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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发放

时间:2022-10-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通过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能起到保护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通过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能起到保护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主要的防护措施,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而且穿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

10.4.1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不需国家认定,由企业自行发放给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穿戴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员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3)有关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员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对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员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10.4.2 常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代码》的规定,我国采取以人体防护部位划分的分类标准:

1)头部防护

目前,具备防护功能的装备主要有安全帽(或安全头盔)、防护头罩和工作帽三类。

(1)安全帽

安全帽能有效地防止和减轻操作人员在生产作业中遭受坠落物体或自坠落时对人体头部的伤害。安全帽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等部件组成。

使用注意:

①要选择与自己头型适合的安全帽,佩戴安全帽前,要仔细检查合格证、使用说明、使用期限,并调整帽衬尺寸,其顶端与帽壳内顶之间必须保持20~50 mm的空间。

②不能随意对安全帽进行拆卸或添加附件,以免影响其原有的防护性能;一定要将安全帽戴正、戴牢,不能晃动,要系紧下颚带,调节好后箍,以防安全帽脱落。

③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如果发现帽壳与帽衬有异常损伤、裂痕等现象,或帽衬与帽壳内顶之间水平垂直间距达不到标准要求,应当更换新的安全帽。

④安全帽不用时,需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不受日光的直射,这样才能确保在有效使用期内的防护功能不受影响。

⑤注意使用期限:玻璃钢安全帽一般不超过三年,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检验,符合安全要求才能继续使用,否则必须更换。

⑥安全帽只要受过一次强力的撞击,就无法再次有效吸收外力(有时尽管外表上看不到任何损伤,但是内部已经遭到损伤)不能继续使用。

(2)防护头罩

防御头和面部免受火焰、辐射热、腐蚀性烟雾、粉尘以及高低温恶劣气候的伤害的防护用品。防护头罩由头罩、面罩和披肩三部分组成。

①防护作用:

选用不同的材料制成的头罩,其防护作用不同,员工需要根据具体工作场合选用。

·用防水材料缝制、连接处密封的头罩有防湿和防雨水的作用。

·用喷涂铝的织品或经阻燃处理的织品制成头罩,其面罩用镀铝有机玻璃或金属丝织网,可防御辐射热和火焰。

·选用致密的纺织品制成的头罩,其面罩选用一般玻璃或有机玻璃制作,可防烟尘和风沙。

②使用注意:为了防御物体打击(撞击)头部,防护头罩可与安全帽连用。如果需要,头罩还可与各类有特殊作用的防护面罩、眼护具、呼吸护具和防护服联合使用。

(3)工作帽

工作帽,用于防御头发和头皮被有害物沾污或长发被卷入机件中,帽形有无檐和有檐两种。它以较致密的织品制做,重量轻,以能遮盖头部和毛发为原则;样式尽量简单,大小可以调节。如果工作场所可能遇到火花或热金属,护发帽应当用耐火的材料制做。

2)眼面部防护

可以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

(1)分类

按照对眼睛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风险,眼睛保护用品一般可以分为四类:

①安全眼镜:用于预防低能量的飞溅物,如金属碎渣等;但不能抵御尘埃,也不能抵御高能量的冲击。易于更换。

②安全护目镜:用于预防高能量的飞溅物和灰尘;在经过进一步处理后,也能抵御化学品及金属液滴。其缺点是内侧容易起雾,镜片易损,戴后视野受局限,不能保护整个面部,价格也较贵。在抵抗非离子辐射时,要另外加上过滤片。

