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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公民社会控制问题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与公民社会控制问题[美]玛乔丽·C.米勒在本文中,我将从一种女权运动的观点,讨论公民社会概念联系技术变化引起的诸种问题。其论点是,技术领域中的决策具有专业化性质,故不再属于公民社会中的事务,而是政府事务的一个专门部分。我认为此种富有成果的远见产生于一种对技术和公民社会的女权主义的领悟。技术的等级制以不同的方式服务于社会有机体的物质需要,其物质后果也极为不同。
技术与公民社会控制问题_都市社会学

技术与公民社会控制问题

[美]玛乔丽·C.米勒

在本文中,我将从一种女权运动的观点,讨论公民社会概念联系技术变化引起的诸种问题。我尤为关心的论题是,一个社会如何可能及应该怎样构造其适应技术变化的决策过程。

首先我必须明确提出技术变化完全受制于“决策”。对此大加怀疑的观点有两种。第一种,如雅克·埃吕尔(Jacques Ellul)所持之立场,强调技术的自发性。[1]如果技术本身内在的各种力量可以决定技术变化的方向、速度及条件,讨论技术决策之为公民社会的一项管理职能云云显系不得要领。不论结果好坏,技术必将持续设计它自己的未来。在此过程中,它似也将设计公民社会的未来。事实上它逐渐将公民社会的各种活动模式简化成单一的理性机器的模式。沿此路数,公民也逐渐将不可避免地被设计成仅在适应于不断更新的机器的要求。在这里,机器不只指有形器物,更主要指工具性的各种技术。它不断扩张,汲汲于效率;至于效率又为了什么,这一目的问题却无人追问,似乎并不存在。

否认公众决定技术发展之正当性的第二种观点,并非怀疑此种决定全无根据(这正是埃吕尔的论点),而是指其根据不当。这一观点出自两个不同来源。一是个人权利的保守的辩士。他们信奉梭罗(Thoreauvian)的观点: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他们认为,正是众多分散的个人和公司,技术的最终使用者和开发者,他们个别的和未经事先商量的种种抉择将(并且必定)共同决定技术所取的方向。是市场的“无形的手”,而非公民社会的有意识的和公共的活动,才是决定我们通常称之为技术者的最佳场所。[2]来源之二究其实质为一种专家治国论。其论点是,技术领域中的决策具有专业化性质,故不再属于公民社会中的事务,而是政府事务的一个专门部分。它鼓吹将对技术的指导和控制置于训练有素的技术专家手中,置于拥有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专业群体中。[3]

这些论点全都损害了公民社会指导其技术的未来的合法权力。我将提出我的辩驳。但我并不认为驳倒上述论点即为真正的挑战。真正的挑战在于开出一条富有活力和远见的道路。惟其如此,方令我们相信致力于这样一条道路是值得为之奋勉趋赴的。悲观论者将技术的非人化和毁灭性的进步,视为一种自发过程的产物。我们必须能够提出一种与之迥别的选择。我们必须能够构想对技术的这样一种控制:它将增加人类的繁荣,而不是加剧对人的压抑和非人化。最后我们必须能够构想一个尊重智慧的各种形式的公民社会,它能超越囿于专家一孔之见的褊狭的理性机器模式,以更宽广的视野理解技术取向的模式。没有这样的远见,我确信我们注定将听任公民社会屈从于技术——以机械的图景改造社会的技术——的肆意扩张。我们需要这样一种远见。我认为此种富有成果的远见产生于一种对技术和公民社会的女权主义的领悟。

对技术自发论的辩驳

我想从三个方面反驳技术自发论。第一,它无视权力的存在;第二,它无视对技术进行明显控制的事实;第三,采用詹姆士的一种论证:[4]自发论归根到底是一种自证预言,你若确信它错了,你就能证伪它。如果我们反对自发论,我们不会有任何损失,因而支持它看来反倒十分愚蠢。自发论的真实性仅在未来才可能变得明显,而这个未来我们至少可以努力避免的。我们的努力若失败,那么我们错了——但如果我们不作尝试,自发论就证实了自己。若我们能通过我们的行动证伪它,为什么还要把它当作真理来接受呢?

