有领会学习的真正内涵,所有的学习动力都是靠外部所激发的,而学习的主动性更湮没在日复一日外在目的的驱使下,结果面对优秀的文艺作品漠然相对,对充满人类智慧和理性的科学作品没有持之以恒的求索兴趣,有的只是对分数消长的悲喜交加。外在目的的强化已严重扭曲了教育的发展方向,导致当代教育中一系列恶性循环陈陈相因的怪圈。

怪象之三:笔者曾与一些中小学教师商讨过现在中小学的德育华而不实的怪象之根源。教育第一线的教师反映,德育之难远远超出人们想象。理论上的说教并不能抵制鲜活的社会生活对学生道德的影响。学生并没有从内心深处领悟到真善美在人生中的价值,更没有形成一定的道德习惯。一些极表面的情感波动往往是外在的原因采取强势注入的,比如出于捍卫尊严、考试等的需要。一旦这些外部的压力消失,学生便失去了信仰混同常人。尤其现代科技的发展,网络虚拟世界正一日日吞噬着维系人类的日常生活世界,学生在学校中五天所接受的品德熏陶在两天双休日会被杂乱的生活环境所诱发的不良思想击得体无完肤,有时甚至会莫名其妙地沾染许多坏思想。总之,学生的德育总是处在“亏损”状态,学生道德呈现整体滑坡趋势,真正的人性教育已无处可觅了。产生这种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德育过程中学生总是被动地接受一筐筐称之为“美德”的东西。品德之提升,对真理、完美人格的追求是人之天性,应在宽松的氛围中使学生掌握道德的知识并渐次内化成为自己人格中最具魅力的组成部分。还应唤醒学生对生活中美好事物的执著追求,即把德育目标化为内在目的,德育才可能取得实效。然而这一转化又涉及许多的因素,决非一朝一夕能奏效,但在品德教育中少一些外部强加的、脱离学生实际的目标,多一些对学生天性中美德的诱发,不失为无奈中的一种选择。

对这种奇怪的“中国教育现象”,论者多从文化的角度,最终落脚点在考试的弊端上。有的人认为教育的发展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对此只有不断探索。这些解析不无道理。但我国现阶段没有外在目的向内在目的转化的中间环节,要么国家一统,要么个性张扬。如同钟摆总在两个极端之间摆来摆去,缺乏在中间停留的契机。在我看来,研究教育的内在目的不能仅仅限于考察其存在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发现制约我国现阶段教育内在目的实现的因素,以找到内在目的与外在目的在教育实践中的融合点。这不仅是教育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因为“一个只热衷于手段,而不考虑这些手段所带来的终极目的的社会是非理性的”

注释:

①②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8、9页。

③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3页。

④⑥杜威著,王承绪译:《民主主义与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13、114页。

⑤沛西·能著,王承绪、赵瑞瑛译:《教育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⑦约翰·怀特著,李永宏等译:《再论教育目的》,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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