③面罩:提供对整个面部的高能量飞溅的保护,同时加上各种过滤片后,可以处理各种类型的辐射。视野可能会受到限制。

④防护面罩:分为安全型和遮光型两种。a.安全型,防御固态或液态的有害物体,如钢化玻璃面罩;b.遮光型,防御有害辐射线,如电焊面罩、炉窑面置等。

(2)使用注意

·使用的眼镜和面罩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

·挑选、佩戴合适的眼镜和面罩,以防作业时脱落和晃动,影响使用效果。

·眼镜框架与脸部要吻合,避免侧面漏光。必要时应使用带有护眼罩或防侧光型眼镜。

·防止面罩、眼镜受潮、受压,以免变形损坏或漏光。电焊面罩应该具有绝缘性,以防触电

·使用面罩式护目镜作业时,累计8小时至少更换一次保护片。安全眼镜的滤光片被飞溅物损伤时,要及时更换。

·保护片和滤光片组合使用时,镜片的屈光度必须相同。

·对于送风式、带有防尘、防毒面罩的焊接面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养和使用。

·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油脂酸碱或其他脏污物质,以免影响屏蔽效果。

3)呼吸防护

(1)分类

呼吸防护装置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过滤式呼吸保护器,一类是隔绝式呼吸保护器。

①过滤式呼吸保护器(有五类):口罩、半面罩呼吸保护器、全面罩呼吸保护器、动力空气净化呼吸保护器、动力头盔呼吸保护器。

防毒面具属过滤式呼吸器,见图10.1。

过滤式呼吸保护器在缺氧空气中提供不了任何保护作用。

当有害环境中污染物仅为非发挥性颗粒物质,且对眼睛、皮肤无刺激时,可考虑使用防尘口罩;当颗粒物质为油性颗粒物质,则有害环境中污染物为蒸汽和气体,同时含有颗粒物质(包括气溶胶)时,可选择防毒口罩或过滤式防毒面具;如果污染物浓度较高,则应选择过滤式防毒面具。

图10.1 防毒面具

1—面罩;2—滤毒罐;3—导气管

图10.2 长管呼吸器

②隔绝式呼吸保护器(主要有三种):长管洁净空气呼吸器、压缩空气呼吸器、自备气源呼吸器。

a.长管呼吸器全面罩防毒面具配防硫化氢滤毒罐隔绝式呼吸器:由电动送风式长管呼吸器由面罩、腰带、长管和电动送风机四部分构成,见图10.2。

表10.2 电动送风式长呼吸器规格

特点:

·面罩(SV-1)视野宽、带着舒适,与面部有双层接触,能保持高度的气密性;

·腰带上装有风量调节阀,使用者可自己调节风量;

·电动送风机内装有高性能机械过滤器,即使在有粉尘存在的场所,亦可使用;

·1台电动送风机可同时供4人使用;

·装有5速变速转换挡位,可根据管长和使用人数变换挡位,来调整送风量;

·空气溢出方式设计,即使1人使用,也不会烧电机。

b.SP-98车式长管呼吸装置

SP-98车式长管呼吸装置,是一种采用车式储气瓶、长胶管输送气体供操作者呼吸用的正压式呼吸装置,企业标准Q/HDKLA 012—2003,参照欧洲标准EN132制订。SP-98安全可靠、维护简单,可同时供两人使用,特别适合在狭窄的工作场合及需要长时间在毒气环境及贫氧环境中工作的场合。

特点:

·两布一丝三胶钢编胶管,抗挤压,不会产生死角,影响供气;

·立式固定气瓶,更换快捷方便;

·每只气瓶与四通之间设有放气阀,可轻松拆下气瓶;

·四通接口设有防尘罩,避免污物进入减压器;

·胶管卷桶设有定位销,可根据用户使用距离调节输气管路长度;

·主胶管出口以快速插头固定在车架上,避免拖地进尘土;

·主胶管与分支管路都以快速插头联接,可以单人或者两人同时使用;

·减压器长时间使用不结冰,通气量大,达1 000 L/min;

·6.8 L,9 L气瓶通用

·可自主选配两只SP-96KZT逃生器;

·具有中压输出指示。

(2)使用注意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 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 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根据有害环境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如是否缺氧、毒物存在形式(如蒸汽、气体和溶胶)等,判定是否需要使用呼吸防护用品和应用选型。

·当缺氧(氧含量<18%)、毒物种类未知、毒物浓度未知或过高(浓度>1%)或毒物不能为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只能考虑使用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选配呼吸防护用品时大小要合适,使用中佩戴要正确,以使其与使用这脸形相匹配和贴合,确保气密,保障防护的安全性,达到理想的防护效果。

·佩戴口罩时,口罩要罩住鼻子、口和下巴,并注意将鼻梁上的金属条固定好,以防止空气未经过滤而直接从鼻梁两侧漏入口罩内。另外,一次性口罩一般仅可以连续使用几个小时到一天,当口罩潮湿、损坏或沾染上污物时需要及时更换。

·选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时要特别注意,不同的滤毒盒只对某种或某类蒸汽或气体起防护作用,要用不同的颜色进行标实,根据工作或作业环境中有害蒸汽或气体的种类进行选配。

·佩戴呼吸防护用品后应用进行相应的气密检查,确定气密良好后再进入含有毒害物质的工作、作业场所,以确保安全。

·在选用动力送风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生氧呼吸器等结构较为复杂的面具时,为保证安全使用,佩戴前需要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