让我逐点展开讨论。第一,权力问题。支持技术自发论的观点,从埃吕尔明白有力的表述,到海德格尔的喻示性概念“框架作用”,[5]到温(Winne)更加有限的诉求,[6]都未将技术发展的取向清楚地规定为旨在服务于特殊的利益、阶级或集团。其观点似在暗示技术对所有人皆一视同仁。事实并非如此。技术使我们某些人有所得,而使另一些人有所失。随着技术和机器的进步,某些人日益位高权重,另一些人则更见无权。我们身处的自然界在变,我们在变,我们的社会也在变;但并非我们所有人都以同一方式和程度在变,变化带给我们各人的影响也决不平等。当然,人们可以争辩道,自然力量正是这样起作用的。火山、地震和海啸给人们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但对我们所有人来说地壳运动都是自发的,不为我们的意志所控制。单单不平等的事实尚不能动摇“自发论”。但是,变化的方向偏爱先已受益者,使之锦上添花,这一事实足可动摇“自发论”。影响的不平等并不是杂乱的,它有累积的力量,它有方向。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自然过程是有方向的。例如,进化就被看作是一种朝着复杂性和组织程度提高的方向的发展。但一种进化的地位概念不可与一种技术的地位概念等量齐观。有机体进化以占据一特定环境中它的每一个可能的生态“空间”,这适用于任何生存下来作为延续其种群生命的手段的有机体。技术也产生许多有待人们占据的“生态”地位,但这对每个人并非一视同仁。自然过程模式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技术产生等级制而非生态体系的事实。所谓进化的“等级制”云云完全是对生态和有机体多样性的男性中心论的误读。技术的等级制以不同的方式服务于社会有机体的物质需要,其物质后果也极为不同。技术等级制决不杂乱无章,它们确是为它们所服务的那些人所塑造、指导和控制的。

正是这种具体的控制使我们拒绝技术自发论。一些集团正在影响技术的发展。这样我们面对的问题就是:作为公民社会的成员,我们如何能重新指导技术发展,以服务于更广大公民的利益?我们如何可能、应该怎样和为了什么目的来扭转各种集团对技术的控制?

第二,我们来考察几个对技术进行控制的实例:美国铁路的衰落、美国核电工业的不景气以及“清水号”船和哈德逊河的故事。

美国铁路系统曾是世界上第一个横跨大洲的系统,其长度和技术的先进都居世界之最。它是美国技术威力的象征,是推动疆域拓展,全国货物、服务和资讯分配传布,以及美国工业和国民财富迅速增长的一支至关重要的力量。今天它已差不多落到依靠政府巨额补贴而苟延残喘的地步,随时有彻底破产的危险。取而代之的是公路系统,美国因此转而依赖卡车和轿车。但这些工具对于运送大量货物和人员效率不高,还导致了郊区的扩张、疏离的生活方式,空气污染城市交通拥挤等后果。这些变化并非市场和技术本身发展的结果,而是在汽车工业和卡车公司影响下产生的立法政策的结果。大笔补贴注入公路,竞价的好处给了卡车业,公共交通未得到应有的发展和支持,使其不能在同一水平线上与私人汽车一竞高低。美国铁路经历的并非一种自然死亡,它死于决策。其他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汽车在巴黎的公共交通系统以及欧洲的铁路运输系统中有着真正的竞争。不同的社会条件和不同的社会政策导致不同的技术发展。

核电工业的不景气提供了技术发展反映社会压力的另一个例子,尽管这个例子并不那么单纯。核电是作为一种极其便宜的能源提供给美国公众的。与化石燃料不同,核电清洁,没有污染。然而,由一些活动家组成的团体,对核电工业的发展施加了强大的压力。结果,为了符合安全标准和环保法规,应付当地居民的诉求,加上工厂设计和运行中的各种差错,终使核能发电很少(甚至没有)竞争力。而核废料确实是一个主要的环境问题,这在世界任何地方都难以获得令人满意的解决。故至少在美国,许多年来没有批准过新的核电厂,现今也无核电厂在筹建中。虽然喜欢威力更大和更集中的能源倾向尚未完全过时,但至少也已受到怀疑。现在有待着手的工作是如何更有效地利用能源,并鼓励人们改变其对能源消费的态度。

