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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与效益

时间:2022-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金使用与效益 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救灾投入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灾区损失情况和自救能力等因素合力安排救灾资金,优先安排重灾区,并对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给予适当照顾,确保救灾资金拨付的时效性。通过积极有效的救灾工作,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资金使用与效益_云南减灾年鉴

资金使用与效益

【概 述】 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救灾投入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灾区损失情况和自救能力等因素合力安排救灾资金,优先安排重灾区,并对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给予适当照顾,确保救灾资金拨付的时效性。

【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2010至2011年期间,通过安排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他抗灾救灾资金,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及时修复灾区“生命线”工程,保证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医治以及解决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三无”人员的临时生活补贴。由于地震等灾害造成大量民房倒损,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帮助灾民恢复重建民房,确保灾民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通过积极有效的救灾工作,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保证灾民基本生产】 2010至2011年期间,通过安排抗旱救灾、深林防火、扶贫救济、教育、科技、文体、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灾后恢复重建等资金,用于解决因严重旱情造成的人畜饮水困难。包括提、拉、运、抽水油料补助、兴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用于补改种、晚秋种植、冬季农业开发以及受灾农民购买种子、化肥、地膜等补助、用于人工降雨和地下找水补助、用于开沟疏浚和衬砌渠道、扩建加固小型水库、修复拦河坝及排灌站、埋设管道;用于蔬菜调运补贴;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损毁公路、校舍、水库、旅游景区等项目的恢复重建。有力地支持了贫困山村灾后恢复重建,帮助农户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减少农户损失,稳定粮食增产,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灾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实施防灾应急“三小”工程】 2011年,为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增强群众灾害防治应急能力,省政府决定广泛推广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即为全省约1310万户家庭发放一本防灾应急小册子,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配备一个小应急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每年组织开展防灾应急小型演习,提高群众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2011年省财政共安排下达防灾应急“三小工程”补助经费8800万元。

2010年和2011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省财政安排4亿元的专项补助资金;追加预算安排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按照每个车辆5万元的标准,为我省1000个乡镇配备救灾专用车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1.5亿元,按照每户补助1万元的标准,为全省31.5万户农村贫困家庭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的拆除重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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