·选择和使用呼吸防护用品时,一定要严格遵照相应的产品说明书。

4)听力防护

(1)分类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三大类。

①耳塞:可以置放在耳道内,用树脂泡沫材料或者橡胶等制成,用完了就可丢弃。也有一些种类的耳塞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但是必须注意卫生问题。

②耳罩:由可以盖住耳朵的套子和放在人脑上来定位的带子组成。套子通常装有树脂塑胶泡沫材料,达到把耳朵密封起来的效果。

③防噪声头盔:一般来说,防噪声头盔防噪声效果最好,不但能隔阻气传导噪声,还能减轻骨传导噪声对耳内的损伤,应使用于强噪声环境。

(2)使用注意

·在使用护耳器前,应先测出工作场所的噪声声级,以挑选各种规格的护耳器。

·使用耳塞时要注意耳塞和使用者的耳道是否匹配。因为各人的耳道大小不一,所以要用不同尺寸的耳塞。

·佩戴耳塞时,先将耳廓向上提起使外耳道口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塞柄将塞帽轻轻推入外耳道内与耳道贴合,不要使劲太猛或塞得太深,以感觉适度为止。

·如隔声不良,可将耳塞慢慢转动到最佳位置;隔声效果仍不好时,应另换其他规格的耳塞。

·重复使用的耳塞在使用后要特别留意耳塞的清洁问题。

·使用耳罩及防噪声头盔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戴时应注意罩壳标记顺着耳型戴好,务必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贴合。

5)躯干防护

(1)对躯干伤害的因素

①高温、强辐射热: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类是局部性伤害,如皮肤烫伤及局部组织烧伤等;另一类是全身性伤害,如中暑及高温昏厥、抽搐等。

②低温:危害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皮肤组织被冻疼、冻伤或冻僵;二是低温金属与皮肤接触时产生粘皮肤伤害;三是对人体造成全身性生理危害所造成的不适症状。

③化学药剂:如酸碱溶液、农药、化肥及其他经皮肤进入体内的化学液体,或将皮肤灼伤;或刺激皮肤产生过敏性反应、毛囊炎;或引起全身性中毒症状。

④微波辐射:微波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外周白细胞总数暂时下降;长期接触微波的人员,可能发现晶体混浊,甚至发生白内障;对生殖、内分泌机能、免疫功能等都可能有不利影响。

⑤电离辐射:可能造成急性辐射伤害或慢性辐射伤害。其症状与微波辐射基本相同,如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明显贫血、胃肠功能紊乱、毛发脱落、白内障、齿龈炎等,症状严重的以再生性贫血和白细胞减少症较为多见。

⑥静电危害:人体静电电击的发生,可能是由带电体对人体放电,也可能是由带静电的人对接地体的放电。其结果是电流流经人体产生电击,可造成指尖受伤(皮炎、皮肤烧伤等)等机能损伤,或产生心理障碍、恐惧感,进而导致二次事故。

(2)分类

身体防护用品一般分类防护服和防护围裙,如下表10.3所示。

表10.3 身体防护用品

(3)使用注意

·如全身套服或者大衣是用棉布制成的,有些是一次性使用的。使用时要注意选择。

·在清洗时要做出安排,防止破坏其工业卫生要求(如在处理油及化学品时使用的情况下)。

·当衣服不能保持清洁和及时更换有可能会导致皮炎或皮肤癌的形成。

·穿上工作服后,可能会对运动有所限制,而且容易被机器缠上,因此,要小心地对工作服的类型及制造进行选择,同时还要教会使用者正确地使用。

·不得与有腐蚀性物品一起存放,存放处应干燥、通风,防止鼠咬、虫蛀、霉变。

·特种劳动防护服在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其性能进行检验。若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不能再作为防护服穿用。

6)手部防护

针对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可以选择不同的手套种类,如针对化学物质的防化手套,针对电危害的绝缘手套,针对高、低温作业的高、低温手套,针对切割作业的抗割手套,针对振动作业的抗震手套等。手套的材质决定手套的防护性能,是手套选择的依据。

在使用手套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用适合于不同工作场所的手套,手套尺寸要适当。

·所选用的手套要具有足够的防护作用(该选用钢丝抗割手套的环境,就不能选用合成纱的抗割手套等)。

·随时对手套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小孔或破损、磨蚀的地方,尤其是指缝。对于防化手套可以使用充气法进行检查。而且要定期更换手套,如果超过使用期限,则有可能使手或皮肤受到伤害。