随着用电量的剧增和核电系统的改善,核电重新占据美国电力生产的中心地位的可能性仍是存在的。但现今人们尚在不惜时日地争论环境、安全和资源问题,核电产业难免步履维艰,困难重重。决定这种结果的,并非什么纯粹的、不知名的“条件”,也不单纯是技术本身的结构问题,确切地说,利益集团运用其政治能量影响了有关技术的决策,从而规定了技术所取的方向。

第三个例子讲的是一条名为“清水号”的单桅小船的故事。在乡村歌手皮特·西格(Pete Seeger)的率领下,“清水号”载了一批自愿者在污染严重的哈德逊河上来回游弋许多年,目的是唤起公众的意识,迫使立法机构采取措施,清洁河水。在七八十年代敏感的气氛中,环保机构和纽约州许多机构得以通过并执行保护和清洁河水的法令。河水开始变得清洁、安全,一度还能养鱼。在现今美国的政治气候中,似不再可能对排污者加以控制。可能以为我们身不由己地受迫于技术的威力,但很清楚正是政治意志造成了区别。

我分析了技术自发论,并提供了反驳的例子。这样,基于其所效力的权力以及基于那些明显的反例,技术自发论已受到诘难。不过,也许人们仍会争辩,以上的例子不过是个别情况,不能改变技术以不可抗拒的逻辑来按其自己的形象改造人。我在最后的讨论中要采用詹姆士的一个论证:他关于“信仰的意志”之合法性的论证。这一论证使我相信,即使不能控制技术,至少能够塑造和限制它的发展,规定其发展速度。

詹姆士将某些选择定义为灵活的、重大的和被迫的选择。[7]詹姆士认为这类选择必须基于某种生活才能决定。詹姆士本人运用这一方法自由地决定相信自由意志。我在这里要辩论的是,支持一种技术观是自发的或非自发的决定,正是一种灵活的、重大的和被迫的决定。它是被迫的,因为必须在两者中选择其一,如果技术真是自发的,那便无一事可做;不然,我们必须决定做什么和怎样做。它是重大的,因为很清楚,技术所取的方向将是我们所取的方向。它也是灵活的决定,因为再确定的因素也不能确定当下我们的决定。我们总可以自由地作出选择。

我认为,选择悲观主义的技术自发论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导致我们的环境、我们的工作及我们本身的日益退化。但即使是轻度悲观的自发论——即认为技术会逐步解决它所产生的问题,从而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产生一种与人创造和维持的环境更加均衡的关系,将提供最多的闲暇和最轻松的工作——仍然是一幅关于人在技术结构中地位的可怕图景。虽然工作可减至最少,但它也在不断异化,闲暇将日益受制于消费和组织的必要性。技术持续和必然的扩张将持续和必然地削弱那些过往向被视为我们人性核心的生命能力和多种面相:我们评判各种目标的能力,我们对我们建设性生命的创造性控制的能力,我们在圆满、充实的经验中获致美感满足的能力,我们对一个并非我们自己制造的世界的深情的欣赏——面对宇宙的敬畏和感触自然的欢悦。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赞同某种控制是可能的观点,我们将努力实施那种控制,我们将重新肯定我们的人性和我们对超越手段的价值的承诺:抵抗被机器完全同化的努力本身是有助于我们的成功、通过选择对公民社会的承诺,而不是委弃于技术和效率,我们便选择我们自己为人的存在。

因此,反对自发性技术概念的第三个论证可以这样表述:这个概念被与之对立的行动所证伪。

关于公民社会控制技术之不正当的问题

关于这个观点,我们首先须考察一个论点,它试图将对技术的控制留给市场的无形的手。它强调,作出个人价值判断的个别消费者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可以指导公司政策朝向公众所希望的目标,因此,通过竞争和追逐最大的效益和控制,技术发展的方向便服从于公众所希望的目标。当公司业绩甚佳时,此论点颇有市场,公司获得利润,再投入经济活动则使每个人都获利。如果个人需要绿色或“自然产品”,就会有人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技术使消费者的需求更明确,而使公司的反应更有效。据说,技术就是持续地为提高效率的需求所重新定向的。由于效益受市场占有份额及雇员合作关系的影响,驱使公司热衷于取悦消费者和雇员。根据这一论点,非市场力量干预越少,满足社区的需要和不断提高技术效率之间的平衡便越容易建立起来。

