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新闻自由与社会控制

新闻自由与社会控制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对新闻自由进行有效的社会控制,才能保证新闻自由在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范围内得以实施。为了保证新闻自由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权者总是会采取一些宏观控制的手段,如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控制消息发布渠道等。由此可见,对新闻传媒业的经济控制是通过对产权所有权的控制、广告的控制来施加经济压力,进而影响相关新闻传播活动。

第四节 新闻自由与社会控制

新闻自由的属性特点决定了它与社会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新闻自由都处于社会大系统中,对新闻自由的社会控制就是必然的。只有对新闻自由进行有效的社会控制,才能保证新闻自由在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范围内得以实施。“新闻事业的社会控制,是指社会上的利益集团、思想观点、文化传统等对新闻事业所施加的影响,目的在于约束和限制新闻传播活动,最终使传播内容更符合施控者的利益。控制了新闻事业也就控制了新闻自由。”[26]

一、政治控制和阶级限制

无论是资产阶级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新闻自由的实现必然要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作为后盾,并且要维护国家和政党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常说,新闻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要在保证社会稳定和国家大局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新闻自由的最大化。美国学者在《大众传播学绪论》一书中也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实际上是一个在政府、财政支持人和宣传者之间寻求某种平衡的角色。

当新闻活动和国家利益、当权者利益发生冲突时,当权者必然要从大局出发,对新闻自由进行限制。西方国家曾就此指责我国限制新闻自由,而实际上在涉及其自身利益时,他们就会站在自己利益的立场上进行相关新闻报道,对于有损其国家形象和利益的报道横加限制。

为了保证新闻自由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权者总是会采取一些宏观控制的手段,如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控制消息发布渠道等。在法律控制方面,国家一般会通过新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新闻出版活动进行相关限制。如2001年国务院对1997年的《出版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后作了禁止规定,第二十六条对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和仇视、破坏民族团结或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等内容,都作了禁止规定。国家宪法的这些规定是为了建立一个正常有序的传播秩序,保证传播内容的积极向上和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防止滥用自由造成的一些负面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一些淫秽内容通过不法手段进行传播,严重危害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党和政府多次开展“打黄、扫非”活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传播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建立一些黄色网站,相关部门从保证网络传播环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这些不法网站予以取缔。这些实际都是运用有效的手段实施新闻控制。

二、经济压力

政治方面的控制是一种宏观的社会控制手段,而经济方面的控制则是一种微观和相对灵活的控制手段,由于经济上的压力,新闻自由的实现不得不受到牵制。

“通过向媒体提供自己需要的新闻稿、安排专家学者接受媒体提供自己需要的新闻稿、安排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公关公司背后已付了钱)、提供一群貌似中立的观众参与谈话节目以及通过制造和包装新闻事件等,老练的公关机构娴熟地按照它们所代表的商业和政治集团的利益塑造着舆论……为了拉住和吸引更多的大广告客户,报纸一般是不太愿意开罪这些大公司的。比如,一家每期刊登大量电脑广告的报纸,一般是不会发表不利于微软、英特尔、IBM、索尼等大公司的新闻的,因为那样势必会影响它们的广告收入。”[27]新闻媒体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单位,而是存在于政治、经济、文化融合为一体的社会总系统中,作为社会系统的一员,就必然会受到其他社会机构的影响。

随着新闻传媒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新闻传媒业在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支持。西方国家拥有巨额资金的垄断财团和企业,对新闻传媒业有着极大的控制权。报业在进行新闻传播活动时,要以不损害所属财团和企业的利益为前提,其新闻自由度的实现和客观公正的把握就必然要受到牵制。“美国新闻学者本·巴格迪坎在《传播媒介的垄断》一书中提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新闻节目被称为‘骆驼牌新闻大篷车’,这个新闻节目是由生产骆驼牌香烟的厂家出钱制作的,凡是背景里有“不准吸烟”字样的新闻片,都禁止播放。”[28]媒介要参与市场竞争,不能忽视经济资源作用的存在,如广告客户投放广告,为媒介提供资金资源等,广告收入是新闻传媒业经济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主就可以通过广告收入来控制新闻传媒业。美国学者梅尔文·L.德弗勒说过:“每年花在报纸广告上的90亿美元决定了报纸的内容和服务,这种内容和服务也只有这么一笔大得惊人的款项才能产生。”[29]由于本地经济资源的限制和对新闻活动的控制,我国媒体在进行本地监督时难度较大,往往只能通过异地方式进行一定的新闻舆论监督。如当广告主所在的企业发生了重要负面新闻后,他们可以施加经济方面的压力影响媒体的自主采编,控制其对该事件的报道力度和强度。由此可见,对新闻传媒业的经济控制是通过对产权所有权的控制、广告的控制来施加经济压力,进而影响相关新闻传播活动。

三、文化传统与“交流的无奈”

每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形成本民族独有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在其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往往影响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过程。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在其著作《菊花与刀——日本文化的诸模式》中着重分析了日本人的外部行为及深藏于行为之中的思考方法,即日本文化的诸模式。通过对日本人义务与人情、恩与责任、义务与义理的比较,考察了日本人的价值体系,从而得出日本文化是不同于欧美“罪恶感文化”的“耻辱感文化”的结论。而美国人则由于国家的进步,在思想上有一种自信的价值观。霍尔通过高语境和低语境的分析认为,亚洲人的交流方式常常比较隐晦、间接和含蓄,而西方人的交流方式常常比较直接和坦率。可见,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经过文化积累所形成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在某些时候,这些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也会影响新闻自由的实施。

在价值观的培养过程中,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民族尊严的维护促成人们将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新闻自由权利的实现建立在保护民族精神和民族尊严的基础上,特别是面对外来威胁的时候,民族精神和民族尊严会被放在首位。如一些伤害民族利益和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时,一个国家的新闻传媒总是会从深层次的价值观出发,自觉地维护民族尊严和民族利益,这个时候,所谓的新闻自由与之相比就比较无力了。

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传统习惯也是新闻自由社会控制的重要方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在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经历等方面必然存在差异,尊重各民族独特的风俗习惯同样适用于新闻传媒。对于一些不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和谐发展的新闻报道进行限制,维护正常的传播活动和社会秩序,新闻传播活动才能发挥稳定社会、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作用。

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国家的价值观的不同,对于同一件事情的理解也必然不同。彼得斯在《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曾说,交流是不可能的。他要人们放弃交流的幻想,断言:“我认为,今天的任务就是要放弃交流的梦想,同时又保留它激发出来的好处。我们说,把交流当做心灵共享的观点是行不通的。”“我们永远不可能像天使一样交流,这是一个悲惨的事实,但又是幸运的事实。”彼得斯研究的是交流的失败,他认为:“交流是两颗脑袋借精细无误的符号手段产生的接触。”显然,作者的观点过于悲观,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他也较明确地阐明了在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要达到交流效果的难度。既然跨文化交流的难度如此之大,进行新闻传播活动就必然会受到文化的限制,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畅通无阻的新闻自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