·使用中要注意安全,不要让手腕裸露出来,以防在作业时焊接火星或其他有害物溅入袖内受到伤害;各类机床或有被夹挤危险的地方,严禁使用手套。

·不得将污染的手套任意丢放,避免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暂时不用的手套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摘取手套一定要注意正确的方法,防止将手套上沾染的有害物质接触到皮肤和衣服上,造成二次污染。

·最好不要与他人共用手套。

·戴手套前要洗净双手,手套要戴在干净(无菌)的手上,否则容易滋生细菌。摘掉手套后要洗净双手,并擦点护手霜以补充油脂。

·在戴手套前要罩住伤口,皮肤是抵御外界环境伤害的天然屏障,可以阻止细菌和化学物质的进入。

·不要忽略任何皮肤红斑或痛痒,防止皮炎等皮肤病的发生。如果手部出现干燥、刺痒、气泡等,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7)足部防护

目前,比较常见的防护鞋包括安全鞋、绝缘鞋、防静电和导电鞋、炼钢鞋和鞋盖、防寒鞋等,另外还有适合筑路工人的鞋底隔热,适合建筑工人的鞋底加固等,适合食品、酿酒工人的鞋底防潮的防护鞋等。防护鞋的功能主要针对工作环境和条件而设定,一般都具有防滑、防刺穿、防挤压的功能,另外就是具有特定功能,如防导电、防腐蚀等。

选择及使用:

·防护鞋除应根据作业条件选择适合的类型外,还应合脚,穿起来使人感到舒适,要仔细挑选合适的鞋号。

·防护鞋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使用前应对照使用的条件阅读说明书,使用方法要正确。

·防护鞋要有防滑的设计,不仅要保护人的脚免受伤害,而且要防止操作人员滑倒。

·不同性能的防护鞋都要达到各自的技术指标要求,如脚趾不被砸伤、脚底不被刺伤、绝缘导电等。但一定要记住,防护鞋不是万能的。

·使用防护鞋前要认真进行检查或测试,在电气和酸碱作业中,破损和有裂纹的防护鞋都是不安全的。

·防护鞋用后要妥善保管,橡胶鞋用后要用清水或消毒剂冲洗并晾干,以延长使用寿命。

·不得擅自修改安全鞋的构造。

·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者应维持脚部及鞋履清洁干爽。定期清理安全鞋,但不应采用溶剂作清洁剂。此外,鞋底亦须经常清扫,避免积聚污垢物,因鞋底的导电性或防静电效能会受污垢物多少情况而影响。

·贮存安全鞋于阴凉、干爽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8)防坠落用品

防坠落用品是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通过绳带,将高处作业者的身体系接于固定物体上或在作业场所的边沿下方张网,以防不慎坠落,这类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和安全网两种。

(1)安全带

高处作业劳动者佩扎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为安全带。它是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

使用时要注意如下事项: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 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所用的吊绳则例外。

·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人情况,抽验一次。

·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网

安全网是高处作业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因不同施工项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规格和架设方法也有所不同,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因不属于个人防护用品。在这里不再具体表述。

9)护肤用品

指用于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危害的个体防护用品。按照防护功能,护肤用品分为防毒、防腐、防射线、防油漆及其他类。

10.4.3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应遵守“三同”(即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对于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应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其他防护用品随借随还。对于各种学校来厂的实习学生和临时工、轮换工等,应按“三同”原则供给或借给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经常参加劳动和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均应按需要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严禁以劳动防护用品为名变相增发其他福利性物资,不准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商品进行转买转卖。

2)发放标准

①发放劳动防护服装的范围:发放劳动防护服装的范围主要有:井下作业;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有刺割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放防寒服装。

②有下列情况的一种,企业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

·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③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应该由企业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企业分别供给员工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

④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员工,应该由企业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⑤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员工,应该由企业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高空作业员工,应该由企业供给安全带;电气操作员工,应该由企业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员工,应该由企业供给防晒、防雨的用具;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员工,应该由企业根据需要供给御寒用品;在有传染疾病危险的生产部门中,应该由企业供给员工洗手用的消毒剂,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企业负责定期消毒。

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企业,应该备有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该设立防毒救护站。企业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它良好有效。企业对于工作服和其他防护用品,应该负责清洗和修补,并且规定保管和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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