但这种论点未曾考虑消费者的愿望和需求一定程度上会受操纵;个人短期的欲望与长期的个人和社会需要之间也会有冲突;以及雇员可能受到机器的强制、控制和取代。若无自觉的和积极的抵制,消费者和雇员当其消费时是不能或不愿按社区利益行事的。而当公司逐步发展为跨国企业时,他们便逐渐从社区抽身而走,进而削减其对社区的社会和环境需要的投入。技术变化影响及于工厂的四邻,他们也许既非雇员也非那家工厂产品的消费者。它影响远地居民,而他们与这家企业也许很少或根本没有关系(例如英国的酸雨污染了挪威的森林),或对他们与生产和消费过程联系的方式一无所知。技术变化也影响未来世代的人们,没有生产能力的人,以及处在经济体系边缘的人。由于所有这些原因,市场独自绝不能有效地控制技术,除非为了市场中最有权力者即大的跨国公司的利益。

那么,主张将控制技术的权力委诸经理、专家时观点又如何呢?主张只有一个训练有素的独立的专业群体才能掌握制定有关技术不断发展的明智、有效和可靠的决策所需的复杂因素和方法的说法又如何呢?这个群体并非传统上理解的“公民社会”。与其说它是一个政府——不论是代议制政府还是君主制或专制政府,毋宁说它只是一个有权决定手段(按与目标分离理解的手段)的集团。它关心的只是事实及关于实事的判断。同公司经理一样,技术治国精英被看作是那些能在某一位置上有效执行政策(董事会或政府政策)的人,因为他们理解有效决策及对技术体系复杂的改进过程实施任何一种可能控制所需的事实与程序。

上述观点的问题是将事实与价值相分离,并且未能认识到,专家治国精英也是以实现市民社会的某种目的来制定政策的,这同自发论模式毫无二致。专家精英本身即为技术的化身,其危险是压制智慧而非技术理性,导致平均划一、消灭多元性及对差异性的尊重,法典化并巩固机器的霸权。

一个有远见的公民社会

我曾强调公民社会对技术的某种控制既可能又正当。对我们来说,一种公民社会的概念仍有待发展,它要使我们能不断地重新评价我们藉以选择手段的各种目标。也就是说,我们面临的任务是提出一种社会生活的概念,它既不是使手段隶属于被认为是自我辩护的目的,也不是只关注手段而排除目的。我们需要一个手段——目的连续统一的完整概念。我们需要理解这样一个概念怎样体现在一种尊重多样性和多元价值的社会结构中。技术控制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构想一种社会决策结构的问题,这种结构基于个人间关系的非原子主义的观点上,即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历史及未来的关系的非原子主义观点。

理性决策的技术,即有关决策控制的技术发展,乃是对技术变化加以控制的管理观的一部分,诸如系统分析、成本—利润分析,风险—利润分析,以及其他体现结构决策的计算规则的模式,都是切题的、有意义的和有用的。但所有这些方法所规范的和所成就的只是短期的目标和功利主义的手段,却牺牲了对社会人的意义、目的及选择的长远的反思和重新评价。它们是丰赡繁复的公民社会概念沦为技术管理模式之过程的一部分。

一种可供选择的公民社会模式强调有关技术变化的决策乃是政治谈判而非技术过程。人们为了与他们自己、与他们的环境及他们的未来和解,彼此既会有联系,也会有不断的谈判斗争。这要求承认支配、约束、抵制和重建。这样一种关系模式强调连续性,也强调造成决策复杂多样、具体详尽的分立性。它坚持不断考究合理制定的决策,坚持抵抗机器的同化。

这种模式,因其必定是多元的,不能将公民社会置于单一的固定不变的实体中,不论是世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一个村庄。根据这一模式,公民社会必须被视为一种在分化的背景和多样化的关系中互相交织的地方性承诺的系统,它处在持续的变迁中。我们所属的社会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物质、政治和个性背景的社会,它由问题向问题变化,由个性向个性变化,由物质条件向物质条件变化,由场所向场所变化。公民社会因此是不断地产生着,它并不固定于一部宪法、法律结构或经济安排中。

在这样一个持续产生着的公民社会中,技术变化必须得到通过复杂的政治过程产生的决策的评估和指导,这包括运用理性决策手段的中央计划机构;市场的活跃竞争以及在对形形色色的和变迁中的社会集团的批判性反思中产生的敏锐的辩驳争论和谈判达成的政治指导。只有这样的互动模式可以说明不加控制的技术发展的种种危险:自然灾害、社会分裂和人类精神的异化。

在女权主义政治文献中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沟通模式。我将强调从反对派意识中产生的种种特征。反对派指那些坚持关注各种决策对于不同群体特别是对妇女的不同影响的人,那些超越强势集团认同的僵化模式、提出新的认知模式和评价模式的人,以及那些骨子里信奉多元论的人。[8]

首先,从女性受压迫状态产生的反对派意识已使女权主义者达到批判的和反抗的立场,此立场有助于承认公民社会中的反对派模式。简单的市场模式不能说明受压迫者的地位,不能理解通过既诘问决策结果也诘问决策过程而不断反抗压迫的必要性。第二,女权主义者瞄准技术变化对女性的特殊影响,不仅有助于确定变化的不同后果,而且还有助于确定变化的不断进程,从而能对技术变化的表面意义重新予以细微的分辨和定向。[9]这一特征意义重大,它促使我们始终注意对意义的分析,有助于推翻在评价技术变化的价值和影响时对纯数量资料的一味信赖。第三,女权主义者对传统认识论及其关于理性的种种假设的批评,对于构想我正在提倡的富有远见的公民社会中的新的认识方式和决策方式有着重大的作用。它也有助于展示认知中的探询、求证及共识建立的种种活动,它们不同于那些结构死板、技术手段先进的决策模式,后者实际上加强了关于技术具有“框架作用”的假设。[10]

第四点,即最后一点,女权主义政治思想的发展强调多元论与多样性的必要性之为男女平等思想意义的核心。这种对多样性的承诺,对既有忠诚又有个性的正在变化中的多元社区的承诺,对于本文中展开的公民社会的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这一概念拒绝任何单一的决策模式和任何铁板一块的公民社区概念。它坚持将技术作为一种增加一个繁荣世界中的人的繁荣的可调适的过程,既充分利用又加以合理的控制。

于 海 译

原刊《学术月刊》1996年第6期

玛乔丽·C.米勒(Marjorie C.Miller)博士是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帕切斯分校(SUNY Purchase)哲学系副教授。她作为富布赖特基金访问教授,曾任教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

【注释】

[1]Jacques Ellul:《技术的社会》,纽约:Alfred Knopf,Inc,1964。

[2]最新的例子,可阅读美国保守的共和党人金里奇(Newt Gingrich)和布坎南(Patrick Buchanan)等近期的言论。

[3]以如此直率方式表述这类观点并不多见,而“思想库”的决策模式大行其道,虽然常常冠以“咨询”的名义,仍可视为对这场将决定权委诸“专家”的运动的发展和声势的说明。

[4]我这里指的是詹姆士在《信仰的意志》中提出的论证。此文载John J.Mc Dermott编的《詹姆士文选》,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717—735页。

[5]海德格尔:《技术问题及其他论文》,纽约:Harper & Row,1977年版。

[6]Langdon Winner:《自发的技术》,剑桥:MIT Press,1977年版。

[7]《信仰的意志》,《詹姆士文选》,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718页。

[8]这里可引的著作很多,请尤为注意下列文献:Judith Butler和Joan W.Scott编的《女权主义政治观》,纽约:Routledge,1992年版;Seyla Benhabib和Dricilla Correll编的《批判理论的女权主义:论晚期资本主义中的性别政治学》,牛津:Bsil Blackwell,1987年版以及Louise M.Antony和Charloptte Witt编的《女权主义论理性与客观性》,Boulder:Westview Press,1993年版。

[9]参阅Joan Rothschild编的《女权主义的技术观》,纽约:Pergamon Press,1983年版。

[10]海德格尔:《技术问题及其他论文》,纽约:Hatper & Row,197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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